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水箱进水阀的双层过滤网。
背景技术:
现有马桶水箱进水阀的进水端一般都设有过滤网以对水质进行过滤,从而保证进水阀的内部结构不会受到水中杂质的影响导致进水和止水功能异常,目前市场上的进水阀用过滤网都是单层过滤网,如果过滤网的网孔尺寸过大则不能有效进行过滤杂质,杂质进入进水阀内部将导致进水阀功能失效,如果过滤网的网孔尺寸过小则容易被较大尺寸的杂质堵塞,导致进水阀无法正常进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过滤效果更好并且具有一定防堵塞功能的水箱进水阀用双层过滤网。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用于水箱进水阀的双层过滤网,包括相互套接的外层过滤网和内层过滤网,所述外层过滤网和内层过滤网的网面上设有均匀布置的网孔,所述外层过滤网的网孔尺寸大于所述内层过滤网的网孔尺寸,并且所述外层过滤网和内层过滤网之间设有将所述外层过滤网和内层过滤网可相对转动地连接在一起连接结构。
优选的,所述外层过滤网与所述内层过滤网之间的距离为3 mm-5mm范围内。
优选的,所述外层过滤网与所述内层过滤网通过所述连接结构可拆卸地连接在一起。
优选的,所述连接结构包括设于所述外层过滤网的两端的第一连接环,及设于所述内层过滤网两端的第二连接环,所述第一连接环和第二连接环的两者之一设有周向延伸的环槽,所述第一连接环和第二连接环的两者之另一设有可通过弹性变形卡入所述环槽并可在所述环槽中运动的弹扣。
优选的,所述外层过滤网和内层过滤网的网面为平面状或波浪状。
优选的,所述过滤网的网面采用不锈钢丝编织形成。
相比背景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相互套接的外层过滤网和内层过滤网,使外层过滤网的网孔尺寸大于所述内层过滤网的网孔尺寸,外层过滤网可以将粗杂质过滤掉,内层过滤网再将细杂质过滤掉,通过粗细双层过滤从而使得过滤网的过滤效果更好,并且外层过滤网和内层过滤网之间设有将外层过滤网和内层过滤网可相对转动地连接在一起连接结构,内、外层过滤网可相对转动使得过滤网具有一定的防堵塞功能,尤其是对于有些无法将过滤网拆除下来进行清洗的结构中,采用反清洗时,内外层过滤网可相对转动可提高过滤网的反清洗效果,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过滤网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水箱进水阀的双层过滤网,其安装在水箱进水阀的进水管(未图示)入口端处,其包括相互套接的外层过滤网1和内层过滤网2,所述外层过滤网1和内层过滤网2的网面上设有均匀布置的网孔3所述外层过滤网1的网孔3尺寸大于所述内层过滤网2的网孔3尺寸,并且所述外层过滤网1和内层过滤网2之间设有将所述外层过滤网1和内层过滤网2可相对转动地连接在一起连接结构,本实施例的外层过滤网1和内层过滤网2的网面均采用不锈钢丝编织形成。
作为一种优选的方案,所述外层过滤网1与所述内层过滤网2之间的距离为3mm-5mm范围内,这个范围内的过滤效果、防堵塞效果和反清洗效果均较好。
作为一种优选的方案,所述外层过滤网1与所述内层过滤网2通过所述连接结构可拆卸地连接在一起,具体的,所述连接结构包括设于所述外层过滤网1的两端的第一连接环11,及设于所述内层过滤网2的两端的第二连接环21,所述第一连接环11和第二连接环21的两者之一设有周向延伸的环槽(未图示),所述第一连接环和第二连接环的两者之另一设有可通过弹性变形卡入所述环槽并可在所述环槽中运动的弹扣(未图示)。
作为一种优选的方案,所述外层过滤网1和内层过滤网2的网面为平面状或波浪状。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相互套接的外层过滤网1和内层过滤网2,使外层过滤网1的网孔3尺寸大于所述内层过滤网2的网孔3尺寸,外层过滤网1可以将粗杂质过滤掉,内层过滤网2再将细杂质过滤掉,通过粗细双层过滤从而使得过滤网的过滤效果更好,并且外层过滤网1和内层过滤网2之间设有将外层过滤网1和内层过滤网2可相对转动地连接在一起连接结构,内、外层过滤网可相对转动使得过滤网具有一定的防堵塞功能,尤其是对于有些无法将过滤网拆除下来进行清洗的结构中,采用反清洗时,内、外层过滤网可相对转动可提高过滤网的反清洗效果,结构简单。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