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拆悬挂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860046发布日期:2020-02-08 00:07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一种快拆悬挂杆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悬挂杆,具体为一种快拆悬挂杆。



背景技术:

悬挂杆是常见的生活用品,现在流行使用的大多为伸缩式简易悬挂杆,由于不需要打螺孔,成本低,易拆装,安装位置灵活,因此对成为临时使用或自主改装者的首选。市场上现有的免打孔悬挂杆主要侧重其伸缩性,因此都采用伸缩杆形式,这样的悬挂杆具有较大的缩放空间,因此可以使用与多种跨度的支撑面之间。然而,由于是用伸缩杆,其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变形,最后导致伸缩不畅,且容易脱落。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人们一般都是根据使用位置的具体宽度来选择悬挂杆的长度,因此,对于可伸缩的悬挂杆,其伸缩性大多在实际使用中得不到利用,反而会因为伸缩杆不容易定位,导致固定不紧,因此伸缩性能反而成了该类产品的缺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快拆悬挂杆,该悬挂杆可以实现快速拆装且稳定性好不易变形,同时,其成本低、各部件独立设置且适配定好,可更换。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方案为:一种快拆悬挂杆,包括悬杆、安装在悬杆两端的端头,所述两个端头中一个为固定端头,另一个为松紧端头,两个端头均包含底座、内卡头和外管套;所述外管套内端套装在悬杆上,外端以可拆卸方式套装在底座内端;在所述松紧端头内,底座中部垂直设置螺栓,在对应的内卡头中部设置通孔,所述螺栓穿过该通孔后伸入悬杆内部,在该端头的内卡头和底座之间有螺母安装在螺栓上,通过调整螺母来调整螺栓在悬杆中的插入长度,进而实现该悬挂杆的拆卸与固定。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悬杆本身长度不变,通过微调其一端的松紧端头来将悬挂杆整体固定在柜体或者墙体等支撑面之间,由于只需一根完整的悬杆,因此悬挂杆整体不易变形,而且该悬挂杆各部件可拆卸,适配性强,在使用过程中,可以通过更换损坏部件来继续使用该悬挂杆,经济实用。

优选地,所述底座的内端外周设置外螺纹,外套管外端内周设置内螺纹,外套管与底座之间螺纹连接。外套管用于遮挡端头的内部部件,起到美化作用,同时外套管套装底座和悬杆,起到加固作用,将外套管与底座螺纹旋合,使用者不用借助其他工具即可完成安装与拆卸,方便操作。

优选地,所述底座的外端面设置弹性防滑垫片,底座与支撑面接触,通过摩擦力来固定悬挂杆,弹性防滑垫片一方面可以不损坏接触面,另一方面摩擦力大,保证悬挂杆的稳定性,另外,通过使用弹性防滑垫片,悬挂杆与两侧支撑面弹性接触,使悬挂杆有一定的位移余量,避免一侧底座稍微移动就使悬挂杆整体脱落。

优选地,在内卡头的外端面设置弹性防滑垫片,且在螺母和对应的内卡头之间设置垫片。内卡头外端面设置弹性防滑垫片,可以进一步增加部件之间的位移余量,同时使悬挂杆在固定时内部具有更大的弹性形变,弹性形变产生的弹力可以作为悬挂杆的预紧力,防止悬挂杆松动;加设垫片后,螺母可以不直接接触弹性防滑垫片,有利于螺母的旋拧。

优选地,所述松紧端头部分的底座内侧面设置端面螺孔,所述螺栓通过螺纹旋合方式安装在端面螺孔内,从而使得螺栓可拆卸连接底座,另外,螺栓与底座螺纹连接,在拧紧螺母时,螺母正常转动,在松动螺母时,由于螺栓与底座的螺纹连接处在反向力的作用下也可以松动,因此只要螺母或者螺栓转动,就可以达到松动松紧端头的目的,这给悬挂杆的拆卸带来极大的便利。

优选地,在松紧端头部分,在与松紧端头配合的悬杆端部设置定位卡合部,内卡头的插接头上设置与定位卡合部插合的配合部,通过定位卡合部和配合部的卡合,对应的内卡头与悬杆紧密插合,不会发生相对转对,避免拆装螺栓的过程中内卡头在摩擦力的作用下随之转动,可起到防夹手的作用,同时,在定位卡合部和配合部的作用下,内卡头与悬杆的插合部位具有更大的强度。

优选地,在螺母上加装手柄套,通过转动手柄套可以旋拧螺母,且对应的外管套可以套装在手柄套外部。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一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一实施例中固定端头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一实施例中松紧端头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一实施例在使用状态的半剖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二实施例中松紧端头的内部结构结构示意图。

图中,悬杆1、端头2、定位卡合部11、配合部12、螺栓20、外管套21、底座22、防滑垫23、内卡头24、插接头25、螺母26、弹性防滑垫片23、端面螺孔28、手柄套29。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配合附图及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申请的实施方式,借此对本申请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来解决技术问题并达成技术功效的实现过程能充分理解并据以实施。

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一实施例为,一种快拆悬挂杆,包括悬杆1两端分别设置端头2,且一个端头2为固定端头,另一个为松紧端头,两个端头均包含底座22、内卡头24和外管套21。外管套21与底座22之间螺纹连接,主要起到美化作用和加固作用。在所述松紧端头内,底座22中部设置端面螺孔28,并在螺孔内安装螺栓20,在对应的内卡头24中部设置通孔,所述螺栓20穿过该通孔后伸入悬杆1内部,在该端头的内卡头24和底座22之间有螺母安装在螺栓20上,通过调整螺母20来调整螺栓20在悬杆1中的插入长度,进而实现该悬挂杆的拆卸与固定。

在该实施例中,悬杆1本身长度不变,通过微调其一端的松紧端头来将悬挂杆整体固定在柜体或者墙体之间,由于只需一根完整的悬杆,因此悬挂杆整体不易变形,而且该悬挂杆各部件可拆卸,适配性强,在使用过程中,可以通过更换损坏部件来继续使用该悬挂杆,经济实用。根据使用位置的具体情况,可以截取特定长度的悬杆1,然后搭配端头使用。

另外,在底座22的外端面设置弹性防滑垫片23,底座22与柜体或墙面接触,通过摩擦力来固定悬挂杆,弹性防滑垫片23一方面可以不损坏接触面,另一方面摩擦力大,保证悬挂杆的稳定性,另外,通过使用弹性防滑垫片23,悬挂杆与两侧支撑面弹性接触,使悬挂杆有一定的位移余量,避免一侧底座稍微移动就使悬挂杆整体脱落。

在内卡头24的外端面设置弹性防滑垫片23,且在螺母26和对应的内卡头24之间设置垫片27。内卡头24外端面设置弹性防滑垫片23,可以进一步增加部件之间的位移余量,同时使悬挂杆在固定时内部具有更大的弹性形变,弹性形变产生的弹力可以作为悬挂杆的预紧力,防止悬挂杆松动;加设垫片27后,螺母26可以不直接接触弹性防滑垫片23,有利于螺母的旋拧。

在安装该悬挂杆的过程中,固定端头的安装较为自由,可以将外管套21与底座22旋合后,将内卡头24装入外管套21中,然后将外管套21套装在悬杆1上,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安装;对于松紧端头,将螺母26安装螺栓20上,并将螺栓与对应的底座22安装在一起,并依次在螺栓20上套装垫片27和内卡头24,并将外管套21套装在悬杆1上,然后将内卡头24插入悬杆1端部,并将整个装置至于支撑面之间,然后拧动螺母,在底座22与支撑面摩擦力的作用下,螺栓保持不动,拧动螺母直至螺栓随螺母一起转动,最后将外管套21与底座22旋合即可。

参阅图5,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第二实施的结构示意图,与第一实施例的区别之处在于松紧端头的改进:在与松紧端头配合的悬杆端部设置定位卡合部11,该卡合部为沿着悬杆内臂横向设置的凸条,在松紧端头中,内卡头24的插接头25上设置与定位卡合部11插合的配合部12,该配合部12为导向槽;另外,在螺母26上加了手柄套29,通过转动手柄套29可以旋拧螺母26。其具体使用方式为,一手紧握悬杆1,另一手转动手柄套29,直至转不动位置,然后将对应的外管套21安装在底座22上。

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采用简单的结构实现悬挂杆的固定,而且其拆卸过程简便,由于只采用一根完整的悬杆,因此悬挂杆整体具有较好的稳定性,不易变形。另外,由于各部件独立设置,便于制造,同时可以通过更换损坏部件来继续使用整个挂衣架,从而延长悬挂杆的使用寿命。

如在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使用了某些词汇来指称特定组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可理解,硬件制造商可能会用不同名词来称呼同一个组件。本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并不以名称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组件的方式,而是以组件在功能上的差异来作为区分的准则。如在通篇说明书及权利要求当中所提及的“包含”为一开放式用语,故应解释成“包含但不限定于”。“大致”是指在可接收的误差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在一定误差范围内解决所述技术问题,基本达到所述技术效果。此外,“耦接”一词在此包含任何直接及间接的电性耦接手段。因此,若文中描述一第一装置耦接于一第二装置,则代表所述第一装置可直接电性耦接于所述第二装置,或通过其他装置或耦接手段间接地电性耦接至所述第二装置。说明书后续描述为实施本申请的较佳实施方式,然所述描述乃以说明本申请的一般原则为目的,并非用以限定本申请的范围。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当视所附权利要求所界定者为准。

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商品或者系统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统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优选实施例,但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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