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输送管道联网监控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584947阅读:29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管道流量系统,具体涉及石油输送管道联网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输油管道是由油管及其附件所组成,并按照工艺流程的需要,配备相应的油泵机组,设计安装成一个完整的管道系统,用以完成油料接卸及输转任务。输油管道系统,即用于运送石油及石油产品的管道系统,主要由输油管线、输油站及其他辅助相关设备组成,是石油储运行业的主要设备之一,也是原油和石油产品最主要的输送设备,与同属于陆上运输方式的铁路和公路输油相比,管道输油具有运量大、密闭性好、成本低和安全系数高等特点。输油管道的管材一般为钢管,使用焊接和法兰等连接装置连接成长距离管道,并使用阀门进行开闭控制和流量调节。输油管道主要有等温输送、加热输送和顺序输送等输送工艺。管道的腐蚀和如何防腐是管道养护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输油管道已经成为石油的主要输送工具之一,且在未来依旧具有相当的发展潜力。

现有的输油管道还只用于远距离运输,而随着技术的进步,输油管道会逐渐取代油罐车成为主要的运输工具,管网的复杂程度也会成倍上升,而现有的管网压力检测系统不利于扩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的输油管道还只用于远距离运输,而随着技术的进步,输油管道会逐渐取代油罐车成为主要的运输工具,管网的复杂程度也会成倍上升,而现有的管网压力检测系统不利于扩展,目的在于提供石油输送管道联网监控系统,解决便捷的扩展输油管网压力检测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石油输送管道联网监控系统,包括连接在总线上的处理器和n级管道装置,n为正整数,所述处理器上还连接有数据库;

处理器:从总线上接收管道装置发送的管道压力信号,提取数据库中预存的管道数据,处理后生成控制信号通过总线发送到管道装置;

管道装置:采集管道的压力数据,作为压力信号通过总线发送给处理器;结束处理器发送的控制信号,根据控制信号进行动作;

数据库:为处理器提供数据支持。采用总线型结构,使各级管道都连入处理器,连接在处理器上的数据库为处理器提供各级管道的压力上限数据,处理器根据各级管道装置发送的压力数据计算该管道的压力情况,当压力超限时,处理器控制与该级管道连接的管道装置动作,减小输入量。

所述n级管道装置每一级中包括至少一个管道装置。在同一级管道中可以包括多根管道,处理器分别对其进行控制。

所述管道装置包括管道压力检测装置和管道电控阀门。通过管道压力检测装置检测管道内部的压力,通过管道电控阀门来控制管道的流量,从而控制下一级管道的压力。

还包括n级泄压装置,所述n级泄压装置与n级管道装置逐级匹配。为了避免管道装置失灵导致输油官网出现安全问题,采用独立的泄压机构,在管道装置出现故障时保证管网压力。

所述处理器上还连接有报警装置。报警装置接收处理器发送的报警信号进行报警提示。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石油输送管道联网监控系统,总线型拓扑结构,分级监测,易于扩展;

2、本实用新型石油输送管道联网监控系统,每级管道都具有独立的泄压装置,安全性高。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石油输送管道联网监控系统,包括连接在总线上的处理器和两级管道装置,所述处理器上还连接有数据库,所述处理器采用IBM POWER 8服务器组;所述两级管道装置中包括2个一级管道装置和3个二级管道装置。所述管道装置包括管道压力检测装置PX-51和Metso管道电控阀门。通过管道压力检测装置检测管道内部的压力,通过管道电控阀门来控制管道的流量,从而控制下一级管道的压力。还包括两级泄压装置,所述两级泄压装置与两级管道装置逐级匹配。为了避免管道装置失灵导致输油官网出现安全问题,采用独立的泄压机构,在管道装置出现故障时保证管网压力。所述处理器上还连接有报警装置,所述报警装置采用声光报警器。报警装置接收处理器发送的报警信号进行报警提示。

处理器:从总线上接收管道装置发送的管道压力信号,提取数据库中预存的管道数据,处理后生成控制信号通过总线发送到管道装置;

管道装置:采集管道的压力数据,作为压力信号通过总线发送给处理器;结束处理器发送的控制信号,根据控制信号进行动作;

数据库:为处理器提供数据支持。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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