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啤酒分配器把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09330发布日期:2019-05-21 21:07阅读:392来源:国知局
一种啤酒分配器把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啤酒应用设备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啤酒分配器把手。



背景技术:

啤酒分配器是一种用于对啤酒进行流量分配的设备,在使用时装在啤酒桶上,然后通过对啤酒通内进行加压,从而促使啤酒桶内的啤酒流出,在现有的啤酒分配器上均设有把手,但是现有的把手在使用时容易出现松动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不易松动且增加牢固性的啤酒分配器把手。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啤酒分配器把手,包括手握把手,手握把手上连接有连接臂,手握把手与连接臂之间设有挡板,其结构要点是,手握把手的下方铰接有捏压把手且手握把手上设有与捏压把手配合的开槽,捏压把手为手掌虚握后所形成的形状,所述的捏压把手上设有封板和与开槽配合形成控制腔的弧形槽,所述的挡板上设有半圆形的上豁口,所述的封板上设有与上豁口组成圆孔的下豁口,圆孔内插设有当捏压把手受到向上压力后向开槽内移动的拉棒。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拉棒的两端分别设有限位环和条状开口,拉棒上设有条状开口的一端设有径向设置且垂直穿过条状开口设置的销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销孔内插设有连接销,并且通过连接销连接有制动板,制动板与限位环之间设有压缩弹簧。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制动板上设有与连接销配合连接的穿孔和向下延伸的条板,条板的角端为圆倒角。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捏压把手的弧形槽内设有位于条板下方的配合块,配合块上设有向下倾斜设置的条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手握把手上的开槽内设有位于制动板上方且限制制动板向挡板方向移动的卡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手握把手和捏压把手上均设有连接孔,且通过向连接孔内拧接连接螺丝将手握把手与捏压把手固定。

与现有技术相对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设计合理,结构简单,能够不易松动且增加牢固性,同时增加了握住时的舒适性,并且节省了材料资源,降低了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手握把手结构示意图;

其中,1-手握把手,2-连接臂,3-挡板,4-捏压把手,5-开槽,6-封板,7-弧形槽,8-上豁口,9-下豁口,10-拉棒,11-限位环,12-条状开口,13-销孔,14-连接销,15-制动板,16-压缩弹簧,17-穿孔,18-条板,19-配合块,20-条槽,21-卡板,22-连接孔,23-连接螺丝。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但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啤酒分配器把手,包括手握把手1,手握把手1上连接有连接臂2,手握把手1与连接臂2之间设有挡板3,所述的手握把手1的下方铰接有捏压把手4且手握把手1上设有与捏压把手4配合的开槽5,捏压把手4为手掌虚握后所形成的形状,所述的捏压把手4上设有封板6和与开槽5配合形成控制腔的弧形槽7,所述的挡板3上设有半圆形的上豁口8,所述的封板6上设有与上豁口8组成圆孔的下豁口9,圆孔内插设有当捏压把手4受到向上压力后向开槽5内移动的拉棒10。

所述的拉棒10的两端分别设有限位环11和条状开口12,拉棒10上设有条状开口12的一端设有径向设置且垂直穿过条状开口12设置的销孔13。

所述的销孔13内插设有连接销14,并且通过连接销14连接有制动板15,制动板15与限位环11之间设有压缩弹簧16。

所述的制动板15上设有与连接销14配合连接的穿孔17和向下延伸的条板18,条板18的角端为圆倒角。

所述的捏压把手4的弧形槽7内设有位于条板18下方的配合块19,配合块19上设有向下倾斜设置的条槽20。

所述的手握把手1上的开槽5内设有位于制动板15上方且限制制动板15向挡板3方向移动的卡板21。

所述的手握把手1和捏压把手4上均设有连接孔22,且通过向连接孔22内拧接连接螺丝23将手握把手1与捏压把手4固定。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当对捏压把手4施加向上的压力后,捏压把手4将向上移动,此时由于位于捏压把手4的弧形槽7内的配合块19设在制动板15上的条板18的下方,所以配合块19将与条板18发生配合,由于配合块19内设有向下倾斜设置的条槽20,且条板18的角端为圆倒角,所以条槽20对条板18的角端施加配合挤压力,从而控制制动板15向远离挡板3的方向移动,从而拉动拉棒10移动,当拉棒10移动时,限位环11将压缩弹簧16施加挤压力,所以当捏压把手4失去外力时,压缩弹簧16复位后控制制动板15复位,从而控制捏压把手4复位。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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