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毒气体检测的供气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530833发布日期:2020-07-17 16:11阅读:182来源:国知局
一种有毒气体检测的供气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有毒气体检测的供气装置。



背景技术:

有毒有害类气体检测报警仪(分析仪)的计量、检测过程是将气体标准物质输送至被检仪器上,通过比对仪器显示值和标准物质浓度值来确定被检仪器合格与否。目前实验室通常是在铝合金气瓶上安装减压阀再连接流量计后用聚四氟乙烯管与被检仪器连接进行计量工作。但有毒气体种类繁多如: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和氨气等,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一般计量2至3浓度点即需要多瓶标气,这样实验室标气瓶会有很多,通常有20瓶左右标气每天均会使用到,这些气瓶为了工作方便通常会装好减压阀待用放置于通风橱边的地上,存在易被撞倒风险,倒地可能会致使减压阀断裂造成毒气大泄漏,且减压阀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也有可能在螺纹接缝处存在微泄漏,均是安全隐患,且工作时不停的找需要用的气瓶也比较费时间,工作效率低,不停的将气瓶从通风橱内取出取进更是增加了劳动量且增加了气瓶碰撞被检仪器和倒地风险,是本领域技术人所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有毒气体检测的供气装置,能够对有毒气体的泄漏采取有效的防护和处理措施,提高试验的过程的安全性,并且精确控制每种有毒气体的压力和流量,提高实验的效率和实验的精确度。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有毒气体检测的供气装置,包括:通风箱、标气箱、多组压力控制组件和多组流量控制组件;

所述通风箱与所述标气箱通过排气管连接,所述标气箱内设有多个标准气瓶;

每个所述标准气瓶均与所述压力控制组件连接,所述压力控制组件用于控制所述标准气瓶的标气压力,所述压力控制组件包括第一压力表、第二压力表和压力调节件,所述压力调节件设置在所述第一压力表和所述第二压力表之间;

所述流量控制组件与所述压力控制组件连接,所述流量控制组件用于控制所述标准气瓶的标气流量,所述流量控制组件包括流量调节件、流量计和流量阀,所述流量计设置在所述流量调节件和所述流量阀之间。

进一步地,所述通风箱设有出风管,所述出风管与所述排气管连通。

进一步地,所述通风箱还设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与所述装置中的升降机构电连接,所述控制面板用于控制所述装置中的升降机构的开启或关闭,实现所述装置升降。

进一步地,所述标准气瓶为10~30个,所述标准气瓶用于存储不同的有毒标准气体。

进一步地,所述标准气瓶与所述压力控制组件一一对应。

进一步地,所述压力控制组件与所述流量控制组件一一对应,所述压力控制组件与所述流量控制组件均为10~30组。

进一步地,所述压力调节件为压力调节阀。

进一步地,所述流量调节件为针阀。

进一步地,所述压力控制组件与所述流量控制组件均采用无吸附材料。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发明的一种有毒气体检测的供气装置,便于储存有毒气体的标准气瓶的放置,避免标准气瓶被撞倒漏气,提高试验的过程的安全性,有效保护试验工作人员;

2)本发明的一种有毒气体检测的供气装置,在储存有毒气体的标准气瓶发生微量泄漏时,能够将有毒气体收集和排放,提高试验的过程的安全性,有效保护试验工作人员;

3)本发明的一种有毒气体检测的供气装置,在试验过程中通过控制组件对每种有毒气体的流量和压力进行对应的控制,提高了实验的效率和实验的精确度,减少试验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有毒气体检测的供气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通风箱,11-出风管,2-标气箱,3-压力控制组件,31-第一压力表,32-第二压力表,33-压力调节件,4-组流量控制组件,41-流量调节件,42-流量计,43-流量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此处所称的“一个实施例”或“实施例”是指可包含于本发明至少一个实现方式中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左”、“右”、“顶”、“底”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的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而且,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发明的实施例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一提供一种有毒气体检测的供气装置,如图1所示,所述供气装置,包括:通风箱1、标气箱2、多组压力控制组件3和多组流量控制组件4;

所述通风箱1与所述标气箱2通过排气管连接,所述标气箱2内设有多个标准气瓶;

每个所述标准气瓶均与所述压力控制组件3连接,所述压力控制组件3用于控制所述标准气瓶的标气压力,所述压力控制组件3包括第一压力表31、第二压力表32和压力调节件33,所述压力调节件33设置在所述第一压力表31和所述第二压力表32之间;

所述流量控制组件4与所述压力控制组件3连接,所述流量控制组件4用于控制所述标准气瓶的标气流量,所述流量控制组件4包括流量调节件41、流量计42和流量阀43,所述流量计42设置在所述流量调节件41和所述流量阀43之间。

具体地,所述通风箱1设有出风管11,所述出风管11与所述排气管连通。

具体地,所述通风箱1还设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与所述装置中的升降机构电连接,所述控制面板用于控制所述装置中的升降机构的开启或关闭,能够根据实验工作人员的身高进行调节,实现所述装置升降,满足检测较大型或较高型的待检测仪器的工作需求。

具体地,所述标准气瓶为10~30个,所述标准气瓶用于存储不同的有毒标准气体,例如,一氧化碳气体、硫化氢气体、二氧化硫气体和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体。

优选地,所述标准气瓶为20个。

具有地,所述标准气瓶与所述压力控制组件3一一对应,每个所述标准气体上均设有气瓶阀,每个所述气瓶阀均与对应的所述第一压力表31连接,所述第一压力表31,用于检测所述标准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

进一步地,所述压力调节件33为压力调节阀。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压力表32,用于检测通过所述压力调节件33调节后的气体压力。

具体地,所述压力控制组件3与所述流量控制组件4一一对应,所述压力控制组件3与所述流量控制组件4均为10~30组。

优选地,所述压力控制组件3与所述流量控制组件4均为20组。

进一步地,所述流量调节件41为针阀,用于粗略和快速调节标气流量。

进一步地,所述流量计42为转子流量计,用于精确调节标气流量。

进一步地,所述流量阀43为球阀,用开启或断开标气通路,能够实现反复开启关闭球阀达到前后几次输出流量都一样的效果,提高试验精度。

具体地,所述压力控制组件3与所述流量控制组件4均采用无吸附材料。

优选地,所述无吸附材料为316l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

具体地,利用所述供气装置进行检测的过程:开启所述标准气瓶上的所述气瓶阀,释放需要的标气,通过所述压力调节阀将所述标气的压力为0.1mpa,开启所述球阀将所述标气通入通气箱内,通过所述针阀快速调节流量,并且通过调节所述转子流量计将所述标气的流量精确控制,最后将调节完的所述标气通入待检测仪器。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压力表31显示为0.5mpa以下,需要更换新的所述标准气瓶。

一些实施例中,选取硫化氢气体作为例:

具体地,通过现有技术方式进行检测的数据如下:

1)示值测试数据如表1:

2)响应时间测试数据如表2:

具体地,通过所述供气装置行检测的数据如下:

3)示值测试数据如表3:

4)响应时间测试数据如表4:

具体地,通过将利用所述供气装置进行检测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的数据如下:

5)响应时间测试数据对比如表5:

6)示值测试数据对比如表6:

进一步地,成立,表示新装置计量或检测数据可靠;

x1和x2表示新旧两种测量方式的测试数据;

u1、u2分别为两次测量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

具体地,通过表5和表6中数据对比,en值均大于0.1,能够发现利用所述供气装置进行检测的误差较小,精度更高,有利于仪器的检测,保证待检测仪器的精确性。

本实施例一提供了一种有毒气体检测的供气装置,便于储存有毒气体的标准气瓶的放置,避免标准气瓶被撞倒漏气,并且储存有毒气体的标准气瓶发生微量泄漏时,能够将有毒气体收集和排放,提高试验的过程的安全性,有效保护试验工作人员,同时在试验过程中通过控制组件对每种有毒气体的流量和压力进行对应的控制,提高了实验的效率和实验的精确度,减少试验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上述说明已经充分揭露了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需要指出的是,熟悉该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所做的任何改动均不脱离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相应地,本发明的权利要求的范围也并不仅仅局限于前述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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