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带LED灯显的外置保险丝端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57392阅读:2095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带LED灯显的外置保险丝端子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自带LED灯显的外置保险丝端子。



背景技术:

现有的技术无法实现外置保险丝的分断测试,现场应用的电压需要不断调整,而对应的保险丝规格也需要快速调整做出相应的改变,否则无法实现快速的设备检测及维护,因此市场急需一款具有保险丝阻值可调的并具有分断测试的功能性端子来实现。

因此,确有必要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以解决现有技术之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是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而提供一种自带LED灯显的外置保险丝端子。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有:一种自带LED灯显的外置保险丝端子,包括压线助推器、弹簧片、LED灯、隔热套管、壳体、端板、第一电流条、第二电流条和电阻,所述第一电流条、第二电流条和电阻均设于壳体内,且电阻的一端与第二电流条相连,隔热套管插接于壳体内,且隔热套管的下端贯穿于第一电流条,LED灯插接于壳体内,且LED灯的一个引脚连接于第一电流条上,另一个引脚穿过隔热套管并与电阻的另一端相连;两个弹簧片插接于壳体内,且该两弹簧片的自由端分别对应抵接于第一电流条和第二电流条上,并对应将第一、二电流条紧抵于壳体内,两压线助推器插接于壳体上,且压线助推器的底端抵接于弹簧片上,并将弹簧片固定于壳体内。

进一步地,所述电阻上的一侧引线90°折弯并形成折弯连接边。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电流条为U形状,第一电流条的一侧边的内壁上设有第一限位台,在第一电流条的底边上设有第一抵接边。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电流条的底边上设有两个卡槽。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电流条为U形状,第二电流条的一侧边的内壁上设有第二限位台,在第二电流条的底边上设有第二抵接边。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电流条的底边上设有连接槽。

进一步地,所述壳体的内壁上设有用于对电阻进行定位安装的限位卡凸台。

进一步地,所述端板上设有条形槽和圆柱台,壳体上设有对应与所述条形槽和圆柱台相适配的连接筋和连接孔。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可以实现外置保险丝的分断测试,并且带有LED灯显功能,在现场应用测试的时候更加方便可靠。

附图说明:

图 1 为本实用新型结构图。

图 2 为本实用新型爆炸图。

图 3 为本实用新型的壳体内部结构图。

图 4 为本实用新型中第一电流条的结构图。

图 5 为本实用新型中第一电流条在壳体内的结构图。

图 6 为本实用新型中第二电流条的结构图。

图 7 为本实用新型中第二电流条在壳体内的结构图。

图 8 为本实用新型中电阻的结构图。

图 9 为本实用新型中端板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至图9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带LED灯显的外置保险丝端子,包括压线助推器1、弹簧片2、LED灯3、隔热套管4、壳体5、端板6、第一电流条7、第二电流条8和电阻9,第一电流条7、第二电流条8和电阻9均设于壳体5内,且电阻9的右端与第二电流条8相连,隔热套管4插接于壳体5内,且隔热套管4的下端贯穿于第一电流条7,LED灯3插接于壳体5内,且LED灯3的左侧引脚连接于第一电流条7上,右侧引脚穿过隔热套管4并与电阻9的左端相连。两个弹簧片2分别插接于壳体5的左右两侧,且该两弹簧片2的自由端分别对应抵接于第一电流条7和第二电流条8上,并对应将第一、二电流条紧抵于壳体5内。两压线助推器1插接于壳体5上,且压线助推器1的底端抵接于弹簧片2上,并将弹簧片固定于壳体5内。

本实用新型中的第一电流条7为U形状,第一电流条7的左侧边的内壁上设有第一限位台70,在第一电流条7的底边上设有第一抵接边71。左侧弹簧片2的两个自由端分别抵接于第一电流条7的第一限位台70和第一抵接边71上(如图5)。

为便于连接LED灯3和隔热套管4,在第一电流条7的底边上设有两个卡槽73。LED灯3的一个引脚连接于一卡槽73内,隔热套管4的下端穿接于另一卡槽73内。

本实用新型中的第二电流条8为U形状,第二电流条8的右侧侧边的内壁上设有第二限位台80,在第二电流条8的底边上设有第二抵接边81。右侧弹簧片2的两个自由端分别抵接于第二电流条8的第二限位台80和第二抵接边81上(如图7)。

为便于连接第二电流条8与电阻9的连接,在第二电流条8的底边上设有连接槽83。

为便于电阻9连接于第二电流条8上,电阻9上的一侧引线90°折弯并形成折弯连接边91,该折弯连接边91连接于连接槽83内。

为便于安装电阻9,在壳体5的内壁上设有用于对电阻9进行定位安装的限位卡凸台51。

本实用新型为便于壳体5与端板6之间的连接,在端板6上设有条形槽62和圆柱台63,壳体5上设有对应与条形槽62和圆柱台63相适配的连接筋52和连接孔53。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这些改进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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