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齿轮检测中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91794发布日期:2018-09-21 20:44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齿轮检测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齿轮检测中心。



背景技术:

齿轮测量中心器材就是可以测量各种形状的直齿圆柱齿轮,斜齿圆柱齿轮的器材。测量齿轮滚刀、蜗轮滚刀、剃齿刀、径向剃齿刀、插齿刀等齿轮刀具。还可以测量蜗轮、蜗杆直齿锥齿轮、斜齿锥齿轮、凸轮等工件。可广泛应用于汽车、机床工具、仪器仪表、航空、航天、国防工业等科研部门及工厂计量室。

齿轮测量中心测量精度高、示值稳定,测量参数多、应用范围广全自动完成测量循环、速度快,软件功能齐全、内容丰富,操作方便。先考虑进一步丰富其功能并增强其工作的稳定性。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齿轮检测中心,兼具齿轮综合检测和内部探伤功能,且工作稳定性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齿轮检测中心,包括齿轮检测仪本体和微机处理系统,所述齿轮检测仪本体包括花岗岩基座,位于所述花岗岩基座上的测量底盘、三轴立柱、顶尖立柱和控制面板,所述三轴立柱包括柱台、柱身和测头横梁,所述测头横梁的端头设有测头和第一探伤测头,所述顶尖立柱包括顶尖横梁,所述顶尖横梁的端头设有上顶尖和第二探伤测头,所述微机处理系统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和探伤仪本体。

作为优选,所述探伤仪本体和齿轮检测仪本体均连接计算机,用于传输测量数据供计算机处理显示。

作为优选,所述计算机内设置有齿轮综合测量模块和齿轮测损模块,用于处理测量数据计算结果。

作为优选,所述打印机连接计算机,用于打印输出检测结果。

作为优选,所述花岗岩基座的下方固定设有被动减震垫。

由于上述技术方案的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有益效果:

1.兼具齿轮综合检测和内部探伤功能,应用于各种齿轮件的测量,测量精度高,通用性强,且能使用超声波探伤技术进行内部探损,功能性强;

2.优化的结构布局减小了机械设备自身的体积,降低了仪器制造和装配难度;

3.通过三轴立柱和测量底盘组成X-Y-Z-θ坐标系,且采用花岗岩基座和有足够吸震能力的被动减震垫,进一步提高测量精度和工作平稳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施例的控制原理图。

图中:1、齿轮检测仪本体;2、微机处理系统;3、花岗岩基座; 4、测量底盘;5、三轴立柱;6、顶尖立柱;7、控制面板;8、柱台;9、柱身;10、测头横梁;11、测头;12、第一探伤测头;13、顶尖横梁;14、上顶尖;15、第二探伤测头;16、计算机;17、打印机; 18、探伤仪本体;19、齿轮综合测量模块;20、齿轮测损模块;21、被动减震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是一种齿轮检测中心,包括齿轮检测仪本体1和微机处理系统2,齿轮检测仪本体1包括花岗岩基座3、位于所述花岗岩基座3上的测量底盘4、三轴立柱5、顶尖立柱6和控制面板7,三轴立柱5包括柱台8、柱身9和测头横梁10,测头横梁10 的端头设有测头11和第一探伤测头12,顶尖立柱6包括顶尖横梁13,顶尖横梁13的端头设有上顶尖14和第二探伤测头15,微机处理系统2包括计算机16、打印机17和探伤仪本体18,花岗岩基座3的下方固定设有被动减震垫21。

如图2所示,探伤仪本体18和齿轮检测仪本体1均连接计算机 16,用于传输测量数据供计算机16处理显示,计算机16内设置有齿轮综合测量模块19和齿轮测损模块20,用于处理测量数据计算结果,打印机17连接计算机16,用于打印输出检测结果。

本实施例的工作原理是:调节顶尖横梁13的高低位置,将带轴齿轮件或轴孔齿轮件装上齿轮轴后固定于上顶尖14和测量底盘4的下顶尖之间,测量底盘4于测量时带动齿轮件旋转,通过三轴立柱5 对于测头11的三轴移动,使高清测头接近齿轮件,其中柱身9于柱台8上切向移动,测头横梁10于柱台8上纵向移动,测头横梁10自身横向移动,测量所得齿轮检测综合数据和探伤数据分别经齿轮检测仪本体1和探伤仪本体18输入计算机16,通过齿轮综合测量模块19 和齿轮测损模块20实现数据处理和结果呈现,最终使用打印机17打印出来。

本实施例的有益效果是:兼具齿轮综合检测和内部探伤功能,应用于各种齿轮件的测量,测量精度高,通用性强,且能使用超声波探伤技术进行内部探损,功能性强;优化的结构布局减小了机械设备自身的体积,降低了仪器制造和装配难度;通过三轴立柱5和测量底盘 4组成X-Y-Z-θ坐标系,且采用花岗岩基座3和有足够吸震能力的被动减震垫21,进一步提高测量精度和工作平稳度。

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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