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249304发布日期:2021-11-03 20:18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材料检测仪器的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装置。


背景技术:

2.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机适用于规定在实验室条件下评定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试验方法及测试建筑材料,对于复合制品,可以对组成该制品的各组分材料分别进行测试,试验方法和试验结果仅用于描述在实验室制的加热条件下材料的可燃性或不可燃性。它本身不应被用来描述或评定材料在实际火灾条件下的火灾危险性。
3.现有的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装置试样架通过在加热炉顶部安装反光镜,利用反光镜观看加热炉内的燃烧情况,但由于反光镜直接设于燃烧炉顶部,观测不便的同时还容易因燃烧炉内的热空气导致观察模糊不清,且如果设置的间隔距离远,难以观察清楚,设置的间隔距离近,则影响热电偶和试样吊篮的操作,影响实验效果。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加热炉上部反光镜造成的观察困难或影响实验操作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装置。
5.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6.一种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装置,包括加热炉和底架,所述底架顶部设有加热炉,所述加热炉顶部设有开口,所述底架顶部设有电偶固定架,所述电偶固定架上设有热电偶,所述热电偶底部延伸至所述加热炉顶口处,所述电偶固定架与热电偶之间设有第一活动支杆,所述第一活动支杆套设于所述电偶固定架上下移动,所述底架顶部设有试样固定架,所述试样固定架一侧设有第二活动支杆,所述第二活动支杆端部设有试样吊篮,所述试样吊篮延伸至所述加热炉顶部开口处,所述加热炉中部侧壁上设有折射筒,所述折射筒靠近加热炉的一端延伸至所述加热炉内部,所述折射筒内部设有反光镜,光线从所述折射筒远离加热炉的一端进入折射筒内部并通过反光镜的折射进入到加热炉内部。
7.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活动支杆通过紧固螺栓套设在所述电偶固定架上。
8.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活动支杆通过紧固螺栓套设在所述试样固定架上。
9.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折射筒远离加热炉的端部上设有防尘盖。
10.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折射筒与加热炉连接处的水平高度高于所述折射筒远离加热炉端部的水平高度。
11.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折射筒靠近加热炉的端部内设有防尘网。
12.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架底部设有滑动滚轮。
1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4.该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装置通过在加热炉侧壁上设置的折射筒,避免反光镜与加热炉内的上升的高温空气直接接触,且为热电偶和试样吊篮提供竖直方向的移动位,便于实验员进行操作,通过折射筒观察加热炉内的加热状态,方便观测的同时,反光镜远离热源,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15.图1是现有试验设备的示意图。
16.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7.图中:1

加热炉;2

电偶固定架;3

试样固定架;4

试样吊篮;5

热电偶;6

观察镜;7

折射筒;8

反光镜;9

底架。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阐述。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例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本文公开的特定结构和功能细节仅用于描述本实用新型的示例实施例。然而,可用很多备选的形式来体现本实用新型,并且不应当理解为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本文阐述的实施例中。
19.应当理解,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尽管本文可以使用术语第一、第二等等来描述各种单元,这些单元不应当受到这些术语的限制。这些术语仅用于区分一个单元和另一个单元。例如可以将第一单元称作第二单元,并且类似地可以将第二单元称作第一单元,同时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示例实施例的范围。
20.应当理解,本文中术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单独存在b,同时存在a和b三种情况,本文中术语“/和”是描述另一种关联对象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两种关系,例如,a/和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单独存在a和b两种情况,另外,本文中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关系。
21.应当理解,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上”、“竖直”、“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是该公开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惯常理解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2.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23.本文使用的术语仅用于描述特定实施例,并且不意在限制本实用新型的示例实施例。如本文所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一个”以及“该”意在包括复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明确指示相反意思。还应当理解术语“包括”、“包括了”、“包含”、和/或“包含了”当在本文中使用时,指定所声明的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单元和/或组件的存在性,并且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数量、步骤、操作、单元、组件和/或他们的组合存在性或增加。
24.在下面的描述中提供了特定的细节,以便于对示例实施例的完全理解。然而,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在没有这些特定细节的情况下实现示例实施例。在其他实施例中,可以不以非必要的细节来示出众所周知的过程、结构和技术,以避免使得示例实施例不清楚。
25.如图1所示,现有试验架通过观察镜6调节角度观察,实验员需要半蹲仰头用过高位的观察镜6观察加热炉1内的燃烧情况,观察不便,且观察镜6对于热电偶5的升降行程造成限制,热电偶5的可操作范围局限,容易出现误触情况,同样的观测镜还对试样吊篮4的升降行程造成限制,试验吊篮的纵向可操作范围也很局限。
26.如图2所示,一种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装置,包括加热炉1和底架9,所述底架9顶部设有加热炉1,所述加热炉1顶部设有开口,所述底架9顶部设有电偶固定架2,所述电偶固定架2上设有热电偶5,所述热电偶5底部延伸至所述加热炉1顶口处,所述电偶固定架2与热电偶5之间设有第一活动支杆,所述第一活动支杆套设于所述电偶固定架2上下移动,所述底架9顶部设有试样固定架3,所述试样固定架3一侧设有第二活动支杆,所述第二活动支杆端部设有试样吊篮4,所述试样吊篮4延伸至所述加热炉1顶部开口处,所述加热炉1中部侧壁上设有折射筒7,所述折射筒7靠近加热炉1的一端延伸至所述加热炉1内部,所述折射筒7内部设有反光镜8,光线从所述折射筒7远离加热炉1的一端进入折射筒7内部并通过反光镜8的折射进入到加热炉1内部。
27.所述第一活动支杆通过紧固螺栓套设在所述电偶固定架2上,所述第二活动支杆通过紧固螺栓套设在所述试样固定架3上,通过松紧紧固螺栓后即可升降调节热电偶5或试样吊篮4。
28.所述折射筒7远离加热炉1的端部上设有防尘盖,所述折射筒7靠近加热炉1的端部内设有防尘网,避免杂物落入,保护反光镜8,所述折射筒7与加热炉1连接处的水平高度高于所述折射筒7远离加热炉1端部的水平高度,用于减少热空气进入折射筒7的可能性,所述底架9底部设有滑动滚轮,便于整体试验装置的移动。
29.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加热炉1侧壁上设置的折射筒7,避免反光镜8与加热炉1内的上升的高温空气直接接触,且为热电偶5和试样吊篮4提供竖直方向的移动位,便于实验员进行操作,通过折射筒7观察加热炉1内的加热状态,方便观测的同时,反光镜8远离热源,使用寿命长。
30.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31.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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