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子式玻璃管液位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135749阅读:31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浮子式玻璃管液位计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液位指示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显示容器内液位的浮子式玻璃管液位计。
液位计是工业与民用中应用最为广范的工具之一。玻璃管液位计是最基本、应用最为广范的一次液位仪表,因为该液位计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但对于应用在无色透明的液体时,例如水、酒精等,液面就不太清晰了,特别是远距离观测就更加困难了。因此,市场上特别需要一种显示液位效果明显并且长久的浮子式玻璃管液位计。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带有色环浮子来显示液面的浮子式玻璃管液位计。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它包括有上下金属连管、玻璃管、面板、其特征是在玻璃管内设置有一浮子,在浮子上安有一玻璃色环,在玻璃管外设置有带四个对称条形孔的金属圆管,在其中的一条形孔外侧设置有荧光灯盒,荧光灯盒内安有与该条形孔相对应的柱形荧光灯管;在另三个条形孔周边上设置有窗式框垫,在窗式框垫上分别嵌装有防尘玻璃板,玻璃板外侧设置有显示液位刻度的面板。使用时,先通过上下两个连接气体和液体的金属连管及密封垫圈将该液位计与容器固定连接,然后接通柱形荧光灯管的电源,便可从三个方向观测液位了。
本实用新型还包括在柱形荧光灯管与其对应的条形孔之间设置有一有色玻璃棒,其颜色与玻璃色环的颜色相同;浮子为玻璃浮子或金属浮子;玻璃管为耐高温、高压玻璃管或石英玻璃管。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色环作为液面指示的标志,液面清晰分明,对于光线较暗的使用环境配以照明光源,色环会更加鲜明醒目。另外,荧光灯和玻璃之间安装有一有色玻璃棒,其颜色与玻璃色环相同,由于装有无色透明液体的玻璃管对该玻璃棒具有放大镜的作用,而对气体来说则不放大,所以通过玻璃棒正前方的条形孔可以观测到放大的带色液位。本实用新型还具有结构简单、成本低、安装方便、使用安全、应用范围广、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局剖结构示意图由图1所示,图中4为耐高温、高压玻璃管,该玻璃管4安装在一个具有四个对称条形孔8的金属圆管5内,玻璃管4的上下两端分别安装有气体金属连管1和液体金属连管11,该金属连管1和11分别通过空心压帽螺丝2和10旋进金属圆管5两端的螺纹内,将金属连管和玻璃管端面之间的密封垫圈3压紧密封,密封垫圈由硅、氟橡胶或普通密封材料制成。在玻璃管4内设置有一玻璃浮子13,在浮子13上安有一玻璃色环7,该色环7可根据需要安装在浮子13的顶部或其它部位。在金属圆管5外侧与一个条形孔相对应的位置上设置有荧光灯盒14,荧光灯盒内安装有一由低压电子镇流器驱动的柱形荧光灯管15,该柱形荧光灯管15与其对应的条形孔之间设置有一根直径在5毫米左右的有色16玻璃棒,其颜色与玻璃色环的颜色(一般采用较鲜艳的红色、黄色或绿色)相同;在金属圆管外侧的另三个条形孔的周边上设置有塑胶材料制成的窗式框垫6,在窗式框垫6上分别嵌装有防尘保护玻璃板12,玻璃板外侧设置有显示液位刻度的面板9。为了保护金属连管上的荧光灯等部件,在空心螺丝2和10与金属连管1和11之间安装了绝缘、绝热垫圈17,其作用不仅是和被测液位装置保持良好的电器绝缘,而且还远可大大降低被测液位装置(例如锅炉)传给玻璃管液位计外壳的热量。使用时,先通过上下两个金属连管及密封垫圈将该液位计与容器固定连接,然后接通柱形荧光灯管的电源,便可从三个方向清晰地现场观测液位了。
权利要求1.一种适用于显示容器内液位的浮子式玻璃管液位计,它包括有上下金属连管、玻璃管、面板、其特征是在玻璃管内设置有一浮子,在浮子上安有一玻璃色环,在玻璃管外设置有带四个对称条形孔的金属圆管,在其中的一条形孔外侧设置有荧光灯盒,荧光灯盒内安有与该条形孔相对应的柱形荧光灯管;在另三个条形孔周边上设置有窗式框垫,在窗式框垫上分别嵌装有防尘玻璃板,玻璃板外侧设置有显示液位刻度的面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浮子式玻璃管液位计,其特征是在柱形荧光灯管与其对应的条形孔之间设置有一有色玻璃棒,其颜色与玻璃色环的颜色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浮子式玻璃管液位计,其特征是浮子为玻璃浮子或金属浮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浮子式玻璃管液位计。其特征是玻璃管为耐高温、高压玻璃管或石英玻璃管。
专利摘要一种适用于显示容器内液位的浮子式玻璃管液位计,它包括有上下连管、玻璃管、特别是在玻璃管内设置有一浮子,在浮子上安有一色环,在玻璃管处设置有带四个对称条形孔的金属圆管,在其中的一条形孔外侧设置有荧光灯盒,荧光灯盒内安有柱形荧光灯管;在另三个条形孔周边上设置有窗式框垫,在窗式框垫上分别嵌装有防尘玻璃板,玻璃板外侧设置有显示液位刻度的面板。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成本低、安装方便、应用范围广、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文档编号G01F23/02GK2314354SQ9724469
公开日1999年4月14日 申请日期1997年10月30日 优先权日1997年10月30日
发明者范宇航, 徐绍鹏 申请人:范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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