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安装锁合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安装架,开设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包括第一插接槽和容纳槽,所述容纳槽具有第一槽面,所述第一槽面开设有与所述第一插接槽连通的第一通道;以及
锁合组件,包括活动件和第一卡合件,所述活动件穿设于所述容纳槽,所述第一卡合件能够与所述第一槽面接触,所述活动件能够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活动件抵接所述第一卡合件以使所述第一卡合件的部分结构穿过所述第一通道并位于所述第一插接槽;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一卡合件能够退出所述第一插接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装锁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件包括手持部以及与所述手持部连接的抵接部,在垂直于所述活动件的移动方向上,所述抵接部的宽度从远离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向靠近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减小,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抵接部抵接所述第一卡合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安装锁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抵接部包括第一抵接端和第二抵接端,所述第一抵接端与所述手持部连接,所述第二抵接端连接所述第一抵接端的远离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在垂直于所述活动件的移动方向上,所述第一抵接端的宽度从远离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向靠近所述手持部的一端逐渐减小,所述第二抵接端的宽度在所述活动件的移动方向上相同,且大于等于所述第一抵接端的最大宽度,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第二抵接端抵接所述第一卡合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装锁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件包括手持部以及与所述手持部连接的抵接部,在垂直于所述活动件的移动方向上,所述抵接部的宽度从远离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向靠近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增大,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抵接部抵接所述第一卡合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安装锁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抵接部包括第一抵接端和第二抵接端,所述第二抵接端连接所述手持部与所述第一抵接端之间,在垂直于所述活动件的移动方向上,所述第一抵接端的靠近所述第二抵接端的部分的宽度从远离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向靠近所述手持部的一端逐渐增大,所述第二抵接端的宽度在所述活动件的移动方向上相同,且大于所述第一抵接端的最大宽度,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第二抵接端抵接所述第一卡合件。
6.根据权利要求2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安装锁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架开设有与所述容纳槽连通的避让通道,所述手持部外露于所述避让通道,所述抵接部穿设于所述避让通道和所述容纳槽。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安装锁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合件的形状为球形,所述第一槽面包括与所述第一卡合件的外表面配合的圆弧面,所述第一通道开设于所述圆弧面。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装锁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槽包括第二插接槽,所述第二插接槽位于所述容纳槽远离所述第一插接槽的一侧,所述容纳槽具有第二槽面,所述第二槽面开设有与所述第二插接槽连通的第二通道,所述锁合组件包括第二卡合件,所述第二卡合件能够与所述第二槽面接触;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活动件抵接所述第二卡合件以使所述第二卡合件的部分结构穿过所述第二通道并位于所述第二插接槽;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二卡合件能够退出所述第二插接槽。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安装锁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件包括手持部以及与所述手持部连接的抵接部,在垂直于所述活动件的移动方向上,所述抵接部的宽度从远离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向靠近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减小;或者所述抵接部的宽度从远离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向靠近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增大;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抵接部抵接所述第一卡合件和所述第二卡合件。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安装锁合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合组件包括设于所述安装架与所述活动件之间的弹性组件,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弹性组件积蓄弹性力;所述弹性组件释放弹性力时能够带动所述活动件移动至所述第一位置。
11.一种壳体组合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以及
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安装锁合机构,所述安装架安装于所述主体,所述活动件的移动方向平行于所述主体的厚度方向。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壳体组合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包括中框和后盖,所述安装架安装于所述中框,所述后盖盖设于所述安装架,且所述后盖开设有供所述活动件穿设的通孔,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活动件的外表面与所述后盖的外表面齐平。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壳体组合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架与所述主体为一体成型结构;或者所述安装架与所述主体可拆卸连接。
14.一种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如权利要求11至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壳体组合件;以及
绑带,包括绑带本体以及设于所述绑带本体端部的第一插接件,所述第一插接件开设有第一卡槽,所述第一插接件能够安装至所述安装架;
其中,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活动件抵接所述第一卡合件以使所述第一卡合件卡接于所述第一卡槽,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一卡合件能够退出所述第一卡槽,以使所述第一插接件能够从所述安装架退出。
15.一种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
绑带,包括绑带本体以及设于所述绑带本体端部的第一插接件,所述第一插接件开设有第一卡槽,所述第一插接件能够沿所述绑带的长度方向插入所述主体;以及
锁合组件,包括活动件和第一卡合件,所述活动件连接所述主体,且所述活动件能够沿所述绑带的厚度方向移动至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活动件抵接所述第一卡合件以使所述第一卡合件卡接于所述第一卡槽;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一卡合件能够退出所述第一卡槽,以使所述第一插接件能够从所述主体拆卸。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开设有相互连通的第一插接槽和容纳槽,所述第一插接件能够安装于所述第一插接槽;所述活动件位于所述容纳槽,所述活动件包括手持部和连接所述手持部的抵接部;在所述绑带的宽度方向上,所述抵接部的宽度从远离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向靠近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增大;或者所述抵接部的宽度从远离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向靠近所述手持部的一端减小;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第一卡合件抵接在所述抵接部与所述第一插接件之间。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架开设有与所述容纳槽连通的避让通道,所述避让通道沿所述主体的厚度方向延伸,所述手持部外露于所述避让通道,所述抵接部穿设于所述避让通道和所述容纳槽。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槽具有第一槽面,所述第一槽面开设有与所述第一插接槽连通的第一通道;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第一卡合件的部分结构穿过所述第一通道并卡接于所述第一插接槽。
19.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设备包括第二卡合件;所述绑带包括第二插接件,所述第二插接件与所述第一插接件位于所述绑带本体的同一端,且所述第二插接件与所述第一插接件沿所述绑带的宽度方向间隔排布,所述第二插接件开设有第二卡接槽;所述主体开设有与所述容纳槽连通的第二插接槽,所述第二插接件能够沿所述绑带的长度方向插入所述第二插接槽;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活动件抵接所述第二卡合件以使所述第二卡合件卡接于所述第二卡槽;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第二卡合件能够退出所述第二卡槽,以使所述第二插接件能够从所述主体拆卸。
20.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槽具有第一槽面和第二槽面,所述第一槽面开设有与所述第一插接槽连通的第一通道,所述第二槽面开设有与所述第二插接槽连通的第二通道;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第一卡合件的部分结构穿过所述第一通道并卡接于所述第一卡槽,所述第二卡合件的部分结构穿过所述第二通道并卡接于所述第二卡槽。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包括中框、安装架和后盖,所述安装架和所述后盖固定于所述中框,且所述后盖盖设所述安装架;所述第一插接槽、所述第二插接槽和所述安装槽位于所述安装架;所述后盖开设有与所述容纳槽连通的通孔,所述活动件穿设所述通孔,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一位置时,所述活动件的外表面与所述后盖的外表面平齐。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中框开设有与所述第一插接槽连通的第一贯孔,所述第一插接件能够穿设所述第一贯孔并安装于所述第一插接槽;所述中框开设有与所述第二插接槽连通的第二贯孔,所述第二插接件能够穿设所述第二贯孔并安装于所述第二插接槽。
23.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可穿戴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合组件包括设于所述安装架与所述活动件之间的弹性组件,当所述活动件处于所述第二位置时,所述弹性组件积蓄弹性力;所述弹性组件释放弹性力时能够带动所述活动件移动至所述第一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