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移动式无人机的火炮射击效果侦察校正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32443阅读:1197来源:国知局
基于移动式无人机的火炮射击效果侦察校正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属于军事侦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移动式无人机的火炮射击效果侦察校正系统。



背景技术:

在利用火炮等武器对目标进行火力打击时,需要实时获取尽可能精确的射击效果信息,包括炮弹炸点相对于目标的偏差量、对目标的毁伤程度等,用于进行射击修正,以更好地完成火力打击任务。

目前,获取射击效果信息主要由各级炮兵基本观察所、前进观察所和敌后观察所完成,也可借助雷达站、声测站、侦校直升机以及炮兵侦察校射无人机完成。

观察所获取射击效果信息,主要由侦察人员直接观察或利用望远镜、激光测距机等光学器材观测,要求目标和炮弹炸点都能通视。这种方式获取的信息精度低,而且由于要抵近目标侦察,人员的战场生存受到很大威胁。

雷达站、声测站和炮兵侦察校射直升机资源有限,目前没有配置到基层火力打击单位。利用雷达站、声测站和炮兵侦察校射直升机获取火炮射击效果信息,战场保障难度大、协同要求高、极易受到干扰,而且在选取跟踪点数、采样间隔等参数时具有难度。

炮兵侦察校射无人机可以分为大型无人机和微型无人机,大型无人机价格昂贵,而且操作难度大,部署费用高,使用不方便。微型无人机体积小、造价便宜,但续航时间短,传输距离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针对上述不足,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移动式无人机的火炮射击效果侦察校正系统。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一种基于移动式无人机的火炮射击效果侦察校正系统,包括:

多功能车,用于装载至少一架无人机,其中多功能车包括车辆无人驾驶系统,用于车辆的行使;车载卫星通信系统,用于卫星通信;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用于车辆定位;车载侦察系统,用于侦察敌情;车载无人机投放/回收系统,用于投放或者回收无人机;无人机充电系统,用于给无人机进行充电;车载无线通信系统,用于与无人机进行无线通信;车载自毁系统,用于车辆自毁;

无人机,用于阵地侦察,其中无人机包括机载卫星定位系统,用于无人机的定位;机载气象参数采集系统和机载图像采集系统,用于采集环境参数和视频图像数据;机载无线通信系统,用于与多功能车进行无线通信;机载自毁系统,用于无人机自毁;飞行控制系统,用于控制无人机飞行;

后方控制系统,可称为大本营,其中后方控制系统包括数据处理系统、多功能车控制系统、无人机控制系统和卫星通信系统;

其中,后方控制系统通过卫星通信系统将命令传递至多功能车,通过多功能车上的车辆无人驾驶系统、车载卫星通信系统和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控制多功能车行使到指定位置;通过控制车载无人机投放/回收系统控制无人机的投放与回收;

其中,后方控制系统通过卫星通信系统控制多功能车,并通过多功能车上的车载无线通信系统控制无人机的飞行;

其中,后方控制系统通过多功能车上的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车载无人机投放/回收系统和无人机充电系统和车载无线通信系统,控制控制多功能车对于无人机进行回收充电;

其中,无人机通过机载气象参数采集系统和机载图像采集系统收集的数据通过无线通信系统传输至多功能车,多功能车通过车载侦察系统收集数据;多功能车将无人机采集的数据及多功能车自身采集的数据通过车载卫星通信系统发送至后方控制系统;后方控制系统处理相应的数据之后,将信息发送至火炮阵地的火炮控制系统,由火炮控制系统分析数据,并进行射击校正;

其中,后方控制系统通过卫星通信系统控制多功能车的自毁系统,通过卫星通信系统及多功能车无线通信系统控制无人机的自毁系统。

作为优选,所述无人机还包括机载卫星通信系统,用于后方控制系统直接控制无人机,以便于精确控制无人机。

作为优选,所述无人机还包括自动返航系统,一般设定为特殊条件返航,包括环境条件和无人机自身条件。

作为优选,所述无人机为微型旋翼无人机。

作为优选,所述无人机还包括红外线定位系统,用于无人机的精确回收。

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的基于移动式无人机的火炮射击效果侦察校正系统,克服现有侦察校正的缺陷,实现了无人机抵近侦察,增加其续航时间和数据传输距离,保证射击效果信息的实时、准确和充分,并能对信息进行自动分析和处理,辅助战场指挥员做出决策以及即是进行射击修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基于移动式无人机的火炮射击效果侦察校正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基于移动式无人机的火炮射击效果侦察校正系统工作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基于移动式无人机的火炮射击效果侦察校正系统中无人机工作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基于移动式无人机的火炮射击效果侦察校正系统中多功能车工作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基于移动式无人机的火炮射击效果侦察校正系统中后方控制系统工作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和技术方案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所描述的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以下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参见图1-5。

一种基于移动式无人机的火炮射击效果侦察校正系统,包括:

多功能车,用于装载至少一架无人机,其中多功能车包括车辆无人驾驶系统,用于车辆的行使,属于现有技术;车载卫星通信系统;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车载侦察系统,为现有技术,本实施例为电子侦察系统,包括对敌方雷达、无线电通信、电子干扰设备、其他光电设备的搜索、识别和定位分析等系统;车载无人机投放/回收系统,用于投放或者回收无人机,本实施例所述的投放/回收系统主要包括固定装置和引导装置,其中固定装置是便于固定无人机,避免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害,引导装置在本实施例中为红外线引导装置,属于现有技术,在多功能车及无人机上都设置有红外线发射或接受装置,通过红外线进行引导和降落;无人机充电系统,用于给无人机进行充电,本实施例为无线充电系统,为现有技术;车载无线通信系统,用于与无人机进行无线通信;车载自毁系统,用于车辆自毁,属于现有技术;

无人机,用于阵地侦察,本实施例中微型旋翼无人机,在无人机上装载有机载卫星定位系统,用于无人机的定位;机载气象参数采集系统和机载图像采集系统,为现有技术,用于采集环境参数和视频图像数据;机载无线通信系统,用于与多功能车进行无线通信;机载自毁系统,用于无人机自毁;飞行控制系统,用于控制无人机飞行,是无人机的现有技术;自动返航系统,用于无人机自动返航,属于现有技术,本实施例中自动返航的设定条件为无人机续航能力与返航距离的比值,当无人机电池电量的续航能力与返航距离的比值低于1.2:1时,无人机自动返航,通过无线通信系统与多功能车进行通信,开启多功能车的无人机投放/回收系统,回收无人机,进行充电;

后方控制系统,可称为大本营,其中后方控制系统包括数据处理系统、多功能车控制系统、无人机控制系统和卫星通信系统;

其中,后方控制系统通过卫星通信系统将命令传递至多功能车,通过多功能车上的车辆无人驾驶系统、车载卫星通信系统和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控制多功能车行使到指定位置;通过控制车载无人机投放/回收系统控制无人机的投放与回收;

其中,后方控制系统通过卫星通信系统控制多功能车,并通过多功能车上的车载无线通信系统控制无人机的飞行;

其中,后方控制系统通过多功能车上的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车载无人机投放/回收系统和无人机充电系统和车载无线通信系统,控制控制多功能车对于无人机进行回收充电;

其中,无人机通过机载气象参数采集系统和机载图像采集系统收集的数据通过无线通信系统传输至多功能车,多功能车通过车载侦察系统收集数据;多功能车将无人机采集的数据及多功能车自身采集的数据通过车载卫星通信系统发送至后方控制系统;后方控制系统处理相应的数据之后,将信息发送至火炮阵地的火炮控制系统,由火炮控制系统分析数据,并进行射击校正;

其中,后方控制系统通过卫星通信系统控制多功能车的自毁系统,通过卫星通信系统及多功能车无线通信系统控制无人机的自毁系统。

需要进行火炮射击效果校正时,后方控制系统控制多功能车占领阵地,多功能车行使至侦察阵地,释放无人机,后方控制系统通过卫星通信系统控制多功能车,并通过多功能车上的车载无线通信系统控制无人机的侦察飞行,无人机收集的证据通过无线通信系统传输至多功能车,多功能车转发数据,通过卫星通信系统将数据传输至后方控制系统,后方控制系统处理数据之后,将校正数据传递给火炮控制系统,最后多功能车回收无人机,撤离阵地。

在整个过程中,无人机的工作流程,从开始,无人机从多功能车接受来自后方控制系统发出的指令,起飞,飞行至阵地前沿,拍摄照片或视频,采集卫星定位数据和气象数据,向多功能传输数据,之间自动返航系统不断进行续航能力检测,续航能力充足时,不断收集数据;当续航能力不足或接到返航指令时,返航,回到多功能车;当无人机不再传输数据,或传输内容显示被敌方俘获,或卫星定位坐标长时间未改变,一般认定被敌方俘获,可发送自毁指令,另无人机自毁。

在整个过程中,多功能车用于传输无人机采集的数据及为无人机提供续航,也用于一般的敌情侦察,当多功能车侦察周围敌情,或长时间不接收或不发送数据时,或长时间不接收命令并且卫星定位显示坐标固定,可发送自毁指令,另多功能车自毁。

在整个过程中,后方控制系统,主要控制多功能车及无人机,处理数据,并将校正数据发送到火炮控制系统,待数据校正完毕,即下达撤离命令,结束工作。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发明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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