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于环境监控仪的掉电检测电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554408发布日期:2019-01-08 21:24阅读:250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于环境监控仪的掉电检测电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掉电检测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应用于环境监控仪的掉电检测电路。



背景技术:

环境监测仪器(digital thermometer)是用于监测室内外环境各项参数的仪器总称,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经常遇到电源不稳定,供电瞬时中断的情况。设备并没有对电源的闪断做保护设计,这个问题可能会造成设备的意外关机。本实用新型提供过一种用于环境监控仪的掉电检测电路,可以检测超过10ms的电源闪断,为设备故障监控提供依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掉电检测不准确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新的应用于环境监控仪的掉电检测电路,该应用于环境监控仪的掉电检测电路具有可以检测超过10ms的电源闪断的特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应用于环境监控仪的掉电检测电路,所述掉电检测电路包括与待检测电路电压端连接的第一分压电路,接地端连接的第二分压电路;第一分压电路连接有过压保护二极管D1一端、稳压二极管D2负极和光耦合器第1脚;第二分压电路连接过压保护二极管D1另一端、稳压二极管D2正极和光耦合器第2脚;光耦合器第4脚连接上拉电阻R5后连接3.3V电压端,第3脚连接驱动开关三极管Q1的基极;驱动开关三极管Q1基极与发射极连接有下拉电阻R1O,集电极连接有上拉电阻R6后连接3.3V电压端;上拉电阻R6与驱动开关三极管Q1集电极的交点为检测输出端。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通过电阻分压将市电的220V转化为低压信号。通过光耦的隔离转化,输出周期为50Hz的方波信号。理想情况下如果检测到高电平信号超过10ms可以判断为供电故障,考虑到市电的频率波动可以人为的设定掉电判断时间间隔。

上述方案中,为优化,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分压电路包括串联的电阻R1、电阻R2、电阻R3及电阻R4。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分压电路包括串联的电阻R11、电阻1R2、电阻R13及电阻R14。

进一步地,所述光耦合器为TLP291。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L和N为交流电源输入监测点,电阻R1-R4,R11-/R14构成分压电阻网络,分压后驱动光耦,使光耦输出一个方波信号,从而控制三极管Q1的通断。SENSOR端接受处理器的监控,正常应用情况下,SENSOR端为一个50Hz方波信号,当输入端电源掉电后,SENSOR端则被保持较长时间的高电平。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实施例1中用于环境监控仪的掉电检测电路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应用于环境监控仪的掉电检测电路,如图1,所述掉电检测电路包括与待检测电路电压端连接的第一分压电路,接地端连接的第二分压电路;第一分压电路连接有过压保护二极管D1一端、稳压二极管D2负极和光耦合器第1脚;第二分压电路连接过压保护二极管D1另一端、稳压二极管D2正极和光耦合器第2脚;光耦合器第4脚连接上拉电阻R5后连接3.3V电压端,第3脚连接驱动开关三极管Q1的基极;驱动开关三极管Q1基极与发射极连接有下拉电阻R1O,集电极连接有上拉电阻R6后连接3.3V电压端;上拉电阻R6与驱动开关三极管Q1集电极的交点为检测输出端。

通过电阻分压将市电的220V转化为低压信号。通过光耦的隔离转化,输出周期为50Hz的方波信号。理想情况下如果检测到高电平信号超过10ms可以判断为供电故障,考虑到市电的频率波动可以人为的设定掉电判断时间间隔。

具体地,所述第一分压电路包括串联的电阻R1、电阻R2、电阻R3及电阻R4。所述第二分压电路包括串联的电阻R11、电阻1R2、电阻R13及电阻R14。其中,光耦合器为TLP291。

本实施的元器件取值、型号及作用如表1。

表1

本实施例中L和N为交流电源输入监测点,R1/R2/R3/R4/R11/R12/R13/R14构成分压电阻网络,分压后驱动光耦,使光耦输出一个方波信号,从而控制三极管Q1的通断。SENSOR端接受处理器的监控,正常应用情况下,SENSOR端为一个50Hz方波信号,当输入端电源掉电后,SENSOR端则被保持较长时间的高电平。

尽管上面对本实用新型说明性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以便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不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的范围,对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只要各种变化只要在所附的权利要求限定和确定的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内,一切利用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实用新型创造均在保护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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