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源开关电子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0467488发布日期:2022-06-18 08:47阅读:9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源开关电子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源开关电子装置。


背景技术:

2.现有一键车辆开关电子装置通过开关单元的触发动作直接控制是电源是否输出,难以实现精准的电源控制,难以保证电源持续稳定输出。
3.尤其是,在车辆开关单元等电器件出现重启或者其他异常情况下,现有一键车辆开关电子装置难以实现精准的电源控制,难以保证电源持续稳定输出。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的至少一个不足,提供一种电源开关电子装置。
5.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6.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电源开关电子装置。该电源开关电子装置包括:
7.触发工作时产生触发信号的开关单元;
8.用于在工作状态与关闭状态间转换的电源控制单元,所述电源控制单元与所述开关单元电性连接,并被配置为根据所述触发信号由所述关闭状态转换至所述工作状态;以及
9.单片机,所述单片机与所述电源控制单元电性连接,用于获取所述电源控制单元所处状态;
10.所述单片机与所述开关单元电性连接,用于根据所述电源控制单元所处状态和所述触发信号,来控制所述电源控制单元维持在所述工作状态或者转换至所述关闭状态。
11.可选地,所述开关单元为常开开关。
12.可选地,还包括电源输出单元,用于向负载输出第一工作电压;
13.所述电源输出单元与所述电源控制单元电性连接,用于根据所述电源控制单元所处状态,输出所述第一工作电压或者停止输出所述第一工作电压。
14.可选地,所述电源输出单元与所述单片机电性连接,用于向所述单片机输出第二工作电压。
15.可选地,所述电源控制单元设置有电子功率开关;
16.所述电子功率开关与所述单片机电性连接,用于根据所述单片机产生的控制信号来控制所述电源控制单元维持在所述工作状态或者切换至所述关闭状态。
17.可选地,所述电源控制单元设置有过电压和过电流保护电路。
18.可选地,所述单片机采用mpc5606b型号单片机。
19.可选地,所述电源开关电子装置为车辆电源开关电子装置。
20.不同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电源开关电子装置,电源控制单元能根据开
关单元产生的触发信号由关闭状态转换至工作状态。单片机能根据电源控制单元当前所处状态和开关单元产生的触发信号,来控制电源控制单元维持在工作状态从而实现电源持续稳定输出电压,或者控制电源控制单元转换至关闭状态从而实现停止输出电压。单片机通过获取开关单元的触发信号、电源控制单元当前所处状态的信号,实现对电源控制单元状态的控制维持输出电压或者停止电压输出,电源输出稳定可靠,电源输出转换控制及时、可靠、精确。单片机可通过电源输出单元实现供电,无需再另外设置电源。
21.应当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细节描述仅是示例性的,并不能限制本技术。
附图说明
2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3.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电源开关电子装置的示意图。
24.其中,10:开关单元;12:电源控制单元;14:单片机;16:电源输出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26.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使用的术语是仅仅出于描述特定实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技术。在本技术实施例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单数形式的“一种”、“所述”和“该”也旨在包括多数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义。
27.应当理解,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另外,本文中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28.需要注意的是,本技术实施例所描述的“上”、“下”、“左”、“右”等方位词是以附图所示的角度来进行描述的,不应理解为对本技术实施例的限定。此外,在上下文中,还需要理解的是,当提到一个元件连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下”时,其不仅能够直接连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下”,也可以通过中间元件间接连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下”。
29.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源开关电子装置。请参阅图1,该电源开关电子装置包括开关单元10、电源控制单元12和单片机14。其中,开关单元10设置成能被用户触发工作。当开关单元10触发工作时,开关单元10产生触发信号。
30.电源控制单元12用于控制电源输出。电源输出单元16设置成能具有工作状态和关闭状态,并且能在工作状态与关闭状态之间转换。
31.电源控制单元12与开关单元10电性连接,电源控制单元12能接收到开关单元10产生的触发信号。电源控制单元12能根据触发信号由关闭状态转换至工作状态。具体地,在电源控制单元12处于关闭状态的情况下,若电源控制单元12接收到开关单元10输出的触发信
号,电源控制单元12会转换至工作状态。
32.单片机14与电源控制单元12电性连接,单片机14设置成能获取电源控制单元12当前的所处状态。
33.单片机14与开关单元10电性连接。单片机14设置成能根据触发信号和电源控制单元12当前所处状态,来控制电源控制单元12维持在工作状态、或者转换至关闭状态。
34.具体地,在电源控制单元12处于关闭状态的情况下,若开发单元触发工作从而产生触发信号,单片机14根据电源控制单元12所处关闭状态信号和触发信号,会对应控制电源控制单元12维持在工作状态。
35.在电源控制单元12处于工作状态的情况下,若开发单元触发工作从而产生触发信号,单片机14根据电源控制单元12所处工作状态信号和触发信号,单片机14会对应控制电源控制单元12转换至关闭状态。
36.可以理解的是,在电源控制单元12处于关闭状态的情况下,若开发单元触发工作从而产生触发信号,此时单片机14获取的电源控制单元12当前所处状态仍是关闭状态,然后电源控制单元12会根据触发信号由关闭状态转换至工作状态。
37.同理地,在电源控制单元12处于工作状态的情况下,若开发单元触发工作从而产生触发信号,此时单片机14获取的电源控制单元12当前所处状态仍是工作状态,然后电源控制单元12会根据触发信号控制电源控制单元12转换至关闭状态。
38.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开关单元10可设置为常开开关。常开开关设置有常开触点。在自然未受力情况下,常开触电断开,线圈不通电。开关单元10触发工作时,常开触电闭合,线圈通电,开关单元10产生触发信号。例如,该开关单元10可以是一键开关单元10,电源开关电子装置为一键电源开关电子装置。例如,该开关单元10可采用接触器或者继电器或者其他开关单元。
39.当然,在其他一些实施例中,该开关单元10也可设置为常闭开关,电源开关电子装置的具体控制方式可对应变化设置。
40.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电源开关电子装置还可包括电源输出单元16。电源输出单元16设置成用于向负载输出第一工作电压。电源输出单元16可为负载供电。第一工作电压的电压值可根据负载需要具体设置。
41.电源输出单元16与电源控制单元12电性连接。电源输出单元16能根据电源控制单元12当前所处状态,向负载对应输出第一工作电压、或者停止向负载输出第一工作电压。
42.更优选地,电源输出单元16可与单片机14电性连接,用于向单片机14输出第二工作电压。如此,电源输出单元16可为单片机14供电。
43.为使电源控制单元12能响应于单片机14的控制信号,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电源控制单元12可设置有电子功率开关。电子功率开关与单片机14电性连接。电子功率开关能根据单片机14产生的控制信号,来控制电源控制单元12维持在工作状态、或者切换至关闭状态。
44.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电源控制单元12设置有过电压和过电流保护电路。电源控制单元12具有过电压和过电流保护。过电压和过电流保护电路可采用现有技术,例如其可通过设置在相应电路中的各电压传感器或电流传感器检测实际的电压值和电流值,分别与设定的各限压值或限流值进行比较,一旦超限就立即进行卸载保护或报警。
45.单片机14的具体型号可根据需要选择设置,其能实现上述控制功能即可。
46.一种可选示例中,如图所示,单片机14可采用mpc5606b型号单片机。例如,第二工作电压可设置为5v,以为单片机14供电。
47.本实施例并不具体限定电源开关电子装置的应用场景,其可自有应用于任意所需应用场景,例如其具体可应用于车辆电源、电池电源、太阳能电源等等。一种可选示例中,电源开关电子装置可以是为车辆电源开关电子装置。电源开关电子装置应用于车辆电源中,用于实现车辆电源的控制。
48.本实用新型中,电源控制单元能根据开关单元产生的触发信号由关闭状态转换至工作状态。单片机能根据电源控制单元当前所处状态和开关单元产生的触发信号,来控制电源控制单元维持在工作状态从而实现电源持续稳定输出电压,或者控制电源控制单元转换至关闭状态从而实现停止输出电压。单片机通过获取开关单元的触发信号、电源控制单元当前所处状态的信号,实现对电源控制单元状态的控制维持输出电压或者停止电压输出,电源输出稳定可靠,电源输出转换控制及时、可靠、精确。单片机可通过电源输出单元实现供电,无需再另外设置电源。
49.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并不用于局限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任何在本实用新型精神内的修改、等同替换或改进等,都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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