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有不可见色素的作了隐蔽图形编码的介质物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52603阅读:45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含有不可见色素的作了隐蔽图形编码的介质物体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一般涉及隐蔽图形技术(steganography)领域,更具体地,涉及由一可见色素和一不可见色素完整地组合的隐蔽图形技术,其中该不可见色素不能被人眼觉察且它不存在于复制品中,从而便于检测伪造品或赝品等。
“我永远不愿让任何印刷商或出版商因成为复制的主人而压制或改变我的作品”Thomas Paine,《人权》,1792。
“印刷商不敢超出其授权复制”Milton,Aeropagetica,1644。
自远古时代起,专有的源材料的未授权使用和彻底盗用已经成为税收损失、混乱和艺术品不纯的来源。
数字技术的出现加剧了这些历史问题。通过它,以未授权方式复制材料和再分销它们的技术达到了新的复杂高度,且更重要地,是无处不在。由于缺乏对被断定为复制件材料和原件进行比较的客观手段,所有者和诉讼程序只能依靠主观意见判断被断言的复制品是否是盗取,或是以非授权方式进行使用。此外,没有简单的方法用于跟踪该材料的原始购买者一即在追踪该材料最初在哪里“泄失”时能够是有价值的手段。
已经尝试了大量用于保护商业材料的方法。一个方法是将不为人眼觉察的信息加入文件和图像中,且该信息被复制到复制品中。该加入信息包括允许版权所有者把复制品和原件区分开以便检测出非法复制的资料。
虽然目前已知且应用的具有隐蔽图形的介质和应用隐蔽图形技术的方法令人满意,但是它们具有缺点。一种缺点是,当反复复印复制复制品后,该加入信息会质量降低以致于该信息不可解码。另一缺点是图像处理,如缩放、旋转等,也可降低加入的数据质量以致于其不可解码。另一缺点是含有隐蔽图形资料的图像的精确复制品在复制原件的同时也复制该信息,以致于复制品由于隐蔽图形标记的存在而不能容易地与原件区分开。虽然隐蔽标记的存在可鉴定原件为合法的且防止原件被修改的复制品的产生,但它不能把原件的精确复制品与原件本身区分开。
因此,需要一种嵌入信息的形式,其不能被复制到影印件中以便所有后面的复制品(即,不含不可复制的嵌入信息的那些)可以确认为影印件,因此非法影印件可容易地检测出。可以注意到,这与当前已知的将嵌入信息将传递给影印件的嵌入隐蔽图形技术正好相反。
本发明旨在克服一个或多个上述问题。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简单概括为用于在其上显示信息的介质,该介质包括(a)基底;(b)由多个在基底上显示的颜色组成的可见信息,其中至少一种颜色包括至少一种可见色素和至少一种不可见色素,该不可见色素不能被人眼察觉且它不存在于复制品中以便于检测伪造品或赝品。
通过阅读下面详细描述的优选实施方案和权利要求,并参考附图,本发明的这些和其它方面、目的、特征和优点将会更易于理解和评价。
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通过用红外光照射被研究的介质以检测不能被人眼觉察且在复制中会丢失的信息从而检测原始有版权的介质。


图1是本发明用至少一种不可见色素编码的典型硬拷贝图像(hardcopy imagine)的图样;图2是图1的另一个实施方案,其显示一个与本发明硬拷贝图像不同的基底;图3是照射图1和2中硬拷贝图像的照明光源的图解;图4是图3中硬拷贝图像的映象的图解;和图5是具有输出装置以将结果显示给用户的照明光源的图解。
参照图1,其中显示了一种介质10,如纸,形成一基底或基材其上可以显示文本、图形、图像等(以下称作可见信息)。该可见信息由多种色素20,如青色(cyan)、品红(magenta)、黄色和黑色(CMYK)通过任意适当方式施加于该基底上。这些方式在本领域中是已知的且在此不再讨论。
一种色素,例如品红,包括在可见波长中基本上非反射或发光的一个不可见色素30。虽然在优选实施方案中使用品红,CMYK色素20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组合可以包括一个不可见色素。
不可见色素30通常由紫外线(UV)或红外线(IR)吸收染料、或颜料或墨水形成。在此使用的,UV定义为基本上所有吸收都在400纳米以下的色素,而基本上所有吸收都在或大于800纳米IR染料、或颜料或墨汁。该UV材料和IR材料可以是如在美国专利4,866,027和4,866,025中对UV和在4,950,640和4,942,141中对IR所述的那些,但不限于这些公开内容。
参照图2,其中显示了与介质10相比,具有一种或多种不同物理性能或特征的介质40。这说明,例如,为了相容性,与由双轴取向的聚乙烯构成的接收器(即介质40)相比,普通纸接收器(即介质10)将要求不同染料、颜料或墨水20。本领域中的技术人员将很容易于辨认要求使用的不同染料、颜料或墨水。为说明此问题,将要求使用可相容的不可见色素50,例如品红。如在上面实施方案中,虽然使用品红作为不可见色素50,色素20中的任意一种或任意组合可包含不可见色素。
参照图3,其中有用于检测介质10和40是授权的已获版权材料还是非法复制品的图解。由于不可见色素没有被复制到影印件中,注意非法复制品不会包含不可见色素;只有已获版权材料才会包含该不可见色素。在此方面,一个组合的阅读器和照明光源60包含一个光源70,其照射被研究介质10或40引起色素反射。显而易见,为了理解两者都能被照射,介质10和40都显示为被照射,但是在实践中在任意给定时间只有一个将被照射。
参照图4,其中显示了介质10或40的反射材料的图解作为被照明光源60照射的结果。该反射光通过基本上除去全部可见光并只通过不可见光的过滤器80。该不可见光在成像设备90如CMOS(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成像器或CCD(电荷耦合器件)成像器上成像,这两种成像装置都能够阅读或检测反射的不可见波长光,其只对人眼不可见,而非对于成像机。
参照图5,其中显示了具有输出装置100如LEDs的阅读器和照明光源60的图解,当输出以红色发光时,警告用户这为非法复印件,或当以绿色发光时,其警示用户这为已获版权的原件。输出装置100的第二个实施方案可以是某种类型的显示屏如LCD或OLED显示器,其将把不可见图像向人眼成像。操作两用的阅读器和照明光源60的图解如下。对于介质10含有可见色素20和不可见色素50的介质40,当被两用的阅读器和照明光源60照射时,可见和不可见波长的光被反射至读取设备60。通过除去可见光,只有不可见光在对该波长敏感的检测器90上成像,因此该图像是可检测的。
相反,在某物如复印机上处理该介质的复印件,该复印机将输出不含任何不可见色素的图像。当该复印的图像被读取设备扫描并过滤时,没有光将通过该过滤器,因此检测出一非法复印件。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在其上显示信息的介质,该介质包括(a)基底;和(b)由多种在基底上显示的颜色形成的可见信息;其中至少一种颜色包括至少一种可见色素和至少一种不可见色素,该不可见色素不能被人眼察觉且它不存在于复制品中以便用于检测伪造品或赝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介质,其中使用的不可见标记用剂取决于该介质的特征。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介质,其中多种颜色包含不可见色素。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介质,其中该不可见色素在等于或小于基本上400纳米或等于或基本上大于800纳米的波长处吸收、反射或发光。
5.一种由多种颜色形成的可见标记,该可见标记包括(a)在所述多种颜色中至少一种颜色里的至少一种可见色素和至少一种不可见色素,该不可见色素不能被人眼察觉且它不存在于复制品中,以便用于检测伪造品或赝品。
全文摘要
一种用于在其上显示信息的介质,该介质包括基底;和由多种在该基底上显示的颜色组成的可见信息;其中至少一种颜色包括至少一种可见色素和至少一种不可见色素,该不可见色素不能被人眼察觉且它不存在于复制品中以便用于检测伪造品或赝品。
文档编号G06T1/00GK1467985SQ03123650
公开日2004年1月14日 申请日期2003年5月12日 优先权日2002年6月7日
发明者R·N·布勒兹, R N 布勒兹, K·W·威廉姆斯, 威廉姆斯, G·R·帕兹普加特, 帕兹普加特, T·M·史梯芬尼, 史梯芬尼 申请人:伊斯曼柯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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