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

文档序号:6518244阅读:14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尤其涉及一种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属于数字版权保护(DRM,Digital RightsManagement)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Internet的快速发展,网上交易和传播的电子书、电子报纸、音乐、电影、图片、游戏和软件等数字内容越来越多。然而,数字化内容很容易被复制、修改和传播,因而存在大量的盗版和侵权问题,使数字内容拥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失。因此,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以下简称DRM技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DRM是一个安全的数字内容付费发布系统,它提供数字内容的防盗版机制,并使授权内容的下载更便利。使用DRM,内容提供商可以对其媒体内容的使用权限规则作定义。例如将多种不同权限规则附加在某一单一内容上,不同的权限可使用不同的收费标准。通过DRM,提供商可以给用户提供免费的预览,而只对内容的使用进行收费。内容的价值体现在提供商对内容所拥有的版权上,而并不是内容本身。DRM实现了对内容使用权进行收费,使得内容价值的实现成为可能。
当前,随着手机等移动信息终端的功能越来越强大,很多类型的手机开始支持多媒体下载功能,人们对彩铃、壁纸、屏保、JAVA游戏、声像文件等多媒体内容的下载需求正在快速增长。虽然DRM技术已经在电子图书(e-book)领域得到应用,国内的方正、书生等企业都拥有自己独立研发的DRM解决方案,并已取得满意的使用效果。但上述技术方案主要是针对PC机用户,并不完全适合于手机等移动信息终端。为了使运营商、服务/内容提供商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人们迫切需要一种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解决方案。
为了规范移动通信领域的数字版权保护,国际组织Open MobilAlliance(OMA)制定了应用于无线领域的数字版权保护规范(OMA DRM),目前已经是这个领域事实上的国际标准。OMA DRM规范中对DRM的保护方式和使用限制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1.DRM保护方式OMA DRM规范中的DRM保护方式有转发锁定(Forward Lock)、组合发送(Combined Delivery)、单独发送(Separate Delivery)等三种。
2.许可许可和约束保存在权限对象中,控制终端对媒体对象的使用。媒体对象在设备上的使用分为下列许可(permission)方式播放用户可以在终端上播放媒体对象,如声音文件被播放。
显示用户可以在终端上显示媒体对象,图片文件被浏览器的使用。
执行用户可以在终端上执行媒体对象,如游戏的执行等。
打印用户可以在打印机上打印媒体对象,如静止图片(JPEG文件)的打印。
3.约束对于每个选择的许可,内容提供商可以用约束(constraint)来限定媒体对象的使用。每个许可可以有一个或多个以下约束计次(count);使用时间(interval);开始时间/结束时间(date time);永久使用权限。
4.文件格式OMA DRM中转发锁定和组合发送采用DRM消息格式。单独发送中内容采用DRM内容格式(DCF),权限采用DRM权限表示语言(DRMREL)格式。
但是,上述OMA DRM规范中的内容并不能完全反映运营商、服务/内容提供商的实际需求,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和运营商、服务/内容提供商的实际需求,提供一种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该方法一方面符合OMA DRM规范的要求,另一方面结合移动信息终端的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为实现上述的发明目的,本发明采用下述的技术方案一种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基于DRM服务器、DRM代理和内容管理器实现,其中DRM代理和内容管理器位于移动信息终端之中,DRM代理嵌入在移动信息终端操作系统的一层,其特征在于(1)由下载服务器向DRM服务器发送媒体内容和用户选择的权限信息,DRM服务器把内容和权限转换成受DRM保护的格式,返回给下载服务器;(2)下载服务器把受保护的内容返回给手机终端,手机终端调用DRMagent解析受DRM保护的内容,分离出权限和内容,把原始内容交给内容管理器,权限存储在权限信息库;(3)手机终端在使用媒体对象的时候,先由内容管理器判断文件是否受DRM保护,有必要时再调用DRM代理对该内容的权限进行判断;(4)如果有权限,可以使用内容,如果没有权限,则拒绝用户使用媒体内容。
其中,所述步骤(2)中,针对DRM消息格式,内容管理器除了记录该内容的保护方式和基本信息外,还要记录内容的CID和内容在文件系统中的文件名和路径;权限存储在权限数据库,通过CID来唯一标识该内容。
所述步骤(2)中,对于权限表达语言格式,解析完权限包之后,把权限和/或内容加密密钥存储在权限数据库。
所述步骤(2)中,对于DCF格式,DRM代理在获取权限之后才能对DCF格式进行解析;终端可以根据实际内容的类型和大小,在下载DCF文件后作不同的处理。一是针对图片、铃声等较小的文件,可以保存DCF文件,当使用DCF文件内容时调用DRM代理对DCF进行实时解密。二是针对音频、视频等较大的文件,可以调用DRM代理,根据权限包中的加密密钥解密DCF文件,还原出原始内容,交给内容管理器,内容管理器记录该内容的CID、文件名和路径、单独发送的保护方式和其他一些信息。
所述步骤(3)中,用户在使用内容前,首先调用内容管理器,获取文件的信息;如果文件不受DRM保护,或者受转发锁定方式的DRM保护,则内容管理器直接返回终端可以使用媒体内容;如果文件受组合发送或单独发送方式的DRM保护,则内容管理器调用DRM代理来判断内容的权限。
判断权限的过程包括如下步骤首先判断是否有Date Time权限,如果有剩余权限,则使用Date Time权限,并返回成功信息;如果没有,再判断Interval权限,如果有Interval权限,则使用Interval权限,把Interval权限根据当前的时间计算出一个终止时间,转换成一个Date Time权限,修改权限数据库,并返回成功信息如果没有Interval权限,再判断是否有Count权限,如果有,则把当前的Count次数减1,并修改权限数据库,返回成功信息;一直到Count减到0为止,表示Count权限已经使用完;如果没有Count权限或Count权限使用完,则表示没有任何权限,返回没有权限。
在发生权限合并的情况下,合并后的权限作为一条新的记录替换掉原来的权限记录。
DRM代理对每个IMSI号对应的权限单独存储;通过一个索引文件来寻找当前IMSI号对应的权限;每次解析一个DRM文件时,如果含有权限信息,则把它同当前的IMSI号绑定;如果相同内容的权限存储记录存在,而且是同当前的IMSI号绑定的,那么Agent会把两个权限记录合并,形成一个新的权限记录,替代老的权限记录,作为一个新的逻辑存储单元来存储;如果相同内容的权限存储记录不存在、或该内容的权限记录存在,但不是同当前的IMSI号绑定的,那么Agent把解析后的权限信息与当前的IMSI号绑定,生成一个新的权限记录,作为一个新的逻辑存储单元来存储。
对于以DCF格式下载的内容,如果经过解密存储后希望转移到移动存储卡上,则DRM代理把内容进行加密,转换成DCF格式,再保存到移动存储卡上。
对于以DRM消息格式下载的内容,由DRM代理把内容加密转换成PDM格式,再保存到移动存储卡上。
本发明所提供的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针对移动信息终端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解决措施,在基本的DRM功能之外,还提供了包括定向发送、权限合并、媒体文件升级,权限与用户卡绑定以及针对移动存储卡实现数字版权保护等多项功能,从而方便了移动信息终端的用户,同时也切实保护了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的利益。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中,移动信息终端处的DRM代理与操作系统的关系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所述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一般而言,任何DRM系统都会包括三方面的功能实体DRM服务器、DRM代理(agent)和内容管理器。DRM服务器的作用是把媒体内容转换成受DRM保护的格式,即由下载服务器把内容文件和权限请求以HTTP协议和简单对象访问协议(SOAP)的方式发送到DRM服务器,服务器接收到请求后把内容和权限请求打包成受DRM保护的文件格式返回给下载服务器。DRM agent负责解析受DRM保护的内容,并对内容的权限进行管理。内容管理器负责管理终端上受DRM保护的内容,把内容的描述信息存储到内容管理信息库。本发明所述的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也要基于DRM服务器、DRM agent和内容管理器来实现,但考虑到该数字版权保护方法所应用的环境是移动信息终端如手机等,内存非常有限、存储空间也很小,而且通常是按照下载/上传的流量来收费,因此现有面向PC机用户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并不适用,必须针对移动信息终端如手机、PDA、掌上电脑等的具体特点采用与之相适应的技术方案。下面,就以手机为例展开具体的说明。
首先,在手机终端中嵌入DRM agent。参照图1所示,该DRM agent嵌入在终端操作系统的一层,给高层应用提供统一的接口,这样可以支持Java、MMS、Email和WAP等各种业务模式。然后,在手机终端嵌入内容管理器,并把内容的描述信息存储到内容管理信息库。内容管理信息库记录的主要信息有●媒体内容是否受DRM保护;●媒体内容的DRM保护方式,比如内容受转发锁定还是以组合发送方式保护;●媒体内容的CID;●媒体内容在文件系统中的文件名和路径;●媒体内容的MIME类型;●其他属性信息。
以上是手机终端处应该首先进行的工作。另外,需要使用DRM技术进行保护的原始媒体内容保存在下载服务器中。
实际使用时,手机终端发送下载内容请求,先由下载服务器向DRM服务器发送媒体内容和用户选择的权限信息,提出格式转换申请,由DRM服务器把内容和权限转换成受DRM保护的格式,返回给下载服务器。下载服务器把受保护的内容返回给手机终端。下载之后,手机终端调用DRMagent解析受DRM保护的内容,分离出权限和内容,把原始内容交给内容管理器,权限存储在权限信息库。手机终端在使用媒体对象的时候,先由内容管理器判断文件是否受DRM保护。如果有必要,调用DRM代理对该内容的权限进行判断,如果有权限,可以使用内容,如果没有权限,则拒绝用户使用媒体内容。
权限管理是DRM技术的核心所在。在本发明中,为了在手机终端实现权限管理,由位于手机终端的DRM agent负责解析受DRM保护的内容,解析完成后,把内容交给内容管理器,权限与用户卡绑定后存储在权限数据库。根据DRM文件格式的不同,解析过程也有所不同。
对于DRM消息格式首先判断是转发锁定还是组合发送。如果是转发锁定,则解析完后,把内容交给内容管理器,内容管理器记录内容的基本信息,并标识该内容是受转发锁定方式保护的。如果是组合发送格式,则解析出来的内容包括两部分,内容和权限,内容交给内容管理器,内容管理器除了记录该内容的保护方式和基本信息外,还要记录内容的CID(内容唯一标识)和内容在文件系统中的文件名和路径。权限存储在权限数据库,通过CID来唯一标识该内容。
对于权限表达语言格式解析完权限包之后,把权限和/或内容加密密钥存储在权限数据库。
对于DCF格式DCF包是经过加密的文件内容和一些其他元数据的组合。DRM代理在获取权限之后才能对DCF格式进行解析。根据实际内容的类型和大小,终端可以在下载DCF文件后进行不同的处理针对图片、铃声等较小的文件,可以保存DCF文件,当使用DCF文件内容时调用DRM代理对DCF进行实时解密;针对音频、视频等较大的文件,可以调用DRM代理,根据权限包中的加密密钥解密DCF文件,还原出原始内容,交给内容管理器,内容管理器记录该内容的CID、文件名和路径、单独发送的保护方式和其他一些信息。
权限集中存储在权限数据库中。权限数据库是以2个文件的形式存在终端的文件系统上的。一个是索引文件,以CID为索引,标识该CID对应的权限在数据文件中的对应位置和记录长度,索引文件是为了加快搜索速度而建立的。数据文件存储每个CID对应的权限记录,包括应用的许可类型是执行还是显示等,应用的许可情况,比如应用可以使用5次和/或应用可以使用10天等。
每个权限信息数据均以Frame(框架)的格式保存。为了维护扩展和升级,数据库文件第一条记录为版本信息。
每条权限信息保存在每一个Frame的数据中,保存时,每个Frame经过CRC32校验和转义编码,并采用对称加密算法进行加密。这样的处理,使得系统可以应付可能的数据文件损坏。加密的使用使得安全性大大提高。
对于权限数据库来说,其最小单位为Frame,只负责读取和保存Frame,在内存中对每一个Frame进行分析,获得系统所需要的记录并对其进行操作。
用户在使用内容前,首先调用内容管理器,获取文件的信息。如果文件不受DRM保护,或者受转发锁定方式的DRM保护,则内容管理器直接返回终端可以使用媒体内容。如果文件受组合发送或单独发送方式的DRM保护,则内容管理器调用DRM代理来判断内容的权限。
如果权限已经消费完了,或者权限与用户卡不匹配,则DRM代理返回终端不能使用该内容,终端提示用户是否更新权限。如果还有剩余权限,则可以使用媒体内容。
判断权限的过程是这样的首先判断是否有Date Time权限,如果有剩余权限,则使用Date Time权限,并返回成功信息。如果没有,再判断Interval权限,如果有Interval权限,则使用Interval权限,把Interval权限根据当前的时间计算出一个终止时间,转换成一个Date Time权限,修改权限数据库,并返回成功信息。如果没有Interval权限,再判断是否有Count权限,如果有,则把当前的Count次数减1,并修改权限数据库,返回成功信息。一直到Count减到0为止,表示Count权限已经使用完。如果没有Count权限或Count权限使用完,则表示没有任何权限,返回没有权限。
用户选择删除媒体内容时,首先调用内容管理器,获取文件的信息,如果文件不受DRM保护,或者受转发锁定方式的DRM保护,则可以直接删除媒体内容。如果文件受其他的DRM方式保护,则同时调用DRM代理删除该内容对应的权限记录。如果内容对应多个用户卡,也就是有多条权限记录,那把内容对应的所有权限记录一并删除。不允许不删除内容而直接删除权限记录。
上面介绍了本发明实现数字版权保护的基本内容,下面介绍本发明针对运营商的要求和手机本身的特点而进行的改进设计。
数字版权保护的应用领域主要是保护CP(内容提供商)开发的内容。但在实际应用中,用户自己拍摄的图片或录制的铃声等内容也希望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用户希望自己的作品转发给好友共享,但不希望让其他人知道。当然用户可以以各种方式通知好友不转发自己的内容,可是他不能确保好友会遵守不转发的诺言。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发明提供了定向发送功能。
定向发送的实现方式是终端把数据转换成转发锁定的DRM文件格式后再发送出去。接收终端接收到该内容之后,调用DRM Agent解析数据,还原出原始内容。但因为内容是转发锁定方式,接收终端只能使用而不能转发该内容。从而实现了定向发送的目的。定向发送的流程如下(1)用户选择需要发送的内容;(2)选择是否禁止转发;(3)终端调用DRM Agent把内容转换成转发锁定的DRM保护格式;(4)终端把内容通过IMAP发送到接收方邮箱;(5)接收方接收邮件,选择附件;(6)接收终端调用DRM Agent解析附件,还原出原始内容,储存到终端;(7)接收终端使用媒体内容。
针对手机用户的具体特点,本发明支持权限合并功能。所谓权限合并是指同一个应用的权限如果下载多次,则把多次的权限合并成一个新的权限。在发生权限合并的情况下,合并后的权限作为一条新的记录替换掉原来的权限记录。权限合并可能发生在两种情况重复下载和更新。
重复下载是用户对同一个内容进行多次下载而形成的,多次下载可能选择相同或不同的权限。为此,有必要将手机终端处的文件权限直接加以合并。
权限合并的实现方式是这样的对于计次(Count)约束可以使用的次数是两个权限对象中计次的简单累加。比如第一个权限中有5次的计次约束,第二个权限中有3次计次约束,那权限合并后,将有8次计次约束。
对于DATETIME约束分几种情况。
两个起止时间段是连续的合并后的权限起始时间是较早的时间段的起始时间,结束时间是较晚时间段的结束时间。
两个时间段交叉合并后的权限起始时间是较早的时间段的起始时间,结束时间是较晚时间段的结束时间。
两个时间段分离比如一个起始时间是2005-05-10到2005-06-10的DATETIME约束和一个2005-09-10到2005-10-10的DATETIME约束。这种情况合并处理如果还按照前两种方式进行,会导致给用户的权限大大增加,损害了内容提供商的利益,因此通过DRM服务器对这种情况作了限制DATETIME的起始时间不能晚于当前时间。这就成功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对于Interval约束Interval的合并不仅仅是年、月、日的简单合并,其中涉及到月累计成年的问题和日累计到月的问题。因为每年的月数固定,而每个月的天数不定,所以主要需要解决的是日累计到月的问题。我们的处理方式是将日直接相加,而不累计成月。比如一个20天的Interval和一个25天的Interval合并后直接是45天。到使用Interval权限的时候,根据当时的时间,把45天转换成一个Date Time权限。
更新功能是在OMA规范的基础上提供的一个新的功能如果一个媒体内容对应的权限已经消费完了,而用户仍需要使用该内容时,需要重新下载新的受保护的内容,这无疑增加了网络流量,对网络资源造成浪费,而且,对于手机用户而言,其上网一般是采用按流量计费,因此无形中会增加用户的流量支出。
更新功能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使得用户想继续使用内容时不用重新下载内容对象,从而大大降低了网络流量。
更新功能的实质是将媒体文件中的权限信息抽取出来,形成一个单独的权限对象,该权限对象中的信息可以修改、更新,并存储到手机终端之中。在手机终端处,DRM agent根据权限对象中的内容按照上述的权限合并方案直接改变权限数据库中的数据,从而实现权限的合并,这样即可直接改变媒体文件的使用权限而无需重新下载其内容。具体而言,手机终端通过WAP浏览器浏览该内容的权限订购页面,选择适合自己的权限和资费方案。服务器根据用户选择的方案打包成一个单独的权限对象。终端下载并解析该权限对象。以后使用该内容的时候就可以享受新的权限了。在内容对应的权限过期后。用户要再次使用该内容时,手机终端提示用户是否更新权限。或是权限还没有过期时,用户可以主动选择更新功能,这样该内容的使用权限是剩余权限和新购买的权限合并后的新权限。
本发明还提供媒体文件的升级功能。当媒体内容有了新版本之后,用户可以免费把原来下载的老版本的内容升级成新的版本,而使用原有的权限。这项功能主要针对Java应用程序。
升级的实现方式是由DRM服务器把新版本的媒体内容转换成组合发送方式的DRM消息格式,其中权限对象的部分采用空权限包的格式。
空权限包是ZRRT根据OMA规范定义的一种权限包,这种权限包表示的权限对象是空的,也即没有权限。空权限包是用在升级功能里的一种特殊格式的权限包。空权限包的定义如下<o-ex:permission>
<o-dd:execute>
<o-ex:constraint>
<o-dd:datetime>
<o-dd:start></o-dd:start>
<o-dd:end></o-dd:end>
</o-dd:datetime>
<o-dd:count></o-dd:count>
<o-dd:interval></o-dd:interval>
</o-ex:constraint>
</o-dd:execute>
</o-ex:permission>。
终端在接收到这种包后,调用DRM agent解析包,用新的媒体内容替换老的媒体内容,权限数据库不做任何变动,这样就可以在原有权限的限制下使用新版的媒体内容了。
另外,本发明还可以支持永久权限。永久权限是权限中的一个特例,用户可以任意使用媒体内容,没有任何约束。
永久权限的表示方式是在一个约束下面不存在任何许可,是REL中的一个特例。永久权限示例如下<o-ex:permission>
<o-dd:execute/>
</o-ex:permission>
为了真正实现DRM,需要确保只有购买权限的用户才能使用该内容,为此,本发明人针对手机用户的特点,在终端和权限之间通过权限与UIM卡绑定来实现对应关系,也就是一个IMSI号对应一个权限。用户使用该内容时,终端首先检查权限对应的IMSI号是否与终端正在使用的IMSI号是否相同,如果不相同,则不允许使用该内容。
但是一个终端可以使用多个UIM卡。可能每个UIM卡的拥有者都需要使用同一个内容。这种情况下,如果每个内容的权限仅同一个IMSI号绑定会导致第二张卡不能使用第一张卡下载的内容,如果第二张卡重新下载同一个应用,那第一张卡的权限就会被删除,第一张卡在使用内容时必须重新下载,而且会把第二张卡的权限删除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发明采用了将应用权限同多个用户卡绑定的技术方案。其实现方式是DRM Agent对每个IMSI号对应的权限单独存储。通过一个索引文件来寻找当前IMSI号对应的权限。每次解析一个DRM文件时,如果含有权限信息,则把它同当前的IMSI号绑定。如果相同内容的权限存储记录不存在,而且是同当前的IMSI号绑定的,那么Agent会把两个权限记录合并,形成一个新的权限记录,替代老的权限记录,作为一个新的逻辑存储单元来存储。如果相同内容的权限存储记录不存在、或该内容的权限记录存在,但不是同当前的IMSI号绑定的,那么Agent把解析后的权限信息与当前的IMSI号绑定,生成一个新的权限记录,作为一个新的逻辑存储单元来存储。
DRM Agent在判断是否有权限的时候,还要把目前的用户卡和下载权限的用户卡做比较,如果不一致,提示没有相应的权限。这样就防止了没有购买权限的用户使用内容。
在不同的用户卡下载相同的应用的情况下,每张卡与该卡购买的权限记录绑定,作为一条记录。这种情况下,可能发生每个内容(CID)对应多条记录的情况。
由于移动终端的固有特性,相比PC来说存储空间非常小,可以存储的内容的数量有限,当移动终端的存储空间已满,而用户希望下载新的媒体内容时,只能删除以前的内容,而如果这些内容仍有剩余使用权限时,权限会一并删除,无形中给用户造成损失。目前很多手机终端已经支持移动存储卡。针对移动存储卡的特点,对应与不同类型的DRM保护格式,转移或安装到移动存储卡上时需要采用不同的方式。
对于以DCF格式下载的内容,由于文件本身是经过加密的,没有权限信息的话无法解密并使用,下载时可以直接下载到移动存储卡上。如果下载到终端并经过解密存储后希望转移到移动存储卡上,则Agent把内容进行加密,转换成DCF格式,再保存到移动存储卡上。
对于以DRM消息(DRM Message)格式下载的内容,由于其本身是不加密的,需要进行特殊的处理。将设备上以DRM消息(DRM Message)格式下载的内容存储到到移动存储卡上,或直接下载到移动存储卡上时,Agent把内容加密转换成PDM格式,再保存到移动存储卡上。此格式可以保证当该移动存储卡接入到PC上时,这些受DRM保护的数据或媒体对象文件在PC上可见,但不可用。
以上对本发明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对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背离本发明实质精神的前提下对它所做的任何显而易见的改动,都将构成对本发明专利权的侵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权利要求
1.一种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基于DRM服务器、DRM代理和内容管理器实现,其中DRM代理和内容管理器位于移动信息终端之中,DRM代理嵌入在移动信息终端操作系统的一层,其特征在于(1)由下载服务器向DRM服务器发送媒体内容和用户选择的权限信息,DRM服务器把内容和权限转换成受DRM保护的格式,返回给下载服务器;(2)下载服务器把受保护的内容返回给移动信息终端,移动信息终端在需要使用内容时,调用DRM代理解析受DRM保护的内容,分离出权限和内容或者在下载后解析受保护的内容,把原始内容交给内容管理器,权限存储在权限信息库;(3)移动信息终端在使用媒体对象的时候,先由内容管理器判断文件是否受DRM保护,有必要时再调用DRM代理对该内容的权限进行判断;(4)如果有权限,可以使用内容,如果没有权限,则拒绝用户使用媒体内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针对DRM消息格式,内容管理器除了记录该内容的保护方式和基本信息外,还记录内容的CID和内容在文件系统中的文件名和路径;权限存储在权限数据库,通过CID来唯一标识该内容。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对于权限表达语言格式,在解析完权限包之后,把权限和/或内容加密密钥存储在权限数据库。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对于DCF格式,DRM代理在获取权限之后对DCF格式进行解析;根据权限包中的加密密钥解密DCF文件,还原出原始内容,交给内容管理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用户在使用内容前,首先调用内容管理器,获取文件的信息;如果文件不受DRM保护,或者受转发锁定方式的DRM保护,则内容管理器直接返回终端可以使用媒体内容;如果文件受组合发送或单独发送方式的DRM保护,则内容管理器调用DRM代理来判断内容的权限。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权限的过程包括如下步骤首先判断是否有Date Time权限,如果有剩余权限,则使用Date Time权限,并返回成功信息;如果没有,再判断Interval权限,如果有Interval权限,则使用Interval权限,把Interval权限根据当前的时间计算出一个终止时间,转换成一个Date Time权限,修改权限数据库,并返回成功信息;如果没有Interval权限,再判断是否有Count权限,如果有,则把当前的Count次数减1,并修改权限数据库,返回成功信息;一直到Count减到0为止,表示Count权限已经使用完;如果没有Count权限或Count权限使用完,则表示没有任何权限,返回没有权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发生权限合并的情况下,合并后的权限作为一条新的记录替换掉原来的权限记录。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DRM服务器把新版本的媒体内容转换成组合发送方式的DRM消息格式,其中权限对象的部分采用空权限包的格式。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DRM代理对每个IMSI号对应的权限单独存储;通过一个索引文件来寻找当前IMSI号对应的权限;每次解析一个DRM文件时,如果含有权限信息,则把它同当前的IMSI号绑定;如果相同内容的权限存储记录存在,而且是同当前的IMSI号绑定的,那么DRM代理把两个权限记录合并,形成一个新的权限记录,替代老的权限记录,作为一个新的逻辑存储单元来存储;如果相同内容的权限存储记录不存在、或该内容的权限记录存在,但不是同当前的IMSI号绑定的,那么DRM代理把解析后的权限信息与当前的IMSI号绑定,生成一个新的权限记录,作为一个新的逻辑存储单元来存储。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以DRM消息格式下载的内容,由DRM代理把内容加密转换成PDM格式,再保存到移动存储卡上。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面向移动信息终端的数字版权保护方法,该方法基于DRM服务器、DRM代理和内容管理器实现,其中DRM代理和内容管理器位于移动信息终端之中,DRM代理嵌入在移动信息终端操作系统的一层,移动信息终端在使用媒体对象的时候,先由内容管理器判断文件是否受DRM保护,有必要时再调用DRM代理对该内容的权限进行判断;如果有权限,可以使用内容,如果没有权限,则拒绝用户使用媒体内容。本发明在基本的DRM功能之外,还提供了包括定向发送、权限合并、媒体文件升级,权限与用户卡绑定以及针对移动存储卡实现数字版权保护等多项功能,从而方便了用户,同时也切实保护了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的利益。
文档编号G06F1/00GK1885223SQ20051001201
公开日2006年12月27日 申请日期2005年6月24日 优先权日2005年6月24日
发明者吴林, 罗培, 马茂增 申请人:北京振戎融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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