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系统和交易装置以及结算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32790阅读:17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交易系统和交易装置以及结算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可使用现金卡和信用卡等卡的交易系统。
背景技术
作为这种系统,过去已有如下的类型。
图30示出现有系统的连接形式。主计算机301储存有用户的信息,随着进行交易对余额进行更新并增加使用记录。终端装置302、303通过线路304与主计算机301相连接,可将用户输入的信息发送给主计算机301,也可以将接收自主计算机301的数据输出给用户。
首先,列举金融机构中的系统的例子。主计算机301设置在金融机构的办公中心,储存有用户的帐号、密码、余额、交易履历等。用户进行一次交易,便对余额进行更新并在交易履历中增加一个交易记录。终端装置302、303是设置在金融机构的储蓄所或商场等处的自动柜员机(ATM)。
用户从自己的帐户中取款时,要将现金卡插入终端装置302、303中,输入密码和取款金额。终端装置将交易信息发送给主计算机301。主计算机301进行密码的核对以及余额与取款金额的比较,若可以取款,则将表示可以取款的信息发送给终端装置。终端装置在将现金卡退还给用户的同时给付用户所指定的金额。
其次,列举信用卡系统的例子。主计算机301设置在信用卡公司中,储存有用户的卡号、使用日、使用金额、商场名、支付方法、可使用余额等。设置在商场中的信用卡查询用终端(CAT)等则相当于终端装置302、303。
用户在商场用信用卡购买商品时,要将信用卡交给店员并告知支付方法(一次支付、周转式支付等)。店员操作信用卡查询用终端对用户交给的信用卡进行扫描,输入使用金额和支付方法等。信用卡查询用终端302、303通过电话线等与查询中心相连,发送用户的信用卡卡号、使用金额、支付方法等。查询中心向信用卡公司的主计算机301发送信息。主计算机301查对用户可使用的余额,若判断为可以购物,则将表示可以购物的信息通过查询中心发送给信用卡查询用终端302、303。信用卡查询用终端在收到可以购物的信息后,输出信用卡使用明细单。店员在对信用卡使用明细单进行确认后,将信用卡、信用卡使用明细单以及商品交给用户。
最近,有些现金卡和信用卡已能够以一张卡通用于国内外。例如,有的现金卡在美国的自动柜员机中取出100美元时,可从帐户中减去相当于100美元的日元金额。在这种系统中,从安装在国外的自动柜员机,通过管理该自动柜员机的金融机构的主计算机,与用户开设帐户的金融机构的主计算机相连。
上述系统曾多次发生现金卡和信用卡被伪造而被不正当使用的损害事件。为此,有人提出设定1日内的取款限额以防止短时间内提取大量资金等措施,以及,如特开2002-13332号公报所记载的,使用户可以设定累计取款限额和累计取款次数,以防止通过消费形式进行不正当使用的技术。
特开2002-13332号公报[专利文献2]特表2002-537619号公报但是,在上述现有技术中,作为现金卡和信用卡,只要是在可使用区域,则在任何地方都可以使用,因此,存在着在用户通常不使用的区域也能够使用的问题。例如,即使是可以国内外使用的现金卡,经常出国的用户也很少,对于大多数用户来说,只要出国时能够使用即可。因此,存在着可国内外使用的现金卡与国内专用现金卡相比,被伪造并被不正当使用的可能性要高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任务是解决上述问题。
为此,本发明作为一种操作者持有认证用介质,交易时交易装置读取所述认证用介质进行交易的交易系统,其特征是,所述交易系统中至少具有储存对所述认证用介质进行认定的识别信息和使用所述认证用介质对可进行交易的区域进行限定的区域限定信息的操作者信息储存部,以及从所述识别信息、所述区域限定信息和交易装置的安装场所判定可否进行交易的可否交易判定部;在所述交易装置进行交易时,从所述认证用介质上读取识别信息发送给所述可否交易判定部,所述可否交易判定部从所述操作者信息储存部中检索出与所述识别信息相对应的区域限定信息进行可否交易的判定,所述交易装置在所述可否交易判定部的判定结果为可以交易时实施交易。
如上所述的本发明,具有可防止他人不正当使用伪造卡,确保更高的安全性的效果。此外,通过设定可使用区域,万一被不正当使用时也能够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图1是对本系统的构成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2是对主计算机的功能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3是对计算机的存储内容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4是对登录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5是对菜单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6是对卡功能的变更·确认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7是对卡功能的变更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8是对卡功能变更的确认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9是对自动柜员机中支付交易的流程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10是对主计算机中支付交易的流程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11是对自动柜员机的交易选择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12是对自动柜员机的密码号输入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13是对自动柜员机的金额输入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14是对自动柜员机的拒绝处理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15是对区域信息存储部的存储内容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16是对实施例2的系统的构成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17是对主计算机的功能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18是对合作公司存储部的存储内容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19是对商品信息存储部的存储内容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20是对顾客信息存储部的存储内容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21是对登录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22是对菜单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23是对卡功能的变更·确认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24是对卡功能的变更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25是对不可使用商品的变更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26是对卡功能变更的确认画面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27是对终端装置中支付处理的流程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28是对主计算机中支付交易的流程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29是对商品信息存储部的存储内容的另一个例子进行说明的附图。
图30是对现有系统的例子进行说明的附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根据本发明的使用卡的交易系统的实施例进行说明。
图1是实施例的系统构成图。
本系统如该图所示,其设置在金融机构(本行)的办公中心的主计算机1与设置在金融机构的办公中心或商场等处的自动柜员机(ATM)2、3通过专用线4相连。此外,设置在用户家中的PC6或用户持有的移动电话7通过英特网5与主计算机1相连。本实施例中所述的金融机构(本行)是可进行国际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主计算机1与设置在各国的自动柜员机相连。
图2是主计算机1的内部框图。21是计帐系存储部,储存有开户人的储蓄所编号、开户科目、帐号、开户人姓名、密码号、余额、交易履历、CIF号码等。22是网上服务信息存储部,储存有执行网上银行业务合同的用户的ID、登录密码、邮件地址、最后访问日、开户储蓄所编号、开户科目、帐号等以及访问日志。23是计帐系处理部,通过专用线连接部25接受由设置在储蓄所等处的营业所终端和自动柜员机(ATM)发出的交易请求,参照计帐系存储部21的信息判断可否进行交易,可以进行交易时,对计帐系存储部21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将表示可以进行交易的信息通过专用线连接部25发送给营业所终端以及自动柜员机。24是网上服务处理部,在网上银行用户经英特网连接部26进行访问,通过ID和登录密码进行认证之后,参照计帐系存储部21和网上服务信息存储部22的信息进行交易处理。26是英特网连接部,与外部的ISP(英特网服务商)相连,具有用来防范不正当访问的防火墙等。27是与其它金融机构进行连接的合作银行接口部,在本行的用户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划拨、以及、其它金融机构的用户向本行的用户进行划拨等场合进行数据的发送与接收,或者,在其它金融机构的用户使用本行的自动柜员机、以及本行的用户使用其它金融机构的自动柜员机等场合进行数据的发送与接收。28是合作银行存储部,是储存本行用户所能够利用的他行的信息的表格。具体地说,储存着合作银行的银行名、银行代码、总行所在国国名、区域代码、通货(图15)。
图3是对主计算机1的计帐系存储部21中所储存的内容进行说明的附图。除了过去按用户的每一帐户储存的帐号、姓名、帐户余额等内容之外,还储存有指定卡的使用有效/无效、卡的可使用期、卡的可使用次数、卡的使用限额、卡的可使用区域等的数据。关于卡的可使用区域,以可使用区域的代码进行记录。对于这些数据,用户除了可以在使用自动柜员机进行交易时进行参考之外,还可以在利用网上银行服务时进行改写。
下面,结合图4~图6就用户在网上银行服务中变更卡的功能时的操作进行说明。
用户通过PC6经英特网访问金融机构的网点,选择网上银行服务。网上服务处理部24向PC6发送图4所示的登录画面,在PC6上显示登录画面。用户输入预先从金融机构得到的ID和登录密码,按下确认按钮。网上服务处理部24在对ID和登录密码的正当性加以确认后,向PC6发送图5所示的交易画面。
51显示的是用户的接待储蓄所名、帐号、姓名。52是链接,带有下划线。用户通过选择链接(用鼠标点击)可进入进行所希望进行的交易或手续的画面。作为显示的事项,还可以显示最后一次登录日期和登录次数等。此外,也可以替代52所示的带有下划线的链接而用按钮或图标进行引导。
选择“余额查询”,则显示用户的帐户余额。若开设有外币储蓄帐户,则显示各外币储蓄帐户的余额。选择“参考交易履历”,则显示用户的以往的交易履历。选择“划拨·转帐”,则可以向本行·他行汇款或在用户帐户之间进行转帐(日元储蓄之间或日元储蓄与外币储蓄之间资金的相互转移)。选择“办理定期储蓄·投资信托”,则能够将日元·外币的普通储蓄资金转为定期储蓄或投资信托。选择“利率·汇率查询”,则显示当前的普通储蓄和定期储蓄的利率、各种外币与日元之间的汇率。选择“登录信息的变更·确认”,则显示用户的姓名、电话号码、联系用邮件地址等,可进行必要的信息变更并提交变更申请文件。选择“宣传信息”,则显示金融机构现在正在进行的各种宣传活动的信息。
选择“卡功能的变更·确认”,则网上服务处理部24将从计帐系存储部21中提取用户的相关信息。并且,向PC6发送图6所示画面。该画面是显示当前的卡功能,询问用户是否进行变更的画面。作为可以进行变更·确认的卡的功能,有以下4项。第1,卡的有效或无效的选择。若卡无效,则无法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此外,可以通过另外的途径指定有效期,若曾指定有效期,则显示该有效期。第2,每月可进行交易的次数,实施例中设为5次。右边显示用户本月的累计交易次数。第3,每月的支付限额,实施例中设定为100万日元。右边显示用户本月的累计支付金额。第4,显示用户的卡的可使用区域。实施例中指定的是“日本”和“美利坚合众国”。
用户在阅读图6显示的内容后,若不希望进行变更则选择“确认”,若想变更则选择“变更”。选择“确认”,则返回图5所示的菜单画面。选择“变更”,则网上服务处理部24将向PC6发送图7所示的卡功能变更画面。
图7是卡功能变更画面,由用户输入卡的有效/无效、有效期、可交易次数、支付限额、可交易区域。71是选项按钮,用户可选择“有效”和“无效”之中的某一项。72是文本框,用户可输入年月日、使用次数、使用金额等数值。73是复选框,显示用户的卡可使用的所有区域,用户通过选择所希望的复选框可选择所希望的使用区域。在图7的状态中,卡的使用是“有效”的,未指定有效期,可交易次数为6次/月,可支付金额为100万日元/月,可使用的国家是日本、美利坚合众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用户在输入卡的功能后选择“确认”。
图8是卡功能变更确认画面,显示用户所输入的变更后的卡功能。在用户选择“确认”后,网上服务处理部24将计帐系存储部21的内容更新为用户输入的内容。例如,就可使用区域而言,将与复选框73中画有对钩的区域相对应的区域代码登录到计帐系存储部21中。
下面,就用户使用现金卡从本行的自动柜员机2中提取存款时的流程结合图9至图14进行说明。图9是对自动柜员机中的付款交易流程进行说明的附图,图10是对主计算机中的付款交易进行说明的附图。而图11至图14是对自动柜员机2的画面上的显示内容进行说明的附图。
首先,用户在图11所示的自动柜员机2的交易选择画面按下“取款”按钮111。自动柜员机2显示未图示的插卡画面,等待用户将卡插入。用户将现金卡插入(S901)。自动柜员机2显示图12所示密码号输入画面。用户使用数字键121输入密码号(S902)。输入4位的密码号后,自动柜员机2显示图13所示金额输入画面。用户使用数字键121输入所需要的取款金额,按下确认键131(S903)。自动柜员机2将用户帐户的银行编号、储蓄所编号、科目、帐号、密码号、取款金额组成电文,通过专用线4发送给主计算机1(S904)。
主计算机1在接收到电文后,从计帐系存储部21读取该用户的帐户信息。此外,判定正在进行交易的自动柜员机位于哪个区域(S1001)。这种判定是根据分配给自动柜员机的机号等进行。其次,将从计帐系存储部21读取的密码号与用户输入的密码号进行比较(S1002),若不一致则视为密码号不一致错误(S1010)。其次,判定卡是有效还是无效(S1003),若无效则视为卡无效错误(S1011)。进而进行交易期的判定(S1004)、交易次数的判定(S1005)、交易区域(S1006)、累计支付金额的判定(S1007)。凡不满足条件者便视为错误(S1013~S1016)。最后,进行帐户余额与取款金额的比较,若不能够取款则视为余额错误(S1017)。关于交易区域(S1006)的判定,根据自动柜员机2所在区域的区域代码是否登录在计帐系存储部21中所储存的用户卡可使用区域内来进行。
主计算机1在经过上述比较·判定后若做出可以交易的判断,则更新帐户信息(S1009)。具体地说,首先,从用户的帐户余额中减去取款金额。此外,将交易次数加1,在累计支付金额上加上取款金额,将其结果保存在计帐系存储部21中。之后,编写可以支付的电文发送给自动柜员机2(S1010)。而另一方面,在出现错误时(S1011~S1017),与该错误的错误代码一起将表示不可以支付的电文发送给自动柜员机2(S1018)。进而,根据储存在网上服务信息存储部22中的用户的邮件地址,发送表示进行了不正当使用的邮件(S1019)。用户收到这个邮件时便可知道现金卡被不正当使用。
自动柜员机2在收到从主计算机1发送的电文后,判断交易是否成立(S905)。若交易成立,则将取款金额、取款后的余额等打印在明细单上,驱动货币处理部进行将货币送出的准备(S911)。之后,在明细单和纸币的给付准备完成后,将它们与卡一起输出给用户,交易结束(S912)。
另一方面,在S905交易不成立、存在错误时,根据错误代码的内容告知用户不能够进行交易的理由。若卡无效(S906)则提示用户“卡无效”(S913),若超出交易有效期(S907)则提示“超出交易期”(S914),若超过交易次数(S908)则提示“本月累计交易次数已超过”(S915)。此外,若在处理区域之外(S909),则如图14所示显示本区域无法使用的提示141(S916)。若余额错误(S910)则提示“余额错误”(S917)。此外,将上述无法进行付款交易的理由打印在明细单上(S919)与卡一起送出(S920),结束付款交易。
下面,就用户使用本行的现金卡在合作银行的自动柜员机上提取现金的情况进行说明。通过合作银行取款与通过本行取款大致相同,但有的合作银行不具备由用户对卡功能进行限制的功能。
主计算机1的工作流程与结合图10进行的说明大致相同,但S1001的流程不同。在通过合作银行进行交易的场合,交易电文由合作银行的合作银行接口部27接收。在这种场合,主计算机1除了接收用户的银行编号、帐号、密码号、支付金额等之外,还接收用户所操作的自动柜员机的银行的银行编号、储蓄所编号、机号。主计算机1访问合作银行存储部28,以用户所操作的自动柜员机的银行的银行编号作为关键字进行检索,获得用户所使用的自动柜员机的区域代码。在S1006,用该区域代码判定用户是否在可使用区域。
在合作银行的自动柜员机上的操作与结合图9进行的说明大致相同,但在S905交易不成立时的流程不同。由于合作银行不像本行那样具有由使用户对卡功能进行限制的功能,因而不能够像S906~S910那样通过错误代码显示S913~S918的错误消息。因此,只是笼统地显示“该卡无法使用”的消息,将卡和明细单一起送出。如果合作银行和本行一样具有由用户对卡功能进行限制的功能,则能够进行S906~S910所示的处理。
本实施例只是一种实施方案,还可以考虑各种变型方案。例如,在本实施例中,用户是通过自家的PC6变更卡功能的,但也可以设计成通过移动电话7进行卡功能的变更。在这种场合,可以这样使用,即,平时将卡功能设定为无效,在用户通过自动柜员机2进行交易之前利用移动电话7将卡设定为有效,交易结束后再次通过移动电话7将卡功能设定为无效。此外,还可以设计成能够以自动柜员机2变更卡的功能。在这种场合,若除了进行付款交易等时所使用的密码号之外,还能够指定用于变更卡功能的另外的密码,则更为安全。
此外,在本实施例中,超过累计提取金额或余额不足时是作为错误将卡退回的,但也可以设计成显示所能够提取的金额请用户再次输入支付金额。
此外,在本实施例中,判定用户所操作的自动柜员机的区域时,使用的是自动柜员机的机号以及合作银行的银行编号,但也可以使用与自动柜员机相连的电话号码或所赋予自动柜员机的IP地址·主机名等其它信息。
此外,在本实施例中,是对用户现金卡的可使用区域进行指定,但也可以与此相反,指定不可使用区域。在这种场合,请用户选择的是不可使用区域,并且在图9的S909进行相反的区域判定。
此外,也可以将用户选择现金卡可使用区域的功能,改为对可使用通货进行指定的功能。在这种场合,要在计帐系存储部21中储存可使用通货来替代卡的可使用区域,并将图9的S909改为判定提取的通货是否是可使用通货。当这样设计时,由于通货与使用该通货的区域相关联,因而即便通过主计算机1无法把握自动柜员机所在区域时,也能够虚拟地对使用区域进行限定。
此外,还可以设计成将本实施例中所示的由用户对卡功能进行限制作为一种服务项目,收取手续费。在这种场合,在每月的既定的一天从用户的存款帐户中拨出预定的手续费。
在本实施例中,用户可以对可使用区域等卡的功能进行设定,因而能够减少卡失窃或被伪造时遭受的损失。即使在用户利用合作银行的场合,也能够仅通过本行的系统进行变更而得到上述效果。
图16是信用卡的结算系统构成图。
本系统如该图所示,设置在信用卡公司A的办公中心的主计算机161、与设置在信用卡公司A的连锁店的终端装置(CAT)162、163通过电话线路网164相连。此外,设置在用户家中的PC6或用户持有的移动电话7通过英特网5与主计算机161相连。另外,设置在进行合作的信用卡公司B的办公中心的主计算机165、与设置在信用卡公司B的连锁店中的终端装置166通过电话线路网167相连。而主计算机161与主计算机165通过专用线路等相连。
图17是主计算机161的内部框图。171是顾客信息存储部,储存有信用卡签约人的卡的基本信息和每次使用卡时所积累起来的信息。172是网上服务信息存储部,储存着用户的ID、登录密码、邮件地址、最后一次访问日、信用卡卡号等和访问日志。173是信用卡处理部,接受由设置在本公司连锁店等处的终端装置(CAT)或其它公司的连锁店经其它公司的主计算机165提出的承认请求,参照顾客信息存储部171的信息判断可否予以承认,可予以承认时对顾客信息存储部171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发送承认号码。174是网上服务处理部,在用户经英特网连接部176进行访问,通过ID和登录密码进行认证后,参照顾客信息存储部171和网上服务信息存储部172的信息进行处理。175是电话线连接部,在用户在本公司连锁店购买商品时进行数据的发送与接收。176是英特网连接部,与外部的ISP(英特网服务商)相连,具有用来防范不正当访问的防火墙等。177是与其它信用卡公司进行连接的合作公司接口部,在其它公司的卡在本公司连锁店使用、或者、本公司的卡在其它公司的连锁店使用等场合进行数据的发送与接收。178是合作信用卡公司存储部,是储存本公司用户所能够利用的其它公司的信息的表格。具体地说,如图18所示,储存有作为合作公司的信用卡公司的名称、信用卡公司代码、总公司所在国国名、区域代码、通货。179是商品信息存储部,如图19所示,对于可以用信用卡购买的商品之中的、用户能够选择其可否购买的商品,按照“副食品”、“商品券”等商品类目储存每一类目的名称和商品代码。
图20是对主计算机161的顾客信息存储部171中所储存的内容进行说明的附图。除了信用卡签约人的卡的种类、卡号、有效期、使用限额、可使用额度、兑现限额、可兑现额度、密码号、签约人姓名、性别、年龄、年收入、拨款金融机构帐户信息等基本信息之外,还储存卡的使用日、卡的使用店名、卡的使用金额、偿还方式等每次使用时所积累起来的信息。除此之外,还储存对卡的使用有效/无效、卡的可使用期、卡的可使用次数、卡的最大可使用金额、卡不可使用区域、卡不可使用商品等进行指定的数据。对于卡的可使用区域,以可使用区域的代码进行记录。而对于卡不可使用商品,以图19所示的商品代码形式储存。对于这些数据,用户除了可以在信用卡公司的连锁店购买商品时进行参考和更新之外,还可以在利用网上服务时进行改写。
在本实施例中,对信用卡的使用限额和(一次)最大可使用金额是分别进行管理的。对于使用限额,过去几乎都是通过信用卡进行设定,由信用卡公司在对用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后设定,一般为10万日元~100万日元。最大可使用金额是对一次可使用的最大金额进行设定。这是为了防止卡失窃后被用来购买高额商品恶意使用。例如,对于平日只是用信用卡购买副食品的用户,将最大可使用金额设定为1万日元左右即可。
下面,结合图21~图26对用户通过网上服务变更卡功能时的操作进行说明。
用户通过PC6经英特网访问信用卡公司的网点,选择网上服务。网上服务处理部174向PC6发送图21所示的登录画面,在PC6上显示登录画面。用户输入预先从信用卡公司得到的ID和登录密码,按下确认按钮。网上服务处理部174在对ID和登录密码的正当性加以确认后,向PC6发送图22所示的主菜单画面。
在图22中,221显示的是用户的信用卡卡号或卡的名称以及姓名。222是链接,带有下划线。用户通过选择链接(用鼠标等点击)可进入所希望进行的交易或手续的画面。作为显示的事项,还可以显示最后一次登录日期和登录次数等。此外,也可以替代222所示的带有下划线的链接而用按钮或图标进行引导。
选择“使用余额查询”,则显示用户当前的购物余额以及兑现余额。选择“参考使用履历”,则显示用户的尚未结算的购物履历和兑现履历。选择“预定偿还方式的查询·变更”,则显示每月从银行帐户拨出的数额,需要时还可以变更支付方法。选择“兑现的使用”,则通过输入所希望的金额、偿还方式以及密码号可将所希望的金额打入拨款帐户中,进行兑现。选择“点数的确认”,则可查询当前的点数。选择“点数的使用”,则显示可通过点数服务购买的物品一览表,通过输入商品编号和数量便可通过点数购买物品。选择“登录信息的变更·确认”,则显示用户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联系用邮件地址等,可进行必要的信息变更以及提交变更申请文件。若选择“宣传信息”,则显示信用卡公司现在正在进行的各种宣传活动的信息。
选择“卡功能的变更·确认”,则网上服务处理部174将从顾客信息存储部171中提取用户的相关信息。并且,向PC6发送图26所示画面。该画面是显示当前卡的功能并询问用户是否进行变更的画面。作为可以进行变更·确认的卡的功能,有以下5项。第1,卡的有效或无效的选择。若卡无效,则不能够作为信用卡使用。此外,可以通过另外的途径指定有效期,若曾指定有效期,则显示该有效期。第2,每月可使用的次数,实施例中设为30次。右边显示用户本月的累计使用次数。第3,一次可使用的最大额,实施例中设为5万日元。第4,显示用户的卡的可使用区域。实施例中指定的是“日本”和“美利坚合众国”。最后一项,显示信用卡不能购买的商品。在实施例中指定的是“商品券”、“票券类”、“英特网网上购物”。
用户在阅读图23显示的内容后,若不希望进行变更则选择“确认”,若想变更则选择“变更”。选择“确认”则返回图22所示的菜单画面。选择“变更”则网上服务处理部174将向PC6发送图24所示的卡功能变更画面。
图24是卡功能变更画面,由用户输入卡的有效/无效、有效期、可使用次数、一次使用限额、可使用区域。241是选项按钮,用户可选择“有效”和“无效”之中的某一项。242是文本框,用户可输入年月日、使用次数、一次最大使用金额等数值。243是复选框,显示用户的卡所能够选择的所有可使用区域,用户通过选择需要的复选框可选择所希望的使用区域。图24中,卡的使用“有效”,未指定有效期,可使用次数为9次/月,一次最大使用金额为10万日元,可使用的国家是日本、美利坚合众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此外,在用户想选择不可使用商品时,可选择写有“不可使用商品的选择”的链接244。此时,网上服务处理部174将向PC6发送图25所示的画面。图25是对信用卡不能购买的商品进行选择的画面。用户就不希望将其作为可购买商品的类目对复选框251进行选择。在实施例中,选择的是“商品券”、“票券类”、“贵重金属类”。用户在选择后点击“确认”。点击“确认”之后,网上服务处理部174将再次向PC6发送图24所示的画面。
作为用户可进行选择的不可购买商品对象,最好是信用卡被不正当使用后转换为现金的可能性很大的商品、以及、只要有信用卡的卡号和有效期不使用信用卡本身也能够进行购物的商品等。例如,以能够对“商品券”、“预付卡”、“计次券”、“AV设备”、“英特网网上购物”等进行选择为宜。
图26是卡功能变更确认画面,显示用户所输入的变更后的卡功能。在用户选择“确认”后,网上服务处理部174将顾客信息存储部171的内容更新为用户输入的内容。例如,就不可购买商品而言,将与复选框251中画有对钩的商品相对应的商品代码登录到顾客信息存储部171中。
下面,就用户使用信用卡在连锁店购买商品时的流程结合图27、图28进行说明。图27是对连锁店中购买商品的流程进行说明的附图,图28是对主计算机的工作流程进行说明的附图。
首先,用户将要购买的商品和信用卡交给店员,并将诸如“奖金一次付清”等所希望的支付方法告知店员。店员接过信用卡(S701),在终端装置(CAT)上进行扫描(S702),将商品的金额、支付方法和商品分类代码输入终端装置(S703)。终端装置通过电话线路向主计算机161发送信用卡卡号、有效期、使用金额、支付方法、商品分类代码、商品名、区域代码等(S704)。其中,商品分类代码使用图19所示的代码。
主计算机161在接收到来自终端装置的信息后,从顾客信息存储部171中读取该用户的顾客信息。此外,判定连锁店的终端装置位于哪个区域(S801)。这种判定是根据接收自终端装置的区域代码进行。其次,判定卡是否有效(S802),若无效则视为卡无效错误(S811)。进而进行使用期的判定(S803)、使用次数的判定(S804)、使用区域(S805)、最大使用金额的判定(S806),凡不满足条件者被视为错误(S812~S815)。
其次,判断购买的商品是否是不可使用商品(S807)。具体地说,判断所购买的商品的分类代码是否在顾客信息存储部171的不可使用商品之中。若在则视为错误(S816)。
最后,对用户的使用金额与可使用额度进行比较,若使用金额超过可使用额度,则视为超过可使用额度错误(S816)。
关于使用区域(S805)的判定,是预先对终端装置设定区域代码,通过判定该代码是否登录在顾客信息存储部171中所储存的用户的卡的可使用区域中来进行。
主计算机161在经过上述比较·判定后,若做出可以进行交易的判断,则更新顾客信息(S809)。具体地说,首先从用户的可使用额度中减去使用的金额。此外,将使用次数加1,并将其结果保存在顾客信息存储部171中。之后,取出承认号码并向终端装置发送承认号码和表示可以交易的信息(S810)。而另一方面,在出现错误时(S811~S817),与该错误的错误代码一起将表示不可以支付的信息发送给终端装置(S818)。进而,向储存在网上服务信息存储部162中的用户的邮件地址,发送表示进行了不正当使用的邮件(S819)。用户在收到这个邮件后,便可知道信用卡被不正当使用。
终端装置从主计算机161接收上述结果,判断可否购买商品(S705)。若可以购买商品,则在收据上打印信用卡卡号、有效期、购物金额、支付次数、日期等以及从主计算机161接收到的承认号码并送出(S722)。店员在通过收据确认可以进行购物后,将收据交给用户。用户在收据上签名后交给店员。店员将收据上的签名与信用卡的签名进行核对(S723),若一致则将商品、信用卡以及收据交给用户,购物处理结束。
另一方面,在S705判断为不可以进行购物时,终端装置上将按照错误代码显示错误消息。若卡无效(S706)则提示店员“卡无效错误”(S713),若超过可交易有效期(S707)则提示“超出交易有效期”(S714),若超过交易次数(S707)则提示“超过交易次数错误”(S715)若在处理区域之外(S709),则提示“使用区域之外错误”(S716)。若超过一次最大可使用金额(S710)则提示“最大使用金额错误”(S717)。而在超过使用金额时(S711)提示“使用金额超过错误”(S718)、购买不可购买商品时(S712)提示“购买不可购买商品错误”(S719)。之后,终端装置在收据上打印上述不能够进行付款交易的理由(S721)将其送出。店员根据终端装置的画面或收据了解错误原因,向用户进行说明并将卡退还。
其次,对用户在其它信用卡公司的连锁店购买商品时的情况进行说明。有的合作信用卡公司不具备由用户对信用卡功能进行限制的功能。在这里,以用户在信用卡公司B的连锁店购买商品为例进行说明。在这种场合,商品信息存储部使用的是另一个例子(图29)。与在本公司连锁店购物大致相同,下面将围绕不同点进行说明。用户在连锁店将商品和信用卡交给店员,告知支付次数。店员操作终端装置166读取信用卡,并输入支付次数和金额。终端装置通过电话线路167与主计算机165相连。主计算机165从信用卡的卡号获悉是其它信用卡公司使用,从而向主计算机161转送收据。
主计算机161的工作流程与结合图28进行的说明大致相同,但S801的流程不同。在通过合作信用卡公司进行交易的场合,交易电文是由合作公司接口部177接收的。在这种场合,主计算机161除了接收信用卡卡号、有效期、支付方法、使用金额等之外,还接收信用卡公司B的公司代码。主计算机161对合作公司存储部178进行访问,以合作公司的公司代码作为关键字进行检索,获得用户正在利用的连锁店的区域代码。在S805使用该区域代码判定是否是用户可使用区域。
此外,对于可使用商品,使用图29所示的商品信息存储部的另一个例子进行可否购物的判断。以连锁店166的终端装置发送来的商场名·商品名为对象以商品名进行检索。比如说,终端装置发送来的商场名·商品名是“××超市 副食品”,因包含有“副食品”这一词汇,故商品代码为1001。关于图29中作为商品名的带引号的词汇,当商场名·商品名中包含有被引号引起来的整个词汇时,便认为购买了该商品。
合作公司终端装置166的操作与结合图27进行的说明大致相同,但在S705为不可进行交易时其流程不同。利用合作公司的连锁店时,由于不像本公司那样具备由用户对卡功能进行限制的功能,因而不能够像S706~S712那样通过错误代码显示S713~S719的错误消息。因此,只是笼统地显示“该卡无法使用”的消息,将收据送出。若合作公司与本公司同样具备由用户对卡功能进行限制的功能,则可以进行S713~S719所示的处理。此外,若能够将来自信用卡公司的消息打印在收据上,也可以设计成将S713~S719的错误消息发送给终端装置166进行打印。
通过如上构成,即便只有本公司具备由用户对卡功能进行限制的功能,也能够对本公司信用卡在合作公司连锁店的使用进行限制。此外,即便是本公司的连锁店,如果使用图29所示的另一个例子的商品信息存储部,则不对终端装置进行改造而仅对主计算机161进行改修也能够让用户对卡功能进行限制。
本实施例只是一种实施方案,还可以考虑各种变型方案。例如,在本实施例中,用户是通过自家的PC6变更卡功能的,但也可以设计成通过移动电话7进行卡功能的变更。在这种场合,可以这样使用,即,平时将卡功能设定为无效,用户在连锁店进行购物之前利用移动电话7将卡设定为有效,购物之后再次通过移动电话7将卡功能设定为无效。
此外,在本实施例中,在判定用户进行购物的连锁店的区域时,使用的是发送自终端装置的区域代码或合作信用卡公司的公司代码,但也可以使用终端装置所与之相连的电话线路的电话号码或所赋予终端装置的IP地址·主机名等能够认定该终端装置的其它信息。
此外,在本实施例中,能够指定信用卡的有效·无效,但也可以设计成能够分别对购物和兑现指定其有效·无效。一旦密码号被他人知晓,便存在着被实施高额兑现的可能性,因此,仅将兑现设定为无效也能够保证安全。
此外,在本实施例中,是对用户信用卡的可使用区域进行指定,但也可以与此相反,指定不可使用区域。在这种场合,请用户选择的是不可使用区域,并且在图28的S805进行相反的区域判定。
此外,也可以将用户对信用卡可使用区域的选择,改为对可使用通货进行指定。在这种场合,要在顾客信息存储部171中储存可使用通货来替代卡的可使用区域,并将图28的S805改为判定提取的通货是否是可使用通货。当这样构成时,由于通货与使用该通货的区域相关联,因而即便通过主计算机161无法把握自动柜员机所在区域时,也能够虚拟地对使用区域进行限定。特别是作为信用卡,可在国际上使用的卡的比例很高,因而在海外被使用的风险很大。因此,对于经常在国内生活的人们来说,只要设定成只能够使用“日元”即可。
此外,本实施例是以信用卡为对象的,但也适用于以现金卡支付商品款的借贷支付方式。在这种场合,主计算机161将相当于设置在金融机构的办公中心的主计算机,而从终端装置向主计算机161发送用户的银行编号、储蓄所编号、帐户科目、帐号、使用金额、商品名。
权利要求
1.一种交易系统,操作者持有认证用介质,交易时交易装置读取所述认证用介质进行交易,其特征是,所述交易系统中至少具有储存对所述认证用介质进行认定的第1识别信息和使用所述认证用介质对可进行交易的区域进行限定的区域限定信息的操作者信息储存部,以及根据所述第1识别信息、所述区域限定信息和所述交易装置的安装场所判定可否进行交易的可否交易判定部;在所述交易装置进行交易时,从所述认证用介质上读取第2识别信息发送给所述可否交易判定部,所述可否交易判定部利用所述第2识别信息对所述操作者信息储存部中的所述第1识别信息进行检索,提取相对应的所述区域限定信息来判定可否进行交易,所述交易装置在所述可否交易判定部的判定结果是可以交易时实施交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交易系统,其特征是,所述可否交易判定部根据所述交易装置所处理的通货的种类判断所述交易装置的安装场所,判定可否进行交易。
3.一种交易装置,交易时读取操作者所持有的认证用介质进行交易,其特征是,所述交易装置在交易时读取对所述认证用介质进行认定的识别信息并发送给主机装置,所述交易装置接收主机装置根据储存在主机装置中的与所述识别信息相对应的操作者的可交易区域进行限定的区域限定信息和所述交易装置的安装场所信息而做出的可否进行交易的判定结果,在所述接收到的结果为可以交易时实施交易。
4.一种结算系统,操作者持有认证用介质,购买商品时认证装置读取所述认证用介质进行结算,其特征是,所述结算系统中至少具有储存对所述认证用介质进行认定的第1识别信息和使用所述认证用介质对可结算商品进行限定的商品限定信息的操作者信息存储部,以及根据所述第1识别信息、所述商品限定信息和所述操作者要进行结算的商品判定可否进行结算的可否结算判定部;在所述认证装置进行结算时,从所述认证用介质上读取第2识别信息发送给所述可否结算判定部,所述可否结算判定部利用所述第2识别信息对所述操作者信息储存部中的所述第1识别信息进行检索,提取相对应的商品限定信息来判定可否进行结算,所述认证装置在所述可否结算判定部的判定结果为可以结算时进行结算。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结算系统,其特征是,设置有用来储存与商品代码、商场名或商品名相对应的信息的商品信息存储部,所述商品限定信息由对可结算商品进行限定的商品代码构成,在所述认证装置进行结算时,将商场名或商品名与所述第2识别信息一起发送给所述可否结算判定部,所述可否结算判定部利用所述商场名或商品名对所述商品信息存储部进行检索,提取相对应的商品代码来认定要进行结算的商品。
全文摘要
本发明的任务是防止对现金卡和信用卡通过伪造等手法进行不正当使用。在主计算机的顾客信息存储部中设置用来储存用户的卡的可使用区域的部分,由用户预先进行登录。在用户使用卡时,用户可检查卡的使用场所是否属于可使用区域,若可以使用则许可使用。
文档编号G06Q40/02GK1725253SQ200510087539
公开日2006年1月25日 申请日期2005年7月22日 优先权日2004年7月23日
发明者富泽雄一 申请人:冲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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