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51522阅读:21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和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和系统,特别是涉及一种应用于电子商务领域,对被审核对象的信用数据进行处理的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依托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电子商务应用,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以惊人的速度普及与发展。事实上,电子商务正逐渐成为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与发展,人们对参与商业活动的人或者企业的信用数据越来越关注,真实可靠的信用数据可以帮助商业交易的双方有一定的了解,并有助于降低商业交易的风险。
但是,由于电子商务本身的特点而完全不同于各种传统的社会经济活动,目前传统领域所建立和维护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也并不适用于电子商务,主要原因如下所述首先,现有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所采集的源数据无法满足电子商务的需要。现有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通常采集的源数据只包括被审核对象(包括自然人或者企业)的年龄、身份、收入、财务状态等数据,由上述源数据计算得出的被审核人的信用度数据,对于传统的信用度数据的需求者——金融机构——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对于电子商务而言,由上述源数据计算得出的被审核人的信用度数据是不能适应需要的。因为传统的金融机构对被审核人的信用度的评价主要是为了了解被审核人的还款能力,从而降低金融机构的借款风险;但是对于电子商务领域,对被审核人的信用度的评价主要是为了了解被审核人进行交易的信用度,从而较低电子交易的风险,促进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所以电子商务领域中对被审核人的信用度的评价更需要一些交易行为数据,例如被审核人的历史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被审核人作为卖家,被买家投诉的次数等数据。而且现有的信用源数据的采集方式无法跟踪被审核人的交易行为,无法实现对上述类似行为数据的获取,所以也就无法对电子商务领域的被审核人进行交易的信用度进行评价。
其次,现有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信用数据(包括源数据和信用度数据)不能在不同系统或者不同机构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因为,传统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通常是为某一个机构,或者某一类机构而专门建立的,例如金融机构。这些组织通常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而定制归属于自己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并且彼此之间通常是相互独立的。而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着大量的充满个性化的服务提供商(包括企业或者自然人),其中很多服务提供商都对信用数据有强烈的需求。但是要求所有需要信用数据的企业或者自然人都自行建立属于自己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是不现实的,而且,这样的重复建设工作是对资源极大的浪费。所以在电子商务领域,非常需要信用数据的共享,但是现有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却无法实现这一点。
即使现有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信用数据能够实现共享,也无法满足电子商务对于信用数据的需求。因为,传统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通常具有较为固定的信用模型(适用于某专门机构),而此信用模型一旦建立,将很少被轻易修改。而在电子商务领域,不同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可以提供千差万别的个性化服务,因此这些自然人或者企业对信用模型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一个自然人或者企业建立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信用数据共享给另一个自然人或者企业,另一个自然人或者企业也不能直接使用或者根本就不能使用该信用数据,因为不同的信用模型对信用数据的评价方式和评价重点是不同的,得出的结果数据也就不尽相同了。

发明内容
鉴于上述问题,本发明的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适用于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数据处理方法和系统,能够方便的采集被审核人的交易行为数据作为源数据,能够实现信用数据在不同企业或者个人之间的共享,并能满足不同企业或者个人对不同的信用模型的需求。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包括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源数据;对所述源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得到信用度数据。
优选的,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还可以包括将所述源数据和/或所述信用度数据共享。
优选的,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还可以包括从其他信用数据处理系统获取源数据。
优选的,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还可以包括发布所述信用度数据。
优选的,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还可以包括对所述源数据或者所述信用度数据的共享进行计费。
优选的,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还可以包括根据预置的规则对所述信用度数据进行监控。
优选的,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还可以包括通过人工对所述源数据或者所述信用度数据进行维护。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包括信用数据采集子系统,用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源数据;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用于对所述源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得到信用度数据;数据库服务器,用于存储和维护所述源数据和信用度数据。
优选的,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还可以包括信用数据接口子系统,用于将所述源数据和/或所述信用度数据共享。
优选的,所述的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还用于从其他信用数据处理系统获取源数据。优选的,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还可以包括信用数据发布子系统,用于发布所述信用度数据。优选的,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还可以包括信用数据计费子系统,用于对所述源数据或者所述信用度数据的共享进行计费。优选的,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还可以包括信用数据监管子系统,用于根据预置的规则对所述信用度数据进行监控。优选的,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还可以包括信用数据维护子系统,用于通过人工对所述源数据或者所述信用度数据进行维护。
与现有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的优点本发明通过电子交易支付平台可以采集获得被审核对象的交易行为数据,现有的信用系统无法获取该数据,从而导致现有信用系统得出的信用数据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准确度较低。由于本发明通过新颖的数据采集方式(对电子交易和账户操作进行监控、数据采集以及信用信息提取)可以获取庞大的交易行为数据,故可以恰当的评价被审核对象的交易行为的信用度,可以提高信用数据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准确度。
本发明可以通过信用数据接口子系统和外部系统共享信用数据,包括源数据以及信用度数据,信用数据的共享使得很多外部系统不需要自行建立功能相似的信用系统(重复性建设),节约资源;并可以促进信用数据的广泛使用,因为在现有条件下很多外部系统无法实现自行建立信用系统,而本发明可以满足其需要,从而提高信用数据的广泛使用。本发明还可以只共享源数据,而不参与信用评价结果的产生,外部系统可以获取这些源数据,并根据自行建立的信用模型进行计算得出个性化的信用评价结果,所述信用评价结果对该外部系统而言是最准确的,但是该外部系统不需要进行源数据采集从而节约资源。所以,本发明所述的数据共享的方式可以最大程度的提供最准确的信用数据,并可以最大程度的节约资源以及可以促进信用数据的广泛使用。
本发明可以提供一个独立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其通过标准接口,可以对外部信用信息使用者提供数据服务。本发明可以提供很好的数据重用性,并能够在满足电子商务领域众多服务提供商对信用体系需求的同时,极大程度的降低这些服务提供商的建设成本,并能够避免这些服务提供商独立建立信用体系所造成的对社会资源的浪费。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专门用于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和系统,可以为电子商务领域提供功能完善的、灵活的、高效的、可靠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是本发明所述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图1所示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采集子系统模块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信用体系系统中的信用数据的组成示意图;图4是图1所示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分析子系统模块的结构示意图;图5是图1所示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接口子系统模块的结构示意图;图6是图1所示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计费子系统模块的结构示意图;图7是图1所示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维护子系统模块的结构示意图;图8是本发明所述信用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本发明的核心思想在于采用新颖的数据采集方式,基于对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帐务处理过程的监控以及数据提取,从而获得众多的更适用于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源数据,从该源数据可以计算得出能准确反映电子交易中信用状况的信用度数据;实现源数据和信用度数据的共享,可以满足对信用数据的各种需求,减少了重复性建设信用系统的资源浪费。
参照图1,是本发明所述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所述信用数据处理系统包括信用数据采集子系统1,用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源数据;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2,用于对所述源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得到信用度数据;数据库服务器8,用于存储和维护所述源数据和信用度数据。所述信用数据处理系统还可以包括接口网关服务器,用于保证系统安全及身份认证等,所述的接口网关服务器可以为一个单独的服务器。
电子商务一般是指利用远程通讯以及基于远程通讯的工具辅助完成的,针对货物或者服务的商业行为。电子商务模式通常被细分为B2B(供应商之间批发),B2C(供应商到消费者零售),C2C(消费者之间拍卖及资讯交流)。所述电子交易平台一般是指利用互联网或者电信网等远程通讯方式进行电子商务及交易支付的平台,该平台可以记录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相关数据以及交易帐务处理过程的相关数据。例如,首信易支付(首都电子商城网上支付平台)、阿里巴巴公司的支付宝平台、中国化工热线-中国化工行业的网上电子交易平台等。
电子交易平台可以对通过其进行的电子商务的相关信息都进行了记录,例如被审核人的历史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被审核人作为卖家,被买家投诉的次数等数据,而通过这些数据可以计算得出电子商务领域中需要的信用数据,提高信用数据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准确度。本发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源数据,所述获取过程可以通过对平台上电子交易及账户操作的监控、数据采集等方式获取源数据。
本发明所述的信用数据可以包括所述源数据和由这些源数据计算得出的信用度数据。所述源数据可以包括交易方的行为数据,通过所述源数据可以计算得出能够恰当评价交易方交易信用的信用度数据。本发明可以通过新颖的数据采集方式,获取现有信用系统所无法获取的交易行为数据作为本发明所述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源数据,采用这样的源数据可以提高信用度数据评价交易信用的精确度。
本发明所述的源数据还可以包括现有信用系统中的财务状况数据,该数据的获取可以自行采集,也可以从其他信用系统获取。所述的其他信用系统可以包括现有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所述的源数据既包括了被审核对象的交易行为数据,又包括了被审核对象的财务状况数据,则可以更好的评价被审核对象的信用度,进一步提高信用度数据的精确度。
本发明所述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还可以包括信用数据接口子系统3,用于将所述源数据和/或所述信用度数据与外部系统共享。通过标准接口和外部系统之间进行数据共享,将所述信用度数据共享,可以满足一部分无法自行建立信用系统的服务提供商对信用数据的需求。如果一些服务提供商对信用度数据有不同的要求,即需要基于不同的信用模型对被审核对象进行评价,则本发明所述的信用数据接口子系统3可以将所述源数据进行共享,所述服务提供商获取所述源数据后,根据其实际需求自行建立和维护一个专用的信用模型,这样就减轻了所述服务提供商进行信用源数据采集的工作,从而避免了重复建设对资源的浪费;并能够保证所述服务提供商获得准确的信用度数据。所有与外部系统的数据传输都可以通过所述信用数据接口子系统3完成。
本发明所述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2还可以支持外部系统对信用数据的查询等操作请求,所述请求由信用数据接口子系统3转发至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2,并将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2返回的数据操作结果转发至外部系统。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2可以和数据库服务器8相连,将计算得出的典型信用度结果更新到数据库中,以及对其他子系统转发的信用信息进行处理后发送至数据库服务器8。所述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2可以与信用数据采集子系统1相连,采集子系统将采集到的信用相关数据发送给分析子系统2,再由分析子系统2进行信用数据的加工处理后,更新至数据库服务器8中。
本发明所述信用数据处理系统还可以包括信用数据发布子系统5,用于发布所述信用度数据。所述信用数据发布子系统5与数据库服务器8相连,通过数据信用接口子系统3将信用数据的变化情况进行发布和通知给外部系统。所述信用数据发布子系统5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信用数据(包括源数据和信用度数据)进行发布,信用数据的发布可以包括报表和信用通知两种。报表是指对预定义的某些数据的报表式体现,所述报表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产生和公布。例如,信用数据发布子系统5可以生成发布针对某类用户的信用指数变化月报表。信用通知则是指信用数据发布子系统5可以根据预先设定,对信用数据的变化与其他系统进行同步通知。例如,当发现某个被审核对象的信用数据中的财务状况发生了变化,则其可以根据预先设定,向外部系统发布信用状态同步通知,以便外部系统及时了解。
本发明所述信用数据处理系统还可以包括信用数据计费子系统4,用于对所述源数据或者所述信用度数据的共享进行计费。信用数据计费子系统4对信用数据的共享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计费,例如按流量或者按时间进行计算等。所述信用数据接口子系统3可以对信用数据共享的情况进行监视(例如监视流量或时间),根据预先配置的规则生成相应的计费信息,将该信息通知给所述信用数据计费子系统4,由后者进行计算。
本发明所述信用数据处理系统还可以包括信用数据监管子系统7,所述信用数据监管子系统7与数据库服务器8连接,用于根据预置的规则对所述信用度数据进行监控。信用数据监管子系统7可以根据预定义的规则对信用数据实施监控,并自动采取相应措施。例如信用数据监管子系统7发现某个被审核对象的某个信用数据低于一定阀值,则立即通知某个外部系统。所述的通知方式可以基于Email、短消息、或者直接通过前台管理界面告警等通知方式。
本发明所述信用数据处理系统还可以包括信用数据维护子系统6,用于通过人工对所述源数据或者所述信用度数据进行维护。信用数据维护子系统6可以和数据库服务器8相连,管理人员可以手工增加和修改所维护被审核对象的信用数据,并将该数据更新到数据库服务器8之中。
参照图2,是图1所示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采集子系统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信用数据采集子系统1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全程监控整个网上交易,及帐务操作过程,并从中自动提取相关信用数据。例如,信用数据采集子系统1自动通过对支付宝公司的交易及帐务操作的分析、提取并采集信用数据。信用数据采集子系统1可以根据预先设定的信用数据提取规则(存储在匹配规则库11中),对交易行为和帐务操作进行全程监控。一旦采集子系统1发现某个信用提取规则被正确匹配,则自动提取相应的信用数据。例如该采集子系统1维护的一条信用数据提取规则为“卖家能够满足买家对A类商品的退货要求,并且商家品价格大于1000元-“。当系统发现某个交易行为符合此规则的时候,则自动通过其他子模块(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2)更新相应信用数据。
信用数据采集子系统1还可以将网上交易或者帐务处理过程分解为若干个环节,并对每个环境预先设定好若干规则。例如,图2中将买家和卖家之间的交易过程分解为step 1到step N环节,将客户与网上银行之间的支付过程也分解为step 1到step N环节,分别对交易过程和支付过程进行监控,并从中提取需要的信用数据。当所述采集子系统1在对所有这些环节的监视过程中发现任何规则被匹配,其将根据规则提取并产生信用相关数据。当然,这些数据仍将需要被送往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2进行一定处理,从而更新到数据库服务器8中。例如采集子系统1对买家的成功完成交易环节进行监控,每当一个交易被成功完成,则采集子系统1将相应的信用数据转发给分析子系统2,由分析子系统2处理后更新至数据库服务器8中。
信用数据采集子系统1还可以实现从外部系统(例如合作伙伴信用系统)自动采集各种信用相关数据。例如,从金融机构现有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中获取被审核对象的年龄、身份、收入以及财务状况等信息。
所述信用数据可以包括源数据和信用度数据,所述源数据还可以分为原始数据和单元数据。当然,关于信用数据的分类仅仅是本发明的描述方式,本发明的核心在于采用了新颖的数据采集方式能够获取被审核对象的交易行为数据,从而可以提高信用数据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准确度。原始数据(raw data),可以是指采集子系统获取的未经任何加工处理的客观的可量化或者非可量化数据。如姓名,年龄,财务状况,健康状况等。单元数据(cell data),单元数据可以包括经过分析子系统一定加工处理后的单元信用数据。该数据一般是针对电子商务活动中的行为的一种客观反映例如某个自然人的历史电子商务交易总额,某个自然人作为卖家,被买家投诉的次数等。信用度数据(creditdata),信用度数据是指根据一定的信用模型对被审核对象的信用源数据计算后得出的信用度数据。这些数据以字段的形式存放在数据库服务器的数据表之中,并可以根据不同应用被加以使用。
图3为本发明信用体系系统中的信用数据的组成示意图。如图所示,以自然人Mary为例,除了基本信息,其在信用数据库中的信用数据组成分为3部分1)原始数据2)单元数据3)信用度数据。这些数据可以被单独的,或者封装在一起提供信用数据共享。如图所示,Mary的信用数据被分为以上3个部分,而每个部分由若干变量组成。例如,其原始数据(raw data)中的R1变量是指Mary的出生日期;而其单元数据(cell data)分类中的C2是指Mary作为买家网上成功交易的总笔数。当然,本发明中的信用数据组成可以任意的增加或者修改变量名称及数量,本发明对此并不予以限定。
图4是图1所示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分析子系统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2主要完成数据分析、加工、转换等功能。分析子系统2可以包括数据转换/分析模块21、典型信用模型库22、信用度计算模块23等。所述数据转换/分析模块21用于将采集子系统1采集的数据进行转换或者分析,以符合数据库的要求或者计算的要求。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2对信用数据采集子系统1采集的信用数据进行加工和整理,并提炼出需要的信用数据,并将这些信用数据更新到数据库的相关信用数据表中。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2还可以通过典型信用模型库维护若干个典型信用模型,并通过信用度计算模块依据这些信用模型计算相应的信用度(credit data)。分析子系统2还可以对外部系统的信用数据请求进行分析,并根据其需求产生相应的信用数据,例如查询请求。
图5是图1所示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接口子系统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信用数据接口子系统3通过标准接口与外部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互;所述外部系统可以包括对信用数据的请求使用系统或者其他信用数据处理系统。与外部系统之间不仅可以通过此接口子系统3进行查询等操作,还可以实现信用数据的共享等。外部系统可以直接查询某项或者某些信用数据,外部系统所能查询的信用数据范围受其使用权限所限制,而该使用权限是本信用数据处理系统预先分配给这些外部系统的。外部系统可以直接查询本发明信用数据处理系统通过典型信用模型计算产生的信用度(credit data);外部系统也可以直接查询某些具体的信用源数据(cell data and raw data)。外部系统还可以使用这些具体的信用数据通过其自己的信用模型独立计算信用度。例如某个外部拍卖网站可以直接使用本发明信用体系为典型的拍卖类网站提供的信用度(credit data)结果;此拍卖网站也可以维护自己的信用模型,而从本发明信用体系查询具体的信用数据(cell data and raw data),这样可以计算出更符合其实际需要的信用度结果,提高信用度数据的准确性。
接口子系统3可以包括以下模块计费信息模块31,用于对信用数据共享或者使用的情况进行监视(例如监视流量或时间),根据预先配置的规则生成相应的计费信息,并将该信息通知给所述信用数据计费子系统,用户信息维护模块32,用于对外部系统各种详细信息的维护,例如外部系统的机构信息、版本号、传送密钥等。
协议转换模块33,接口子系统通过标准接口与外部系统进行数据交互。为了适应外部系统的一些特殊需求,接口子系统可以实现必要的协议转换功能。
权限控制模块34,用于对外部系统的权限控制,不同的外部系统只能获得其权限限制范围内的数据信息。
安全控制模块35,保证与外部系统进行数据交互的安全,例如对所传送信用数据的加密,解密等。
图6是图1所示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计费子系统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所示,计费子系统4可以实现计费信息的产生,账单的生成等,同时计费子系统还可以维护费率信息,并且可以提供计费信息查询等功能。
信用数据计费子系统4包括以下模块费用信息收集模块41,用于接受接口子系统发送来的费用信息;账单生成模块43,用于负责计费账单的生成和维护;费用查询模块42,用于实现对信用数据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的查询;费率规则库44,用于对费率信息进行存储和维护。
本发明所述的信用数据处理系统可以作为第3方的信用数据提供系统,信用数据计费子系统则可以提供可靠及灵活的计费模式以实现对信用数据使用所产生的费用的计算,例如,可以提供按流量或按时间等计费方式。
图7是图1所示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维护子系统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通过信用数据维护子系统6,管理人员可以手工增加和修改所维护被审核对象的信用数据。所述维护子系统可以包括管理人员权限控制模块61、信用数据维护模块62等。
所述维护子系统6可以基于WEB的操作界面供管理人员使用。该子系统还可以对管理人员赋予不同的管理权限,管理人员将只能对其分配权限所允许的信用数据做指定的操作。信用数据维护子系统6还可以将所维护信用数据进行分类,以方便管理。数据分类是可以根据自然人为单位的,也可以是根据信用数据字段为单位进行划分的,本发明并不对此作任何限定。一个管理人员可以同时被赋予一个或者多个权限。例如,管理人员Tom被赋予权限P1,P2。其中权限P1为允许对所有户籍为北京的自然人维护其年度财务状况、健康状况及现住址;而权限P2为允许查看所有会员的单独数据(cell data)。
图8是本发明所述信用数据处理方法的步骤流程图。
步骤s1,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源数据。所述源数据可以包括被审核对象的原始数据,也可以包括被审核对象的交易行为数据(单元数据)。所述被审核对象的交易行为数据可以从电子交易平台的记录信息中获取,所述被审核对象的原始数据可以从其他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等外部系统获得。
步骤s2,对所述源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得到信用度数据。
步骤s3,将所述源数据和/或所述信用度数据与外部系统进行共享。可以满足外部系统对信用数据的不同需求,直接调用所述信用度数据或者获取所述源数据后自行计算出符合要求的信用度数据。
步骤s4,对所述信用数据的共享或使用进行计费,可以按照流量或者时间进行计费。
步骤s5,发布所述信用度数据,通过数据表或者通知的形式发布所述信用度数据,当然,也可以发布源数据或者对信用数据的统计信息等。
步骤s6,根据预置的规则对所述信用度数据进行监控,并进行警示等操作。
步骤s7,通过人工对所述源数据或者所述信用度数据进行维护,保证数据库的安全和准确运行。
本发明所述信用数据处理方法中未尽之信息,可以参见前述对信用数据处理系统的描述。
以上对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信用数据处理方法和系统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发明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
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权利要求
1.一种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源数据;对所述源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得到信用度数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将所述源数据和/或所述信用度数据共享。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从其他信用数据处理系统获取源数据。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发布所述信用度数据。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所述源数据或者所述信用度数据的共享进行计费。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根据预置的规则对所述信用度数据进行监控。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通过人工对所述源数据或者所述信用度数据进行维护。
8.一种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信用数据采集子系统,用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源数据;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用于对所述源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得到信用度数据;数据库服务器,用于存储和维护所述源数据和信用度数据。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信用数据接口子系统,用于将所述源数据和/或所述信用度数据共享。
10.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信用数据分析子系统还用于从其他信用数据处理系统获取源数据。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信用数据发布子系统,用于发布所述信用度数据。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信用数据计费子系统,用于对所述源数据或者所述信用度数据的共享进行计费。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信用数据监管子系统,用于根据预置的规则对所述信用度数据进行监控。
14.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信用数据维护子系统,用于通过人工对所述源数据或者所述信用度数据进行维护。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信用数据的处理系统,包括采集子系统,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源数据;分析子系统,对所述源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数据库服务器,存储和维护信用数据;接口子系统,将信用数据共享;发布子系统,发布信用数据;计费子系统,对信用数据的共享进行计费;监管子系统,根据预置的规则对信用数据进行监控;维护子系统,通过人工对信用数据进行维护。本发明可以提供很好的数据重用性,并能够在满足电子商务领域众多服务提供商对信用体系需求的同时,极大程度的降低这些服务提供商的建设成本,并能够避免这些服务提供商独立建立信用体系所造成的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文档编号G06Q30/00GK1790414SQ20051013248
公开日2006年6月21日 申请日期2005年12月26日 优先权日2005年12月26日
发明者陆兆禧, 邱昌恒, 陈迎威 申请人:阿里巴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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