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监察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504243阅读:45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子监察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电子监察系统,其特点是:电子监察系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运用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施监控、监督的系统。该系统运用电子监察平台与职能部门的行政服务业务系统直接对接,自动实时采集行政服务办理过程的信息,实行同步全程监控;视频监控是在服务窗口大厅设置摄像头,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办公现场实施现场监控。按照行政审批绩效评估量化标准,系统自动对考核部门的审批绩效及考核岗位人员的审批绩效进行评估。系统还可以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现场评估和社会综合评估,可以随时查询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和办理结果。
【专利说明】一种电子监察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系统方法,尤其涉及一种电子监察系统。

【背景技术】
[0002]我国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近几年在部分省、市全面铺开。东部发达地区建设速度较快,部分中西部地区也奋力直追。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提供一种电子监察系统。
[0004]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电子监察系统,其中:在监察模式上,实行异体监察。将电子监察系统与业务系统分开,保持电子监察数据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0005]更进一步地,上述的一种电子监察系统,其中:在监察方式上,实行“三位一体”监察,将电子监察、视频监控和效能督查有机结合。
[0006]更进一步地,上述的一种电子监察系统,其中:电子监察通过设置监察节点,对办事的程序、时限等进行监察,并通过红绿灯方便监察人员跟踪监督。
[0007]更进一步地,上述的一种电子监察系统,其中:在监察内容上,除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纳入监督范围外,还在全省率先把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也纳入监察范围。
[0008]更进一步地,上述的一种电子监察系统,其中:在监察结果公开上,实行主动公开,包括预警信息、违规记录、提前办结率、网上评估、业务办结情况等。
[0009]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优点主要体现在:该系统运用电子监察平台与职能部门的行政服务业务系统直接对接,自动实时采集行政服务办理过程的信息,实行同步全程监控;视频监控是在服务窗口大厅设置摄像头,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办公现场实施现场监控。按照行政审批绩效评估量化标准,系统自动对考核部门的审批绩效及考核岗位人员的审批绩效进行评估。系统还可以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现场评估和社会综合评估,可以随时查询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和办理结果。

【具体实施方式】
[0010]一种电子监察系统,其特别之处在于:电子监察系统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和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具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信息服务五大功能。实时监控包括在线数据监控和视频监控。在线数据监控是运用电子监察平台与职能部门的行政服务业务系统直接对接,自动实时采集行政服务办理过程的信息,实行同步全程监控;视频监控是在服务窗口大厅设置摄像头,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办公现场批程实施现场监控。
[0011]绩效评估按照行政审批绩效评估量化标准,系统自动对考核部门的审批绩效及考核岗位人员的审批绩效进行评估。系统还可以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现场评估和社会综合评估。信息服务。系统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内容、法律依据、审批条件、许可期限等办事指南,可以随时查询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和办理结果。
[0012] 该系统运用电子监察平台与职能部门的行政服务业务系统直接对接,自动实时采集行政服务办理过程的信息,实行同步全程监控;视频监控是在服务窗口大厅设置摄像头,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办公现场实施现场监控。按照行政审批绩效评估量化标准,系统自动对考核部门的审批绩效及考核岗位人员的审批绩效进行评估。系统还可以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现场评估和社会综合评估,可以随时查询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情况和办理结果ο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子监察系统,其特征在于:电子监察系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运用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施监控、监督的系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监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在监察模式上,实行异体监察。将电子监察系统与业务系统分开,保持电子监察数据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监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在监察方式上,实行“三位一体”监察,将电子监察、视频监控和效能督查有机结合。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电子监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子监察通过设置监察节点,对办事的程序、时限等进行监察,并通过红绿灯方便监察人员跟踪监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监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在监察内容上,除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纳入监督范围外,还在全省率先把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也纳入监察范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监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在监察结果公开上,实行主动公开,包括预警信息、违规记录、提前办结率、网上评估、业务办结情况等。
【文档编号】G06Q50/26GK104239990SQ201310236029
【公开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请日期:2013年6月14日 优先权日:2013年6月14日
【发明者】葛晓春 申请人:苏州广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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