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19742阅读:208来源:国知局
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本发明作为在具备电动尾箱或电尾门的车辆上控制电动尾箱或电尾门的系统,包括:后方传感器,用于感应接近车辆后方既定距离以内的物体;智能钥匙模块SKM,通过无线识别FOB钥匙,认证是否对该车辆有效的钥匙;电动尾箱或电动尾门控制装置,从所述后方传感器接收感应物体的信号,分析所述物体感应信号,判断物体是否执行预定的动作,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时,所述智能钥匙模块执行有效FOB钥匙认证以后,执行控制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根据本发明,其有益效果在于,可以利用车辆后方传感器控制电动尾箱或电尾门的开闭动作而提升用户使用上的便利性。
【专利说明】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

【技术领域】
[0001 ] 本发明涉及车辆上控制电动尾箱或电尾门的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组成汽车后面部的尾箱一般保存普通小货物和应急作业工具、备用轮胎等物品,并保管发生事故时可用的急救箱,而盖住这种行李间的叫做尾箱盖。
[0003]尾箱盖受到尾箱锁紧装置的控制,而且装配有只要解除这种锁紧装置即可使尾箱盖顺利上升的铰链装置。
[0004]如今还开发出一种在驾驶座上简单地操作开关即可使尾箱盖自动开关的电动尾箱/电尾门自动开闭装置。对传统的电尾门控制系统举例如下。
[0005]图1是显示传统的电尾门控制系统的框图。
[0006]传统的电尾门控制系统是通过外置的尾门按钮(10)或遥控无钥匙进入系统(Remote Keyless Entry, RKE)的远程控制,执行自动开启或关闭电尾门的动作。传统的电尾门控制系统还可以执行电尾门的锁定和解锁功能。
[0007]传统的电尾门控制系统中车体控制模块(30)从尾门按钮(10)或RKE(20)等接收信号而控制电尾门模块(40)。RKE(20)是指不是用钥匙开关车门,而是在远程按下遥控按钮执行关闭的装置。
[0008]传统的电动尾箱/电尾门系统是用户按下尾箱/尾门的按钮或者利用车辆内部装配的开关,使开/关动作得以执行,或者利用RKE远程控制开闭的便利系统。但,用户手里拿着物品,或者双手都不自由时,须放下物品按下按钮才能打开尾箱或尾门。从用户的角度,这些过程是降低便利性的因素。尾箱/尾门的主要使用目的是收纳物品,而且用户的手不自由的状况比较多,因此从这一点上传统的电动尾箱/尾门系统确实存在使用便利性较低的缺陷。
[0009]现有技术文献
[0010]专利文献
[0011](专利文献0001)公开专利 10-2010-0059127


【发明内容】

[0012]技术问题
[001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利用后方传感器控制电动尾箱或电尾门的开闭动作,以提升用户便利性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
[0014]但本发明的目的并不局限于上述内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从以下叙述内容中清楚地了解到其它目的。
[0015]技术方案
[0016]本发明提供一种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作为在具备电动尾箱或电尾门的车辆上控制电动尾箱或电尾门的系统,该组成包括:后方传感器,用于感应接近车辆后方既定距离以内的物体;智能钥匙模块(Smart Key Module, SKM),通过无线识别FOB钥匙,认证是否对该车辆有效的钥匙;电动尾箱或电动尾门控制装置,从所述后方传感器接收感应物体的信号,分析所述物体感应信号,判断物体是否执行预定的动作,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时,所述智能钥匙模块执行有效FOB钥匙认证以后,执行控制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
[0017]本发明的一个执行例中,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是根据所述后方传感器感应的信号,判断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时,向所述智能钥匙模块请求认证,所述智能钥匙模块是搜索是否存在有效FOB钥匙以后,如果存在有效FOB钥匙,则向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发送认证确认信号,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是从所述智能钥匙模块接收认证确认信号以后执行控制,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
[0018]或者本发明的另一个执行例中,所述智能钥匙模块定期搜索是否存在有效FOB钥匙,存在有效的FOB钥匙时,向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发送认证确认信号,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是从所述智能钥匙模块接收认证确认信号以后,激活所述后方传感器,根据所述后方传感器感应的信号判断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时,执行控制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
[0019]所述智能钥匙模块通过以低频LF方式搜索信号的方式搜索是否存在有效FOB钥匙。
[0020]所述后方传感器包括:
[0021]两个以上的感应部,位于车辆后方,用于感应接近既定距离以内的物体;后方感应部,将由所述感应部感应的信号整合,发送到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
[0022]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是从一个感应部在既定时间内输入既定次数的物体感应信号时,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
[0023]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是从邻近的两个感应部在既定时间内输入既定次数的物体感应信号时,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
[0024]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是从领近的两个感应部在既定时间内依次输入物体感应信号时,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
[0025]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是从邻近的两个感应部在既定时间内依次输入既定次数的物体感应信号时,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
[0026]所述感应部是超声波传感器。
[0027]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包括:
[0028]电动机,向电动尾箱或电尾门传递动力,使之执行开闭动作;控制部,从所述后方传感器接收物体感应信号时,分析所述物体感应信号,判断物体是否执行预定的动作,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时,在所述智能钥匙模块认证有效FOB钥匙以后,控制所述电动机,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
[0029]有益效果
[0030]根据本发明,其有益效果在于,可以利用车辆后方传感器,控制电动尾箱或电尾门的开闭动作,从而提升用户的便利性。
[0031]本发明是利用现有车辆上装配的后方传感器,不需补装传感器或装置也可以实现,从而节省生产成本,不损伤车辆的外观。
[0032]根据本发明不需补装传感器,因此可以减少由传感器之间干扰引起的运行错误,进一步减少电波公害。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33]图1是显示传统电尾门控制系统的框图;
[0034]图2是显示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的框图;
[0035]图3是显示本发明一个执行例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的框图。
[0036]符号说明
[0037]110超声波传感器120红外线传感器
[0038]130触摸传感器 140,322控制部
[0039]150, 324 电动机 210,334SKM
[0040]220,332F0B钥匙310后方传感器
[0041]320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
[0042]330智能钥匙模块装置
[0043]311?314超声波传感器
[0044]315后方感应部

【具体实施方式】
[0045]下面参照附图,对发明的执行例详细进行描述。说明内容和附图中的实际同一个构件是用同一个符号表示,不再重复说明。而且说明本发明时,若对有关的公知功能或者结构的具体说明使本发明宗旨变得模糊则省略该说明。说明书中叙述某一部分“包括”某一构件是表示还可以包括其它构件,在没有特别否定的叙述的前提下,并不排除其它构件。
[0046]本发明涉及对具备电动尾箱或电尾门车辆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控制的系统。
[0047]图2是显示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的框图。
[0048]根据图2,本发明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包括超声波传感器(110)、红外线传感器(120)、触摸传感器(130)、控制部(140)、电动机(150)、智能钥匙模块(210)组成。
[0049]超声波传感器(110)位于车辆后面,对用户的动向发挥感应作用。超声波传感器是利用频率(约20KHz以上)达到人的耳朵听不到的程度的声音即超声波具有的特性的传感器,超声波可利用于空气或液体和固体,频率高且波长短而可测量高分解力。
[0050]红外线传感器(120)位于超声波传感器(110)的上端,对用户的动向发挥感应作用。
[0051]触摸传感器(130)位于车辆后面,对接触与否发挥感应作用。
[0052]电动机(150)向电动尾箱或电尾门传递动力使其驱动起来。
[0053]控制部(140)接收到由触摸传感器(130)输入的信号之后,控制电动机(150),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开启。
[0054]控制部(140)被超声波传感器(110)和红外线传感器(120)依次输入信号时,控制电动机(150),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开启。
[0055]控制部(140)被红外线传感器(120)和超声波传感器(110)依次输入信号时,控制电动机(150)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关闭(Close)。
[0056]智能钥匙模块SKM(210)通过无线识别FOB (220),对于是否该车辆的智能钥匙起到认证作用。
[0057]图2中从超声波传感器(110)、红外线传感器(120)和触摸传感器(130)输入有效信号时,控制部(140)向SKM(210)请求认证,SKM(210)待认证结束后向控制部(140)执行认证确认应答。接收认证确认应答的控制部(140)控制电动机(150)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此时控制部(140)即使从超声波传感器(110)或红外线传感器(120)接收有效输入,但只要未通过SKM(210)的认证则电动尾箱或电尾门均不会执行开闭动作。
[0058]图3是显示本发明一个执行例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的框图。
[0059]根据图3,本发明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包括后方传感器(310)、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320)以及智能钥匙模块装置(330)。
[0060]智能钥匙模块装置(330)包括FOB钥匙(332)和智能钥匙模块(334)。
[0061]后方传感器PAS(310)在车辆的后方对接近既定距离以内的的物体发挥感应作用。
[0062]智能钥匙模块SKM(334)用无线识别FOB钥匙(332),认证是否对该车辆的有效的钥匙。
[0063]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320)从后方传感器(310)接收感应物体的信号后,对物体感应信号执行分析,判断物体是否执行既定的动作,并判断成物体执行既定的动作,而且在智能钥匙模块(334)通过有效FOB钥匙认证以后,执行控制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
[0064]本发明中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320)包括向电动尾箱或电尾门传递动力而从使开闭动作得以执行的电动机(324),以及从后方传感器(310)接收感应到物体的信号时,对物体感应信号执行分析,判断物体是否执行既定的动作,判断成物体执行既定的动作,并在智能钥匙模块(334)通过有效FOB钥匙(332)认证以后控制电动机(324)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的控制部(322)。
[0065]本发明中对电动尾箱或电尾门的控制方式大体上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0066]第一方式如下。
[0067]首先,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320)根据后方传感器(310)感应的信号,判断物体执行既定动作以后,向智能钥匙模块(334)请求认证。
[0068]智能钥匙模块(334)搜索是否存在有效FOB钥匙并搜索到有效FOB钥匙以后,向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320)发送认证确认信号。
[0069]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320)从智能钥匙模块(334)接收认证确认信号以后,执行控制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
[0070]第二个控制方式如下。
[0071]首先,在智能钥匙模块(334)定期搜索是否存在有效FOB钥匙(332),搜索到有效的FOB钥匙(332)时,向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320)发送认证确认信号。
[0072]电动尾箱或者电尾门控制装置(320)从智能钥匙模块(334)接收认证确认信号以后,激活后方传感器(310),根据后方传感器(310)感应的信号判断物体执行既定动作时执行控制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
[0073]本发明的一个执行例中智能钥匙模块(334)可以通过用低频LF方式探测信号的方式搜索是否存在有效FOB钥匙。
[0074]LF是无线频谱中比VLF高的频带的名称,频带编号为5,频率范围是0.3 X 105?3 X 105Hz 即 30 ?300kHz,波长是 I ?10km。
[0075]本发明中后方传感器(310)包括位于车辆后方对接近既定距离以内物体执行感应的2个以上感应部,以及整合由感应部感应的信号,发送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320)的后方感应部(315)。
[0076]本发明一个执行例中的感应部可以用超声波传感器实现。
[0077]图3执行例中的感应部用四个超声波传感器(311?314)实现。
[0078]超声波传感器是利用频率(约20KHz以上)达到人的耳朵听不到程度的声音即超声波所具特性的传感器,超声波传感器可以用于空气或液体和固体,频率高且波长短而可测量高分解力。
[0079]下面对本发明的根据通过多个感应部接收的物体感应信号识别是否既定动作的内容进行说明。
[0080]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320)从一个感应部在既定时间内输入既定次数的物体感应信号时,可以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例如,从一个超声波传感器(311)三秒之内输入2?3次物体感应信号时,可以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
[0081]或者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320)从两个邻近的感应部在既定时间内输入既定次数的物体感应信号时,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例如,从两个邻近的超声波传感器(312,313)三秒内输入2?3次的物体感应信号时,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
[0082]或者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320)从两个邻近的感应部在既定时间内依次输入物体感应信号时,可以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例如,从邻近的两个超声波传感器(312,313)在三秒之内依次被输入物体感应信号时,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
[0083]或者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320)从两个邻近的感应部在既定的时间内依次输入既定次数的物体感应信号时,可以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例如,从两个邻近的超声波传感器(312,313)三秒之内依次输入2?3次物体感应信号时,判断成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
[0084]以上执行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执行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执行例所述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执行例所述技术方案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作为在具备电动尾箱或电尾门的车辆上控制电动尾箱或电尾门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包括: 后方传感器,用于感应接近车辆后方既定距离以内的物体; 智能钥匙模块SKM,通过无线识别FOB钥匙,认证是否对该车辆有效的钥匙; 电动尾箱或电动尾门控制装置,从所述后方传感器接收感应物体的信号时,分析所述物体感应信号,判断物体是否执行预定的动作,判断为物体进行执行预定的动作,并且,所述智能钥匙模块执行认证有效FOB钥匙时,控制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根据所述后方传感器感应的信号,判断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时,向所述智能钥匙模块请求认证; 所述智能钥匙模块搜索是否存在有效FOB钥匙以后,如存在有效FOB钥匙,则向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发送认证确认信号; 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从所述智能钥匙模块接收认证确认信号以后执行控制,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钥匙模块定期搜索是否存在有效FOB钥匙,存在有效的FOB钥匙时,向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发送认证确认信号; 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从所述智能钥匙模块接收认证确认信号以后,激活所述后方传感器,根据所述后方传感器感应的信号判断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时,控制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智能钥匙模块通过以低频LF方式搜索信号的方式搜索是否存在有效FOB钥匙。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方传感器包括: 两个以上的感应部,位于车辆后方,用于感应接近既定距离以内的物体; 后方感应部,将由所述感应部感应的信号整合,发送到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从一个感应部在既定时间内输入既定次数的物体感应信号时,判断为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从邻近的两个感应部在既定时间内输入既定次数的物体感应信号时,判断为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从领近的两个感应部在既定时间内依次输入物体感应信号时,判断为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从邻近的两个感应部在既定时间内依次输入既定次数的物体感应信号时,判断为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感应部是超声波传感器。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控制装置包括: 电动机,向电动尾箱或电尾门传递动力,使其执行开闭动作; 控制部,从所述后方传感器接收物体感应信号时,分析所述物体感应信号,判断物体是否执行预定的动作,判断为物体执行预定的动作,并且,所述智能钥匙模块认证有效FOB钥匙时,控制所述电动机,使电动尾箱或电尾门执行开闭动作。
【文档编号】G06Q10/08GK104281937SQ201410327682
【公开日】2015年1月14日 申请日期:2014年7月10日 优先权日:2013年7月10日
【发明者】张世映, 朴在渶, 安哉炯, 李相一 申请人:摩拓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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