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14747357发布日期:2018-06-21 23:1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检测触摸屏上的对象的运动行为;

所述检测到的运动行为为在所述触摸屏上由触屏起始位置按照第一滑动方向滑动至第一触发区域时,向指定应用发送第一控制信号。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检测到的运动行为为在所述触摸屏上由触屏起始位置向第二滑动方向滑动至第二触发区域时,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第二控制信号。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

相应的,所述向指定应用发送第一控制信号包括:基于所述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信息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第一控制信号;所述向指定应用发送第二控制信号包括:基于所述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信息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第二控制信号。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信息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第一控制信号或者第二控制信号包括:

获取到的所述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信息为播放时,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暂停的控制信号;

或者,

获取到的所述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信息为暂停、停止中的其中一种时,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播放的控制信号;

或者,

获取到的所述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信息为满足设置在所述指定应用中的信息发送条件时,向所述指定应用下达信息发送指令。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动方向与所述第二滑动方向相反。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发区域为预先设置在所述触摸屏上指定位置的触发区域;

或者,为设置在所述触摸屏上距离所述运动行为的触屏起始位置第一距离、第一方向上\t的触发区域。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触屏起始位置在所述第一方向上距离所述触摸屏边界的距离是否小于所述第一距离;如果是,则将所述第一触发区域设置在所述触屏起始位置的第二距离、第二方向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发区域设置在所述触摸屏的中间指定位置区域。

10.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运动行为的触屏起始位置是否落入预先设置的滑动控制区域,并在判断结果为是时,判定所述运动行为为合法;

相应的,所述向指定应用发送第一控制信号包括:

在判定所述触摸屏上由触屏起始位置滑动至第一触发区域的运动行为为合法时,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第一控制信号;

或者,

所述向指定应用发送第二控制信号包括:

在判定所述触摸屏上由触屏起始位置滑动至第二触发区域的运动行为为合法时,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第二控制信号。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对象在所述滑动控制区域内与所述触摸屏直接或间接接触时,在所述触摸屏指定位置显示预先设置的控制样式。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所述控制样式按照所述对象在所述触摸屏上运动行为的方向和速度同步运动。

13.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检测模块,用于检测触摸屏上的对象的运动行为;

第一触发区域模块,用于设置指定应用对所述对象的运动行为作出响应的触发区域;

第一控制模块,用于所述检测到的运动行为为在所述触摸屏上由触屏起始位置按照第一\t滑动方向滑动至第一触发区域时,向指定应用发送第一控制信号。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触发区域模块,用于设置指定应用对所述对象的运动行为作出响应的触发区域;

第二控制模块,用于检测到的运动行为为在所述触摸屏上由触屏起始位置向第二滑动方向滑动至第二触发区域时,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第二控制信号。

15.如权利要求13或14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状态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

相应的,所述第一控制模块向指定应用发送第一控制信号包括:基于所述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信息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第一控制信号;

所述第二控制模块向指定应用发送第二控制信号包括:基于所述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信息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第二控制信号。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基于所述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信息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的第一控制信号或者第二控制信号包括:

获取到的所述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信息为播放时,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暂停的控制信号;

或者,

获取到的所述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信息为暂停、停止中的其中一种时,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播放的控制信号;

或者,

获取到的所述指定应用的当前状态信息为满足设置在所述指定应用中的信息发送条件时,向所述指定应用下达信息发送指令。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动方向与所述第二滑动方向相反。

18.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发区域为预先设置在所述触摸屏上指定位置的触发区域;

或者,为设置在所述触摸屏上距离所述触屏起始位置第一距离、第一方向上的触发区域。

19.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触发区域设置在所述触摸屏的中间指定位置区域。

20.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动态调整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触屏起始位置在所述第一方向上距离所述触摸屏边界的距离是否小于所述第一距离;如果是,则将所述第一触发区域设置在所述触屏起始位置的第二距离、第二方向上。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相反。

22.如权利要求13或14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滑动控制区域模块,用于在所述触摸屏中设置滑动控制区域,还用于判断所述运动行为的触屏起始位置是否落入所述滑动控制区域,并在判断结果为是时,判定所述运动行为为合法;

相应的,

所述第一控制模块在判定所述触摸屏上由触屏起始位置滑动至第一触发区域的运动行为为合法时,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第一控制信号;

或者,

所述第二控制模块在判定所述触摸屏上由触屏起始位置滑动至第二触发区域的运动行为为合法时,向所述指定应用发送第二控制信号。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控制样式模块,用于所述对象在所述滑动控制区域内与所述触摸屏直接或间接接触时,在所述触摸屏指定位置显示预先设置的控制样式。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一种用于触摸屏设备的应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互动同步模块,用于获取所述对象在所述触摸屏上运动行为的方向和速度,并将所述控制样式按照所述对象在所述触摸屏上运动行为的方向和速度做同步运动。

25.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触摸屏,被配置成用于显示当前应用的状态;以及

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单元,被配置成用于检测触摸屏上的对象的运动行为,以及

用于所述检测到的运动行为为在所述触摸屏上由触屏起始位置按照预定滑动方向滑动至预置触发区域时,向所述当前应用发送播放或者暂停的控制信号,或者向当前应用下达信息发送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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