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物联网的电子商务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27010阅读:67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电子商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物联网的电子商务系统。



背景技术:

物联网是一次新的信息技术革命,继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之后,它蕴含着巨大的创新空间和机遇。物联网利用智能装置和感知技术,对物理世界进行感知识别,通过RFID无线射频技术、网络传输互联,进行处理和计算,从而实现人物、物物信息共享和无缝连接,达到对事物实时监控、精确管理和科学决策的目的。未来电子商务将朝着多元化、便捷化发展,喊行业之间的竞争也会愈加激烈。一个电子商务体系中包含了库存、物流及电子支付等重要环节,如果实现物联网技术在电子商务各环节中的应用,将大大提高电子商务体系的运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客户体验,使电子商务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物联网与电子商务的结合所形成的的物联网电子商务体系

电子商务市场是在过去零售行业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所以传统的电子商务存在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商业模式缺乏创新等问题。另外,产品质量难以保证、支付安全性欠佳、物流配送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目前我国发展物联网所需的自动控制、信息传感、RFID射频识别等技术和产业都已经基本成熟,电信运营商和系统设备商也达到较高的水平,物联网将会向各个领域渗透和扩展,它将会对电子商务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物联网的电子商务系统,它建立面对面交流平台,终端客户实时监测,可追溯产品生产过程,保障产品安全,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产品购物的多样化、共享性、安全性以及体验性要求。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是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基于物联网的电子商务系统,它包含:

物流跟踪管理系统:包括商品运输、入库、仓储、销售终端统计,为各物流公司通过物联网连接该系统上传物流信息;生产厂家与商家实现物流共享,合作物流平台公开,商家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匹配正确的物流方式;

溯源供应系统:消费者及各级经销商通过网络查询最终产品的相关属性,包括:产地、生产日期、运送流程等;

防伪查询系统:通过RFID的序列号,在网上进行防伪查询,能够让消费者和渠道商随时随地通过网络查询商品的真实性;

营销管理系统:建立数据库,采集销售数据、运营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对数据进行汇总、指标分析、竞争分析和商业预测,并将数据保存至数据库中;

终端管理系统:采集零售店、实体店的图像数据,同步到数据库中,建立实体店面专题数据,向终端客户反应销售环境,赢得客户的信任。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的溯源供应系统:包括核心管理模块、溯源管理模块、共享B2B模块、共享物流模块。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物流跟踪管理系统包括供用户及物流公司注册登录的平台,以及陆运物流信息、空运物流信息、水运物流信息及其价格表数据。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建立面对面交流平台,终端客户实时监测,可追溯产品生产过程,保障产品安全,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产品购物的多样化、共享性、安全性以及体验性要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基于物联网的电子商务系统,它包含:

物流跟踪管理系统:包括商品运输、入库、仓储、销售终端统计,为各物流公司通过物联网连接该系统上传物流信息;生产厂家与商家实现物流共享,合作物流平台公开,商家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匹配正确的物流方式;

溯源供应系统:消费者及各级经销商通过网络查询最终产品的相关属性,包括:产地、生产日期、运送流程等;

防伪查询系统:通过RFID的序列号,在网上进行防伪查询,能够让消费者和渠道商随时随地通过网络查询商品的真实性;

营销管理系统:建立数据库,采集销售数据、运营数据、统计数据、分析数据,对数据进行汇总、指标分析、竞争分析和商业预测,并将数据保存至数据库中;

终端管理系统:采集零售店、实体店的图像数据,同步到数据库中,建立实体店面专题数据,向终端客户反应销售环境,赢得客户的信任。

所述的溯源供应系统:包括核心管理模块、溯源管理模块、共享B2B模块、共享物流模块。

所述物流跟踪管理系统包括供用户及物流公司注册登录的平台,以及陆运物流信息、空运物流信息、水运物流信息及其价格表数据。

本具体实施方式建立面对面交流平台,终端客户实时监测,可追溯产品生产过程,保障产品安全,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产品购物的多样化、共享性、安全性以及体验性要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 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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