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计算机上的智能报警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51015阅读:297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式计算机上的智能报警系统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便携式计算机上的智能报警系统,属于计算机领域。



背景技术:

计算机俗称电脑,是现代一种用于高速计算的电子计算机器,可以进行数值计算,又可以进行逻辑计算,还具有存储记忆功能。是能够按照程序运行,自动、高速处理海量数据的现代化智能电子设备。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1520430445.3的一种便携式计算机,该便携式计算机主要包括显示屏、键盘、外壳拉链包、电源槽、鼠标袋、散热网、排热扇、调整支架、提手;所述的显示屏设置在便携式计算机的上端,所述的键盘设置在显示屏的下端,所述的外壳拉链包设置在显示屏和键盘的外部四周,所述的电源槽设置在外壳拉链包的左侧,所述的鼠标袋设置在外壳拉链包的右侧,所述的散热网设置在键盘的底端中部,所述的排热扇设置在散热网的上端,所述的调整支架设置在键盘的下端,所述的提手设置在外壳拉链包的前端中部。本实用新型具备携带装置,提高了保护安全性。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过热时,无法自动报警提示,易使计算机烧坏,降低计算机的实用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便携式计算机上的智能报警系统,以解决现有的计算机过热时,无法自动报警提示,易使计算机烧坏,降低计算机的实用性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便携式计算机上的智能报警系统,其结构包括开关、转轴、显示屏、防撞角、盖板、电源接口、箱体、散气板、智能报警模块、触控板、触控键、提手、主机、键盘,所述开关设在箱体上,所述显示屏固定连接盖板,所述盖板与转轴相连接,所述箱体活动连接盖板,所述散气板固定连接箱体,所述智能报警模块设在箱体内,所述智能报警模块由外壳、电路板、检测器、发声器、报警器组成,所述外壳与箱体相连接,所述电路板固定连接外壳,所述检测器设在电路板上,所述发声器与报警器相连接,所述报警器固定连接电路板,所述触控键与触控板相连接,所述主机设在箱体内,所述键盘活动连接箱体。

进一步地,所述转轴与箱体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盖板设有防撞角。

进一步地,所述电源接口设在箱体上。

进一步地,所述触控板设在箱体上。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设有提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智能报警模块,过热时,可自动报警提示,不易使计算机烧坏,提高计算机的实用性,反应灵敏,方便实用,结构简单,应用广泛。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便携式计算机上的智能报警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智能报警模块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开关-1、转轴-2、显示屏-3、防撞角-4、盖板-5、电源接口-6、箱体-7、散气板-8、智能报警模块-9、外壳-901、电路板-902、检测器-903、发声器-904、报警器-905、触控板-10、触控键-11、提手-12、主机-13、键盘-14。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便携式计算机上的智能报警系统,其结构包括开关1、转轴2、显示屏3、防撞角4、盖板5、电源接口6、箱体7、散气板8、智能报警模块9、触控板10、触控键11、提手12、主机13、键盘14,所述开关1设在箱体7上,所述显示屏3固定连接盖板5,所述盖板5与转轴2相连接,所述箱体7活动连接盖板5,所述散气板8固定连接箱体7,所述智能报警模块9设在箱体7内,所述智能报警模块9由外壳901、电路板902、检测器903、发声器904、报警器905组成,所述外壳901与箱体7相连接,所述电路板902固定连接外壳901,所述检测器903设在电路板902上,所述发声器904与报警器905相连接,所述报警器905固定连接电路板902,所述触控键11与触控板10相连接,所述主机13设在箱体7内,所述键盘14活动连接箱体7。所述转轴2与箱体7相连接。所述盖板5设有防撞角4。所述电源接口6设在箱体7上。所述触控板10设在箱体7上。所述箱体7设有提手12。

请参阅图3,在进行使用时,将智能报警模块9安装在箱体7内,按下开关1使主机13启动,控制键盘14对显示屏3进行操作,检测器903检测出主机13温度过高时,经电路板902传导到报警器905上,通过发声器904进行发声,使人进行降温处理,不易使计算机烧坏,提高计算机的实用性。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