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验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592270阅读:43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电子验收系统,属于电子验收领域。



背景技术:

电子验收,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检验而后收下或认可逐项验收。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CN201420797406.2的一种核素药品的出入库验收装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核素药品的出入库验收装置,包括相对设置且通过中心线对齐后配合使用的入库验收器和出库验收器,入库验收器和出库验收器包括分别设置在底板上的控制器和内部具有封闭空腔且一端设有开口的周转舱,周转舱和舱门设有活动连接装置,舱门关闭时形成密闭的舱体,周转舱内设有和控制器连接的条形码扫描器和电机,周转舱底壁设有滑轨,电机通过螺杆与核素药瓶支架连接,核素药瓶支架下部设有至少一组设置在滑轨内的滚轮,核素药瓶支架上设有条形码识别窗口,条形码扫描器设置在周转舱内侧壁上与条形码识别窗口相对应设置,周转舱和舱门为含铅材料制成。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无法使验收物品进行存储,需要人工进行记录,易使记录丢失,增加工作量。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子验收系统,以解决现有的电子验收系统无法使验收物品进行存储,需要人工进行记录,易使记录丢失,增加工作量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电子验收系统,其结构包括控制板、提杆、支撑板、活动盖、挡板、旋钮、螺母、验收室、验收存储模块、电子板、脚架、电机、箱体,所述控制板设在箱体上,所述支撑板与箱体相连接,所述挡板固定连接验收室,所述旋钮活动连接挡板,所述挡板设有螺母,所述验收存储模块设在箱体内,所述验收存储模块由验收器、传感器、外壳、存储器、接线口、调节管组成,所述验收器与调节管相连接,所述传感器设在外壳内,所述外壳固定连接箱体,所述存储器与传感器相连接,所述外壳设有接线口,所述调节管活动连接外壳,所述电子板设在箱体内,所述电机与箱体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提杆固定连接箱体。

进一步地,所述活动盖设在验收室上。

进一步地,所述验收室与箱体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脚架固定连接箱体。

进一步地,所述箱体活动连接旋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设有验收存储模块,可使验收物品进行存储,无需人工进行记录,不易使记录丢失,减少工作量,安装方便,存储量大,维修简便。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电子验收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验收存储模块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中:控制板-1、提杆-2、支撑板-3、活动盖-4、挡板-5、旋钮-6、螺母-7、验收室-8、验收存储模块-9、验收器-901、传感器-902、外壳-903、存储器-904、接线口-905、调节管-906、电子板-10、脚架-11、电机-12、箱体-13。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电子验收系统,其结构包括控制板1、提杆2、支撑板3、活动盖4、挡板5、旋钮6、螺母7、验收室8、验收存储模块9、电子板10、脚架11、电机12、箱体13,所述控制板1设在箱体13上,所述支撑板3与箱体13相连接,所述挡板5固定连接验收室8,所述旋钮6活动连接挡板5,所述挡板5设有螺母7,所述验收存储模块9设在箱体13内,所述验收存储模块9由验收器901、传感器902、外壳903、存储器904、接线口905、调节管906组成,所述验收器901与调节管906相连接,所述传感器902设在外壳903内,所述外壳903固定连接箱体13,所述存储器904与传感器902相连接,所述外壳903设有接线口905,所述调节管906活动连接外壳903,所述电子板10设在箱体13内,所述电机12与箱体13相连接。所述提杆2固定连接箱体13。所述活动盖4设在验收室8上。所述验收室8与箱体13相连接。所述脚架11固定连接箱体13。所述箱体13活动连接旋钮6。

请参阅图3,在进行使用时,将验收存储模块9安装在箱体13内,操作控制板1启动电机12,通过电子板10传递到接线口905上,验收器901对验收室8内的物品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过传感器902传送到存储器904上进行保存,无需人工进行记录,不易使记录丢失,减少工作量。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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