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传统的票据有“纸票”和“电票”两种,其中纸票是使用特殊纸张,利用企业、银行公章作为出票承兑凭证和转让凭证的票据,电票则是电子票据的简称,它主要由监管方提供中心化的登记进行票据的登记、流转业务。但是目前还没有在区块链中实现票据业务。因此,如何在区块链中实现票据业务,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方法及系统,能够在区块链的基础上实现票据业务,同时使用数字货币进行票据交易。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方法,所述数字票据交易方法包括:
区块链接收输入的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其中,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包括出票登记申请、提示承兑申请、提示收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转贴现申请;
所述区块链执行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
可选的,当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为出票登记申请时,所述区块链执行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包括:
接收出票人输入的出票登记申请;
对所述出票登记申请中的票据信息进行验证,并在验证通过后向所述出票人发送出票成功应答,且分配数字票号,记录所述数字票号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出票已登记。
可选的,当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为提示承兑申请时,所述区块链执行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包括:
接收出票人输入的向承兑行发起的提示承兑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承兑待签收;
当接收到所述承兑行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承兑已签收。
可选的,当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为提示收票申请时,所述区块链执行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包括:
接收出票人输入的向收票人发起的提示收票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收票待签收;
当接收到所述收票人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收票已签收。
可选的,当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为背书转让申请时,所述区块链执行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包括:
接收背书人输入的向被背书人发起的背书转让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背书待签收;
当接收到所述被背书人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背书已签收。
可选的,当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为贴现申请时,所述区块链执行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包括:
接收贴现申请人输入的向贴现行发起的贴现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买断式贴现待签收;
当接收到所述贴现行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买断式贴现已签收。
可选的,当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为转贴现申请时,所述区块链执行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包括:
接收转贴现转出行输入的向转贴现转入行发起的转贴现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转贴现待签收;
当接收到所述转贴现转入行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转贴现已签收。
可选的,本方案还包括:
当所述区块链接收到所述出票人的撤票信息,且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出票已登记或提示承兑已签收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票据已作废。
可选的,本方案还包括:
若所述区块链检测到数字票据处于到期当天时,向对应承兑行发起提示付款交易,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付款待清偿;
若所述区块链检测到数字票据处于逾期状态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托收逾期;
若当前持票人接收到票面金额的数字货币时,所述区块链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票据已结清。
可选的,本方案还包括:
所述区块链利用dvp进行数字票据流转与资金同步清算业务。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系统,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区块链接收输入的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其中,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包括出票登记申请、提示承兑申请、提示收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转贴现申请;
执行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执行所述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
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方法,数字票据交易方法包括:区块链接收输入的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其中,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包括出票登记申请、提示承兑申请、提示收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转贴现申请;所述区块链执行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
可见,该方法能够在区块链中实现票据交易的整个业务过程,为数字票据提供不同于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的全新票据流转业务;即能够在区块链的基础上实现票据业务,同时使用数字货币进行票据交易;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系统,具有上述有益效果,在此不再赘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方法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出票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出票流程中数字票据的状态变化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背书转让流程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贴现流程示意图;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转贴现流程示意图;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提示付款流程示意图;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数字票据交易流程示意图;
图9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系统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核心是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方法及系统,能够在区块链的基础上实现票据业务,同时使用数字货币进行票据交易。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下面对本实施例中出现的名词进行说明:
区块链:分布式统一账本,由所有参与方共同决定记账内容,每个参与方都保存有全量数据,任何个体无法对数据进行篡改。
共识:区块链专有名词。区块链上不存在单一的记账中心,账本是由全网共同记录的,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即如何确定一个交易是否合法。确定某交易是否合法以及某节点推荐的一个打包区块是否被大家认可的过程叫做共识。只有通过共识的区块才会被全网认可。
联盟链:与公有链相对,是区块链的一种。特点是具有准入制度,只有获得批准的参与方才能加入。对应的,联盟链中会有监管方和普通参与方两种角色。
区块链交易:或简称交易,特指参与方发出的一段信息并使用自己的私钥对其进行数字签名后发送到区块链上的内容。通常交易包括支付交易,或者智能合约创建、调用交易。
智能合约:区块链上的一段程序代码,规定了合约相关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动作条款。合约相关人通过发送区块链交易来确认智能合约、支付合约可能需要的数字货币、调用智能合约规定的功能等等。
账户地址:区块链网络上的一个账户,通常是由某非对称密钥的公钥的某种变形的形式出现,只有持有该地址对应的私钥才能够获得操作该账户的权限。
智能合约地址:智能合约对应的虚拟账户,与普通账户地址不同,智能合约地址没有对应的操作私钥,它是由合约代码规定哪些账户地址可以有操作权限。
数字货币:区块链上的可支付、可累计、可分割合并的数字信息,用来在区块链上作为货币流通,它由前述账户地址或智能合约地址持有。法定数字货币:由政府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数字资产:区块链上可转移的数字信息,往往与现实世界的某种实物对应,它由前述账户地址或智能合约地址持有。
票据:广义的支付凭证,这里以银行承兑票据或企业承兑票据为例进行方案展示。
出票承兑:企业a申请的,银行a承兑的(称为承兑行),企业b接受的一个延期支付凭证。该凭证约定到期日由银行a向持票人支付指定数额的资金。
背书转让:持票(票据)人a向持票人b发起的票据所有权转让动作。
贴现:持票人(特指企业持票人)向银行(称为贴现行)申请持有票据提前支付。支付金额为票据面额减去因提前支付出现的利息差。贴现行和承兑行往往不是同一家银行。贴现率:贴现时银行计息的利率。
转贴现:银行之间进行票据转让交易的行为称为转贴现。/转贴现率:转贴现交易时的计息利率。
托收:全称委托收款,指票据到期后银行付款的行为。
再贴现:银行将票据转贴现给央行的行为称为再贴现。再贴现率:同上。
dvp(券款兑付):在票据交易时,票据权属的变更和交易款项的支付同步进行,同时成功同时失败。结合法定货币,数字票据可进一步实现dvp券款兑付。
本实施例中的数字票据是指基于底层区块链技术(或联盟链技术)和密码学算法,以智能合约为载体,结合现有的票据属性、法规和市场,开发出的一种全新的票据展现形式。每张数字票据,都是一段包含票据数据信息和票据业务逻辑的脚本程序。它运行在底层区块链(或联盟链)网络内,拥有独立的生命周期和自维护的业务处理能力。具体请参考图1,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方法,数字票据交易方法可以包括:
s100、区块链接收输入的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其中,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包括出票登记申请、提示承兑申请、提示收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转贴现申请;
具体的,数字票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流程可以包括出票、背书转让、贴现、转贴现等。本实施例可以包括这些流程但是不仅限于这些流程,还可以根据实际数字票据的交易需求进行添加和修改。例如还可以增加托收等业务流程。本实施例核心在于将票据交易的各个流程通过区块链实现。即使整个票据交易的流程都可以在区块链网络中实现。例如通过编写各个流程对应的业务逻辑脚本程序。
s110、区块链执行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
具体的,区块链在接收到输入的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后,调用对应的脚本程序执行对应的操作,已完成该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交易流程。从而实现在区块链中的数字票据交易。
其中,出票登记申请、提示承兑申请、提示收票申请都属于出票业务流程中的各个子流程对应的申请。即成功的出票业务包括出票信息登记子流程、出票人提示承兑子流程、出票人提示收票子流程。
具体的,当用户发出票登记申请时,区块链中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接收到该出票登记申请后,需要对该出票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判定该票据信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当不符合规定即审核未通过则该票据不能够在区块链中流通。这时区块链还可以向用户发出审核未通过的提示,以便用户可以及时修改票据信息。当符合规定时即审核通过则该票据能够在区块链中流通。这时区块链中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可以返回用户出票登记成功应答的信息,并未该数字票据分配一个全网唯一的一个标识,即后续操作中的数字票据必须有该标识才能够被认为是合法的票据,且也是该数字票据的身份凭证。本实施例并不对该标识的具体形式进行限定。例如可以是是数字票号。
进一步,在区块链中不仅仅只流通一个数字票据,且数字票据在不同交易流程中对应的用户的一些操作是有不同规定的。因此在当数字票据很多时,为了方便区块链管理用户对某一个数字票据的操作是否符合规定,以及便于用户在区块链中查找,了解某些数字票据的详细情况,本实施例中优选的,还可以记录数字票据的状态,例如出票已登记,提示承兑已签收,背书待签收等等,其可以针对每种申请下对应一个状态,每接收到一个应答时对应一个状态。这样用户看到一个数字票据可以清楚知道该数字票据的当前状态,便于用户后续操作。但是本实施例中并不对各个状态的名称进行限定;即出票已登记仅表示出票登记成功这个状态,并不一定必须设置为显示“出票已登”这几个字,其也可以是出票已经登记,或者成功出票再或者是出票成功等来表示这个状态。其他状态也是这种情况。
且为了进一步方便用户对数字票据当前状态的了解,还可以记录每种状态的说明。例如出票已登记,则表明区块链中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已经成功接收该数字票据的出票登记申请,并且为其分配了一个唯一的票号。这样用户可以详细了解数字票据的状态含义。进一步方便用户对数字票据处于当前状态时,用户可以进行的操作等信息的了解,还可以包括对应状态的功能说明。例如当数字票据处于出票已登记时,其出票人可以进行撤票操作,提示承兑操作。这样用户可以详细了解数字票据处于当前状态时,其可以执行的对应操作。上述的数字票据状态,状态说明,以及状态对应的功能说明可以都包含,也可以部分包含,本实施例对比并不进行限定。上述的数字票据状态,状态说明,以及状态对应的功能说明可以在每一个数字票据中显示,例如当数字票据处于出票已登记时,它包含该出票已登记状态的名称,该出票已登记的说明内容,以及出票已登记的功能说明内容。也可以是只显示数字票据状态名称,对应状态说明内容和功能说明内容可以在接收到用户的显示指令时进行显示。这样适应性更好,便于突出主要信息。当然也可以只显示数字票据状态名称。其他内容在接收到用户的指令时,调出数字票据状态表以供用户进行查看。不仅可以减少重复说明且可以节省区块链存储空间。例如该表的形式可以表1所示。本实施例并不对状态显示的方式进行限定。
表一数字票据状态表
在包含有数字票据状态数据时,就需要各申请对应的执行过程中添加状态修改的脚本程序。即优选的,当数字票据交易申请为出票登记申请时,区块链执行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可以包括:
接收出票人输入的出票登记申请。
对出票登记申请中的票据信息进行验证,并在验证通过后向出票人发送出票成功应答,且分配数字票号,记录数字票号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出票已登记。具体的,当验证(即审核)未通过时,可以向用户发出审核未通过的提示。
优选的,当数字票据交易申请为提示承兑申请时,区块链执行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可以包括:
接收出票人输入的向承兑行发起的提示承兑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承兑待签收。
当接收到承兑行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承兑已签收。
具体的,当接收出票人输入的向承兑行发起的提示承兑申请时,表明区块链中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接收到该申请,即将数字票据的状态修改为提示承兑待签收。若区块链中未成功接收到该申请时,则数字票据的状态仍为出票已登记。
承兑行在区块链中接收到该提示承兑申请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区块链中做出应答。当接收到承兑行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承兑已签收。当接收到承兑行发送的不同意签收应答时,则数字票据的状态仍为提示承兑待签收。
优选的,当数字票据交易申请为提示收票申请时,区块链执行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可以包括:
接收出票人输入的向收票人发起的提示收票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收票待签收;
当接收到收票人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收票已签收。
具体的,当接收出票人输入的向收票人发起的提示收票申请时,表明区块链中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接收到该申请,即将数字票据的状态修改为提示收票待签收。若区块链中未成功接收到该申请时,则数字票据的状态仍为提示承兑已签收。
收票人在区块链中接收到该提示收票申请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在区块链中做出应答。当接收到收票人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收票已签收。当接收到承兑行发送的不同意签收应答时,则数字票据的状态修改提示承兑已签收。
下面举例说明上述过程,具体请参考图2,给出了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出票流程示意图具体过程可以如下:其中,虚线表示该交易内容须上区块链被全网节点公证。即申请的发送和应答的回复均发布在区块链中,对应用户从区块链中获取相应的信息。例如发布在区块链中的票交所区域即区块链中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
1、企业a(出票人)发起出票登记(签发)交易,消息提交至数字票据平台。
2、数字票据平台返回企业a出票登记成功应答,并分配全网唯一的一个标识(数字票号)。
3、企业a向承兑行发起提示承兑申请。
4、承兑行同意签收企业a发起的提示承兑申请。
5、企业a向企业b(收票人)发起提示收票申请。
6、企业b同意签收企业a发起的提示收票申请。
图2对应的各个时期的数字票据的状态变化可以参考图3。
优选的,当数字票据交易申请为背书转让申请时,区块链执行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可以包括:
接收背书人输入的向被背书人发起的背书转让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背书待签收。
当接收到被背书人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背书已签收。
具体的,请参考图4说明上述过程:其中,虚线表示该交易内容须上区块链被全网节点公证。
1、企业a(背书人)向企业b(被背书人)发起背书转让申请(即发起邀约),该数字票据状态为背书待签收。
2、企业b同意企业a的背书申请,该数字票据状态为背书已签收。
优选的,当数字票据交易申请为贴现申请时,区块链执行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可以包括:
接收贴现申请人输入的向贴现行发起的贴现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买断式贴现待签收。
当接收到贴现行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买断式贴现已签收。
具体的,请参考图5说明上述过程:其中,虚线表示该交易内容须上区块链被全网节点公证。
1、企业a(贴现申请人)向商业银行a(贴现行)发起贴现申请,该数字票据当前状态为买断式贴现待签收。
2、商业银行a(贴现行)同意客户贴现申请,发出数字票据的贴现签收动作,该数字票据当前状态为买断式贴现已签收。
后续商业银行a(贴现行),可以以线下清算方式,给予客户贴现放款。
优选的,当数字票据交易申请为转贴现申请时,区块链执行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可以包括:
接收转贴现转出行输入的向转贴现转入行发起的转贴现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转贴现待签收。
当接收到转贴现转入行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转贴现已签收。
具体的,这里的转贴现申请可以包括买断式转贴现申请与回购式转贴现申请,回购式转贴现回购到期后系统自动完成回购动作。下面以买断式转贴现申请为例说明上述过程,具体请参考图6,其中,虚线表示该交易内容须上区块链被全网节点公证。
1、商业银行a(转贴现转出行)向商业银行b(转贴现转入行)发起卖断式转贴现申请(即发起邀约),该数字票据状态为转贴现待签收。
2、商业银行b同意商业银行a的转贴现申请,贴入行总行按合约规定以数字货币的形式支付商业银行b转贴现约定金额,该数字票据状态为转贴现已签收。
3-1、转出行的资金清算线下操作。
3-2、转入行的资金清算线下操作。
进一步本实施例中数字票据的流转与数字货币的清算可以由接入区块链中票交所的双方银行总行代为发起。
进一步基于上述实施例,该方法还可以包括:
当区块链接收到出票人的撤票信息,且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出票已登记或提示承兑已签收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票据已作废。
具体的,对于票据状态为出票已登记或提示承兑已签收的票据,出票人可通过企业端业务系统进行撤票操作,区块链接收到撤票后,将票据状态变更为票据已作废的状态。当数字票据处于票据已作废的状态时,任何用户不得再对该票据进行任何操作。
进一步基于上述任意实施例,该方法还可以包括提示付款/托收流程即:
若区块链检测到数字票据处于到期当天时,向对应承兑行发起提示付款交易,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付款待清偿。
若区块链检测到数字票据处于逾期状态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托收逾期。
若当前持票人接收到票面金额的数字货币时,区块链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票据已结清。
其中,票据已结清的状态也即提示付款已结清的状态。下面通过一个具体例子说明上述过程,具体请参考图7。
1、数字票据到期日当天,由数字票据交易系统自动向承兑行发起提示付款交易,提示付款待清偿。
2-1、若当前持票人为金融机构(商业银行a),承兑行以数字货币的形式支付金融机构a票面金额,该数字票据状态置为提示付款已结清。
3-1、若当前持票人为企业(企业a),承兑行以数字货币的形式支付商业银行b(企业a的开户行)票面金额,该数字票据状态置仍为提示付款待清偿。
3-2、当商业银行b与企业a完成线下清算后通知承兑行,该数字票据状态置仍为提示付款已结清。
基于上述各个实施例,该数字票据交易过程可以包括出票流程,撤票流程,背书转让流程,贴现流程,转贴现流程以及提示付款流程。具体请参考图8。展示了数字票据业务的整个业务流程。
基于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实施例提的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方法,能够在区块链中实现票据交易的整个业务过程,为数字票据提供不同于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的全新票据流转业务;即能够在区块链的基础上实现票据业务,同时使用数字货币进行票据交易。
基于上述任意实施例,该方法还可以包括:
区块链登记及存储数字票据信息。
具体的,数字票据信息登记业务、存储业务是指商业银行行内系统完成内部开票审批流程后,将必要的数字票据信息发送至区块链中的数字票据平台,数字票据平台对此进行登记和存储的行为。申请出票人、出票人(承兑人)和收票人都必须对生成的数字票据进行电子签名,并按规定保留验签信息。从而提供数字票据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基于上述任意实施例,该方法还可以包括:
区块链接收输入的查询指令,并反馈对应的查询数据。
具体的,区块链中数字票据平台可以提供查询服务,即数字票据平台可以提供与系统参与者相关信息查询、通知公告等信息公布的行为。通过该查询服务可以提高参与者利用区块链中数字票据平台进行数字票据交易的效率,同时提高了用户体验。
基于上述任意实施例,该方法还可以包括:
区块链接收输入的数字票据转贴现业务的公开报价数据,为参与行进行询价交易提供信息服务。
具体的,区块链中数字票据平台可以提供票据报价业务是指数字票据平台提供数字票据转贴现业务的公开报价,为参与银行进行询价交易提供信息服务的行为。
基于上述任意实施例,该方法还可以包括:
区块链利用dvp进行数字票据流转与资金同步清算业务。
具体的,数字票据流转与资金清算业务是指数字票据在背书转让、贴现、转贴现、到期兑付等票据状态变更的同时完成对应的资金划转变更业务。具体实现方式是利用底层区块链(或联盟链)和央行数字货币提供的dvp券款对付属性,为数字票据提供不同于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的全新票据流转业务。
即双方的数字票据交易是通过智能合约制约的,实现数字票据权属和资金同步清算。例如交易方a在创建这笔数字票据转贴现交易时,其持有的指定数字票据就被锁定在智能合约里了(即无法进行数字票据状态变更),直到a撤除交易或者b接受/拒绝交易。b接受交易时必须发送指定数量的数字货币(这里数字货币的数量可以进行隐私保护即除了交易方和监管方其他第三方不能看到具体数据)才能解锁该票据,该数字票据通过这种方式解锁后权属立刻变更到b名下,同时b发送的数字货币也立刻划归a,从而完成一笔dvp转贴现交易。如果b选择拒绝交易,或者在b做出决定之前a选择撤除交易,则该数字票据的权属仍然归属a,且a有权对其后续状态进行变更,b的数字货币也保持原有数额。上述的流程实现了数字票据权属、数字货币流转的同步进行。且二者是原子性的,只能同时完成或同时失败。
通过dvp进行数字票据流转与资金同步清算业务dvp交易可以保障交易双方数字资产的同步转移,不会因为主观(如资金不足、诚信等)或客观(如系统错误、网络错误等)原因导致资产转移不同步。保证区块链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数字票据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银行之间进行转贴现业务和其他涉及到票据交易的业务时,为了实现dvp券款兑付功能,需要在区块链上公开交易明细以达成区块链共识。但是由于转贴现率等交易细节是各个金融机构的隐私信息,不希望向除监管方、交易对手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因此需要一个第三方共识前提下的隐私保护方案。即基于上述任意实施例,该方法还可以包括:
对数字票据交易过程进行隐私保护。
具体的隐私保护流程可以如下:
1、交易方a将数字票据权属信息p、数字票据交易金额的隐私保护信息m、对手方b的账户地址等必备信息公布在区块链上,同时将交易金额的明文信息r用a\b双方预先约定的密钥加密后得到e,发送给b。
2、对手方b将上述e解密后得到r,利用隐私保护算法验证m与r相等。
3、对手方在区块链上提交一笔支付交易,向a支付隐私保护加密后m’的数字货币。
4、第三方利用隐私保护算法可以验证m=m’,并做其他必要的验证后达成共识,确认交易。
基于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实施例提的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方法,能够在区块链中实现票据交易的整个业务过程,为数字票据提供不同于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的全新票据流转业务;即能够在区块链的基础上实现票据业务,同时使用数字货币进行票据交易。且利用dvp券款兑付功能,以及隐私保护功能提高数字票据交易过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下面对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系统进行介绍,下文描述的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系统与上文描述的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方法可相互对应参照。
请参考图8,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系统的结构框图;该系统可以包括:
接收模块100,用于区块链接收输入的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其中,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包括出票登记申请、提示承兑申请、提示收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转贴现申请;
执行模块200,用于区块链执行数字票据交易申请对应的操作。
基于上述实施例,所述执行模块200可以包括:
第一执行单元,用于区块链接收出票人输入的出票登记申请;对所述出票登记申请中的票据信息进行验证,并在验证通过后向所述出票人发送出票成功应答,且分配数字票号,记录所述数字票号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出票已登记。
第二执行单元,用于区块链接收出票人输入的向承兑行发起的提示承兑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承兑待签收;当接收到所述承兑行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承兑已签收。
第三执行单元,用于区块链接收出票人输入的向收票人发起的提示收票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收票待签收;当接收到所述收票人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收票已签收。
第四执行单元,用于区块链接收背书人输入的向被背书人发起的背书转让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背书待签收;当接收到所述被背书人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背书已签收。
第五执行单元,用于区块链接收贴现申请人输入的向贴现行发起的贴现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买断式贴现待签收;当接收到所述贴现行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买断式贴现已签收。
第六执行单元,用于区块链接收转贴现转出行输入的向转贴现转入行发起的转贴现申请,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转贴现待签收;当接收到所述转贴现转入行发送的同意签收应答,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转贴现已签收。
基于上述任意实施例,该系统还可以包括:
撤票单元,用于当区块链接收到所述出票人的撤票信息,且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出票已登记或提示承兑已签收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票据已作废。
基于上述任意实施例,该系统还可以包括:
提示付款模块,用于若区块链检测到数字票据处于到期当天时,向对应承兑行发起提示付款交易,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提示付款待清偿;若区块链检测到数字票据处于逾期状态时,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托收逾期;若当前持票人接收到票面金额的数字货币时,区块链修改对应数字票据的状态为票据已结清。
基于上述任意实施例,该系统还可以包括:
存储模块,用于区块链登记及存储数字票据信息。
基于上述任意实施例,该系统还可以包括:
查询模块,用于区块链接收输入的查询指令,并反馈对应的查询数据。
基于上述任意实施例,该系统还可以包括:
报价服务模块,用于区块链接收输入的数字票据转贴现业务的公开报价数据,为参与行进行询价交易提供信息服务。
基于上述任意实施例,该系统还可以包括:
dvp交易模块,用于区块链利用dvp进行数字票据流转与资金同步清算业务。
基于上述任意实施例,该系统还可以包括:
隐私保护模块,用于区块链对数字票据交易过程进行隐私保护。
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于实施例公开的装置而言,由于其与实施例公开的方法相对应,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部分说明即可。
专业人员还可以进一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计算机软件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现,为了清楚地说明硬件和软件的可互换性,在上述说明中已经按照功能一般性地描述了各示例的组成及步骤。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发明的范围。
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方法或算法的步骤可以直接用硬件、处理器执行的软件模块,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施。软件模块可以置于随机存储器(ram)、内存、只读存储器(rom)、电可编程rom、电可擦除可编程rom、寄存器、硬盘、可移动磁盘、cd-rom、或技术领域内所公知的任意其它形式的存储介质中。
以上对本发明所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数字票据交易方法及系统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