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表格控件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actionscript的树形表格控件。
背景技术:
当前许多树形表格控件仅仅做到了数据的可视化展示,但是这种展示仅仅是一种静态的,与用户不可交互的展示。目前缺少一种树形表格控件,可丰富用户与可视化数据之间的交互操作,为用户提供更为便捷和直观的操作数据的方式,并且这种树形表格控件应该具有在不同环境的操作系统和浏览器中都能正常使用,即该控件应该具备跨平台、跨浏览器使用的能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基于actionscript的树形表格控件,让用户便捷和直观的操作数据。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基于actionscript的树形表格控件,包括数据可视化展示模块、第一拖拽放置模块以及第二拖拽放置模块;
所述数据可视化展示模块对数据源进行可视化展示,展示结果为树形表格内容;
当用户通过鼠标选中节点并用鼠标键进行拖拽的时候,所述第一拖拽放置模块用于将选中的节点跟随鼠标位置进行移动,当鼠标移到另一节点上并用鼠标键结束鼠标移动时,所述第一拖拽放置模块将移动的节点被添加到另一节点的子级,若该另一节点已有子级节点,则自动添加到子级节点最后位置,添加成功之后,作为展示的数据源也随之做出相应改变;
当用户通过鼠标选中节点,并按下指定键,并用鼠标键进行拖拽的时候,所述第二拖拽放置模块用于将选中的节点跟随鼠标位置进行移动并标记节点将要放置的位置,当用鼠标键结束鼠标移动时,所述第二拖拽放置模块将移动的节点被添加到鼠标在当前的所标记的位置,添加成功之后,作为展示的数据源也随之做出相应改变。
进一步的,所述数据可视化展示模块对xml和json格式数据源进行可视化展示。
进一步的,所述指定键为ctrl键。
进一步的,所述第二拖拽放置模块使用黑色横线对选中的节点将要放置的位置进行标记。
进一步的,该树形表格控件是基于actionscript3.0技术开发的flash控件。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置第一拖拽放置模块以及第二拖拽放置模块,本发明树形表格控件的所有节点都可以由使用者通过鼠标操作作进行拖拽、放置操作,同时这些操作也可以在多个节点间批量实施;并且该控件是基于actionscript3.0技术开发的flash控件,具备跨平台、跨浏览器使用的能力。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actionscript3.0技术开发的flash树形表格控件,包括数据可视化展示模块、第一拖拽放置模块以及第二拖拽放置模块;
所述数据可视化展示模块对xml和json格式数据源进行可视化展示,展示结果为树形表格内容;
当用户通过鼠标选中节点并用鼠标键进行拖拽的时候,所述第一拖拽放置模块用于将选中的节点跟随鼠标位置进行移动,当鼠标移到另一节点上并用鼠标键结束鼠标移动时,所述第一拖拽放置模块将移动的节点被添加到另一节点的子级,若该另一节点已有子级节点,则自动添加到子级节点最后位置,添加成功之后,作为展示的数据源也随之做出相应改变;
当用户通过鼠标选中节点,并按下ctrl键,并用鼠标键进行拖拽的时候,所述第二拖拽放置模块用于将选中的节点跟随鼠标位置进行移动并使用黑色横线标记将要放置的位置,当用鼠标键结束鼠标移动时,所述第二拖拽放置模块将移动的节点被添加到鼠标在当前的所标记的位置,添加成功之后,作为展示的数据源也随之做出相应改变。
上述树形表格控件的实施方式如下:
1.数据可视化展示
导入数据源,数据源包括xml和json格式,即可对该导入的数据源进行可视化展示,展示结果为树形表格内容。
2.树形表格控件的所有节点都可以由使用者通过鼠标操作进行拖拽、放置操作,同时这些操作也可以在多个节点间批量实施,具体介绍如下:
a.拖拽、放置节点成为目标节点的子级节点的功能:选中节点,用鼠标左键进行拖拽,此时选中节点会跟随鼠标位置进行移动,此后放置拖拽节点到目标节点,此时松开鼠标左键,拖拽内容节点被添加到目标节点的子级,若该目标节点已有子级节点,则自动添加到子级节点最后位置。若此操作失败,即未正确放置该拖拽节点,则被拖拽的节点内容会自动移动到拖拽前的位置。上述操作完成后,作为展示的xml或者json格式数据源也随之做出相应改变。
b.拖拽、放置节点成为目标节点的同级节点的功能:选中节点,按下键盘ctrl键并保持该按下状态,然后用鼠标左键进行拖拽,此时选中节点会跟随鼠标位置进行移动,并且跟随鼠标移动位置使用黑色横线标记选中的节点将要放置的位置。此后松开鼠标左键,放置拖拽节点,拖拽内容节点被添加到到鼠标在当前的所标记的位置。若此操作失败,即未正确放置该拖拽节点,则被拖拽的节点内容会自动移动到拖拽前的位置。上述操作完成后,作为展示的xml或者json格式数据源也随之做出相应改变。
以上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的特征,说明书的描述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