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三维手势感应开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15348阅读:1305来源:国知局
一种三维手势感应开关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智能开关的技术领域,尤其是指一种三维手势感应开关。



背景技术:

开关是日常生活中常用的电源控制装置,用于控制灯具等电器电源的通断。现有的开关主要分为触控式和感应式。触控式开关常见的有机械轻触开关、电容指触开关等;而感应式开关通过声波、红外、手势等方式进行控制,其中,现有的手势感应的开关中,采用红外多点反射检测手势动作而做出相应的设备的开关动作场景和控制指令,而这种感应的方式往往只能对二维平面上的手势动作进行识别,例如上、下、左、右方位上的手势动作,无法对于手势远近进行识别,使用起来具有较大的局限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三维手势感应开关。

为了实现上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三维手势感应开关,包括有手势感应模块、处理模块和储存模块,其中,所述处理模块分别与手势感应模块和储存模块相连接;所述手势感应模块包括有三个呈三角分布的红外发射单元,以及红外感应单元,其中,所述三个红外发射单元分别发射三种不同的红外信号;所述红外感应单元感应由红外发射单元发射且经物体反射回来的红外信号;所述红外感应单元将感应到的三种红外信号的反射时间传输至处理模块进行数据处理,所述处理模块将处理数据与储存在储存模块内且预设有的手势动作数据进行对比匹配,并根据对比结果控制相应设备的开关动作场景和控制指令的通断。

进一步,还包括有手动调节模块,其中,所述手动调节单元设置有在录入模式和对比模式之间切换的切换单元,以及用于调节不同手势动作相应的设备的开关动作场景和控制指令的编辑单元。

进一步,还包括有为各模块供电的电源模块。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的方案,其有益效果在于:通过手势动作使三个红外信号反射至红外感应单元,以及红外感应单元感应红外信号的反射时间变化,从而处理模块根据不同的手势动作控制相应的设备的开关动作场景和控制指令。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手势感应开关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手势感应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处理模块的电路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手势感应模块的电路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储存模块的电路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手动调节模块的电路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电源模块的电路图。

其中,1-处理模块,2-手势感应模块,21-红外发射单元,22-红外感应单元,3-储存模块,4-手动调节模块,41-切换单元,42-编辑单元,5-电源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见附图1至附图7所示,在本实施例中,一种三维手势感应开关,包括有手势感应模块2、处理模块1和储存模块3,其中,处理模块1分别与手势感应模块2和储存模块3相连接。

在本实施例中,手势感应模块2包括有三个呈三角分布的红外发射单元21,以及红外感应单元22,其中,三个红外发射单元21分别发射三种不同的红外信号;红外感应单元22感应由红外发射单元21发射且经物体反射回来的红外信号,利用手势动作使红外信号反射至红外感应单元22,且三种红外信号分别产生有三种相对应的反射时间;红外感应单元22将感应到的三种红外信号的反射时间传输至处理模进行数据处理,其中,不同的手势动作使三种反射时间也不相同;通过三个反射时间之间的时间差值确认手势动作在二维平面上的运动轨迹,从而实现上、下、左、右方位上的检测;通过反射时间的数值大小变化确认手势动作在前后方向上的运动轨迹,从而实现了前后距离的检测;通过上述的两种检测方式相结合,使得手势感应模块2不仅可识别二维的手势动作,还可识别三维的手势动作,从而增强了手势感应模块2的识别功能。

在本实施例中,处理模块1将处理数据与储存在储存模块3内且预设有的手势动作数据进行对比,当数据信息相匹配时,处理模块1根据对比结果控制相应设备的开关动作场景和控制指令。

在本实施例中,还包括有与处理模块1相连接的手动调节模块4和电源模块5,其中,电源模块5用于为各模块供电。手动调节模块4设置有在录入模式和对比模式之间切换的切换单元41、以及调节不同手势动作相应的设备的开关动作场景和控制指令的编辑单元42。为了能够让用户自定义开关的手势动作,提高手势动作的灵活性和私密性,通过切换单元41将开关由对比模式切换至录入模式进行手势动作的自定义,在录入模式下,用户可在设定的时间内对开关做出手势动作,手势感应模块2将该手势动作相应的数据信息传输至处理模块1进行数据处理,并储存至储存模块3中,同时,通过编辑单元42用户可对录入的手势动作的相应电路通断进行编辑,从而实现用户的自定义化,增强开关的拓展性及灵活性。

以上所述之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做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出更多可能的变动和润饰,或修改均为本实用新型的等效实施例。故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之思路所作的等同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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