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计算机电源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759100阅读:60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计算机电源结构,属于电脑电源领域。



背景技术:

计算机属于弱电产品,也就是说部件的工作电压比较低,一般在正负12伏以内,并且是直流电。而普通的市电为220伏(有些国家为110伏)交流电,不能直接在计算机部件上使用。因此计算机和很多家电一样需要一个电源部分,负责将普通市电转换为计算机可以使用的电压,一般安装在计算机内部。计算机的核心部件工作电压非常低,并且由于计算机工作频率非常高,因此对电源的要求比较高。目前计算机的电源为开关电路,将普通交流电转为直流电,再通过斩波控制电压,将不同的电压分别输出给主板、硬盘、光驱等计算机部件。

现有技术中的计算机电源为一种封闭式结构,如果内部的器件损坏,不易维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计算机电源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便于操作,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计算机电源结构,包括主体和盖板,所述主体的上方设置有左挡板和右挡板,所述左挡板的内侧开有左滑槽,所述右挡板的内侧开有右滑槽,所述左挡板以及右挡板的外侧开有外固定孔,所述主体的外部设置有电线,所述主体的内部设置有电路板和电压器,所述电路板和电压器通过电线连接插头,所述盖板放置在左滑槽以及右滑槽内部,所述盖板的内部设有风扇,所述盖板的侧面设置有内固定孔。

进一步地,所述外固定孔设有四个,四个外固定孔对称的开设在左挡板以及右挡板的外侧。

进一步地,所述内固定孔设有四个,四个内固定孔对称的设置在盖板的侧面。

进一步地,内固定孔与外固定孔相配合,内固定孔与外固定孔通过固定螺栓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风扇通过伸缩线与电线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盖板为一种活动机构,所述盖板在左滑槽以及右滑槽内部活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计算机电源结构,当需要维修的时候,用户可以通过抽拉盖板,使盖板在左滑槽以及右滑槽内部活动,直至移至到合适位置,此后工作人员可以对电路板和电压器进行维修,当维修完毕后,工作人员可以推动盖板,将内固定孔与外固定孔的位置进行配合,待配合完毕后,通过固定螺栓将内固定孔与外固定孔固定,从而将盖板固定在左挡板以及右挡板内部,使用方便,便于操作,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计算机电源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 1-主体、2-盖板、11-左挡板、12-右挡板、13-外固定孔、14-左滑槽、15-右滑槽、16-电线、17-插头、21-内固定孔、22-风扇。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计算机电源结构,包括主体1和盖板2,主体1的上方设置有左挡板11和右挡板12,左挡板11的内侧开有左滑槽14,右挡板12的内侧开有右滑槽15,左挡板11以及右挡板12的外侧开有外固定孔13,主体1的外部设置有电线16,主体1的内部设置有电路板和电压器,电路板和电压器通过电线16连接插头17,盖板2放置在左滑槽14以及右滑槽15内部,盖板2的内部设有风扇22,盖板2的侧面设置有内固定孔21。

外固定孔13设有四个,四个外固定孔13对称的开设在左挡板11以及右挡板12的外侧,内固定孔21设有四个,四个内固定孔21对称的设置在盖板2的侧面,内固定孔21与外固定孔13相配合,内固定孔21与外固定孔13通过固定螺栓相连接。

风扇22通过伸缩线与电线16电性连接,盖板2为一种活动机构,盖板2在左滑槽14以及右滑槽15内部活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在实际使用的时候,电路板和电压器通过电线16,继而通过插头17连接外部电路,外部电路向风扇22、电路板和电压器,风扇22的存在可以对电路板和电压器降温,增加电路板和电压器的使用寿命,当需要维修的时候,用户可以通过抽拉盖板2,使盖板2在左滑槽14以及右滑槽15内部活动,直至移至到合适位置,此后工作人员可以对电路板和电压器进行维修,当维修完毕后,工作人员可以推动盖板2,将内固定孔21与外固定孔13的位置进行配合,待配合完毕后,通过固定螺栓将内固定孔21与外固定孔13固定,从而将盖板2固定在左挡板11以及右挡板12内部,使用方便,便于操作,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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