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抵押质押品、档案、贵金属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17283发布日期:2018-07-24 23:52阅读:66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银行档案管理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抵押质押品、档案、贵金属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抵押质押品、档案、贵金属管理系统对于抵质押品、档案、贵金属物品出库、入库依靠人工判断存储位置,不能进行智能化计算和提示,效率低下。档案柜门随意开启,容易造成管理上的不规范和物品物理损害,不能进行定制化的自动盘点。这种方式依靠人工盘点工作繁琐,容易出现差错,不能按要求自动出具各类报表,如各类日志、清单、库存情况等,没有进行信息化管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更准确的读取到某份档案及贵金属的具体位置信息,同时实现在线不间断盘点的抵押质押品、档案、贵金属管理系统。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解决上述问题:

一种抵押质押品、档案、贵金属管理系统,包括RFID读卡器1、计算机2、客户端一体机3、实体档案柜4、服务器5、网络交换机6,所述RFID读卡器1与计算机2网络连接,计算机2分别与客户端一体机3、实体档案柜4、网络交换机6网络连接,客户端一体机3与实体档案柜4有线连接,客户端一体机3通过网络交换机6与服务器5连接。

优选地,所述RFID读卡器1根据读到的RFID卡号进行档案的信息绑定,所述RFID读卡器1读取标签信息并上传至所述计算机2储存数据。

优选地,所述客户端一体机3用于档案的出入库操作、监控、盘点档案,所述客户端一体机3镶嵌在所述实体档案柜4的柜体表面。

优选地,所述实体档案柜4由所述客户端一体机3通过所述网络交换机6访问,以实现读取档案信息、查询档案信息和盘点操作;所述实体档案柜4柜体内的数据再通过所述网络交换机6上传至所述服务器5;其中,所述服务器5是用于存储档案信息、人员信息、指纹信息、机构信息等的数据中心。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抵押质押品、档案、贵金属管理系统可实时显示当前库存信息,做到实时盘点;能对每个网点档案数据进行实时统计。利用RFID射频技术,PDA实时准确读取每份档案标签,并自动统计,效率高且准确。利用工作流技术,对档案出库进行流程化管理,工作节点自动流转,并能实时查看流程图,可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管理。对非法出库档案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现场立即报警,并把该信息立即推送到系统。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的附图作简单介绍,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抵押质押品、档案、贵金属管理系统的系统原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抵押质押品、档案、贵金属管理系统的设计布局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地描述。

如图1、2所示,一种抵押质押品、档案、贵金属管理系统,包括RFID读卡器1、计算机2、客户端一体机3、实体档案柜4、服务器5、网络交换机6,RFID读卡器1与计算机2网络连接,计算机2分别与客户端一体机3、实体档案柜4、网络交换机6网络连接,客户端一体机3与实体档案柜4有线连接,客户端一体机3通过网络交换机6与服务器5连接。RFID读卡器1根据读到的RFID卡号进行档案的信息绑定,RFID读卡器1读取标签信息并上传至计算机2储存数据。客户端一体机3用于档案的出入库操作、监控、盘点档案,客户端一体机3镶嵌在实体档案柜4的柜体表面。实体档案柜4由客户端一体机3通过网络交换机6访问,以实现读取档案信息、查询档案信息和盘点操作;实体档案柜4柜体内的数据再通过网络交换机6上传至服务器5;服务器5是用于存储档案信息、人员信息、指纹信息、机构信息等的数据中心。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势在于,实现对贵金属存储保管、流转过程的智能化、数据化、信息化、安全化管理通过软件自动计算提示出入库的位置,并自动开闭柜体门,提高出入库的效率;通过托盘的设计,可以灵活并充分的利用柜体空间,对存放进行精细化管理;自动生成打印各类清单、配款单等单据,自动记录相关操作日志,并提供查询功能;能够进行定制的自动化盘点功能,扩展分行为单位的数据集中管理功能。通过作业自动化的开闭门控制,防止随意开启柜门导致的管理和风险问题。通过RFID技术,将每一个抵质押品、档案、贵金属从金库到营业网点整个环节的数据信息进行保存服务器进行交互管理,运用RFID技术可提高银行运钞保密性,安全性以及工作效率。

一种银行抵质押档案、贵金属管理系统,配套RFID以及标签设备项目,是金融领域RFID物联网应用项目,项目的实施成功,将带动其他银行的项目启动,对全国的商业银行有着示范的作用,对整个行业的提升也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