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设备及外接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40595发布日期:2019-07-10 11:02阅读:315来源:国知局
终端设备及外接设备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终端设备及外接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终端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消费者对于终端设备的功能及使用场景都提出了新的挑战性要求。例如在充电及数据传输接口方面,消费者对更好的使用便利性、更极致的外观表现力、更好的防水性能、更强的耐用性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

目前,采用micro-usb和type-c这两种接口实现终端设备的充电、数据传输等功能的结构比较常见,这两种接口存在以下缺陷:需要在终端设备的外观面上保留孔位,导致终端设备的防水、防尘性能较差,并且会影响终端设备的外观质感,导致用户体验较差;频繁地插拔操作会导致接口出现松动和磨损,容易出现接触不良等问题,因此终端设备的使用寿命较短;由于设备内部结构的限制,接口只能设计在终端设备的侧面,给终端设备的结构设计带来难度;用户需要充电或进行数据传输时,必须对准接口插入充电线或者数据线,导致充电操作和数据传输操作耗时较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公开一种终端设备及外接设备,以改善终端设备的防水、防尘性能,提升用户体验,延长终端设备的使用寿命,便于设计终端设备的结构。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终端设备,包括:

壳体,所述壳体设有通孔和容纳空间;

第一电路板,所述第一电路板设置于所述壳体内;

第一电导通部,所述第一电导通部设置于所述通孔内,所述第一电导通部的一端与所述第一电路板连接;

第一检测器件,所述第一检测器件用于检测所述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的连接状态,所述第一检测器件设置于所述容纳空间内;

第一磁吸部,所述第一磁吸部设置于所述壳体上;

所述终端设备与所述外接设备连接时,所述第一电导通部与所述外接设备的第二电导通部电导通,所述第一磁吸部与所述外接设备磁性连接。

一种外接设备,包括:

外壳;

第二电路板,所述第二电路板设置于所述外壳内;

第二电导通部,所述第二电导通部设置于所述第二电路板上,所述第二电导通部的一端与所述第二电路板连接,另一端伸出所述外壳;

第二检测器件,所述第二检测器件用于检测所述外接设备与终端设备的连接状态,所述第二检测器件设置于所述第二电路板上;

第二磁吸部,所述第二磁吸部设置于所述外壳上;

所述外接设备与所述终端设备连接时,所述第二电导通部与所述终端设备的第一电导通部电导通,所述第二检测器件与所述终端设备的第一检测器件连接,所述第二磁吸部与所述终端设备的第一磁吸部磁性连接。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公开的终端设备中,壳体上设置第一电导通部、第一检测器件和第一磁吸部,当终端设备需要与外接设备连接时,该第一电导通部可以与外接设备的第二电导通部电导通,进而将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电连接到一起,同时第一磁吸部与外接设备磁性连接,第一检测器件检测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的连接状态,进而可靠地实现充电、数据传输等功能。如此设置后,无需在终端设备的外观面上保留孔位以实现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的连接,因此终端设备的防水、防尘性能有所改善,且外观质感得到优化,使得终端设备的用户体验更好。同时,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连接时不存在插拔操作,使得第一电导通部不容易出现松动和磨损,因此终端设备的使用寿命有所延长。此外,第一电导通部的设置位置不受限制,以便于终端设备的结构设计。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发明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终端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的配合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的局部配合示意图;

图4为图3的剖视图;

图5为本发明另一实施例公开的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的配合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10-壳体、111-壳主体、112-第三电路板、120-第一电导通部、121-第一正极导通部、122-第一负极导通部、123-配合凹面、130-第一检测器件、140-第一无线传输模块、150-第一磁吸部、310-外壳、311-壳本体、312-安装片、320-第二电路板、330-第二电导通部、331-第二正极导通部、332-第二负极导通部、333-配合凸部、340-第二检测器件、350-第二无线传输模块、360-第二磁吸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发明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各个实施例公开的技术方案。

如图1-图4所示,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一种终端设备,其包括壳体110、第一电路板(图中未示出)和第一电导通部120。壳体110设有通孔。第一电路板可以设置于壳体110内,其具体为终端设备的主板或者副板。第一电导通部120设置于壳体110的通孔内,该第一电导通部120的一端与第一电路板连接,另一端不被遮挡。这里的第一电导通部120具体可以采用块状结构、柱状结构或者其他结构形式,其本身具有导电能力,且第一电导通部120可以仅在终端设备需要与外接设备连接时传递电能,其他时候不带电,以保证终端设备的安全性。

上文提到的外接设备具体可以是充电线、数据线或者耳机线,当外接设备与终端设备连接时,可以实现终端设备的充电、数据传输、音频播放等功能。当然,该外接设备还可以是其他设备。为了实现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之间的连接,该外接设备设有第二电导通部330,当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连接时,第一电导通部120与第二电导通部330可以相互接触,并电导通,以实现前述的充电、数据传输、音频播放等功能。

采用上述结构后,无需在终端设备的外观面上保留孔位以实现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的连接,因此终端设备的防水、防尘性能有所改善,且外观质感得到优化,使得终端设备的用户体验更好。因此,该终端设备的壳体110可以采用玻璃制成。同时,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连接时不存在插拔操作,使得第一电导通部120不容易出现松动和磨损,因此终端设备的使用寿命有所延长。此外,第一电导通部120的设置位置不受限制,以便于终端设备的结构设计。具体地,第一电导通部120可以设置在终端设备的侧面(如图2所示),也可以设置在终端设备的背面(如图5所示),该背面为背离终端设备的显示屏的一面。

对应地,本发明实施例还公开一种外接设备,该外接设备可以与上述终端设备连接,其包括外壳310、第二电路板320和第二电导通部330。第二电路板320设置于外壳310内。第二电导通部330设置于第二电路板320上,该第二电导通部330的一端与第二电路板320连接,另一端伸出外壳310,也就是说,第二电导通部330的这一端相对于外壳310的外表面伸出一定距离。当外接设备与终端设备连接时,第二电导通部330与终端设备的第一电导通部120电导通。

一种可选的实施例中,第一电导通部120具体包括第一正极导通部121和第一负极导通部122,第一正极导通部121和第一负极导通部122均设有配合凹面123,该配合凹面123相对于壳体110的外表面向终端设备的内部凹陷,其具体可以是v形面、弧面或者球面。对应地,外接设备的第二电导通部330同样包括第二正极导通部331和第二负极导通部332。当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连接时,第一正极导通部121的配合凹面123与第二电导通部330所包含的第二正极导通部331的端部配合,第一负极导通部122的配合凹面123与第二电导通部330所包含的第二负极导通部332的端部配合。设置该配合凹面123一方面可以为用户提供对位标识,以便于用户快速地实现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的连接;另一方面,可以增大第一电导通部120与第二电导通部330之间的配合面积,使得两者的连接可靠性更高。

外接设备的第二正极导通部331和第二负极导通部332可以均设置配合凸部333,该配合凸部333的外表面具体可以为v形面、弧面或者球面。当外接设备与终端设备连接时,第二正极导通部331的配合凸部333与第一电导通部120所包含的第一正极导通部121的配合凹面123配合,第二负极导通部332的配合凸部333与第一电导通部120所包含的第一负极导通部122的配合凹面123配合。该配合凸部333的结构可以对应配合凹面123的结构设计,使得两者的配合面积更大,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的连接可靠性随之提升。

可选地,上述第二电导通部330可以设置为弹针结构,使得第二电导通部330与第一电导通部120之间形成一定的按压力,两者的连接可靠性更优。

如前所述,为了保证终端设备的安全性,需要在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连接时再使第一电导通部120与第二电导通部330电连接,这一目的可以通过用户手动触控按钮实现,但是为了更快速地实现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的连接,终端设备还包括用于检测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的连接状态的第一检测器件130,壳体110设有容纳空间,该第一检测器件130设置于壳体110的该容纳空间内。需要说明的是,壳体110的通孔和容纳空间可以相互连通,也可以相互隔开。当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相对靠近,且第一电导通部120与第二电导通部330之间的距离达到预设值,或者两者相接触时,第一检测器件130发出信号,使得终端设备的第一电路板与第一电导通部120电连接,继而使得第一电导通部120与第二电导通部330可以导通。

对应地,外接设备还包括用于检测外接设备与终端设备的连接状态的第二检测器件340,该第二检测器件340设置于第二电路板320上,两者电连接。当外接设备与终端设备连接时,第二检测器件340与终端设备的第一检测器件130连接,使得第一检测器件130可以识别该第二检测器件340。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检测器件130与第二检测器件340的连接方式可以是无线形式的通信连接。

上述第一检测器件130和第二检测器件340可以采用接近开关等具有传感功能的器件,可选的实施例中,第一检测器件130和第二检测器件340中的至少一者可以为霍尔器件。

为了更可靠地实现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终端设备还包括设置于壳体110上的第一无线传输模块140。对应地,外接设备还包括设置于第二电路板320上的第二无线传输模块350,该第二无线传输模块350与第二电路板320电连接。当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连接时,第一无线传输模块140与第二无线传输模块350连接,以实现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之间的数据传输。

可选地,为了便于组装终端设备,壳体110可以包括壳主体111以及设置于该壳主体111内的第三电路板112,壳主体111开设前文所述的通孔,壳主体111与第三电路板112围成前文所述的容纳空间。该第三电路板112可以与第一电路板电连接。第一电导通部120、第一检测器件130和第一无线传输模块140均可以安装在第三电路板112上。组装终端设备时,首先将第一电导通部120、第一检测器件130和第一无线传输模块140与第三电路板112组装到一起,然后将第三电路板112固定到壳主体111上即可。

进一步的实施例中,终端设备还包括设置于壳体110上的第一磁吸部150,当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连接时,该第一磁吸部150与外接设备磁性连接。具体来讲,用户可以握持外接设备逐渐靠近终端设备,当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之间的距离达到预设值时,第一磁吸部150可以向外接设备施加磁吸力,使得外接设备快速地与终端设备吸附到一起。采用此种结构后,外接设备可以在磁力的作用下自动吸附到终端设备的目标位置处,无需用户花费时间对准外接设备和终端设备,因此该结构可以缩短终端设备与外接设备的连接时间,提升用户体验。

可选地,壳体110的内表面开设容纳槽,第一磁吸部150的至少一部分位于该容纳槽内,使得第一磁吸部150占用的空间更小,终端设备的空间利用率更高。

外接设备的外壳310可以采用磁性材料制成,以使得第一磁吸部150可以向该外壳310施加磁吸力,进而使两者磁性连接。然而,外接设备的外壳310可能会受到其他因素的限制而无法采用磁性材料制成,因此为了实现外接设备与终端设备的磁性连接,本发明实施例公开的外接设备还包括设置于外壳310上的第二磁吸部360。当外接设备与终端设备连接时,第二磁吸部360与终端设备的第一磁吸部150磁性连接。另外,在第一磁吸部150和第二磁吸部360的共同作用下,外接设备与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更加可靠。

上述第一磁吸部150和第二磁吸部360均可以采用磁铁,两者的数量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两个甚至更多个。为了提高外接设备与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稳定性,可以将第一磁吸部150设置为至少两个,各第一磁吸部150间隔设置;或者,将第二磁吸部360设置为至少两个,各第二磁吸部360间隔设置。当然,也可以将第一磁吸部150和第二磁吸部360均设置为至少两个,各第一磁吸部150与各第二磁吸部360一一对应地磁性连接。

本发明实施例中,上述第一磁吸部150和第二磁吸部360均可以设置为两个,第一电导通部120、第一检测器件130和第一无线传输模块140均位于两个第一磁吸部150之间,第二电导通部330、第二检测器件340和第二无线传输模块350均位于两个第二磁吸部360之间。

为了改善外接设备的外观质感,外接设备的外壳310可以包括壳本体311以及设置于该壳本体311上的安装片312,该壳本体311与安装片312可以共同围成安装空间。第二磁吸部360设置于该安装片312上,且第二磁吸部360位于安装片312的内侧,第二电导通部330伸出安装片312。也就是说,第二电导通部330和第二磁吸部360均位于前述安装空间内,当外接设备包括第二无线传输模块350时,该第二无线传输模块350也位于该安装空间内。设置安装片312以后,仅第二电导通部330的一部分露出安装片312,第二磁吸部360以及第二检测器件340、第二无线传输模块350均被安装片312遮挡,进而达到前述目的。

本发明实施例所公开的终端设备可以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子书阅读器或可穿戴设备。当然,该终端设备也可以是其他设备,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做限制。

本发明上文实施例中重点描述的是各个实施例之间的不同,各个实施例之间不同的优化特征只要不矛盾,均可以组合形成更优的实施例,考虑到行文简洁,在此则不再赘述。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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