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订单结算系统、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9072727发布日期:2019-11-08 20:54阅读:327来源:国知局
一种订单结算系统、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订单结算系统、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电子商务平台为了维护商户以及消费者的利益,降低双方风险,通常禁止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直接进行交易结算,而是先与其中一方结算,当确定业务执行完成之后,再与另一方进行结算。例如,常见的网络购物场景中,需要由用户先为订单支付的款项,平台在接收用户支付的款项后,先不与商户进行结算,而是当确定订单执行完毕后,再由平台与商户进行订单结算。

在现有技术中,由于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服务越来越丰富,使得平台在进行订单结算时,不能仅依赖于订单的业务数据进行结算,还需要确定该订单的其他类型的业务数据来进行订单结算。其中,进行订单结算所需的业务数据,通称为凭证数据。

例如,假设平台中还为各商户提供了发起促销活动的服务,如满100减20,则还需要根据订单对应促销活动产生的数据,进行订单结算。或者,如果平台提供了代金券消费的服务,则还需要根据订单对应代金券的核销码,进行订单结算。或者,当平台与商家之间有手续费或者服务费的约定时,还需要根据该约定进行订单结算。

但是,通常由平台中不同的业务辅助系统执行不同类型的业务,因此产生的凭证数据也是由不同的业务辅助系统维护的,进行订单结算的结算系统中通常没有这种凭证数据。一般情况下,结算系统只有在接收到业务系统发送的结算请求时,才可从结算请求获取凭证数据,再进行订单结算。

由于凭证数据分散存储在平台不同的业务辅助系统中,数据的维护也是分别由对应的业务辅助系统的工作人员进行维护,因此凭证数据的真实性难以确定。结算系统或者业务系统都无法验证凭证数据的准确性,一旦凭证数据被篡改也难以发现,导致订单结算结果的准确性难以保证。



技术实现要素: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一种订单结算的系统、方法及装置,以部分的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

本说明书实施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本说明书提供的一种订单结算的系统,所述订单结算系统包括:可信系统、处理系统、业务系统以及若干业务辅助系统,其中:

各业务辅助系统,分别按照预设的类型,存储不同类型的凭证数据及其对应的订单标识,并将存储的凭证数据及其对应的订单标识提供给所述可信系统;

所述可信系统,接收各业务辅助系统分别提供的与订单标识对应凭证数据,根据预设的验证规则,对各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冲突验证,并存储数据冲突验证通过的凭证数据及其与订单标识的对应关系;

所述业务系统,根据需要进行结算的订单对应的订单标识,分别从各业务辅助系统中获取与所述订单标识对应的各凭证数据,以向所述处理系统发送携带有所述订单标识以及各凭证数据的结算请求;

所述处理系统,根据接收到的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所述订单标识,从所述可信系统中获取与所述订单标识对应的各凭证数据,根据所述从可信系统中获取的凭证数据,以及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并在数据真实性验证通过后进行订单结算。

可选地,所述若干业务辅助系统至少包括:订单系统、营销系统、核销系统以及供应链系统;

所述可信系统,分别判断所述订单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与所述营销系统、所述核销系统以及所述供应链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是否冲突,若判断结果均为不冲突,确定各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通过数据冲突验证,若任一判断结果为冲突,确定各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未通过数据冲突验证。

可选地,所述可信系统,对接收到的所述业务辅助系统的凭证数据,如果无法进行数据冲突验证,暂存所述接收到的所述业务辅助系统的凭证数据。

可选地,所述处理系统,针对每种类型的凭证数据,如果所述从可信系统中获取该类型的凭证数据与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该类型的凭证数据一致,确定该类型的凭证数据通过数据真实性验证,其中,从同一个业务辅助系统中获取的凭证数据为同类型的凭证数据。

本说明书提供一种订单结算的方法,包括:

接收结算请求,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有订单标识,以及来自于各业务辅助系统中获取的凭证数据;

根据所述订单标识,从可信系统中获取与所述订单标识对应的各凭证数据;

根据所述从可信系统中获取的凭证数据,以及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并在数据真实性验证通过后进行订单结算。

可选地,根据所述从所述可信系统中获取的凭证数据,以及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具体包括:

针对每种类型的凭证数据,如果所述从所述可信系统中获取该类型的凭证数据与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该类型的凭证数据一致,确定该类型的凭证数据通过数据真实性验证,其中,从同一个业务辅助系统中获取的凭证数据为同类型的凭证数据。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如果任一类型的凭证数据未通过数据真实性验证,发送告警信息。

本说明书提供另一种订单结算的方法,包括:

接收各业务辅助系统分别提供的凭证数据;

根据预设的验证规则,对各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冲突验证,并存储数据冲突验证通过的凭证数据;

如果接收到结算系统根据结算请求发送的凭证获取请求,根据所述凭证获取请求中携带的订单标识,在已存储的凭证数据中,确定与所述订单标识对应的凭证数据,并返回所述结算系统,使所述结算系统根据接收到的凭证数据与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并在数据真实性验证通过后进行订单结算。

可选地,所述业务辅助系统至少包括:订单系统、营销系统、核销系统以及供应链系统;

根据预设的验证规则,对各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冲突验证,具体包括:

分别判断所述订单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与所述营销系统、所述核销系统以及所述供应链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是否冲突;

若判断结果均为不冲突,确定各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通过数据冲突验证;

若任一判断结果为冲突,确定各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未通过数据冲突验证。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如果任一判断结果为冲突,发送告警信息。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对接收到的所述业务辅助系统的凭证数据,如果无法进行数据冲突验证,暂存所述接收到的所述业务辅助系统的凭证数据。

本说明书提供一种订单结算的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接收结算请求,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有订单标识,以及来自于各业务辅助系统中获取的凭证数据;

获取模块,根据所述订单标识,从可信系统中获取与所述订单标识对应的各凭证数据;

验证及结算模块,根据所述从所述可信系统中获取的凭证数据,以及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并在数据真实性验证通过后进行订单结算。

本说明书提供另一种订单结算的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接收各业务辅助系统分别提供的凭证数据;

验证及存储模块,根据预设的验证规则,对各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冲突验证,并存储数据冲突验证通过的凭证数据;

发送模块,如果接收到结算系统根据结算请求发送的凭证获取请求,根据所述凭证获取请求中携带的订单标识,在已存储的凭证数据中,确定与所述订单标识对应的凭证数据,并返回所述结算系统,使所述结算系统根据接收到的凭证数据与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并在数据真实性验证通过后进行订单结算。

本说明书提供的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订单结算的方法。

本说明书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上述订单结算的方法。

本说明书实施例采用的上述至少一个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

建立包括:可信系统、处理系统、业务系统以及若干业务辅助系统的订单结算系统。其中,可信系统用于接收以及存储各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作为公正第三方存储凭证数据,使得处理系统在接收到业务系统发送的结算请求后,可根据结算请求中携带的订单标识,从可信系统中获取订单标识对应的凭证数据。则处理系统可根据从可信系统获取的凭证数据,对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在确定数据真实性后再进行订单结算。相较于现有技术,通过设置一个独立的可信系统来存证凭证数据,使得凭证数据不再仅由各业务辅助系统来维护。业务系统在从各业务辅助系统中获取凭证数据即使出现错误,后续处理系统在根据结算请求中的数据进行结算时,也可通过从可信系统获取的凭证数据,对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保证了订单结算结果的准确性。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订单结算的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数据冲突验证关系的示意图;

图3为现有订单结算的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订单结算过程示意图;

图5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订单结算过程示意图;

图6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订单结算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订单结算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8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对应于图4或者图5的电子设备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说明书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说明书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申请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说明书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申请各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

图1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订单结算的系统结构示意图过程,该订单结算系统具体可包括:可信系统100、处理系统102、业务系统104以及若干业务辅助系统106。

其中,该业务辅助系统106的数量本说明书不做限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设置,例如,每类业务均需要一个对应的业务辅助系106统来实现相应的功能,以及存储凭证数据,则有几类业务就对应存在几个业务辅助系统106。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在本说明书中,该业务辅助系统106的辅助是指,提供凭证数据来辅助业务系统104以及处理系统102完成订单结算,并非指业务辅助系统106是辅助实现业务的系统。

具体的,各业务辅助系统106可分别按照预设的类型,存储不同类型的凭证数据及其对应的订单标识。并且,还可将存储的凭证数据及其对应的订单标识,提供给该可信系统100。在本说明书中,该业务辅助系统106至少可包括:订单系统、营销系统、核销系统以及供应链系统。

而针对每个业务辅助系统106,预设有该业务辅助系统106需要存储的凭证数据的类型,也就是在本说明书中预设的类型,为预设的凭证数据的类型。由于不同的业务辅助系统106执行的业务不完全相同,因此产生的数据的类型也不完全相同,并且在产生的数据中存在后续结算所需的数据,也存在其他数据,因此针对每个业务辅助系统106,需要预设该业务辅助系统106的凭证数据的类型。

例如,在订单系统中,执行业务需要获取每个订单的明细数据,因此预设的类型可包括:订单金额、用户支付金额、平台营销金额、营销活动标识号(identitydocument,id)、商户营销金额、商品id、商品佣金率模板id、商品数量等等。

在营销系统中,需要获取每个订单的营销活动的明细数据,因此预设的类型可包括:营销活动id、营销预算id、营销活动id适用的业务场景id等等。

在核销系统中,需要获取每次进行核销操作的明细数据,因此预设的类型可包括:核销id、商品id、订单金额、用户支付金额等。

在供应链系统中,需要获取对应每个销售出去的商品的明细数据,一次你预设的类型可包括:商品id、商品标价、商品的结算价、商品的佣金率、佣金模板id等等。

当然,由于本说明书订单结算系统,最终目的还是进行订单结算,因此各业务辅助系统106在存储凭证数据时,还需要进行与凭证数据对应的订单标识一并进行存储。使得后续在需要使用凭证数据对订单进行计算时,可以根据订单标识确定需要提供哪些凭证数据。

另外,该可信系统100,为与该订单结算系统中其他系统相互独立的一个公正可信的第三方,该可信系统100用于接收各业务辅助系统106提供的与订单标识对应的凭证数据,并将接收到的凭证数据及其对应的订单标识,作为订单结算时验证真实性的证据进行存储。

并且,在本说明书中,为了避免可信系统100获取的业务辅助系统106提供的凭证数据本身就是错误的,导致真实性验证的准确率下降,可信系统100在存储凭证数据及其对应订单标识之前,还可根据预设的验证规则,对各业务辅助系统106提供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冲突验证,从存储数据冲突验证通过的凭证数据及其与订单标识的对应关系。

具体的,以各业务辅助系统106包括:订单系统、营销系统、核销系统以及供应链系统为例进行说明,该可信系统100可分别判断该订单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与该营销系统、该核销系统以及该供应链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是否冲突。若判断结果均为不冲突,则可确定各业务辅助系统106提供的凭证数据通过数据冲突验证,若任一判断结果为冲突,则确定各业务辅助系统106提供的凭证数据未通过数据冲突验证。

如图2所示的数据冲突验证关系,可信系统100可基于订单系统的凭证数据,分别对其他业务辅助系统106提供的同一个订单的不同凭证数据,进行数据冲突验证。当可信系统100确定存在数据冲突时,难以确定是哪个业务辅助系统106提供的凭证数据存在问题,因此只要确定存在数据冲突,则只能确定各业务辅助系统106提供的凭证数据未通过数据冲突验证。

并且,由于确定存在数据冲突时可信系统100无法确定是哪个业务辅助系统106提供的凭证数据存在问题,因此可发送告警信息,通知工作人员存在数据冲突的情况。

当然,由于也可能出现两个或者多个订单的凭证数据之间出现数据冲突的情况(如,同一个核销id出现在两个不同订单标识对应的凭证数据中),因此可信系统100对凭证数据的数据冲突验证可以是根据已经存储的各凭证数据,对各业务辅助系统106提供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冲突验证。

进一步地,由于不同的业务辅助系统106向可信系统100提供凭证数据的时间可能不一致,因此针对任一订单,可信系统100可在不同时间接收到各业务辅助系统106提供的该订单标识对应的凭证数据。而可信系统100在判断是否存在数据冲突时,需要对比至少两个业务辅助系统106提供的凭证数据,因此可能出现可信系统100对接收到的业务辅助系统106的凭证数据,无法进行数据冲突验证的情况(因为缺少可以用来对比的凭证数据),则可信系统100可暂存接收到的该业务辅助系统106的凭证数据。并在后续接收到可进行数据冲突验证的其他业务辅助系统106提供的凭证数据时,再进行数据冲突验证。

在本说明书中,该业务系统104,用于根据需要进行结算的订单对应的订单标识,分别从各业务辅助系统106中获取与该订单标识对应的各凭证数据。根据获取的与该订单标识对应的各凭证数据,生成结算请求,并将该结算请求发送给处理系统102,则处理系统102可接收到携带有该订单标识以及各凭证数据的结算请求。

其中,所述的结算为平台与商户之间的结算过程,因此通常为用户在商户处完成交易后,执行的结算过程。当然,具体平台与商户的结算过程是用户每完成一个订单,就执行一次结算过程,还是按照周期(如,一天)将在周期完成的若干订单进行结算,本说明书不做限定,可根据需要设置。

该业务系统104与现有技术中结算系统的业务系统的功能一致,均为根据需要,从各业务辅助系统获取凭证数据,并生成携带凭证数据的结算请求,发送至处理系统102进行结算的系统。

图3为现有技术结算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其中业务系统从业务辅助系统获取凭证数据,生成结算请求发送至处理系统进行结算处理,与本说明书中业务系统104的功能一致。

在本说明书中,该处理系统102,用于在接收到该业务系统104发送的结算请求后,可根据结算请求发送针对该订单标识对应的凭证数据的凭证获取请求,使得处理系统102可根据该结算请求中携带的订单标识,从该可信系统100中获取与该订单标识对应的各凭证数据。之后,再根据从该可信系统100获取的凭证数据,对该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最后,在数据真实性验证通过后,再进行订单结算。

具体的,该处理系统102,针对该结算请求中携带的每种类型的凭证数据,判断该类型的凭证数据,与从该可信系统100中获取的该类型的凭证数据是否一致,若是,则确定该类型的凭证数据通过数据真实性验证,否则确定未通过数据真实性验证。

另外,在本说明书中,将从同一个业务辅助系统106中获取的凭证数据作为同类型的凭证数据,以保证在对数据真实性进行验证时,处理系统104是根据可信系统100和业务系统104,分别从同一个业务辅助系统获取的同类型的凭证数据进行验证。

进一步地,处理系统104在确定任一类型的凭证数据未通过数据真实性验证时,可以发送告警信息,通知工作人员结算出现异常。

图1所示的订单结算系统,通过设置一个独立的可信系统来存证凭证数据,使得凭证数据不再仅由各业务辅助系统来维护。业务系统在从各业务辅助系统中获取凭证数据即使出现错误,后续处理系统在根据结算请求中的数据进行结算时,也可通过从可信系统获取的凭证数据,对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保证了订单结算结果的准确性。

基于图1所示的订单结算的系统,本说明书还对应提供一种处理系统执行的订单结算的方法,如图4所示。

图4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订单结算的过程,可包括以下步骤:

s202:接收结算请求。

在本说明书中,处理系统作为进行结算的系统,可接收业务系统发送的结算请求,该结算请求中携带有订单标识以及业务系统从各业务辅助系统中获取的与该订单标识对应的凭证数据。处理系统可根据与该订单标识对应的凭证数据,确定如何进行结算。

s204:根据所述订单标识,从可信系统中获取与所述订单标识对应的各凭证数据。

在本说明书中,由于业务系统并没有对从各业务辅助系统获取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因此处理系统为了防止根据错误的凭证数据进行结算处理,还可在根据结算请求中携带的订单标识,从可信系统中获取与该订单标识对应的各凭证数据。

s206:根据所述从可信系统中获取的凭证数据,以及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并在数据真实性验证通过后进行订单结算。

在本说明书中,处理系统可根据从可信系统获取的凭证数据,对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的真实性机型验证。若通过验证则进行订单结算,否则发送告警信息。

处理系统进行订单结算的过程,已经在图1的订单结算系统中进行了详细描述,具体过程可参考对处理系统的描述,此处不再进行赘述。

基于图1所述的订单结算的系统,本说明书还对应提供一种可信系统执行的订单结算的方法,如图5所示。

图5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订单结算的过程,可包括以下步骤:

s302:接收各业务辅助系统分别提供的凭证数据。

在本说明书中,可信系统作为一个存储凭证数据的公正第三方,用于接收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进行存储,以及在处理系统需要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时,向处理系统提供凭证数据。

由于可信系统并不产生凭证数据,也不知道何时会产生凭证数据,因此可信系统是被动的接收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当然,由于在本说明书提供的订单结算过程中,若业务辅助系统没有向可信系统提供凭证数据,则可能导致处理系统无法对凭证数据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也会导致处理系统发送告警。也就是说,不存在绕过可信系统而进行订单结算的方法,因此为了使订单结算可以正常完成,不存在业务辅助系统不向可信系统提供凭证数据的情况。

s304:根据预设的验证规则,对各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冲突验证,并存储数据冲突验证通过的凭证数据。

在本说明书中,可信系统虽然作为一个存证的系统,但也并不是对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不做判断就直接进行存储。为了减少后续结算出现错误的情况,可信系统可根据预设的验证规则,对接收到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冲突验证,并存储数据冲突验证通过的凭证数据。

也就是说,即使对于数据的真实性可信系统难以进行验证,但是在不同业务辅助系统对于同一个订单产生的凭证数据之间,不应该存在数据冲突,因此在本说明书中可信系统可以根据各业务辅助系统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冲突验证。若数据冲突验证通过,再进行凭证数据的存储,否则发出告警信息。

当然,由于需要利用不同的业务辅助系统的凭证数据,进行凭证数据之间的数据冲突验证,因此可能存在接收到的业务辅助系统的凭证数据无法进行数据冲突验证的情况,此时可信系统可先暂存无法验证数据冲突的凭证数据。直到接收到足以进行数据冲突验证的凭证数据,并且进行数据冲突验证为止,再根据数据冲突验证的结果,确定是存储数据还是发出告警信息。

另外,具体的数据冲突验证的过程,已经在图1的订单结算系统中进行了详细描述,因此本说明书不再进行赘述。

s306:如果接收到结算系统根据结算请求发送的凭证获取请求,根据所述凭证获取请求中携带的订单标识,在已存储的凭证数据中,确定与所述订单标识对应的凭证数据,并返回所述结算系统,使所述结算系统根据接收到的凭证数据与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并在数据真实性验证通过后进行订单结算。

在本说明书中,处理系统为了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可根据结算请求向可信系统发送凭证获取请求,可信系统根据接收到凭证获取请求中携带的订单标识,从已存储的凭证数据中,确定与该订单标识对应的凭证数据,返回该处理系统。也就是为处理系统提供可信的凭证数据,以便处理系统可以对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的数据真实性进行验证。

基于图4所示的订单结算的方法,本说明书实施例还对应提供一种订单结算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6所示。

图6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订单结算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400,接收结算请求,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有订单标识,以及来自于各业务辅助系统中获取的凭证数据;

获取模块402,根据所述订单标识,从可信系统中获取与所述订单标识对应的各凭证数据;

验证及结算模块404,根据所述从所述可信系统中获取的凭证数据,以及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并在数据真实性验证通过后进行订单结算。

可选地,验证及结算模块404,针对每种类型的凭证数据,如果所述从所述可信系统中获取该类型的凭证数据与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该类型的凭证数据一致,确定该类型的凭证数据通过数据真实性验证,其中,从同一个业务辅助系统中获取的凭证数据为同类型的凭证数据。

可选地,验证及结算模块404,如果任一类型的凭证数据未通过数据真实性验证,发送告警信息。

基于图5所示的订单结算的方法,本说明书实施例还对应提供一种订单结算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7所示。

图7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订单结算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500,接收各业务辅助系统分别提供的凭证数据;

验证及存储模块502,根据预设的验证规则,对各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冲突验证,并存储数据冲突验证通过的凭证数据;

发送模块504,如果接收到结算系统根据结算请求发送的凭证获取请求,根据所述凭证获取请求中携带的订单标识,在已存储的凭证数据中,确定与所述订单标识对应的凭证数据,并返回所述结算系统,使所述结算系统根据接收到的凭证数据与所述结算请求中携带的凭证数据进行数据真实性验证,并在数据真实性验证通过后进行订单结算。

可选地,所述业务辅助系统至少包括:订单系统、营销系统、核销系统以及供应链系统,验证及存储模块502,分别判断所述订单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与所述营销系统、所述核销系统以及所述供应链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是否冲突,若判断结果均为不冲突,确定各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通过数据冲突验证,若任一判断结果为冲突,确定各业务辅助系统提供的凭证数据未通过数据冲突验证。

可选地,验证及存储模块502,如果任一判断结果为冲突,发送告警信息。

可选地,验证及存储模块502,对接收到的所述业务辅助系统的凭证数据,如果无法进行数据冲突验证,暂存所述接收到的所述业务辅助系统的凭证数据。

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可用于执行上述图4或者图5提供的订单结算的方法。

基于图4或者图5所示的订单结算的方法,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出了图8所示的电子设备的示意结构图。如图8,在硬件层面,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内部总线、网络接口、内存以及非易失性存储器,当然还可能包括其他业务所需要的硬件。处理器从非易失性存储器中读取对应的计算机程序到内存中然后运行,以实现上述图4或者图5所述的订单结算的方法。

当然,除了软件实现方式之外,本说明书并不排除其他实现方式,比如逻辑器件抑或软硬件结合的方式等等,也就是说以下处理流程的执行主体并不限定于各个逻辑单元,也可以是硬件或逻辑器件。

在20世纪90年代,对于一个技术的改进可以很明显地区分是硬件上的改进(例如,对二极管、晶体管、开关等电路结构的改进)还是软件上的改进(对于方法流程的改进)。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当今的很多方法流程的改进已经可以视为硬件电路结构的直接改进。设计人员几乎都通过将改进的方法流程编程到硬件电路中来得到相应的硬件电路结构。因此,不能说一个方法流程的改进就不能用硬件实体模块来实现。例如,可编程逻辑器件(programmablelogicdevice,pld)(例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就是这样一种集成电路,其逻辑功能由用户对器件编程来确定。由设计人员自行编程来把一个数字系统“集成”在一片pld上,而不需要请芯片制造厂商来设计和制作专用的集成电路芯片。而且,如今,取代手工地制作集成电路芯片,这种编程也多半改用“逻辑编译器(logiccompiler)”软件来实现,它与程序开发撰写时所用的软件编译器相类似,而要编译之前的原始代码也得用特定的编程语言来撰写,此称之为硬件描述语言(hardwaredescriptionlanguage,hdl),而hdl也并非仅有一种,而是有许多种,如abel(advancedbooleanexpressionlanguage)、ahdl(alterahardwaredescriptionlanguage)、confluence、cupl(cornelluniversityprogramminglanguage)、hdcal、jhdl(javahardwaredescriptionlanguage)、lava、lola、myhdl、palasm、rhdl(rubyhardwaredescriptionlanguage)等,目前最普遍使用的是vhdl(very-high-speedintegratedcircuithardwaredescriptionlanguage)与verilog。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清楚,只需要将方法流程用上述几种硬件描述语言稍作逻辑编程并编程到集成电路中,就可以很容易得到实现该逻辑方法流程的硬件电路。

控制器可以按任何适当的方式实现,例如,控制器可以采取例如微处理器或处理器以及存储可由该(微)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例如软件或固件)的计算机可读介质、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的形式,控制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微控制器:arc625d、atmelat91sam、microchippic18f26k20以及siliconelabsc8051f320,存储器控制器还可以被实现为存储器的控制逻辑的一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也知道,除了以纯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方式实现控制器以外,完全可以通过将方法步骤进行逻辑编程来使得控制器以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等的形式来实现相同功能。因此这种控制器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硬件部件,而对其内包括的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也可以视为硬件部件内的结构。或者甚至,可以将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视为既可以是实现方法的软件模块又可以是硬件部件内的结构。

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具体的,计算机例如可以为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何设备的组合。

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以上装置时以功能分为各种单元分别描述。当然,在实施本说明书时可以把各单元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本领域技术人员应明白,本说明书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说明书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说明书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说明书可以在由计算机执行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一般上下文中描述,例如程序模块。一般地,程序模块包括执行特定任务或实现特定抽象数据类型的例程、程序、对象、组件、数据结构等等。也可以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实践本说明书,在这些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由通过通信网络而被连接的远程处理设备来执行任务。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程序模块可以位于包括存储设备在内的本地和远程计算机存储介质中。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说明书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说明书。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说明书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说明书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说明书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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