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市场化售电系统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2216176发布日期:2020-09-15 19:03阅读:81来源:国知局
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市场化售电系统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本申请属于电力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市场化售电系统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为了解决现行电力行业所存在的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自电力体制改革开始,输配电价改革初步实现了省级电网全覆盖,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电网输配电价监管框架体系,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由于电力体制改革,现有的电网公司营销系统通过抄表数据计算目录电费、附加费等计费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市场化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此,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市场化售电系统及电子设备,以改善现有电费计算方式无法满足市场化电力改革的需求的问题。

本申请的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营销系统,所述营销系统还分别与采集系统和售电业务系统连接,所述售电业务系统还与电力交易中心连接,所述方法包括:接收所述采集系统采集并发送的用电用户的电表电量数据,所述电表电量数据包括用户id和该用户id对应的本期电表电量;根据所述电表电量数据计算所述用户id对应的抄见电量,并将所述用户id以及对应的抄见电量发送给所述售电业务系统,以使所述售电业务系统获取所述用户id对应的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并将所述售电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发送给所述电力交易中心,以及接收所述电力交易中心根据所述抄见电量、交易合同信息,获得的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其中,所述交易合同信息为基于所述售电合同信息获得的电厂与该售电公司签订的合同信息;接收所述售电业务系统根据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后得到的分割电费;根据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计算出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营销系统、售电业务系统、电力交易中心之间的配合来共同完成最终发行电费的计算,解决了因电力改革,将原有电网公司的职能分割后,导致现有计费方式无法满足市场化电力改革的需求的问题。

结合第一方面实施例的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根据所述电表电量数据计算所述用户id对应的抄见电量,包括:从本地数据库中获取所述用户id对应的上期电表电量;根据所述本期电表电量、所述上期电表电量,计算所述用户id对应的抄见电量,其中,所述抄见电量等于所述本期电表电量与所述上期电表电量之差。本申请实施例中,通过从本地数据库中查找用户id对应的上期电表电量,然后即可快速获得用户id对应的抄见电量。

结合第一方面实施例的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在计算出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将所述最终发行电费发送给所述用户对应的终端,并提醒所述用户缴费。本申请实施例中,在获得最终发行电费后,便提醒用户缴费,以提高收帐效率。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售电业务系统,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分别与营销系统和电力交易中心连接,所述方法包括:接收所述营销系统发送的用电用户的用户id和对应的抄见电量;获取所述用户id对应的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并将所述售电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发送给所述电力交易中心,以使所述电力交易中心根据所述售电合同信息获得对应的电厂与该售电公司签订的交易合同信息,并根据所述交易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获得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接收所述电力交易中心发送的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根据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得到分割电费,并将所述分割电费发送给所述营销系统,以使所述营销系统根据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计算出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电力交易中心,所述电力交易中心与售电业务系统连接,所述电力交易中心还与营销系统连接,所述方法包括:接收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售电合同信息和抄见电量,其中,所述合同信息为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在接收到所述营销系统发送的用户id以及所述抄见电量时,基于该用户id获得的售电公司与该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根据所述售电合同信息获得对应的电厂与该售电公司签订的交易合同信息;根据所述交易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获得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并将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发送给所述售电业务系统,以使所述售电业务系统根据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并将计算出的分割电费发送给所述营销系统,其中,所述营销系统还用于根据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计算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

结合第三方面实施例的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根据所述交易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获得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包括:根据所述交易合同信息获得零售电量、变损、线损、购电价、目录电价、输配电价;根据所述抄见电量、所述变损、所述线损,获得结算电量;根据所述零售电量和所述结算电量,获得目录电量;其中,所述分割电量包括所述结算电量和所述目录电量,所述交易电价包括:所述购电价、所述目录电价、所述输配电价。

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市场化售电系统,包括:采集系统、营销系统、售电业务系统以及电力交易中心;所述采集系统,用于定时采集用电用户的电表电量数据,并将所述电表电量数据发送给所述营销系统;所述电表电量数据包括用户id和该用户id对应的本期电表电量;所述营销系统,用于在接收到所述采集系统发送的电表电量数据时,根据所述电表电量数据计算所述用户id的抄见电量,并将所述用户id以及对应的抄见电量发送给所述售电业务系统;所述售电业务系统,用于在接收到所述营销系统发送的用户id以及对应的抄见电量时,获取所述用户id对应的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并将所述售电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发送给所述电力交易中心;所述电力交易中心,用于根据所述售电合同信息获得对应的电厂与该售电公司签订的交易合同信息,并根据所述交易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获得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以及将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发送给所述售电业务系统;所述售电业务系统,还用于根据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并将计算出的分割电费发送给所述营销系统;所述营销系统,还用于根据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计算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

第五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装置,应用于营销系统,所述营销系统还分别与采集系统和售电业务系统连接,所述售电业务系统还与电力交易中心连接,所述装置包括:接收模块、计算模块、发送模块;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采集系统采集并发送的用电用户的电表电量数据,所述电表电量数据包括用户id和该用户id对应的本期电表电量;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电表电量数据计算所述用户id对应的抄见电量;发送模块,用于以使所述售电业务系统获取所述用户id对应的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并将所述售电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发送给所述电力交易中心,以及接收所述电力交易中心根据所述抄见电量、交易合同信息,获得的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其中,所述交易合同信息为基于所述售电合同信息获得的电厂与该售电公司签订的合同信息;所述接收模块,还用于接收所述售电业务系统根据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后得到的分割电费;所述计算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计算出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

第六方面,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处理器与所述存储器连接;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所述处理器,用于调用存储于所述存储器中的程序,以执行上述第一方面实施例和/或结合第一方面实施例的任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提供的方法,或者,执行上述第二方面实施例提供的方法,或者执行上述第三方面实施例和/或结合第三方面实施例的一种可能的实施方式提供的方法。

本申请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申请实施例而了解。本申请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在所写的说明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通过附图所示,本申请的上述及其它目的、特征和优势将更加清晰。在全部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指示相同的部分。并未刻意按实际尺寸等比例缩放绘制附图,重点在于示出本申请的主旨。

图1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市场化售电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营销系统、售电业务系统、电力交易中心之间的交互关系图。

图3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4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应用于营销系统中的数据处理装置的模块框图。

图5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应用于售电业务系统中的数据处理装置的模块框图。

图6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应用于电力交易中心中的数据处理装置的模块框图。

图7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描述。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同时,在本申请的描述中诸如“第一”、“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再者,本申请中术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

由于电力体制改革,现有的电网公司营销系统的计费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市场化的需求。因此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市场化售电系统,如图1所示。该市场化售电系统包括:采集系统、营销系统、售电业务系统以及电力交易中心。

其中,采集系统,用于通过载波或485通信定时采集用电用户的电表电量数据,并将采集的电表电量数据发送给营销系统进行存储,如通过与营销系统连接的数据接口(如webservice接口)将采集到的数据发送给营销系统,作为电量计算的基础数据。如何采集用电用户的电表电量数据已经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在此不再说明。其中,该电表电量数据包括用户id和该用户id对应的本期电表电量。

营销系统、售电业务系统、电力交易中心之间的交互关系如图2所示。其中,营销系统,用于在接收到采集系统发送的电表电量数据时,结合电表电量数据获取该用户id对应的上一期电表电量,接着根据该电表电量数据计算用户id的抄见电量,并将该用户id以及对应的抄见电量通过数据接口(如webservice接口)发送给售电业务系统。其中,营销系统会将采集系统上一次发送的电表电量数据在本地数据库中进行存储,以便于根据本期电表电量以及上一期电表电量计算本期抄见电量(抄见电量=本期电表电量-上一期电表电量)。需要说明的是,营销系统还可以将采集系统每次发送的电表电量数据进行存储,以便于查看。

售电业务系统用于在接收到营销系统发送的用户id以及对应的抄见电量时,结合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获取该用户id对应的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并将售电合同信息、抄见电量通过数据接口(如webservice接口)发送给电力交易中心。其中,售电业务系统中存储有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

电力交易中心,用于根据售电合同信息获得对应的电厂与该售电公司签订的交易合同信息,并根据该交易合同信息、抄见电量,按照交易合同信息中约定的方式获得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以及将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通过数据接口(如webservice接口)发送给售电业务系统。其中,电力交易中心中存储有电厂与售电公司签订的交易合同信息,在进行电量分割时,根据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售电合同信息找到与之对应的交易合同信息,然后按照交易合同信息中约定的方式获得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其中,售电合同信息中涉及售电公司与用户双边主体,而交易合同信息中涉及电厂与售电公司双边主体,因此根据售电合同信息找到与之对应的交易合同信息。

例如,一种实施方式下,该交易合同信息中约定有零售(交易)电量、变损、线损、购电价、目录电价、输配电价等内容,电力交易中心根据该交易合同信息便可获得零售电量、变损、线损、购电价、目录电价、输配电价,然后根据抄见电量、变损、线损,获得结算电量(结算电量=抄见电量+变损+线损),以及根据零售电量和结算电量,获得目录电量(目录电量=结算电量-零售电量),这样便可获得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其中,分割电量包括结算电量和目录电量;交易电价包括:购电价、目录电价、输配电价。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合同中除了约定购电价、目录电价、输配电价外,还可以约定其他的一些交易电价,如购售价差价(最新购电价与预定购电价之差),因此不能将上述的示例理解成是对本申请的限制。

为了便于理解,举例进行说明,假设抄见电量为1000kwh、变损为1000kwh、线损为1000kwh,零售电量为售电公司销售给用电用户的电量,从交易合同信息中获得,假设为8000kwh,则结算电量=10000+1000+1000=12000kwh,目录电量=12000-8000=4000kwh。假设合同中约定的购电价、目录电价、输配电价分别为0.2元、0.65元、0.3元,这样便可以得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一种实施方式下,交易电价还可以包括:购售价差价如0.03元。

售电业务系统,还用于根据电力交易中心发送的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并将计算出的分割电费通过数据接口(如webservice接口)发送给营销系统。例如,售电业务系统在根据电力交易中心发送的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时,一种实施方式,可以是输配电费=零售电量*输配电价=8000*0.3=2400元,购电费=零售电量*购电价=8000*0.2=1600元,目录电费=目录电量*目录电价=4000*0.65=2600元。这样就可以根据电力交易中心发送的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计算出分割电费(包括:输配电费、购电费、目录电费)。此外,当交易电价还包括购售价差价时,则分割电费还包括:购售价差电费=零售电量*购售价差价=8000*0.03=240元。

营销系统,还用于根据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计算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其中,营销系统在接收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包括:输配电费、购电费、目录电费)后,结合约定的基本电费、力率电费、基金及代征费以及代理服务器(从计费参数里取)等费用,便可计算出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等于各个费用之和)。例如,假设基本电费=300元、力率电费=400元、基金及代征费=500元、从计费参数里取得的代理服务器=100元,而分割电费包括输配电费(2400元)、购电费(1600元)、目录电费(2600元),则最终发行电费=输配电费+购电费+目录电费+基本电费+力率电费+基金及代征费+代理服务器=2400+1600+2600+300+400+500+100=7900。若分割电费还包括购售价差电费(240元),则最终发行电费=7900+240=8140元。在计算出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后,营销系统还用于将该最终发行电费发送给该用户对应的终端,并提醒该用户缴费。

此外,该市场化售电系统中的营销系统还与银行通过建立专线连接,用户通过银行缴纳费用的记录会实时传输给营销系统进行保存,例如,银行通过调用http接口模式通过银行前置机调用一体化接口的缴费服务,缴费服务通过与营销系统数据库建立的jdbc连接进入营销系统数据库中进行保存。

该市场化售电系统还包括:费控系统、财务系统以及运检系统,费控系统、财务系统以及运检系统均与营销系统连接。其中,营销系统根据最终发行电费金额,以及用户的缴费情况(收费数据)计算用户的结余或欠费情况。当用户欠费并在约定时期内未交费时,通过webservice接口形式请求断电任务到费控系统,费控系统进行断电控制。营销系统通过webservice接口形式把计算的最终发行电费金额(即应收电费)以及收费数据(即实收电费),通过转换为xml的格式传输给财务系统,作为财务凭证的基础数据。运检系统通过jdbc连接获取营销系统数据库中保存的电表电量数据进行分析,进行异常检测。

下面将结合图3,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应用于市场化售电系统中的数据处理方法进行说明。

步骤s101:营销系统将用户id以及对应的抄见电量发送给售电业务系统。

营销系统在接收到采集系统发送的电表电量数据时,该电表电量数据包括用户id和该用户id对应的本期电表电量;根据电表电量数据计算用户id的抄见电量,并将用户id以及对应的抄见电量发送给售电业务系统。其中,采集系统,用于通过载波或485通信定时采集用电用户的电表电量数据。

步骤s102:售电业务系统将该用户id对应的售电合同信息以及抄见电量发送给电力交易中心。

售电业务系统在接收到营销系统发送的用户id以及对应的抄见电量时,获取用户id对应的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并将售电合同信息、抄见电量发送给电力交易中心。

步骤s103:电力交易中心将根据售电合同信息对应的交易合同信息、抄见电量获得的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发送给售电业务系统。

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售电合同信息获得对应的电厂与该售电公司签订的交易合同信息,并根据该交易合同信息、抄见电量,获得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以及将获得的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发送给售电业务系统。

步骤s104:售电业务系统将根据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计算出的分割电费发送给营销系统。

售电业务系统在接收到电力交易中心发送的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后,根据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并将计算出的分割电费发送给营销系统,以使营销系统根据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计算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

其中,该方法实施例部分,其实现原理及产生的技术效果和前述系统实施例相同,为简要描述,未介绍之处,请参阅前述系统实施例中相同部分。

本申请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应用于营销系统中的数据处理装置100,如图4所示。该营销系统还分别与采集系统和售电业务系统连接,所述售电业务系统还与电力交易中心连接。其中,数据处理装置100包括:接收模块110、计算模块120、发送模块130。

接收模块110,用于接收所述采集系统采集并发送的用电用户的电表电量数据,所述电表电量数据包括用户id和该用户id对应的本期电表电量。

计算模块120,用于根据所述电表电量数据计算所述用户id对应的抄见电量。可选地,计算模块120,用于从本地数据库中获取所述用户id对应的上期电表电量;根据所述电表电量数据中的本期电表电量、所述上期电表电量,计算所述用户id对应的抄见电量,其中,所述抄见电量等于所述本期电表电量与所述上期电表电量之差。

发送模块130,用于以使所述售电业务系统获取所述用户id对应的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并将所述售电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发送给所述电力交易中心,以及接收所述电力交易中心根据所述抄见电量、交易合同信息,获得的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其中,所述交易合同信息为基于所述售电合同信息获得的电厂与该售电公司签订的合同信息。

所述接收模块110,还用于接收所述售电业务系统根据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后得到的分割电费;

所述计算模块120,还用于根据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计算出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

可选地,发送模块130,还用于在计算模块120计算出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之后,将所述最终发行电费发送给所述用户对应的终端,并提醒所述用户缴费。

本申请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应用于售电业务系统中的数据处理装置200,如图5所示。该售电业务系统分别与营销系统和电力交易中心连接。其中,数据处理装置200包括:接收模块210、获取模块220、发送模块230以及计算模块240。

接收模块210,用于接收所述营销系统发送的用电用户的用户id和对应的抄见电量。

获取模块220,用于获取所述用户id对应的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

发送模块230,用于将所述售电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发送给所述电力交易中心,以使所述电力交易中心根据所述售电合同信息获得对应的电厂与该售电公司签订的交易合同信息,并根据所述交易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获得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

接收模块210,还用于接收所述电力交易中心发送的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

计算模块240,用于根据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得到分割电费。

发送模块230,还用于将所述分割电费发送给所述营销系统,以使所述营销系统根据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计算出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

本申请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应用于电力交易中心中的数据处理装置300,如图6所示。所述电力交易中心与售电业务系统连接,所述电力交易中心还与营销系统连接。其中,数据处理装置300包括:接收模块310、获取模块320、发送模块330。

接收模块310,用于接收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售电合同信息和抄见电量,其中,所述合同信息为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在接收到所述营销系统发送的用户id以及所述抄见电量时,基于该用户id获得的售电公司与该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

获取模块320,用于根据所述售电合同信息获得对应的电厂与该售电公司签订的交易合同信息;以及根据所述交易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获得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可选地,获取模块320,用于根据所述交易合同信息获得零售电量、变损、线损、购电价、目录电价、输配电价;根据所述抄见电量、所述变损、所述线损,获得结算电量;根据所述零售电量和所述结算电量,获得目录电量;其中,所述分割电量包括所述结算电量和所述目录电量,所述交易电价包括:所述购电价、所述目录电价、所述输配电价。

发送模块330,用于将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发送给所述售电业务系统,以使所述售电业务系统根据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并将计算出的分割电费发送给所述营销系统,其中,所述营销系统还用于根据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计算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

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装置部分,其实现原理及产生的技术效果和前述方法/系统实施例相同,为简要描述,装置实施例部分未提及之处,可参考前述实施例中相应内容。

如图7所示,图7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400的结构框图。所述电子设备400包括:收发器410、存储器420、通讯总线430以及处理器440。其中,该电子设备400的构框图可以是上述的营销系统、售电业务系统或电力交易中心的结构框图。

所述收发器410、所述存储器420、处理器440各元件相互之间直接或间接地电性连接,以实现数据的传输或交互。例如,这些元件相互之间可通过一条或多条通讯总线430或信号线实现电性连接。其中,收发器410用于收发数据。存储器420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如存储有图4至图6中任一附图所示的软件功能模块,即数据处理装置100、数据处理装置200或数据处理装置300。其中,数据处理装置100、数据处理装置200和数据处理装置300均包括至少一个可以软件或固件(firmware)的形式存储于所述存储器420中或固化在所述电子设备400的操作系统(operatingsystem,os)中的软件功能模块。所述处理器440,用于执行存储器420中存储的可执行模块,例如数据处理装置100包括的软件功能模块或计算机程序时,处理器440,用于接收所述采集系统采集并发送的用电用户的电表电量数据,所述电表电量数据包括用户id和该用户id对应的本期电表电量;以及用于根据所述电表电量数据计算所述用户id对应的抄见电量,并将所述用户id以及对应的抄见电量发送给所述售电业务系统,以使所述售电业务系统获取所述用户id对应的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并将所述售电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发送给所述电力交易中心,以及接收所述电力交易中心根据所述抄见电量、交易合同信息,获得的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其中,所述交易合同信息为基于所述售电合同信息获得的电厂与该售电公司签订的合同信息;以及还用于接收所述售电业务系统根据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后得到的分割电费;以及还用于根据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计算出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

所述处理器440,用于执行数据处理装置200包括的软件功能模块或计算机程序时,处理器440,用于接收所述营销系统发送的用电用户的用户id和对应的抄见电量;以及获取所述用户id对应的售电公司与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并将所述售电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发送给所述电力交易中心,以使所述电力交易中心根据所述售电合同信息获得对应的电厂与该售电公司签订的交易合同信息,并根据所述交易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获得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以及还用于接收所述电力交易中心发送的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以及还用于根据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得到分割电费,并将所述分割电费发送给所述营销系统,以使所述营销系统根据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计算出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

所述处理器440,用于执行数据处理装置300包括的软件功能模块或计算机程序时,处理器440,用于接收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售电合同信息和抄见电量,其中,所述合同信息为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在接收到所述营销系统发送的用户id以及所述抄见电量时,基于该用户id获得的售电公司与该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信息;以及用于根据所述售电合同信息获得对应的电厂与该售电公司签订的交易合同信息;以及还用于根据所述交易合同信息、所述抄见电量,获得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并将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发送给所述售电业务系统,以使所述售电业务系统根据所述分割电量以及对应的交易电价进行电费计算,并将计算出的分割电费发送给所述营销系统,其中,所述营销系统还用于根据所述售电业务系统发送的分割电费,计算该用户的最终发行电费。

其中,存储器420可以是,但不限于,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accessmemory,ram),只读存储器(readonlymemory,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programmableread-onlymemory,prom),可擦除只读存储器(erasableprogrammableread-onlymemory,eprom),电可擦除只读存储器(electricerasableprogrammableread-onlymemory,eeprom)等。

处理器440可能是一种集成电路芯片,具有信号的处理能力。上述的处理器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包括中央处理器(centralprocessingunit,cpu)、网络处理器(networkprocessor,np)等;还可以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可以实现或者执行本申请实施例中的公开的各方法、步骤及逻辑框图。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440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其中,上述的电子设备400,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等。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以下简称存储介质),该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计算机如上述的电子设备400运行时,执行上述所示的数据处理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和方法,也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附图中的流程图和框图显示了根据本申请的多个实施例的装置、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可能实现的体系架构、功能和操作。在这点上,流程图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可以代表一个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所述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包含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规定的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也应当注意,在有些作为替换的实现方式中,方框中所标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图中所标注的顺序发生。例如,两个连续的方框实际上可以基本并行地执行,它们有时也可以按相反的顺序执行,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注意的是,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框图和/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可以用执行规定的功能或动作的专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统来实现,或者可以用专用硬件与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另外,在本申请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模块可以集成在一起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也可以是各个模块单独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模块集成形成一个独立的部分。

所述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模块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服务器,或者电子设备等)执行本申请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ead-only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access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申请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申请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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