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数据主题的跨域数据协同的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22741675发布日期:2020-10-31 09:26阅读:183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数据主题的跨域数据协同的方法及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数据协同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数据主题的跨域数据协同的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在司法领域,由于业务关注点不同,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各部门业务系统自成体系,各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字段、数据指标定义不同,在面向司法协同业务,现阶段主要依赖纸质盖章书面材料交换,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以刑事公诉案件为例,检察院业务部门需要将公诉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以及证据信息等通过业务系统导出,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给法院用户;法院用户需要根据纸质文件将这些案件信息再次录入法院业务系统中,这样重复加工过程会提高沟通成本,以及造成人力、物力、财力、时间成本的浪费。

因此,目前司法领域存在缺乏统一数据交换标准、重复加工、成本过高等数据协同的业务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数据主题的跨域数据协同的方法及系统,将司法领域各类交换数据规范为数据主题的形式,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司法领域协同业务的数据交换过程,保障司法领域多数据类型的数据使用需求,解决现有的数据交换的重复加工、数据差异、成本过高的问题。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基于数据主题的跨域数据协同的方法,适用于采用网闸/光闸隔离的第一域与第二域,其中第一域为数据提供域,第二域为数据使用域,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域为数据创建数据主题;

第二域根据数据主题向第一域订阅相关数据;

第一域将第二域订阅的相关数据通过网闸/光闸同步至第二域。

进一步地,所述数据主题包括实体和业务过程,每个业务过程包括一组数据元,每个数据元包括字段名称、数据类型以及约束条件。

进一步地,所述数据主题为司法域数据主题;所述实体包括组织、人员、地点、财物、卷宗;所述业务过程包括起诉、审判、执行、减刑假释。

进一步地,所述为数据创建数据主题,包括:

如果已存在相应的实体或业务过程,则直接选择该实体或业务过程;

对于未创建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从数据元字典中进行选择,组合为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并向可用域发布;

对于数据元字典中不存在的数据元,需要在数据元字典中进行定义和发布。

进一步地,第一域中部署第一跨域分平台、第一交换信息库、第一前置交换系统和数据提供端;第二域中部署第二跨域分平台、第二交换信息库、第二前置交换系统和数据使用端;第一跨域分平台分别连接第一交换信息库、第一前置交换系统和数据提供端,第二跨域分平台分别连接第二交换信息库、第二前置交换系统和数据使用端,网闸/光闸分别连接第一前置交换系统和第二前置交换系统;第一跨域分平台和第二跨域分平台用于通过光闸/网闸以数据主题为单位进行信息交换,并分别存储在第一交换信息库和第二交换信息内,第一前置交换系统和第二前置交换系统用于实现第一域与第二域的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隔离。

进一步地,第一域的第一跨域分平台创建案件虚拟数据空间;第一域的数据提供端根据数据主题,利用案件虚拟数据空间的uuid规范地向第一交换信息库导入案件数据。

进一步地,如果第二交换信息库中存在着同一案件的其他主题数据,则进行案件关联,并返回该案件的uuid;如果不存在同一案件,则选择创建案件;第二跨域分平台根据业务需求对该案件uuid的办案人员进行授权。

进一步地,第二域的数据使用端根据数据主题和案件uuid组合的形式查询案件对应的主题数据,从而实现查询功能。

一种基于数据主题的跨域数据协同系统,包括采用网闸/光闸隔离的第一域与第二域,其中第一域为数据提供域,第二域为数据使用域;第一域中部署第一跨域分平台、第一交换信息库、第一前置交换系统和数据提供端;第二域中部署第二跨域分平台、第二交换信息库、第二前置交换系统和数据使用端;第一跨域分平台分别连接第一交换信息库、第一前置交换系统和数据提供端,第二跨域分平台分别连接第二交换信息库、第二前置交换系统和数据使用端,网闸/光闸分别连接第一前置交换系统和第二前置交换系统;第一跨域分平台和第二跨域分平台用于通过光闸/网闸以数据主题为单位进行信息交换,并分别存储在第一交换信息库和第二交换信息内,第一前置交换系统和第二前置交换系统用于实现第一域与第二域的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隔离。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和贡献:

本发明以业务为中心构建数据主题,以“案件”为中心关联主题中的数据,形成虚拟数据空间,构建基于数据主题的跨域数据协同的方法及系统,实现案件数据全链条关联。通过本发明的数据协同方法及系统,将公法检司协同业务中交换的数据按照不同的业务类视角进行整合、规范,不仅可以提高数据的共享性,也可以有效地降低司法领域部门间的沟通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跨域数据系统示意图。

图2是跨域数据协同过程示意图。

图3是数据主题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发明技术方案和具体实施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的基于数据主题的跨域数据协同系统的结构图。如图1所示,跨域数据协同系统由各域(第一域、第二域)内的跨域分平台、交换信息库和前置交换系统组成,通过光闸/网闸与外域的跨域分平台进行同步、更新和交换信息,并存储在本域内的交换信息库内。与外域的跨域分平台通过光闸/网闸以数据主题为单位进行信息交换。其中,前置交换系统用于与其他域的业务应用系统安全隔离,是实现部门业务信息适配、传送和处理的一种端交换节点。其中的第一域、第二域是指由光闸/网闸隔离的不同的网络域。

图3是数据主题的示意图。如图3所示,数据主题由实体和业务过程组成。以司法域数据主题为例,实体可以包括组织、人员、地点、财物、卷宗等信息;业务过程可以包括起诉、审判、执行、减刑假释等案件处理信息。每个实体/业务过程都由一组数据元组成,并对所涉及的数据元进行了规范统一的定义,由数据字段名称、数据类型以及约束条件确定数据元的定义。其中,约束条件规定了数据的允许值。

例如,对于实体“当事人”,其数据元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等。对于其中的数据元身份证件类型,其字段名称是身份证件类型,数据类型是无符号4字节整数型,约束条件是:1居民身份证,2中国公民护照,3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外国公民护照,6户口薄,7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255其他。

如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数据主题的跨域数据协同的方法,其中数据协同服务,是由跨域数据协同系统提供的数据服务,为了简化过程,忽略了跨域分平台之间的数据同步过程。

图2中的第一域作为数据提供域,对应图1中的第一域部门a;第一域用户作为数据提供者(数据提供端),对应图1中的a部门业务应用系统;第一域数据服务由图1中第一域的跨域分平台完成,是指进行推送主题数据等数据服务。

图2中的第二域作为数据使用域,对应图1中的第二域部门b;第二域用户作为数据使用者(数据使用端),对应图1中的b部门业务应用系统;第二域数据服务由图1中第二域的跨域分平台完成,是指进行查询、订阅等数据服务。

图2中的“数据协同服务”由图1中第一域和第二域的跨域分平台共同完成,是指进行查询、订阅、推送主题数据等数据协同服务。

如图2所示,该方案具体提供的数据协同功能如下:

1.数据主题定义功能:根据标准模型,跨域数据协同系统的管理者对案件数据主题进行定义。为了规范交换数据格式,系统管理员按照以下步骤创建新的数据主题:

1)如果已存在相应的实体或业务过程,则可直接选择该实体或业务过程。

2)对于未创建的实体或业务过程,从数据元字典中进行选择,组合为新的实体或业务过程,并向可用域发布。其中数据元字典通过收集要素、确定案件分类体系、定义数据元属性、关系、约束的步骤构建。

3)对于数据元字典中不存在的数据元,需要在数据元字典中进行定义和发布。

2.创建案件虚拟数据空间功能:第一域用户按照业务逻辑,从本域内的数据主题中选取合适的数据主题,第一域的跨域分平台创建案件虚拟数据空间,并向第一域用户返回案件虚拟数据空间的uuid(universallyuniqueidentifier,通用唯一识别码),随后第一域用户可根据数据主题,利用uuid规范地向第一域的交换信息库导入某件案件数据。其中案件虚拟数据空间通过关联将两个域中交换信息库中对应的数据进行关联。

3.订阅功能:数据使用域(第二域)根据数据主题向数据提供域(第一域)订阅相关数据,当第一域中业务系统生成订阅的主题数据时,自动向第二域推送订阅主题的数据。

4.关联案号功能:系统提供关联案号的功能,如果第二域的交换信息库中存在着同一案件的其他主题数据,则可进行案件关联,并返回该案件的uuid;如果不存在同一案件,则可以选择创建案件;进一步,域内管理员(图2中第二域数据服务)根据业务需求,对该案件uuid的办案人员进行授权。

5.查询功能:系统提供数据查询的功能,用户(图2中的第二域用户)可根据数据主题和案件uuid组合的形式查询该案件对应的主题数据,第二域的交换信息库返回该案件的主题数据。

以刑事公诉案件为例,背景技术中提到:“检察院业务部门需要将公诉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以及证据信息等通过业务系统导出,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给法院用户;法院用户需要根据纸质文件将这些案件信息再次录入法院业务系统中”。这个过程如果采用本发明,则可以采用以下步骤实现:

1)检察院业务部门根据公诉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以及证据信息创建数据主题,并通过业务系统导入至跨域分平台中;

2)数据协同服务将数据同步至法院域内跨域分平台;

3)法院域内管理员将这些数据授权至相应的办案人员。

本发明中数据主题、数据元字典、数据元定义方式可以采用现有的一些其他实现方案。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范围,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书所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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