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电费的计算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29624359发布日期:2022-04-13 14:04阅读:147来源:国知局
分时电费的计算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1.本发明实施例涉及用电管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分时电费的计算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2.目前的多功能电能表都具备分时计量功能,其功能是将不同的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分别记录在不同的电量存储器上,以便按不同的费率结算电费。
3.但是,会存在用户窃电的情况,用户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将某一时刻本应属于的用电时间区段修改为另一费率较低的用电时间区段,导致用户电费的计算出现问题。而目前,针对用户修改用电时间区段而造成电费的计算出现问题的情况,电网的工作人员很难察觉,因此,对电网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发明提供一种分时电费的计算方法及装置,以实现对用户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的复核,保证计算出的区段电费的正确性。
5.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分时电费的计算方法,包括:
6.通过时段设置模块设置不同的用电时间区段;
7.通过监控模块监控用户每一时刻的用电情况以确定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
8.通过计算模块根据从用电系统导出的每一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计算初始区段电费;
9.通过复核模块根据所述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所述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确定所述初始区段电费是否正确,并在正确时将所述初始区段电费作为最终区段电费。
10.可选的,所述用电时间区段包括:尖时段、峰时段、平时段和谷时段。
11.可选的,所述通过计算模块根据从用电系统导出的每一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计算初始区段电费,包括:
12.导入单元将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导入所述计算模块的计算单元中;
13.所述计算模块的计算单元根据所述用电信息和预设规则计算所述初始区段电费。
14.可选的,所述用电信息至少包括:起始时间、起始时间表码、终止时间、终止时间表码、时段表码、电能表倍率、时段电价、时段电费。
15.可选的,所述计算模块的计算单元根据所述用电信息和预设规则计算所述初始区段电费,包括:
16.所述初始区段电费为所述时段表码、所述电能表倍率以及所述时段电价三者的乘积,其中所述时段表码为所述终止时间表码与所述起始时间表码的差值。
17.可选的,通过复核模块根据所述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所述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确定所述初始区段电费是否正确,包括:
18.当所述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所述用电系统确定的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相等时,确定所述初始区段电费计算正确;当所述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所述用电系统确定的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不相等时,确定所述初始区段电费计算错误。
19.可选的,在确定所述初始区段电费计算错误后,还包括:
20.根据所述用电系统导出的用户每一时刻的用电信息重新划分不同时刻所属的所述用电时间区段,根据重新划分的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计算更新区段电费,并将所述更新区段电费作为所述最终区段电费。
21.可选的,在所述通过复核模块根据所述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所述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确定所述初始区段电费是否正确,并在正确时将所述初始区段电费作为最终区段电费后,还包括:
22.通过所述计算模块根据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各所述最终区段电费,计算用户总电费。
23.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分时电费的计算装置,该分时电费的计算装置包括:
24.时段设置模块,用于设置不同的用电时间区段;
25.监控模块,用于监控用户每一时刻的用电情况以确定真实的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
26.计算模块,用于根据从用电系统导出的每一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计算初始区段电费;
27.复核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所述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所述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确定初始区段电费是否正确,并在正确时将所述初始区段电费作为最终区段电费。
28.可选的,所述计算模块包括导入单元和计算单元;
29.所述导入单元用于将所述用电信息导入所述计算模块的计算单元中;
30.计算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用电信息和预设规则计算所述初始区段电费。
31.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分时电费计算的方法及装置,分时电费的计算方法包括:通过监控模块监控用户每一时刻的用电情况以确定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通过时段设置模块设置不同的用电时间区段;通过计算模块根据从用电系统导出的每一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计算初始区段电费;通过复核模块根据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确定初始区段电费是否正确,并在正确时将初始区段电费作为最终区段电费。本发明实施例通过监控模块确定出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对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进行复核,避免用户擅自修改用电时间区段的情况,保证电网对用户电费计算的准确性。
附图说明
32.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分时电费的计算方法的流程图;
33.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分时电费的计算方法的流程图;
34.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分时电费的计算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5.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非对本发明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发明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
36.实施例一
37.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提供的一种分时电费的计算方法的流程图,参考图1,该分时电费的计算方法包括:
38.s101:通过时段设置模块设置不同的用电时间区段;
39.根据全国每一时刻用电量的统计情况,可确定出一天内用电的高峰期、低谷期等多个不同时期的用电时间区段。不同的用电时间区段对应的电价不同。可选的,用电时间区段包括:尖时段、峰时段、平时段和谷时段。尖时段对应用电的最高峰时期,此区段的电价最高。谷时段对应用电量最少的时期,此区段的电价最低。因此,尖时段、峰时段、平时段和谷时段对应的电价依次降低。
40.s102:通过监控模块监控用户每一时刻的用电情况以确定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
41.每一用户均安装有电表,用户的电表与监控模块连接,监控模块可通过电表获取用户每一时刻下的用电情况,示例性的,电表可记载用于衡量每一时刻用电量的参数,监控模块可根据电表监控用户每一时刻下的用电量,进而确定用户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示例性的,平时段对应的时刻为8:00-10:00。而根据监控模块获取到用户一天内8:00-10:00的用电量为零,其余时刻均不为零,进而可确定出用户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为3。
42.s103:通过计算模块根据从用电系统导出的每一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计算初始区段电费;
43.用户的用电系统与用户的电表连接,用户的用电系统直接获取电表内的用电信息,而用户的电表可将不同的用电时间区段对应的用电信息存储在不同的存储器上,即一个存储器上存储的所有用电信息均对应同一个用电时间区段。因此,可根据用电系统导出的每一存储器上的用电信息计算对应的用电时间区段的初始区段电费。
44.s104:通过复核模块根据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确定初始区段电费是否正确,并在正确时将初始区段电费作为最终区段电费。
45.个别用户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对电表进行相应的操作,以将某一时刻本应属于的用电时间区段修改为另一用电时间区段。示例性的,8:00-10:00本应属于平时段,而用户将8:00-10:00修改为谷时段,则8:00-10:00对应的用电信息会自动存储至电表上记载谷时段的用电信息的存储器上。最终导致电表仅有3个存储器将用电信息上传至用电系统,用电系统仅导出对应尖时段的信息表、对应峰时段的信息表、对应谷时段的信息表共计3个信息表,进而确定出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仅为3个,造成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并不是4个。而监控模块监控每一时刻的用电量,每一时刻的用电量用户是无法进行操作修改的,因此,监控模块可根据用户每一时刻是否用电的情况确定出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不同的用电时间区段的电价不同,因此用户擅自修改用电时间区段后,造成电费计算不
准确。复核模块根据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确定初始区段电费是否正确,并在正确时将初始区段电费作为最终区段电费,保证电网对用户电费计算的准确性。
46.本实施例通过监控模块确定出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对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进行复核,避免用户擅自修改用电时间区段的情况,保证电网对用户电费计算的准确性。
47.实施例二
48.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二提供的一种分时电费的计算方法的流程图,参考图2,该分时电费的计算方法包括:
49.s111:通过时段设置模块设置不同的用电时间区段;
50.本实施例中,设定10-11时、14-17时为峰时段;设定11-12时、17-19时为尖时段;设定8-10时、12-14时、19-24时为平时段;0-8时为谷时段。
51.s112:通过监控模块监控用户每一时刻的用电情况以确定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
52.s113:导入单元将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导入计算模块的计算单元中;
53.示例性的,计算单元可以为excel表格。
54.可选的,用电信息至少包括:起始时间、起始时间表码、终止时间、终止时间表码、时段表码、电能表倍率、时段电价、时段电费。
55.起始时间表码为起始时间对应的用户的用电的正向有功(单位:kwh),终止时间表码为终止时间对应的用户的用电的正向有功,正向有功与用户的用电量之间为倍数关系。
56.示例性的,以峰时段的用电信息导入为例进行说明,将excel表格的单元格a1-a8依次设定为起始时间、起始时间表码、终止时间、终止时间表码、时段表码、电能表倍率、时段电价、时段电费的关键字。将峰时段中第一子时段即10-11时对应的起始时间2021/5/1 10:00导入单元格b1,将10:00对应的正向有功3769.18导入单元格b2中,将终止时间2021/5/1 11:00导入单元格b3中,将11:00对应的正向有功3772.13导入单元格b4中。峰时段中第二子时段即14-17时对应的用电信息依然按照上述导入规则导入单元格的c行中的不同单元格中,尖时段中11-12时对应的用电信息依然按照上述导入规则导入单元格的d行中的不同单元格、尖时段中17-19时对应的用电信息依然按照上述导入规则导入单元格的e行中的不同单元格、平时段中8-10时对应的用电信息依然按照上述导入规则导入单元格的f行中的不同单元格、平时段中12-14时对应的用电信息依然按照上述导入规则导入单元格的g行中的不同单元格、平时段中19-24时对应的用电信息依然按照上述导入规则导入单元格的h行中的不同单元格、谷时段中0-8时对应的用电信息依然按照上述导入规则导入单元格的i行中的不同单元格。
57.s114:计算模块的计算单元根据用电信息和预设规则计算初始区段电费。
58.可选的,初始区段电费为时段表码、电能表倍率以及时段电价三者的乘积,其中时段表码为终止时间表码与起始时间表码的差值。
59.通过sum函数设定单元格b5的数值为单元格b4和单元格b2的差值,单元格c5的数值为单元格c4和单元格c2的差值,d5、e5、f5、g5、h5、i5与此类似。根据电表的电能表倍率将b6单元格和c6单元格设定为电能表倍率,注意此处电能表倍率为数值,而不是关键字。根据
峰时段对应的时段电价将b7单元格和c7单元格设定为时段电价,此处时段电价为数值,而不是关键字,同理,根据尖时段对应的时段电价将d7单元格和e7单元格设定为时段电价,根据平时段对应的时段电价将f7单元格和h7单元格设定为时段电价,根据谷时段对应的时段电价将i7单元格设定为时段电价。设定单元格b8为此行中时段表码、电能表倍率以及时段电价三者的乘积,同理设定单元格c8、单元格d8、单元格e8、单元格f8、单元格g8、单元格h8、单元格i8。通过sum函数设定单元格c9的数值为单元格b8和单元格c8数值的相加值,通过sum函数设定单元格e9的数值为单元格d8和单元格e8数值的相加值,通过sum函数设定单元格h9的数值为单元格f8和单元格h8数值的相加值,通过sum函数设定单元格i9的数值等于单元格i9的数值。其中单元格c9的数值为峰时段的时段总电费、单元格e9的数值为尖时段的时段总电费、单元格h9的数值为平时段的时段总电费、单元格i9的数值为谷时段的时段总电费。
60.本实施例中,14-17时用户的用电量为零,因此峰时段对应的初始区段电费为10-11时计算出的时段电费。即峰时段对应的初始区段电费为10-11时的时段表码、电能表倍率以及时段电价三者的乘积。本实施例中仅是以峰时段为例进行说明,其他时段电费的计算与上述过程类似,本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61.s115:通过复核模块根据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确定初始区段电费是否正确,并在正确时将初始区段电费作为最终区段电费。
62.可选的,当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相等时,确定初始区段电费计算正确;当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不相等时,确定初始区段电费计算错误。
63.示例性的,当监控模块获取到用户每一时刻均存在用电时,可确定出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为4。用电系统导出用电信息时是根据电表的用电时间区段,将每一用电时段的用电信息均导出一次,当用户不存在擅自修改电表的用电时间区段的行为时,则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为4,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相等、均为4,确定初始区段电费计算正确。
64.当监控模块获取到用户每一时刻均存在用电时,可确定出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为4。因用户擅自将本属于平时段的8-10时、12-14时、19-24时修改为8-10时、12-14时、19-24时均属于谷时段,则虽用电系统导出用电信息时导出4个信息表,但是平时段导出的信息表为空的,此时用电系统确定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为3,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不相等确定初始区段电费计算错误。
65.s116:在确定初始区段电费计算错误后,根据用电系统导出的用户每一时刻的用电信息重新划分不同时刻所属的用电时间区段,根据重新划分的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计算更新区段电费,并将更新区段电费作为最终区段电费。
66.在步骤s114的基础上,在确定初始区段电费计算错误后,根据监控模块获取到用户每一时刻均存在用电时,可确定出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为4。根据用电系统导出的峰时段、尖时段的信息表按照步骤s113分别将峰时段、尖时段的用电信息导入计算单元中,并按照步骤s114计算峰时段的更新区段电费、尖时段的更新区段电费。根据用电系统导出的谷时段的信息表按照步骤s113将平时段的用电信息导入计算单元中,并按照步骤s114计
算平时段的更新区段电费,根据用电系统导出的谷时段的信息表按照步骤s113将谷时段的用电信息导入计算单元中,并按照步骤s114计算谷时段的更新区段电费。因为用电系统导出的谷时段的信息表包括8-10时、12-14时、19-24时、0-8时每一子时段下的用电情况,因此可将8-10时、12-14时、19-24时对应的用电信息导入计算单元中计算出平时段的更新区段电费,以及将0-8时对应的用电信息导入计算单元中计算出谷时段的更新区段电费。值得注意的是,在确定初始区段电费计算错误后,计算更新区段电费时,用电信息导入的excel表格为新表格与初始区段电费计算的excel表格不同。
67.可选的,在通过复核模块根据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确定初始区段电费是否正确,并在正确时将初始区段电费作为最终区段电费后,包括:
68.通过计算模块根据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各最终区段电费,计算用户总电费。
69.用户总电费为各最终区段电费之和。在前述内容的基础上,可将单元格j9通过sum函数设定为单元格c9、单元格e9、单元格h9、单元格i9的数值之和,单元格j9即表征用户总电费。
70.可选的,在确定初始区段电费计算错误后,根据用电系统导出的用户每一时刻的用电信息重新划分不同时刻所属的用电时间区段,根据重新划分的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计算更新区段电费,并将更新区段电费作为最终区段电费后,可根据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各最终区段电费,计算用户总电费。同样,用户总电费为各最终区段电费之和。
71.本实施例通过监控模块确定出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对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进行复核,避免用户擅自修改用电时间区段的情况,保证电网对用户电费计算的准确性,且可以在确定初始区段电费计算错误后,根据用电系统导出的用户每一时刻的用电信息重新划分不同时刻所属的用电时间区段,根据重新划分的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计算更新区段电费,并将更新区段电费作为最终区段电费。
72.实施例三
73.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三提供的一种分时电费的计算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参考图3,该分时电费的计算装置包括:
74.时段设置模块10,用于设置不同的用电时间区段;
75.监控模块11,用于监控用户每一时刻的用电情况以确定真实的述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
76.计算模块12,用于根据从用电系统导出的每一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计算初始区段电费;
77.复核模块13,用于根据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用电系统确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确定初始区段电费是否正确,并在正确时将初始区段电费作为最终区段电费。
78.可选的,计算模块包括导入单元和计算单元;
79.导入单元用于将用电信息导入算模块的计算单元中;
80.计算单元用于根据用电信息和预设规则计算初始区段电费。
81.可选的,复核模块包括第一复核单元和第二复核单元;
82.第一复核单元用于在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用电系统确
定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相等时,确定初始区段电费计算正确;
83.第二复核单元用于在监控模块获取的真实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用电系统确定出的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不相等时,确定初始区段电费计算错误。
84.分时电费的计算装置还包括更新模块,更新模块用于根据用电系统导出的用户每一时刻的用电信息重新划分不同时刻所属的用电时间区段,根据重新划分的用电时间区段的用电信息计算更新区段电费,并将更新区段电费作为最终区段电费。
85.可选的,计算模块还用于根据用电时间区段的数量与各最终区段电费,计算用户总电费。
86.本实施例提供的分时电费计算的装置具有的有益效果与分时电费计算的方法相同,本实施例不再赘述。
87.注意,上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及所运用技术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本发明不限于这里所述的特定实施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虽然通过以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是本发明不仅仅限于以上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情况下,还可以包括更多其他等效实施例,而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范围决定。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