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应用程序管理方法及相关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31605013发布日期:2022-09-21 10:19阅读:48来源:国知局
一种应用程序管理方法及相关设备与流程

1.本公开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应用程序管理方法及相关设备。


背景技术:

2.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移动智能设备的普及,丰富的应用程序(application,app)为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帮助。
3.当前,应用商店作为应用程序的主要载体之一,可以提供应用程序的上架和下载功能。然而,现有的应用商店中的应用程序完全由商家进行定价和分类等管理,容易出现定价不合理的情况,从而导致应用程序下载率低,进而降低了商家对应用程序的开发和优化意愿,对用户对应用商店的使用体验造成不利影响。
4.因此,如何对应用程序的定价和分类进行有效管理,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鉴于上述问题,本公开提供一种克服上述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问题的一种应用程序管理方法及相关设备,技术方案如下:
6.一种应用程序管理方法,包括:
7.获得商家端提交的待上架的应用程序;
8.按照预设程序上架审查策略对所述应用程序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对所述应用程序进行公示并设置公示有效期;
9.获得所述公示有效期内至少一个用户端对所述应用程序提交的预想价格;
10.在所述公示有效期结束后,利用各所述预想价格,获得与所述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并将所述推荐价格反馈至所述商家端;
11.获得所述商家端对所述应用程序提交的应用价格;
12.基于所述推荐价格对所述应用价格进行定价审核,在所述定价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对所述应用程序进行上架,以使用户在所述用户端上按照所述应用价格对所述应用程序进行付费下载。
13.可选的,所述利用各所述预想价格,获得与所述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包括:
14.将各所述预想价格按照由小到大排列,获得中间值价格;
15.基于所述中间值价格,筛除各所述预想价格中的端值价格;
16.利用所述中间值价格以及滤除所述端值价格后的各所述预想价格,获得与所述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
17.可选的,所述基于所述推荐价格对所述应用价格进行定价审核,包括:
18.利用所述推荐价格和预设价格倍数,确定价格阈值;
19.在所述应用价格不大于所述价格阈值的情况下,确定对所述应用价格的定价审核为通过。
20.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21.在所述定价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保留各所述预想价格中的所述中间值价格,将所述中间值价格作为一个所述预想价格,返回执行所述对所述应用程序进行公示并设置公示有效期的步骤。
22.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23.在所述应用程序已上架的情况下,获得所述商家端和/或已付费下载所述应用程序的所述用户端对所述应用程序提交的第一种类标签;
24.按照预设种类标签审查策略对所述第一种类标签进行审查,在审查通过的情况下,对所述第一种类标签进行公示;
25.按照所述应用程序的应用类型,对所述应用程序自动分配第二种类标签并进行公示;
26.获得已付费下载所述应用程序的所述用户端对已公示的所述第一种类标签和/或所述第二种类标签提交的评分;
27.根据所述评分,计算出各所述第一种类标签和/或各所述第二种类标签的分值;
28.按照所述分值由高至低的顺序,选择预设个数的所述第一种类标签和/或所述第二种类标签与所述应用程序进行对应展示。
29.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30.获得未下载所述应用程序的所述用户端对应的用户画像数据;
31.在所述用户画像数据与所述第一种类标签和/或所述第二种类标签匹配的情况下,向与所述用户画像数据对应的所述用户端推荐所述应用程序。
32.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33.利用与所述第一种类标签和/或所述第二种类标签对应的所述分值,获得所述应用程序的综合评分,并将所述综合评分与所述应用程序进行对应展示。
34.一种应用程序管理装置,包括:第一获得单元、第一审核单元、第一公示设置单元、第二获得单元、第三获得单元、第四获得单元、第二审核单元以及应用程序上架单元,
35.所述第一获得单元,用于获得商家端提交的待上架的应用程序;
36.所述第一审核单元,用于按照预设程序上架审查策略对所述应用程序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触发所述第一公示设置单元;
37.所述第一公示设置单元,用于对所述应用程序进行公示并设置公示有效期;
38.所述第二获得单元,用于获得所述公示有效期内至少一个用户端对所述应用程序提交的预想价格;
39.所述第三获得单元,用于在所述公示有效期结束后,利用各所述预想价格,获得与所述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并将所述推荐价格反馈至所述商家端;
40.所述第四获得单元,用于获得所述商家端对所述应用程序提交的应用价格;
41.所述第二审核单元,用于基于所述推荐价格对所述应用价格进行定价审核,在所述定价审核通过的情况下,触发所述应用程序上架单元;
42.所述应用程序上架单元,用于对所述应用程序进行上架,以使用户在所述用户端上按照所述应用价格对所述应用程序进行付费下载。
43.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程序被处理器执行
时实现上述任一项所述的应用程序管理方法。
44.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与处理器连接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总线;其中,所述处理器、所述存储器通过所述总线完成相互间的通信;所述处理器用于调用所述存储器中的程序指令,以执行上述任一项所述的应用程序管理方法。
45.借由上述技术方案,本公开提供的一种应用程序管理方法及相关设备,获得商家端提交的待上架的应用程序;按照预设程序上架审查策略对应用程序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对应用程序进行公示并设置公示有效期;获得公示有效期内至少一个用户端对应用程序提交的预想价格;在公示有效期结束后,利用各预想价格,获得与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并将推荐价格反馈至商家端;获得商家端对应用程序提交的应用价格;基于推荐价格对应用价格进行定价审核,在定价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对应用程序进行上架,以使用户在用户端上按照应用价格对应用程序进行付费下载。本公开通过采集多个用户对应用程序的预想价格,辅助商家对应用程序进行定价,并基于推荐价格对商家端提交的应用价格进行审核,使得应用程序的定价能够满足多数用户的预期,从而提高应用程序的下载率。
46.上述说明仅是本公开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公开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公开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47.通过阅读下文优选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各种其他的优点和益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清楚明了。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公开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48.图1示出了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应用程序管理方法的一种实施方式的流程示意图;
49.图2示出了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应用程序的种类标签管理的流程示意图;
50.图3示出了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综合评分与各种类标签对应的评分展示的示意图;
51.图4示出了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应用程序管理装置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52.图5示出了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一种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53.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可以以各种形式实现本公开而不应被这里阐述的实施例所限制。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能够更透彻地理解本公开,并且能够将本公开的范围完整的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
54.如图1所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应用程序管理方法的一种实施方式的流程示意图,该应用程序管理方法可以包括:
55.s100、获得商家端提交的待上架的应用程序。
56.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应用程序管理方法可以应用于应用程序服务平台,即应用商店。该应用商店可以为商家提供应用程序上架服务,并具有展示和下载智能设备适用的应
用程序的功能。
57.其中,商家端可以是应用程序的提供方设备。商家可以登录商家端,通过商家端提交待上架的应用程序。具体的,商家可以在应用程序服务平台提供的应用程序提交页面进行编辑和上传,从而提交应用程序。
58.s200、按照预设程序上架审查策略对应用程序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执行步骤s300。
59.其中,预设程序上架审查策略可以包括通用的应用程序审查流程。例如:应用程序审查流程可以包括应用程序是否超范围获取用户隐私以及应用程序的开发者资质等。本公开实施例在此不对预设程序上架审查策略的具体审查内容进行限定。
60.可选的,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在应用程序未通过预设程序上架审查策略的审查的情况下,不对该应用程序进行公示,并向商家端反馈第一审查不通过信息。
61.s300、对应用程序进行公示并设置公示有效期。
62.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在应用程序经预设程序上架审查策略审查通过后,在应用程序服务平台对该应用程序进行公示并设置公示有效期。在公示有效期内,用户和商家均可以查看到该应用程序的公示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在公示有效期内,该应用程序并未上架,因此用户端无法在此期间内对该应用程序进行下载。
63.s400、获得公示有效期内至少一个用户端对应用程序提交的预想价格。
64.用户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登录用户端,通过用户端对公示的应用程序提交对应的预想价格。可以理解的是,预想价格为用户端对应的用户对该应用程序的主观的付费意向价格,不同的用户对该应用程序的预想价格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65.s500、在公示有效期结束后,利用各预想价格,获得与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并将推荐价格反馈至商家端。
66.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对公示有效期内的获得的各预想价格,统一进行预设计算处理,获得与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
67.可选的,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将各预想价格按照由小到大排列,获得中间值价格。基于中间值价格,筛除各预想价格中的端值价格。利用中间值价格以及滤除端值价格后的各预想价格,获得与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
68.本公开实施例能够基于对用户提供的预想价格信息进行分析、筛选,最终生成一个推荐价格,以帮助商家进行参考定价,由于应用程序经过市场调研的方式进行定价,能够更好的保障应用程序的价格的合理性,并提高应用程序的下载量。
69.可选的,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在获得各预想价格之后,在预想价格的总个数为奇数时,删除最后一个获得的预想价格,以使剩余的预想价格的总个数为偶数。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将剩余的各预想价格按照由小到大排列,利用剩余的预想价格的总个数,在各预想价格的排列结果中确定中间值数据区,其中,中间值数据区包括多个预想价格。对中间值数据区中的多个预想价格计算平均值,得到中间值价格。
70.具体的,若剩余的预想价格按照由小到大的排列结果依次为:x1、x2、......、x
n-1
、xn、x
n+1
、x
2n-1
、x
2n
,其中,x1为最小值,x
2n
为最大值,xn为中值,2n为剩余的预想价格的总个数,则以中值xn为基准,确定包括中值在内且为中值前后相邻10%的数据为中间值数据区,该中间值数据区可以包括:x
n-a
、x
n-a+1
、......、xn、......、x
n+a-1
、x
n+a
,其中,a=2n
×
10%,则得
到的中间值价格为:
71.z=(x
n-a
+x
n-a+1
+......+xn+......+x
n+a-1
+x
n+a
)/(2a+1)
72.具体的,若中间值价格为z,则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将小于0.2z和/或大于5z的预想价格确定为端值数据并滤除,滤除后的各预想价格中的最小值为x
p
,最大值为xq。
73.具体的,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将中间值价格以及滤除端值价格后的各预想价格带入公式:
[0074][0075]
即:
[0076]
计算出与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其中,m为推荐价格。
[0077]
本公开实施例基于特定的计算方式生成推荐价格,有效排除了过低或过高的价格,消除了恶意提供预想价格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以中间值价格为基础,上下拓展取值范围,并进行一定程度的增幅或降幅,以确保推荐价格的合理性,更贴近多数用户的预期。
[0078]
s600、获得商家端对应用程序提交的应用价格。
[0079]
可以理解的是,在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反馈至商家端之后,商家可以参考该推荐价格,通过商家端输入并提交该应用程序的应用价格。
[0080]
s700、基于推荐价格对应用价格进行定价审核,在定价审核通过的情况下,执行步骤s800。
[0081]
可选的,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利用推荐价格和预设价格倍数,确定价格阈值。在应用价格不大于价格阈值的情况下,确定对应用价格的定价审核为通过。
[0082]
可选的,预设价格倍数可以为10。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在应用价格不大于推荐价格的10倍的情况下,确定对该应用价格的定价审核为通过,在应用价格大于推荐价格的10倍的情况下,确定对该应用价格的定价审核为不通过。
[0083]
可选的,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在定价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保留各预想价格中的中间值价格,将中间值价格作为一个预想价格,返回执行步骤s300。
[0084]
本公开实施例通过将公示有效期内得到的中间值价格作为下一次公示有效期中的一个预想价格,可以在下一次公式有效期后,提高中间值价格的比重,使得确定出的推荐价格更加合理。
[0085]
s800、对应用程序进行上架,以使用户在用户端上按照应用价格对应用程序进行付费下载。
[0086]
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在应用程序服务平台上架该应用程序,并开放下载。用户可以通过用户端按照应用价格对该应用程序进行付费下载操作。
[0087]
本公开提供的一种应用程序管理方法,获得商家端提交的待上架的应用程序;按照预设程序上架审查策略对应用程序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对应用程序进行公示并设置公示有效期;获得公示有效期内至少一个用户端对应用程序提交的预想价格;在公示有效期结束后,利用各预想价格,获得与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并将推荐价格反馈
至商家端;获得商家端对应用程序提交的应用价格;基于推荐价格对应用价格进行定价审核,在定价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对应用程序进行上架,以使用户在用户端上按照应用价格对应用程序进行付费下载。本公开通过采集多个用户对应用程序的预想价格,辅助商家对应用程序进行定价,并基于推荐价格对商家端提交的应用价格进行审核,使得应用程序的定价能够满足多数用户的预期,从而提高应用程序的下载率。
[0088]
可选的,基于图1所示方法,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应用程序的种类标签管理流程如图2所示,该应用程序的种类标签管理流程可以包括:
[0089]
a100、在应用程序已上架的情况下,获得商家端和/或已付费下载应用程序的用户端对应用程序提交的第一种类标签。
[0090]
其中,第一种类标签为商家和/或已付费下载该应用程序的用户对该应用程序建立并编写的种类标签。种类标签用于表征商家和/或已付费下载该应用程序的用户对该应用程序的主观标签类型。
[0091]
a200、按照预设种类标签审查策略对第一种类标签进行审查,在审查通过的情况下,执行步骤a300。
[0092]
其中,预设种类标签审查策略可以包括通用的标签审查流程。例如:违规关键字审查以及字符数审查等。本公开实施例在此不对预设种类标签审查策略的具体审查内容进行限定。
[0093]
a300、对第一种类标签进行公示。
[0094]
a400、按照应用程序的应用类型,对应用程序自动分配第二种类标签并进行公示。
[0095]
在商家端提交应用程序时,会选择该应用程序的应用类型。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向该应用程序自动分配与该应用类型对应的第二种类标签。可以理解的是,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对各应用类型分别预先设置一个或多个通用的第二种类标签。
[0096]
可选的,应用类型可以包括游戏、社交、办公、摄影、音乐以及美化等。
[0097]
a500、获得已付费下载应用程序的用户端对已公示的第一种类标签和/或第二种类标签提交的评分。
[0098]
已付费下载应用程序的用户可以通过用户端对该应用程序已公示的第一种类标签和/或第二种类标签编辑并提交评分。可选的,评分的分值区间可以为1至5中任一数值。
[0099]
a600、根据评分,计算出各第一种类标签和/或各第二种类标签对应的分值。
[0100]
具体的,本公开实施例可以根据每个种类标签对应的评分的分值,计算出各个种类标签对应的总分,再结合各个种类标签的评分人数和评分总分,计算出各种类标签对应的分值。
[0101]
a700、按照分值由高至低的顺序,选择预设个数的第一种类标签和/或第二种类标签与应用程序进行对应展示。
[0102]
其中,预设个数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置。
[0103]
为了便于理解,此处通过举例进行说明:假设应用程序的已公示的第一种类标签和/或第二种类标签包括:标签1、标签2、标签3和标签4,若各标签的评分人数依次为:10、6、8和7,且各标签的总分依次为:45、30、25和28,则标签1的分值为4.5、标签2的分值为5、标签3的分值为3.1以及标签4的分值为4。假设预设个数为3,则选择标签2、标签1和标签4与应用程序进行对应展示。
[0104]
可选的,本公开实施例可以利用与第一种类标签和/或第二种类标签对应的分值,获得应用程序的综合评分,并将综合评分与应用程序进行对应展示。
[0105]
具体的,本公开实施例可以根据与第一种类标签和/或第二种类标签对应的分值和评分的次数,确定应用程序的综合评分。为了便于理解,此处通过举例进行说明:假设与应用程序对应的各种类标签依次为a、b、c和d;每个种类标签的评分人数分别为e、f、g、h;每个种类标签的总分为i、j、k、l;则标签a的分值为a

=i/e,标签b的分值为b

=j/f,标签c的分值为c

=k/g,标签d的分值为d

=l/h,该应用程序的综合评分为:a

×
e/(e+f+g+h)+b

×
f/(e+f+g+h)+c

×
g/(e+f+g+h)+d

×
h/(e+f+g+h)。可选的,综合评分与各种类标签对应的评分展示可以如图3所示,图3中的中心圆形区为综合评分,每个扇形区对应一个种类标签,扇形区的直径表示该种类标签对应的分值,扇形区覆盖的角度表示评分人数。
[0106]
本公开实施例通过展示应用程序的综合评分以及对应的种类标签的分值,可以多维度展示应用程序的使用体验,在下载应用程序前为用户提供参考,一定程度上也避免了用户因负面情绪对应用程序恶意评分的情况,保障了评分的可信度。
[0107]
可选的,本公开实施例可以获得未下载应用程序的用户端对应的用户画像数据。在用户画像数据与第一种类标签和/或第二种类标签匹配的情况下,向与用户画像数据对应的用户端推荐应用程序。
[0108]
本公开实施例可以针对用户通过用户端的搜索信息、浏览记录、付费下载信息,生成与用户端对应的用户画像数据。该用户画像数据可以用于判定用户对应用程序的兴趣以及购买力。
[0109]
本公开实施例可以通过用户画像数据与第一种类标签和/或第二种类标签的匹配结果,判断与该用户画像数据对应的用户是否对第一种类标签和/或第二种类标签对应的应用程序感兴趣,如果是,则向该用户的用户端推荐该应用程序。
[0110]
本公开实施例通过用户画像数据和种类标签的匹配,可以向用户推送带有对应种类标签的应用程序,保障了推送的合理性,更贴近用户的需求,从而更好的促进应用程序的下载。
[0111]
虽然采用特定次序描绘了各操作,但是这不应当理解为要求这些操作以所示出的特定次序或以顺序次序执行来执行。在一定环境下,多任务和并行处理可能是有利的。
[0112]
应当理解,本公开的方法实施方式中记载的各个步骤可以按照不同的顺序执行,和/或并行执行。此外,方法实施方式可以包括附加的步骤和/或省略执行示出的步骤。本公开的范围在此方面不受限制。
[0113]
与上述方法实施例相对应,本公开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应用程序管理装置,其结构如图4所示可以包括:第一获得单元100、第一审核单元200、第一公示设置单元300、第二获得单元400、第三获得单元500、第四获得单元600、第二审核单元700以及应用程序上架单元800。
[0114]
第一获得单元100,用于获得商家端提交的待上架的应用程序。
[0115]
第一审核单元200,用于按照预设程序上架审查策略对应用程序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触发第一公示设置单元300。
[0116]
第一公示设置单元300,用于对应用程序进行公示并设置公示有效期。
[0117]
第二获得单元400,用于获得公示有效期内至少一个用户端对应用程序提交的预
想价格。
[0118]
第三获得单元500,用于在公示有效期结束后,利用各预想价格,获得与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并将推荐价格反馈至商家端。
[0119]
第四获得单元600,用于获得商家端对应用程序提交的应用价格。
[0120]
第二审核单元700,用于基于推荐价格对应用价格进行定价审核,在定价审核通过的情况下,触发应用程序上架单元800。
[0121]
应用程序上架单元800,用于对应用程序进行上架,以使用户在用户端上按照应用价格对应用程序进行付费下载。
[0122]
可选的,第三获得单元500,可以具体用于将各预想价格按照由小到大排列,获得中间值价格。基于中间值价格,筛除各预想价格中的端值价格。利用中间值价格以及滤除端值价格后的各预想价格,获得与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
[0123]
可选的,第二审核单元700,可以具体用于利用推荐价格和预设价格倍数,确定价格阈值;在应用价格不大于价格阈值的情况下,确定对应用价格的定价审核为通过。
[0124]
可选的,该应用程序管理装置还可以包括:中间值价格保留单元。
[0125]
中间值价格保留单元,用于在定价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保留各预想价格中的中间值价格,将中间值价格作为一个预想价格,触发第一公示设置单元300。
[0126]
可选的,该应用程序管理装置还可以包括:第五获得单元、第三审核单元、第二公示设置单元、第三公示设置单元、第六获得单元、第七获得单元以及第一展示单元。
[0127]
第五获得单元,用于在应用程序已上架的情况下,获得商家端和/或已付费下载应用程序的用户端对应用程序提交的第一种类标签。
[0128]
第三审核单元,用于按照预设种类标签审查策略对第一种类标签进行审查,在审查通过的情况下,触发第二公示设置单元。
[0129]
第二公示设置单元,用于对第一种类标签进行公示。
[0130]
第三公示设置单元,用于按照应用程序的应用类型,对应用程序自动分配第二种类标签并进行公示。
[0131]
第六获得单元,用于获得已付费下载应用程序的用户端对已公示的第一种类标签和/或第二种类标签提交的评分。
[0132]
第七获得单元,用于根据评分,计算出各第一种类标签和/或各第二种类标签的分值。
[0133]
第一展示单元,用于按照分值由高至低的顺序,选择预设个数的第一种类标签和/或第二种类标签与应用程序进行对应展示。
[0134]
可选的,该应用程序管理装置还可以包括:第八获得单元以及应用程序推荐单元。
[0135]
第八获得单元,用于获得未下载应用程序的用户端对应的用户画像数据。
[0136]
应用程序推荐单元,用于在用户画像数据与第一种类标签和/或第二种类标签匹配的情况下,向与用户画像数据对应的用户端推荐应用程序。
[0137]
可选的,该应用程序管理装置还可以包括:第九获得单元以及第二展示单元。
[0138]
第九获得单元,用于利用与第一种类标签和/或第二种类标签对应的分值,获得应用程序的综合评分。
[0139]
第二展示单元,用于将综合评分与应用程序进行对应展示。
[0140]
本公开提供的一种应用程序管理装置,获得商家端提交的待上架的应用程序;按照预设程序上架审查策略对应用程序进行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对应用程序进行公示并设置公示有效期;获得公示有效期内至少一个用户端对应用程序提交的预想价格;在公示有效期结束后,利用各预想价格,获得与应用程序对应的推荐价格,并将推荐价格反馈至商家端;获得商家端对应用程序提交的应用价格;基于推荐价格对应用价格进行定价审核,在定价审核通过的情况下,对应用程序进行上架,以使用户在用户端上按照应用价格对应用程序进行付费下载。本公开通过采集多个用户对应用程序的预想价格,辅助商家对应用程序进行定价,并基于推荐价格对商家端提交的应用价格进行审核,使得应用程序的定价能够满足多数用户的预期,从而提高应用程序的下载率。
[0141]
关于上述实施例中的装置,其中各个单元执行操作的具体方式已经在有关该方法的实施例中进行了详细描述,此处将不做详细阐述说明。
[0142]
所述应用程序管理装置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上述第一获得单元100、第一审核单元200、第一公示设置单元300、第二获得单元400、第三获得单元500、第四获得单元600、第二审核单元700以及应用程序上架单元800等均作为程序单元存储在存储器中,由处理器执行存储在存储器中的上述程序单元来实现相应的功能。
[0143]
处理器中包含内核,由内核去存储器中调取相应的程序单元。内核可以设置一个或以上,通过调整内核参数来采集多个用户对应用程序的预想价格,辅助商家对应用程序进行定价,并基于推荐价格对商家端提交的应用价格进行审核,使得应用程序的定价能够满足多数用户的预期,从而提高应用程序的下载率。
[0144]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所述应用程序管理方法。
[0145]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处理器,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其中,所述程序运行时执行所述应用程序管理方法。
[0146]
如图5所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1000,电子设备1000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1001、以及与处理器1001连接的至少一个存储器1002、总线1003;其中,处理器1001、存储器1002通过总线1003完成相互间的通信;处理器1001用于调用存储器1002中的程序指令,以执行上述的应用程序管理方法。本文中的电子设备可以是服务器、pc、pad、手机等。
[0147]
本公开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在电子设备上执行时,适于执行初始化有应用程序管理方法步骤的程序。
[0148]
本公开是参照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装置、电子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0149]
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电子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存储器和总线。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等。
[0150]
存储器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 ram),存储器包括至少一个存
储芯片。存储器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0151]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 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0152]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153]
本领域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公开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公开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公开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0154]
以上仅为本公开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公开。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公开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公开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公开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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