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方法和系统的制作方法_2

文档序号:9417102阅读:来源:国知局
域上的某一个方向滑动,手机根据滑动距离自动增加屏幕亮度,随着用户滑动操作的进行,最终可将手机屏幕亮度调整至与环境相适应,保证用户肉眼能看清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采用上述方法,用户无需开启手机的亮度调节菜单,在手机处于锁屏状态都能调节屏幕亮度,调节方式快捷、方便,在强光下亦能轻松操作。
[0045]相应的,根据上述本发明的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方法,本发明还提供一种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系统,以下就本发明的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系统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图5中示出了本发明的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系统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的结构示意图。
[0046]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中的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系统包括:
[0047]环境光强感知模块10,用于在显示终端的屏幕被点亮后,获取当前环境的光线强度;
[0048]判断模块20,用于判断所述光线强度是否大于阈值;
[0049]监听模块30,用于在所述光线强度大于阈值时,获取所述显示终端屏幕上的触摸轨迹;
[0050]调节模块40,用于根据所述触摸轨迹调节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
[0051]以手机为例,用户按下电源键后即可点亮手机的屏幕。在手机的屏幕被点亮后,环境光强感知模块10获取当前环境的光线强度。本实施例中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系统为光线强度设置一个阈值,判断模块20判断当前环境的光线强度是否大于阈值,若是,则表明手机已置于强光环境中,此时环境的光线强度大大超过手机内部透射的光线强度,用户肉眼难以看清手机屏幕上的显示内容,故需要开启屏幕亮度调节模式,对手机的屏幕亮度进行调节。具体的,用户在手机上进行滑动操作,监听模块30获取触摸轨迹(例如通过Android提供的监听器检测触摸轨迹),调节模块40即可根据触摸轨迹来调节屏幕亮度。例如,可在手机中设置一份用于调节屏幕亮度的数据表,数据表中包含触摸轨迹及屏幕亮度值,触摸轨迹与屏幕亮度值存在对应关系,比如当触摸轨迹呈“S”型时,屏幕亮度值为最高,当触摸轨迹呈“Z”型时,调节屏幕亮度值为最低,其他具体对应关系可根据用户的需求作相应设置;这样当用户在手机的屏幕上划出“S”型触摸轨迹时,调节模块40自动调节屏幕亮度为最亮,而当用户在手机的屏幕上划出“Z”型触摸轨迹时,调节模块40自动调节屏幕亮度为最暗。
[0052]目前的显示终端大多具备手势解锁功能,在显示终端中设置用于解锁的手势,当用户的滑动手势与预先设置的手势相同时,则解锁屏幕,解锁后用户可以使用显示终端的相应功能。若采用上述显示终端屏幕的调节系统,用户在屏幕上滑动时有可能触发解锁,因此,为了防止用户误操作,在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中的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系统还包括区域判断模块35,用于判断所述触摸轨迹是否位于所述显示终端屏幕上的预设区域;若是,则调节模块40根据所述触摸轨迹调节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
[0053]用户若想调节屏幕亮度,必须在相应的预设区域进行滑动,而该预设区域与解锁手势的判定区域是区分开的,以手机为例,参照图2所示,手机解锁手势的判定区域一般位于手机屏幕的中下部分,这时可将用于判断是否进行屏幕亮度调节的预设区域设置在手机屏幕顶部,这样当用户在手机屏幕顶部进行滑动操作用以调节屏幕亮度时,不会产生其他误操作。
[0054]在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为了简化判定过程,可以只针对于用户滑动操作的起点和终点进行判断,即对触摸轨迹中的起始触摸点和终止触摸点进行判断,当触摸轨迹中的起始触摸点和终止触摸点位于显示终端屏幕上的预设区域时,区域判断模块35判定所述触摸轨迹位于所述显示终端屏幕上的预设区域。以此缩短判断用时,提高区域判断模块35的工作效率,进而提尚显不终端屏蒂壳度调节的效率。
[0055]在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如图5所示,调节模块40包括:
[0056]滑动方向判定模块401,用于根据所述触摸轨迹中的起始触摸点和终止触摸点确定滑动方向;
[0057]滑动距离计算模块402,用于根据所述触摸轨迹中的起始触摸点和终止触摸点确定滑动距离;
[0058]亮度控制模块403,用于根据所述滑动方向和所述滑动距离调节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
[0059]在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当滑动方向为第一方向时,亮度控制模块403将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增加一个调节值;当滑动方向为第二方向时,亮度控制模块403将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减小一个调节值;其中,调节值与滑动距离对应。
[0060]上述的第一方向、第二方向仅用于区别不同的方向,其所指代的具体方向可依据需求设置,例如图4所示,设定第一方向为右、第二方向为左,当滑动方向判定模块401判定滑动方向为右时,亮度控制模块403将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增加一个调节值,使显示终端屏幕变亮;当滑动方向判定模块401判定滑动方向为左时,亮度控制模块403将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减小一个调节值,使显示终端屏幕变暗。其中调节值是与滑动距离计算模块402计算出的滑动距离相对应的,例如,滑动距离与调节值成正比,滑动距离越大,调节值越大;滑动距离越小,调节值越小,两者之间具体的对应关系依据需求预先配置。
[0061]上述各功能模块其具体功能的实现方法可参照上述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方法实施例中提供的具体方法,此处不再进行赘述。
[0062]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0063]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主权项】
1.一种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在显示终端的屏幕被点亮后,获取当前环境的光线强度; 当所述光线强度大于阈值时,获取所述显示终端屏幕上的触摸轨迹; 根据所述触摸轨迹调节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下步骤: 判断所述触摸轨迹是否位于所述显示终端屏幕上的预设区域;若是,则根据所述触摸轨迹调节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触摸轨迹调节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的过程包括如下步骤: 根据所述触摸轨迹中的起始触摸点和终止触摸点确定滑动方向和滑动距离; 根据所述滑动方向和所述滑动距离调节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滑动方向和所述滑动距离调节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的过程包括如下步骤: 当所述滑动方向为第一方向时,将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增加一个调节值; 当所述滑动方向为第二方向时,将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减小一个调节值; 其中,所述调节值与所述滑动距离对应。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触摸轨迹中的起始触摸点和终止触摸点位于所述显示终端屏幕上的预设区域时,判定所述触摸轨迹位于所述显示终端屏幕上的预设区域。6.一种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环境光强感知模块,用于在显示终端的屏幕被点亮后,获取当前环境的光线强度; 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光线强度是否大于阈值; 监听模块,用于在所述光线强度大于阈值时,获取所述显示终端屏幕上的触摸轨迹; 调节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触摸轨迹调节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区域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触摸轨迹是否位于所述显示终端屏幕上的预设区域;若是,则所述调节模块根据所述触摸轨迹调节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模块包括: 滑动方向判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触摸轨迹中的起始触摸点和终止触摸点确定滑动方向; 滑动距离计算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触摸轨迹中的起始触摸点和终止触摸点确定滑动距离; 亮度控制模块,用于根据所述滑动方向和所述滑动距离调节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滑动方向为第一方向时,所述亮度控制模块将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增加一个调节值;当所述滑动方向为第二方向时,所述亮度控制模块将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减小一个调节值;其中,所述调节值与所述滑动距离对应。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触摸轨迹中的起始触摸点和终止触摸点位于所述显示终端屏幕上的预设区域时,所述区域判断模块判定所述触摸轨迹位于所述显示终端屏幕上的预设区域。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显示终端屏幕亮度的调节方法及系统,该方法包括:在显示终端的屏幕被点亮后,获取当前环境的光线强度;当所述光线强度大于阈值时,获取所述显示终端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根据所述触摸轨迹调节所述显示终端的屏幕亮度。本发明在环境光强过高时开启显示终端的亮度调节模式,根据用户的触摸轨迹来调节屏幕亮度,保证用户在无法看清显示终端屏幕上显示的内容时,也能方便、快捷地调节屏幕亮度,使其与环境亮度匹配。采用本发明的方案,用户无需开启显示终端的亮度调节菜单,在显示终端处于锁屏状态时就能调节屏幕亮度,调节方式快捷、方便,而且用户在强光下通过滑动屏幕便能进行屏幕亮度调节操作,不受环境影响。
【IPC分类】G06F3/0488, G09G5/10, G06F3/0484
【公开号】CN105138268
【申请号】CN201510549406
【发明人】白立朋
【申请人】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2月9日
【申请日】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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