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垃圾投放口二维码扫码开门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64284阅读:215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垃圾投放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垃圾投放口二维码开门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垃圾的产量不断增加,垃圾的成分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国家都把垃圾视为环境破坏的祸首。垃圾,既是人类文明的副产品,又是人类生存的“污染物”,垃圾已成为当今世界一大公害。根据联合国人口统计资料,20世纪末世界人口有70%~80%聚集到城市,城市化发展,致使人口密集,人们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垃圾量猛增,许多城市形成了“垃圾围城”的严重污染局面,这既侵占了大量土地,污染土壤、空气和水体,破坏生态环境,又易滋生蚊蝇传染疾病。垃圾对人类的危害越来越大,严重地威胁着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因此,城市生活垃圾的消纳处理和综合治理,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城市整体功能正常发挥和城市居民生活及劳动环境的突出因素。

解决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不再仅是垃圾的最终出路问题,而是生活垃圾源头的减量化、过程资源化和末端无害化的综合管理问题。而生活垃圾源头的减量化是减少城市成活垃圾的根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原垃圾投放口门仅使用钥匙打开的缺陷,提供了一种垃圾投放口二维码开门系统,通过硬件的合理连接组合,实现通过用户提供二维码经二维码扫描器扫描后将垃圾投放口开启,大大方便了垃圾的投放。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垃圾投放口二维码扫码开门系统,包括:

二维码扫码器,其设置在垃圾箱投放口位置,其具有用于扫描二维码的扫描摄像头,用于扫描居民提供的二维码;

用户信息采集器,其通过网线传输方式与所述二维码扫码器连接,接收二维码扫码器发送的二维码信息和身份验证信息;

投放口开关控制器,其与所述用户信息采集器连接,接收所述用户信息采集器发送的开启信号,将垃圾投放口开启。

优选的是,还包括荧光灯,其设置在所述扫描摄像头一侧。

优选的是,所述荧光灯为红外荧光灯或紫外荧光灯。

优选的是,还包括大数据管理器,其与所述用户信息采集器连接。

优选的是,所述垃圾投放口上还设置有拍摄摄像头,用于采集用户图像。

优选的是,还包括称重传感器,其与所述用户信息采集器连接,将垃圾重量信息传递给用户信息采集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垃圾投放口二维码开门系统,只需实现通过用户提供二维码经二维码扫描器扫描后将垃圾投放口开启,不在需要使用钥匙,大大方便了用户的使用。

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垃圾投放口二维码开门系统与大数据管理器连接,可以了解用户的投递时间和投递次数、更利于实施垃圾按照投放口量的收费方式,促进垃圾减量化。

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二维码扫描器,边缘处设置有荧光灯,便于夜晚识别二维码并可识别隐藏二维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垃圾投放口二维码扫码开门系统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令本领域技术人员参照说明书文字能够据以实施。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垃圾投放口二维码扫码开门系统,包括二维码扫码器100、用户信息采集器200、投放口开关控制器300和大数据管理器400。

在垃圾投放口处设置有二维码扫码器100,其具有用于扫描二维码的扫描摄像头,具有用于扫描二维码的扫描摄像头,用于扫描居民利用手机生成的二维码或垃圾袋提供的二维码,当使用二维码扫码器100扫描这个二维码后,会生成关于该二维码的信息,通过网线传输的方式发送给用户信息采集器200。

用户信息采集器200与投放口开关控制器300相连接,用户信息采集器200在获取了二维码的信息,以及用户的信息后,控制投放口开关控制器300将该二维码对应的垃圾投放口打开,并同时记录下用户的信息,以便了解是哪位客户在什么时间进行了垃圾的投递。当的垃圾投放口打开后,用户就可以进行垃圾的投递,在投递结束后垃圾投放口会再次关闭。下位用于必须再次扫描二维码才能再次开启垃圾投放口。

用户信息采集器200与大数据管理器400连接,将用户的投递信息传输给大数据管理器400进行存储分析。

优选的是,还包括荧光灯,其设置在二维码扫码器100的扫描摄像头一侧,其中,荧光灯为红外荧光灯或紫外荧光灯。

在另一实施例中,在垃圾箱内设置有称重传感器,其与所述用户信息采集器200连接,将垃圾重量信息传递给用户信息采集器200,通过用户信息采集器200就可了解每位用户投递垃圾的次数,以及每次投递垃圾的重量,为垃圾的按量收费提供了依据。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垃圾投放口二维码开门系统,只需实现通过用户提供二维码经二维码扫描器扫描后将垃圾投放口开启,不在需要使用钥匙,大大方便了用户的使用。同时,可以了解用户的投递时间和投递次数、,更利于实施垃圾按照投放口量的收费方式,促进垃圾减量化。

尽管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已公开如上,但其并不仅仅限于说明书和实施方式中所列运用,它完全可以被适用于各种适合本实用新型的领域,对于熟悉本领域的人员而言,可容易地实现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离权利要求及等同范围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特定的细节和这里示出与描述的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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