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即开奖功能的智能税控手持无线POS收款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9680阅读:417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即开奖功能的智能税控手持无线POS收款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子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带有即开奖功能的智能税控手持无线POS收款机。



背景技术:

POS机是日常生活中用于非现金交易的一种电子设备,但是传统的POS机只能提供刷卡服务。申请号为:201620528708.9的中国专利,具体内容为:一种新型多功能POS机,其特征在于:包括POS机外壳、液晶显示屏、二维码扫描区和划卡区组成,所述POS机外壳上设置有按键区,按键区上方设置有显示灯,显示灯上方设置有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屏上方设置有指纹识别区,POS机外壳的一侧设置有一条长缝为划卡区,POS机外壳顶部连接有一块较小的液晶显示屏为二维码扫描区,二维码扫描区一侧设置有摄像头。上述专利只能进行刷卡消费,并提供账单,但是消费过后仍需要消费者自行索要发票,导致结账步骤繁琐,影响结账效率。因此,需要一种能够在刷卡消费的同时出具税控发票的POS机,以解决上述专利中存在的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带有即开奖功能的智能税控手持无线POS收款机。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带有即开奖功能的智能税控手持无线POS收款机,包括壳体、控制面板、顶盖、账单出口,所述壳体上方设置有所述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上安装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下方设置有键盘,所述控制面板上方设置有刷卡槽,所述刷卡槽上方设置有所述账单出口,所述壳体一端设置有账单盒,所述账单盒上安装有所述顶盖,所述顶盖上设置有观察窗,所述壳体一端设置有插卡槽,所述账单出口与所述刷卡槽之间安装有指示灯带,所述壳体一侧设置有税单出口,所述壳体另一侧设置有税单盒,所述税单盒外侧安装有侧盖,所述侧盖下方设置有凹槽。

上述结构中,银行卡经所述插卡槽插卡识别或经所述刷卡槽刷卡识别后,通过所述账单出口输出账单,账单输出完成后所述指示灯带闪烁,提醒消费者索要发票并进行抽奖,在所述显示屏上按照相应提示完成抽奖后,发票经所述税单出口输出。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观察窗为透明塑料制成,且粘接在所述顶盖上方中间位置。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显示屏与所述控制面板为一体结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指示灯带采用LED灯组。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侧盖与所述顶盖均为可拆卸结构。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所述壳体底部设置有防滑纹路。

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可在消费者刷卡消费的同时提醒消费者索要发票并进行抽奖,简化了商家提供发票的步骤,提高了结账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带有即开奖功能的智能税控手持无线POS收款机的立体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带有即开奖功能的智能税控手持无线POS收款机的左视图。

1、插卡槽;2、键盘;3、控制面板;4、显示屏;5、指示灯带;6、账单出口;7、顶盖;8、观察窗;9、账单盒;10、壳体;11、刷卡槽;12、税单出口;13、税单盒;14、侧盖;15、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图2所示,一种带有即开奖功能的智能税控手持无线POS收款机,包括壳体10、控制面板3、顶盖7、账单出口6,壳体10上方设置有控制面板3,控制面板3上安装有显示屏4,显示屏4用于显示刷卡信息,显示屏4下方设置有键盘2,控制面板3上方设置有刷卡槽11,刷卡槽11上方设置有账单出口6,壳体10一端设置有账单盒9,账单盒9上安装有顶盖7,顶盖7上设置有观察窗8,观察窗8用于观察账单盒9内部账单纸的剩余量,壳体10一端设置有插卡槽1,账单出口6与刷卡槽11之间安装有指示灯带5,指示灯带5用于在刷卡完成后提醒消费者索要税单,壳体10一侧设置有税单出口12,壳体10另一侧设置有税单盒13,税单盒13用于盛放待印刷税单,税单盒13外侧安装有侧盖14,侧盖14下方设置有凹槽15,凹槽15用于方便侧盖14的开启。

上述结构中,银行卡经插卡槽1插卡识别或经刷卡槽11刷卡识别后,通过账单出口6输出账单,账单输出完成后指示灯带5闪烁,提醒消费者索要发票并进行抽奖,在显示屏4上按照相应提示完成抽奖后,发票经税单出口12输出。

为了进一步提高性能,观察窗8为透明塑料制成,且粘接在顶盖7上方中间位置,显示屏4与控制面板3为一体结构,指示灯带5采用LED灯组,侧盖14与顶盖7均为可拆卸结构,壳体10底部设置有防滑纹路。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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