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企业管理的考勤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81955发布日期:2018-10-16 20:39阅读:26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办公用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企业管理的考勤机。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在一个企业中,其考勤制度使管理的一项重要指标,考勤能直观的反应员工的工作时间,考勤设备是企业对员工上下班的时间和出勤率的考核,考勤设备能提高员工的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大多数的企业都使用考勤装置,现有技术的考勤机分为打卡的、指纹识别的、头像识别的等多种形式的,指纹识别的考勤机是现在使用最普遍的,提高了考勤的真实性,所有的企业都设有门禁系统,门禁系统和考勤装置是相互独立安装的,价格相对较高,而且对于员工和企业来讲,两项操作比较费时费力。

因此设计和生产一种方便实用,能够有效加快员工效率的用于企业管理的考勤机是十分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企业管理的考勤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企业管理的考勤机,包括机体、保护盖、红外线感应器、门禁装置、固定架、监控摄像头和护栏,所述机体通过黏胶粘接在固定架侧面,所述固定架后侧安装有木板,所述木板后侧安装有门禁装置,所述木板上安装有金属探测器,所述门禁装置包括门禁主体、挡板和红外线感应器,所述挡板和红外线感应器安装在门禁主体侧面,所述挡板设置在红外线感应器的前端,所述机体上端开设有显示屏、按键和指纹识别板,所述显示屏下方设置有按键,所述显示屏右侧设置有指纹识别板,所述机体上端安装有挡板,所述挡板下端安装有照明灯和报警器,所述照明灯设置在报警器的左侧。

优选的,所述机体内部设置有控制开关和喇叭,所述控制开关与喇叭、照明灯、报警器、门禁主体、红外线感应器和金属探测器为电性输出连接。

优选的,所述门禁装置侧面安装有护栏,所述护栏另一端与墙体通过螺栓固定相连。

优选的,所述固定架侧面安装有监控摄像头。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用于企业管理的考勤机,将考勤机和门禁装置组合到一起,节约了员工和企业的使用时间,加快了工作效率,保护盖有助于雨雪天气对机体的保护,金属探测装置能够检测员工是否夹带企业的金属物件,减少了人工探测的需要,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中:1机体、2显示屏、3按键、4指纹识别板、5保护盖、6红外线感应器、7门禁主体、8固定架、9摄像头、10挡板、11照明灯、12护栏、13墙体、14报警器、15木板、16金属探测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图1-2所示的一种用于企业管理的考勤机,包括机体1、保护盖5、红外线感应器6、门禁装置、固定架8、监控摄像头9和护栏12,所述机体1通过黏胶粘接在固定架8侧面,所述固定架8后侧安装有木板15,所述木板15后侧安装有门禁装置,所述木板15上安装有金属探测器16,所述门禁装置包括门禁主体7、挡板10和红外线感应器6,所述挡板10和红外线感应器6安装在门禁主体7侧面,所述挡板10设置在红外线感应器6的前端,所述机体1上端开设有显示屏2、按键3和指纹识别板4,所述显示屏2下方设置有按键3,所述显示屏2右侧设置有指纹识别板4,所述机体1上端安装有挡板10,所述挡板10下端安装有照明灯11和报警器14,所述照明灯11设置在报警器14的左侧。

具体的,所述机体1内部设置有控制开关和喇叭,所述控制开关与喇叭、照明灯11、报警器14、门禁主体7、红外线感应器6和金属探测器16为电性输出连接。

具体的,所述门禁装置侧面安装有护栏12,所述护栏12另一端与墙体13通过螺栓固定相连。

具体的,所述固定架8侧面安装有监控摄像头9。

具体的,该用于企业管理的考勤机,员工通过指纹识别板4进行考勤,校对成功后,挡板10打开,员工经过木板15之间,金属探测器16进行检测,若携带金属报警器14将发生报警,如果没有携带,员工经过两个红外线感应器6之后,控制器进行信息重置,挡板10回归,保护盖5有助于雨雪天气对机体1的保护,保护盖5上的照明灯11可以在晚上为员工照明,监控摄像头9能够对考勤进行实时监控,护栏12有助于装置与墙体13连接,设置唯一通道,防止员工进行指纹识别之后从他处进出。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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