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接驳无人设备的快递系统及快递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99343发布日期:2019-07-17 06:0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接驳无人设备的快递柜,其特征在于,包括:

柜体(11),所述柜体(11)内设置有用于存放快递件的收件系统(13);

接驳系统(12),所述接驳系统(12)设置在所述柜体(11)上方且与所述收件系统(13)连通,包括用于供无人设备定位的固定装置(123)以及供快递件通过接驳系统(12)进入收件系统(13)的开仓系统(12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递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接驳系统(12)还包括分设在开仓系统(122)两侧的固定架(121),所述固定装置(123)包括有连接在固定架(121)朝向开仓系统(122)一侧的定位杆(1231)、滑移连接在定位杆(1231)上的调节杆(1232)以及驱使调节杆(1232)相对定位杆(1231)滑移的驱动件(1233),所述调节杆(1232)的端部连接有定位无人设备的定位钩(1236)或挤压头(123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递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收件系统(13)包括有转动连接在柜体(11)内的传送带(133)以及通过定位轴(135)转动连接在传送带(133)上的若干载台(134),所述定位轴(135)穿设在载台(134)的重心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快递柜,其特征在于,所述载台(134)位于定位轴(135)的下方,还一体成型有向外突出的重力板(136),所述重力板(136)的重心位于定位轴(135)的正下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递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柜体(11)上设置有若干与收件系统(13)连通的取件系统(14),所述取件系统(14)均包括有供快递取出的取件口(141)和连接在柜体(11)上用于封闭取件口(141)的封闭板(142)。

6.一种接驳无人设备的快递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快递柜和无人设备;其中,所述无人设备包括:

主体(21),所述主体(21)包括有驱动主体(21)移动的驱动装置以及用于将快递件通过开仓系统(122)送入收件系统(13)的夹持臂(23);

定位臂(22),所述定位臂(22)装设在主体(21)上且与固定装置(123)可拆卸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快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设备还包括装设有推卸式电池(241)的电池仓(24)。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快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柜体(11)上还装设有电池快换系统(15),所述电池快换系统(15)包括活动连接在一侧固定架(121)上的电池推杆(151),所述电池推杆(151)包括有供推卸式电池(241)装设的安装台(1511)、将推卸式电池(241)推出电池仓(24)的推杆(1512)以及将推杆(1512)向电池仓(24)方向推动的第一驱动杆(1513)。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快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快换系统(15)还包括活动连接在另一侧固定架(121)上的回收托盘(161),所述回收托盘(161)包括有接收推卸式电池(241)的接收台(1611)、装设在接收台(1611)端部以限制电池(241)脱离接收台(1611)的限位钩(1612)以及使接收台(1611)远离电池仓(24)的第二驱动杆(1613)。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快递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设备还包括设置有与取件系统(14)配合以接收快递件的接收腔(31)。

当前第2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