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调式售酒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408343发布日期:2020-12-25 08:13阅读:112来源:国知局
可调式售酒机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自动零售技术领域,特别涉及可调式售酒机。



背景技术:

自动售货机是商业自动化的常用设备,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能节省人力、方便交易,是一种全新的商业零售形式。

酒是餐桌间不可或缺的饮品,白酒一次不宜饮用过多,因此小型瓶装酒非常受大众欢迎,例如“江小白”就主营小型瓶装酒。小型瓶装酒非常适合在餐桌上自动售卖,但是不同品牌的酒瓶会有所差异,即使形状大同小异,瓶体的高度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高度可能相差仅几个毫米,有的可能几个厘米。因此,发明意在提供一种可调式的售酒机,以适应不同品牌的酒瓶的差异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一种可调式售酒机,尤其能解决不同品牌的瓶装酒高度差异较大的问题。

具体的,可调式售酒机,包括:

锁酒座,锁酒座的正面主体包括第一容腔,所述第一容腔是开放式容腔,第一容腔的内壁上设置公扣,公扣的位置连接托槽,锁酒座的顶面为第二容腔,所述第二容腔是封闭式容腔,第二容腔设置竖向通孔,竖向通孔中设置锁酒机构;

托槽,外壁设置母扣,托槽外壁的母扣与所述第一容腔内壁的公扣配合,托槽固定于所述第一容腔中;

瓶装酒,收纳于所述第一容腔中的托槽内;

锁酒机构,管制所述瓶装酒的上端;

电控锁,固定于所述第二容腔中,当电控锁与锁酒机构咬合时,瓶装酒被限制在所述托槽中;

复位件,设置在所述第二容腔中,与所述锁酒机构连接,当电控锁与锁酒机构分离时,复位件促使锁酒机构向上运动解除对瓶装酒上端的管制。

自动售酒机依靠托槽和锁酒机构限制瓶装酒的两端。如果瓶装酒的高度不同,在同一售酒机中可能只能锁住同一高度或者仅相差几个毫米的瓶装酒,当想换一款酒可能会因为酒瓶高度尺寸偏大而无法放入托槽中,也可能因为酒瓶高度尺寸偏小而不能达到被锁住的效果。虽然可以通过设计不同规格的售酒机来配合不同规格的瓶装酒,但是这种方式成本高,售酒机的通用性差。为此本申请的方案是锁酒座与托槽采用分离式设计,锁酒座和托槽设置一对可相互配合的扣,通过调整托槽在锁酒座中的位置,以适应不同高度的瓶装酒。

优选的,第一容腔中的公扣与托槽的母扣至少为一对。设置多对扣,每对扣都可以使售酒机调节出一个新的高度,配对的扣设置的越多,调节出的高度档位就越多。

优选的,第一容腔和托槽的贴合面还设置螺孔,螺孔中装配螺钉。托槽调节不同的档位,托槽的底面可能不与锁酒座的底面接触,此时瓶装酒的沉重几乎全靠托槽承受。锁酒座的第一容腔与托槽贴合面通过螺钉固定,可以加强托槽与锁酒座连接的牢固性,提高托槽的承重能力。

可选的,锁酒机构包括按盖和锁酒盖,按盖部分用于人工补货时按压锁酒机构使其与电控锁咬合,锁酒盖用于在电控锁与锁酒机构咬合时顶住或者套住瓶装酒的上端,其中,按盖与锁酒盖可拆卸式连接。不同高度的瓶装酒,配置不同长度的锁酒盖。锁酒机构可拆卸式结构,方便锁酒盖部分的更换,这样不需要改变售酒机的其他结构,只需要根据瓶装酒的高度,选配适合的锁酒盖即可。

售酒机的第一容腔中可以设置独立的托槽,通过调节独立的托槽在第一容腔中的位置,从而以适宜不同高度的瓶装酒。售酒机的第一容腔可以没有独立的托槽,而是第一容腔本身就具有托槽结构,该托槽结构与锁酒座是一体的,而锁酒机构是可拆卸式的,通过更换不同长度的锁酒盖来适宜不同高度的瓶装酒。当然售酒机也可以同时具备独立的托槽和可拆卸式的锁酒机构,两种方式同时配合来实现售酒机的调节,这样调节的范围更大。

优选的,锁酒机构包括按盖和锁酒盖,锁酒机构两端粗中间段细,呈工字型,锁酒机构的中间段设置一与电控锁配合的卡扣,电控锁在第二容腔中呈设定倾角摆放,倾角以30°至45°为宜。

可选的,瓶装酒主体呈扁平状,窄的一面朝向所述锁酒座的正面,宽的一面朝向所述锁酒座的侧面,锁酒座中的托槽形状与瓶装酒的底面相适应。

对于主体呈扁平状的瓶装酒,当摆放多瓶酒时,这种排列方式相对于将瓶装酒宽的一面作为正面,视角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图1,售货机结构示意图;

图2,俯视角度下电控锁与锁酒机构的截面示意图;

图3,托槽处于锁酒座中最低档位示意图;

图4,托槽处于锁酒座中最高档位示意图;

图5,售货机效果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以可能是较优的一个方案来进行示例,对本发明内容的实施方式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所描述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无需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上”、“中”、“下”、“正”、“后”、“侧”、“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也是基于附图中结构常规摆放视角来描述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此外,本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以及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第一容腔”、“第二容腔”只是为了区别不同的容腔,避免混淆。

在本发明中,“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其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本发明中的复位件是具有复位功能的元件,不限于弹簧、弹片或者具有复位功能的结构等。本发明中的电控锁是锁舌可伸缩,可伸缩的锁舌具有斜面的锁具,锁具本身而不受限于驱动原理。本发明中的电池可以是锂电池也可以是铅酸电池,可以是一次性电池也可以是可充电电池。

为实现本发明功能而需要的电路结构以及软件控制逻辑,是实现自动化所必需的,且具有一定的共性,为了节约篇幅,本发明不在单独说明。

如图1所示的可调式售酒机主要包括锁酒座、托槽、锁酒机构、电控锁、弹簧。锁酒座11的正面主体包括第一容腔,第一容腔是开放式容腔,这个容腔中主要放置瓶装酒。所谓的开放式主要是锁酒座的正面主体没有设置门。第一容腔的后面内壁上设置分割板111,分割板111将第一容腔分割成多个储酒区,每个储酒区可放置一支瓶装酒。第一容腔的侧面内壁上设置多组公扣112,公扣112的位置连接托槽13。托槽13的外壁设置多组母扣131,托槽外壁的母扣131与锁酒座第一容腔内壁的公扣112配合,托槽13固定于锁酒座第一容腔中。托槽13中同样也被分割成多个储酒区。如图1中所示第一容腔中与托槽有4组扣,就有4个档位,至少可以适宜4组高度差位的瓶装酒。如图3所示是托槽13处于锁酒座11中最低档位示意图,此时放置的瓶装酒的高度是最大的。如图4所示托槽13处于锁酒座11中最高档位示意图,此时放置的瓶装酒的高度是最小的。锁酒座11的第一容腔的后面壁上还设置多组螺孔13,托槽13的后面壁上也可以设置相应的螺孔(图中未示出),托槽13与锁酒座11不仅可以通过扣(公扣和母扣)的配合来连接,还可以通过螺钉连接。托槽调节不同的档位,托槽的底面可能不与锁酒座的底面接触,此时瓶装酒的沉重几乎全靠托槽承受。锁酒座与托槽贴合面通过螺钉固定,可以加强托槽与锁酒座连接的牢固性,提高托槽的承重能力。

锁酒座11的顶面为第二容腔,第二容腔是封闭式容腔,这个容腔主要放置锁酒机构、电控锁以及实现售酒机自动化的一些必要的电路结构。所谓的封闭式是指电控锁以及实现售酒机自动化的必要电路结构都固定并封闭在第二容腔中。第二容腔还设置竖向通孔,竖向通孔中设置锁酒机构。如图1中所示,锁酒座11的顶面被顶盖12封住,顶盖12开设孔121,在锁酒座11的第二容腔朝向第一容腔的面也设置对应的孔(图中未示出)。竖向对应的两个孔构成一个竖向的通孔,一个锁酒机构贯穿一个通孔。

锁酒机构包括按盖21和锁酒盖22,按盖21部分用于人工补货时按压锁酒机构使其与电控锁咬合,锁酒盖22用于在电控锁与锁酒机构咬合时顶住或者套住瓶装酒的上端,其中,按盖21与锁酒盖22可拆卸式连接。不同高度的瓶装酒,配置不同长度的锁酒盖。锁酒机构由可拆卸式结构,方便锁酒盖部分的更换,这样不需要改变售酒机的其他结构,只需要根据瓶装酒的高度,选配适合的锁酒盖即可。如图1中所示,按盖21和锁酒盖22构成的锁酒机构呈工字型,两端粗中间段细。按盖21这端嵌入顶盖的孔121中,锁酒盖22呈倒置的t字型,锁酒盖较细的一段221贯穿于锁酒座的第二容纳,较细的一段221设置有与电控锁配合的卡扣,其配合关系如图2所示。锁酒盖较粗的一部分在第二容腔外对应瓶装酒的上端。锁酒机构的中间段设置与电控锁30配合的卡扣,电控锁30与锁酒机构必须是垂直的,如果电控锁在第二容腔是水平放置的,这样会使售酒机的总宽度增加。电控锁在第二容腔中呈设定倾角摆放,倾角以30°至45°为宜,效果如图2中所示,这样比较节约第二容腔的空间。在第二容腔中还设置弹簧40,弹簧40在按盖21的下方并套在锁酒盖22较细的一段上。当锁酒机构的锁扣与电控锁咬合时,弹簧40被压缩,锁酒机构的锁酒盖顶住或者套住瓶装酒的上端。当电控锁与锁酒机构分离时,复位件促使锁酒机构向上运动解除对瓶装酒上端的管制。因此,本方案还可以通过更换不同长度的锁酒盖来适用不同高度的瓶装酒。

另外,第二容腔中还可以设置电路板50,电路板50为售酒机的自动控制提供支持。第二容腔中还可以设置电池60,售酒机可以采用电池供电方式,使得售酒机的摆放更加灵活。

如图5所示是售酒机的一种效果示意图。瓶装酒主体呈扁平状,窄的一面朝向锁酒座的正面,宽的一面朝向锁酒座的侧面,锁酒座中的托槽形状与瓶装酒的底面相适应。对于主体呈扁平状的瓶装酒,当摆放多瓶酒时,这种排列方式相对于将瓶装酒宽的一面作为正面,视角效果更好。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充分公开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重新组合,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替换或者重新组合,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总之,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发明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发明专利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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