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牌车辆在停车场的计费和通行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4560514发布日期:2021-04-06 12:10阅读:1134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停车场,尤其是基于车牌识别方法的无牌车辆进出停车场。



背景技术:

车牌识别的问题是有可能发生车牌识别错误,错误的情形可能是识别成其他车牌号,也可能是识别成无车牌号。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称无牌车,既可能是真正的无牌车导致车牌识别系统无法识别而成无车牌号,也可能是有牌车被车牌识别系统错误识别成无车牌号。

现在的问题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在停车场入口的有牌车辆被车牌识别系统错误识别成无牌,简单地处理成在停车场入口和在停车场出口都错误识别成无牌,而不是有可能在停车场入口被错误识别成无牌而在停车场出口被正确识别成原车牌号。即,事实上,有牌车辆无法被识别有可能仅仅发生在停车场入口。

在停车场入口被识别成无牌车后,现在普遍的做法是在停车场入口扫码,比如,用微信扫码,获取车主微信的openid,之后,在停车场出口会要求车主再次用微信扫码,以再次获取车主微信的openid,这样就停车场可以进行本次停车费用结算。此种情形,对无牌车的两次扫码就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在停车场入口的有牌车错误识别成无牌的简单处理,是不严谨的,没有考虑有牌车辆被识别成无牌车辆,要求车主扫码进入停车场后,在停车场出口有可能该车又被正确识别为有牌车辆而不要求车主在停车场出口扫码。

通过车牌识别系统进行停车收费管理,多数的情形是停车场入口和停车场出口的识别都为有牌,且识别是正确的。这才是车牌识别技术在停车场收费管理应用的前提。正因为多数情形下的车牌识别是正确的,所以,另一方面,对于停车场出口识别为有牌而在停车场的系统中不能查找到对应的停车记录,不妨称为“有识别不匹配”,对于停车场出口的“有识别不匹配”特例,现有的停车场系统为了简化系统的处理并提高停车场出口的通行效率,往往直接对此种情形做“免费放行”。

综上,现有技术的问题是,对于停车场入口的有牌车辆被识别为无牌车辆,采用停车场入口扫码和停车场出口再次扫码,通过前后两次扫码获取的车主标识以结算本次停车费用,这样的问题解决方式忽略了有牌车辆入口被识别成无牌车辆而在出口又被正确识别为有牌车辆的可能性。这在停车场收费系统具有“有识别不匹配”则“免费放行”的规则下使得前后两次扫码与“免费放行”构成冲突,即,“免费放行”使得第二次扫码不能进行。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本领域在停车场入口的无牌车辆,为了正确计费,并兼顾在停车场出口车辆的高效通行,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无牌车辆在停车场的计费和通行方法,其特征是,所述无牌车辆是车辆在停车场入口被识别成无牌车辆,既可能是真正的无牌车辆,也可能是有牌车辆被错误识别而成,其方法是:

在停车场入口,设置有二维码,所述无牌车辆被要求扫码进入停车场时,车主使用移动智能设备扫码,停车场系统经互联网获取移动智能设备的用户标识,所述用户标识是移动智能设备用户在第三方支付的用户标识,停车场系统建立由所述用户标识为索引的停车记录;

在停车场入口扫码进入停车场时或/和在停车场场内扫码预支付停车费时,停车场系统在经互联网获取移动智能设备用户标识的同时还获取车牌号码,所述车牌号码由车主通过移动智能设备输入或已预先与移动智能设备绑定,由车主通过移动智能设备输入所述车牌号码允许车主出现输入错误或者不输入,停车场系统建立所述车牌号码与所述用户标识的一一对应关系,如果存在多次扫码则所述对应关系可以建立多个,可以仅首次建立有效,可以最后建立有效;

在停车场出口,设置有二维码,所述车辆:

a、如果被继续识别成无牌车辆则要求车主使用移动智能设备再次扫码,停车场系统经互联网获取移动智能设备的用户标识,按用户标识索引通过查找该用户标识对应的停车记录即可计费、交费或扣费、通行,或者,

b、如果被识别成有牌车辆,停车场系统根据所述车牌号码与所述用户标识的一一对应关系以有牌车辆的车牌号码得到对应的用户标识,再根据得到的用户标识查找由所述用户标识为索引的停车记录,此种情形下再细分,

b1、如果所述停车记录存在则即可计费、交费或扣费、通行,或者,

b2、如果所述停车记录不存在则

b21、按停车场系统的有识别不匹配规则而免费放行,或者,

b22、要求车主使用移动智能设备再次扫码,停车场系统经互联网获取移动智能设备的用户标识,按用户标识索引通过查找该用户标识对应的停车记录即可计费、交费或扣费、通行;

特别地,在停车场入口扫码进入停车场时可不附带停车费支付,也可预支付停车费。

上述预支付停车费指在停车场场内交费或预先授权,所述预先授权指预先获取车主信用或押金待车辆驶出停车场时再扣费或多退少补。

上述交费或扣费,交费是在停车场出口支付停车费,扣费是已在停车场场内交费或预先授权对应的停车费结算。

需要说明的是,由车主通过移动智能设备输入所述车牌号码允许车主出现输入错误或者不输入。事实上,由于移动智能设备的输入通常采用软键盘,因此,输入错误或者不输入是难免的。

对于用户标识,可以不限于第三方支付的用户标识,还可以是停车场系统与移动智能设备交互的编码,车主通过第三方支付后可以将所述编码交互给停车场系统

本发明注意到,现有停车场系统在停车场出口收费时,对于车牌识别可以识别出车牌号码的车辆,有可能因为在停车场入口的相应识别不一致,导致停车场出口的当前车辆无法查找到对应的停车记录,而无法计费。为了提高停车场出口的通行效率,减少在停车场出口的人工干预,对于此种无法计费的情形,不妨称为“有识别不匹配”特例,现有停车场系统往往采取“免费放行”方式。

特别地,随着电子车牌的普及,比如etc车牌,通过图像识别的车牌识别方式可以被电子车牌的读头读取。虽然电子车牌的读取可能表现为一串编码,但是该编码是可以换算为车牌号码的,因此,与基于图像识别的车牌识别原理一致。即,本发明的车牌识别可以是电子车牌识别。

采用本发明技术方案而具有的技术效果是:

一、基于车牌识别,对于在停车场入口识别为无牌车辆,传统的做法是在停车场入口和停车场出口两次扫码以完成对所述无牌车辆的计费和通行。传统的做法实际上假设了车牌识别错误在停车场入口和出口会同样出现。这与事实是不相符的,事实上,这忽略了车牌识别错误可能在停车场入口和停车场出口不同时发生。在停车场出口,现有的收费规则对于“有识别不匹配”特例往往是“免费放行”。这就会导致停车场入口错误识别为无牌车的车辆在停车场出口如果被正确识别为有牌车则会发生“有识别不匹配”而被“免费放行”。因此,本发明的技术效果是克服了传统做法的不足,要求在停车场入口或/和在停车场场内扫码时附带车牌号码,通过建立用户标识与车牌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而避免了“有识别不匹配”的发生,使得停车场入口即使发生车牌识别错误成为无牌车,在停车场出口一旦被正确识别也可以查找到对应的停车记录,从而实现正确的计费、收费、放行。

二、车牌识别发生错误是可能的,将有牌车辆识别成无牌车辆发生在停车场入口,传统的停车场入口扫码仅仅通过用户标识构建停车记录的方式,虽然解决了车牌识别错误下的停车记录的建立和在停车场出口再次扫码驶出,但是却永久丢失了正确的有牌车辆的停车记录的建立。本发明通过车主输入车牌号码,在传统基础上可以通过关联的方式再建立正确的有牌车辆的停车记录映射,这使得出口车牌识别重新正确时,车辆即可根据正确的有牌车辆停车记录映射基于车牌识别驶出,相当于将需要停留再次扫码驶出的车辆重新正确置为基于车牌识别的不停留驶出,进一步提高了在停车场出口的通行效率。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假设有牌车的车牌号码是a,在停车场入口被错误识别成无牌车,车主按要求通过微信扫码,停车场道闸打开允许车辆驶入,此时停车场系统获取车主微信的openid,建立以车主微信openid为索引的停车记录。

车主通过微信扫码时同时输入车牌号码a,停车场系统建立车牌号码a与微信openid的一一映射关系。

车主在微信扫码时同时按一天的最大收费,比如20元,预支付停车费。

在停车场出口,摄像头仍然无法识别,识别结果仍然是无牌车,则要求车主扫码,停车场系统再次获取车主微信openid,再根据此openid查找到相应的停车记录,而计算出停车费用,比如5元,最后停车场系统向车主退还15元。

此实施例需要两次扫码,分别在停车场入口和停车场出口。

实施例2:

假设有牌车的车牌号码是a,在停车场入口被错误识别成无牌车,车主按要求通过微信扫码,停车场道闸打开允许车辆驶入,此时停车场系统获取车主微信的openid,建立以车主微信openid为索引的停车记录。

车主通过微信扫码时同时输入车牌号码a,停车场系统建立车牌号码a与微信openid的一一映射关系。

车主在微信扫码时同时按一天的最大收费,比如20元,预支付停车费。

在停车场出口,摄像头正确识别车牌号码a,则停车场系统根据a可以查找到对应的openid,再根据openid查找到相应的停车记录,而计算出停车费用,比如5元,最后停车场系统向车主退还15元。

此实施例仅需要在停车场入口一次扫码,减少了车辆在停车场出口的停留,提高了停车场出口的通行效率。

实施例3:

假设有牌车的车牌号码是a,在停车场入口被错误识别成无牌车,车主按要求通过微信扫码,停车场道闸打开允许车辆驶入,此时停车场系统获取车主微信的openid,建立以车主微信openid为索引的停车记录。

在停车场场内预支付停车费时,车主通过微信扫码同时输入车牌号码a,停车场系统建立车牌号码a与微信openid的一一映射关系。

车主在微信扫码时同时按一天的最大收费,比如20元,预支付停车费。

在停车场出口,摄像头正确识别车牌号码a,则停车场系统根据a可以查找到对应的openid,再根据openid查找到相应的停车记录,而计算出停车费用,比如5元,最后停车场系统向车主退还15元。

此实施例需要两次扫码,在停车场入口扫码入场,在停车场场内扫码预交停车费,但在停车场出口无需扫码,同样,减少了车辆在停车场出口的停留,提高了停车场出口的通行效率。

实施例4:

假设有牌车的车牌号码是a,在停车场入口被错误识别成无牌车,车主按要求通过微信扫码,停车场道闸打开允许车辆驶入,此时停车场系统获取车主微信的openid,建立以车主微信openid为索引的停车记录。

在停车场场内预支付停车费时,车主通过微信扫码同时输入车牌号码b,停车场系统建立车牌号码b与微信openid的一一映射关系。

车主在微信扫码时同时按一天的最大收费,比如20元,预支付停车费。

在停车场出口,摄像头正确识别车牌号码a,因停车场系统建立的是b与微信openid的一一映射关系,而不是a与微信openid的一一映射关系,因此,停车场系统无法根据a查找到对应的openid,进而无法查找到相应的停车记录。

此时,按照停车场“有识别不匹配”规则“免费放行”。

或者,要求车主再次扫码,停车场系统再次获取车主微信openid,再根据此openid查找到相应的停车记录,而计算出停车费用,比如5元,最后停车场系统向车主退还15元。

此实施例需要三次扫码,在停车场入口扫码入场,在停车场场内扫码预交停车费,以及在停车场出口扫码出场。

实施例5:

假设有牌车的车牌号码是a,在停车场入口被错误识别成无牌车,车主按要求通过微信扫码,并在微信扫码时输入车牌号码a,停车场道闸打开允许车辆驶入,此时停车场系统获取车主微信的openid,建立以车主微信openid为索引的停车记录,同时,停车场系统建立车牌号码a与微信openid的一一映射关系。

在停车场场内预支付停车费时,车主通过微信扫码同时输入车牌号码a。对于车牌号码与用户标识的一一映射关系,本实施例仅以首次建立有效。因此,在停车场场内预支付停车费时,车主通过微信扫码同时输入的车牌号码a被忽略。

车主在微信扫码时同时按一天的最大收费,比如20元,预支付停车费。

在停车场出口,摄像头正确识别车牌号码a,则停车场系统根据a可以查找到对应的openid,再根据openid查找到相应的停车记录,而计算出停车费用,比如5元,最后停车场系统向车主退还15元。

此实施例需要两次扫码,在停车场入口扫码入场,在停车场场内扫码预交停车费,但在停车场出口无需扫码,同样,减少了车辆在停车场出口的停留,提高了停车场出口的通行效率。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实施例5,涉及多次输入车牌号码,相应的与用户标识一一映射关系的建立可能有多种方式,对应停车场出口的处理会相应变化,这可通过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常认知处理,无需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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