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077165阅读:419来源:国知局
一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自动门禁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目前中小学学生多为独生子女,法治观念淡薄以及青春期叛逆心理,使得翻墙逃课、离家出走、被拐被骗的现象屡见不鲜。家长和学校的紧密联系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也促进学校进行有效管理。多数家长工作繁忙,仅靠几次家长会和电话沟通,很难实时掌握学生每一天的在校情况。学校师资力量有限,技术落后,亟需改变目前手工管理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的初级模式。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通过射频技术与单片机主控模块相结合,利用上位机和无线通信技术实现一种架构简单、实时高效的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这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当学生佩戴非接触式IC胸卡出入校门时,由读卡器感应本卡号码并传送至上位机存储管理,并通过GSM无线通讯模块发送短信至家长手机。除了出入校门时间,短信内容也可以包括考试成绩、学校通知、家庭作业等内容,方便了学校家长密切沟通。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具有设计合理、实时可靠,易于维护,用户操作简单方便的优点。
[0004]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该结构包括:射频模块、主控模块、上位机模块、通讯模块。
[0005]所述的射频模块由非接触式IC卡MF1ICS50,以及读卡器MFRC523构成,用于学生胸卡发送信息,校园大门感应信息;
[0006]所述的主控模块为AT89S51单片机构成最小系统;
[0007]所述上位机由个人计算机构成,用来存储管理学生出入大门信息;
[0008]所述的通讯模块由无线通讯GSM和家长手机构成,由单片机驱动GSM模块向家长手机发送短信。
[0009]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0010]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采用射频模块发射、接收学生出入大门信息,单片机接收信息并上传至计算机存储管理,同时通过无线通讯模块发送短信至家长手机,也可将学校通知、家庭作业发送至家长手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实时可靠、架构简单、存储信息容量大。
【附图说明】
[001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架构示意图。
[0012]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器件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14]下面结合附图1,附图2阐述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的具体结构。
[0015]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的架构示意图,包括:1.射频模块,2.主控模块,3.上位机模块,4.通讯模块。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的器件结构图,其基本工作原理表述如下:
[0016]这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当学生佩戴IC胸卡出入校门时,由读卡器感应本卡号码,也即本系统射频模块中非接触式IC卡MF1ICS50发出信号,读卡器MFRC523感应信号。主控模块读取此信号,经过系统分析处理后传给上位机存储管理,并通过GSM无线通讯模块发送短信至家长手机。上位机也可将学校通知、家庭作业等信息通过单片机驱动GSM模块,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家长手机。从而实现校园自动门禁系统。
【主权项】
1.一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包括射频模块(I)、主控模块(2)、上位机模块(3)、通讯模块⑷,其特征在于:所述射频模块⑴由非接触式IC卡MF1ICS50,以及MFRC523读卡器构成;所述主控模块(2)连接射频模块(I)和上位机模块(3),由8位的AT89S51单片机构成;所述上位机⑶与通信模块⑷相连,由个人计算机构成;所述的通讯模块⑷由无线通讯GSM和用户手机构成。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该系统包括:射频模块、主控模块、上位机模块、通讯模块。这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射频模块与主控模块相连,主控模块驱动上位机模块和通讯模块。当学生佩戴IC胸卡出入校门时,由读卡器感应本卡号码,也即本系统射频模块中非接触式IC卡MF1ICS50发出信号,读卡器MFRC523感应信号。主控模块读取此信号,经过系统分析处理后传给上位机存储管理,并通过GSM无线通讯模块发送短信至家长手机。除了出入校门时间,短信内容也可以包括考试成绩、学校通知、家庭作业等内容,方便了学校家长密切沟通。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中小学校园自动门禁系统,具有设计合理、实时可靠,易于维护,用户操作简单方便的优点。
【IPC分类】G06Q50/20, G07C9/00
【公开号】CN204740641
【申请号】CN201520269861
【发明人】李娜, 吴晗冬
【申请人】宿州学院
【公开日】2015年11月4日
【申请日】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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