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警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94153阅读:27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联合警示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接受指令信号后发出警报的装置,特别是一种联合警示器。
现实生活中,若发生大的交通事故或刑事案件或其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需若干个下属单位配合而采取行动时,只能通过电话或对讲机或手机一个一个地逐个通知,这样既延误了时间,也不容易准确无误记准及转达指令的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联合警示器,它能使在电信(电讯)覆盖区域内的任意多点同时接受和文字显示同一个指挥中心(总部)的指令,以保证快速、准确地转达并执行其指令。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本联合警示器是充分利用区域(全市、全省以至全国)内的电信(或电讯)覆盖网络来运行的。它包括市面通用的中文传呼机(应用于本警示器中时,可采用一个统一的传呼号码)、声控开关和报警器。将中文传呼机和声控开关安置在一起,使中文传呼机接受信号时发出的声响能传给声控开关并使声控开关触点闭合。声控开关的一接线端与电源的一极连接,声控开关的另一接线端与报警器的一接线端连接,而报警器的另一接线端与电源的另一极连接。
本实用新型联合警示器由于采用以上结构,在电信(电讯)覆盖区域(全市、全省以至全国)内任意多台、多点(可为固定点,也可为车船等流动点)可同时接受和文字显示指挥中心(总部)的指令(信号),并同时发出警灯警声等警报,以快速、准确地转达并执行其指令,达到快速处理解决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或其他突发事件(如在电信覆盖区域内、本装置能在各相对分散的警务站、派出所、交通岗亭等几十、几百个警点同步中文显示指挥部发出的命令并发出警报,调动警务人员同时运作,即用最短、最快时间布下天罗地网),也可应用于其他生产、经营、管理等领域和部位。本警示器所用传呼号码可由指挥中心内定,所以具有严格的保密性和抗干扰性。本产品各组成部件均有多家厂家常年生产,市场上均有销售,且整体组装简便易行。
以下结合附图
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附图为联合警示器的连接关系图。
附图所示,本联合警示器包括中文传呼机1、声控开关2和报警器3,中文传呼机主要为显示并存贮指挥中心(总部)指令并启动警报器;声控开关主要为转换报警信号,起中介及启闭作用;报警器主要为发出警报声和(或)警报灯以提起人们注意,去阅读中文传呼机(中文显示器)中的指令内容。以上三大部件均为现有产品,有多家厂家常年生产,型号多种,市面有售。如中文传呼机,可采用精英Ⅱ型(上海产),也可使用天津摩托罗拉电子有限公司的产品(均自带干电池);声控开关可采用湖南株洲贵派电器实业公司生产的贵派牌或上海产的鸿康牌(如市面所购产品为声光控开关,则将其装在避光的盒内即可)。报警器一般采用同时装有警声和警灯的产品,如浙江温州利群仪表厂生产的JD-7B型报警器。组装时,将中文传呼机1和声控开关2安置在一起,可放在一个外壳内,也可各自独立,但必须保证中文传呼机1接受信号时所发出的声响能即刻(几乎是同步)传给声控开关2,并能保证其音量能使开关2的触点4迅速闭合。声控开关2的一接线端5与电源的一极连接,声控开关2的另一接线端6与报警器3的一接线端7连接,而报警器3的另一接线端8与电源的另一极连接。警报器3可以和声控开关2安装在一起,也可用导线延伸,根据需要安装在不同的地方。电源可采用市电的交流电源,也可根据需要采用其他电源如汽车上的电瓶直流电源。
本联合警示器在待令状态时,中文传呼机1收不到指令,声控开关2和警报器3均处于静止状态。在指挥中心(或总部)有指令发来时,中文传呼机1接受和存贮指令,并发出声波传递给声控开关2,声控开关2接受到声波后,即闭合触点4,进而启动警报器3工作,发出警声和闪亮警灯。工作人员见到警报信号后可以直接取出中文传呼机,阅读指挥部(总部等)指令,作出迅速地反应和行动。
权利要求1.一种联合警示器,包括中文传呼机(1)、声控开关(2)、报警器(3),其特征在于将中文传呼机(1)和声控开关(2)安置在一起,使中文传呼机(1)接受信号时发出的声响能传给声控开关(2)并使声控开关触点(4)闭合,声控开关(2)的一接线端(5)与电源的一极连接,声控开关(2)的另一接线端(6)与报警器(3)的一接线端(7)连接,而报警器(3)的另一接线端(8)与电源的另一极连接。
专利摘要一种联合警示器,包括中文传呼机1,声控开关2和报警器3,将中文传呼机1和声控开关2安置在一起,使中文传呼机1接受信号时发出的声响能传给声控开关2并使触点4闭合,声控开关2串联在警报器3的一根电源线上。本联合警示器能使在电信覆盖区域内的任意多点同时接受和文字显示同一个指挥中心的指令,从而保证快速,准确地转达并执行其指令,因其密码直接由指挥部掌握和使用,因此具有严格的保密性和抗干扰性。
文档编号G08B25/01GK2458681SQ01213270
公开日2001年11月7日 申请日期2001年1月10日 优先权日2001年1月10日
发明者阳水良 申请人:阳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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