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提高声光警报器声音分贝的外盖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23177阅读:979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提高声光警报器声音分贝的外盖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消防技术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可提高声光警报器声音分贝的外盖结构。



背景技术:

声光警报器是为了满足用户对报警响度和安装位置的特殊要求而设置,其能同时发出声、光两种警报信号,目前,声光警报器主要应用于钢铁冶金、电信铁塔、起重机械、工程机械、港口码头、交通运输、风力发电、远洋船舶等行业,是工业报警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的配件产品。

现有的声光警报器,为满足国家标准的声音分贝,部分厂家会在硬件上利用元器件提高声音的驱动能力,然而,这样的设计不仅会增加声光警报器整个电路功率,加大了声音驱动的功耗,而且在实际工业运用中时,由于各种安装环境的不同以及外界声音的影响,声光警报器的报警声音分贝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声效不佳,导致其无法满足实际应用,达不到预定的警报效果。

因此,如何有效增强声光警报器的报警声音分贝,使之更好地满足实际应用,便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之一。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提高声光警报器声音分贝的外盖结构,其可有效增强声光警报器报警声音的分贝,满足实际应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可提高声光警报器声音分贝的外盖结构,包括用于套在声光警报器中的声音共鸣腔机构外部的空心罩,以及声线条、盖体和导线台;所述空心罩上表面由外向内凹陷,且该空心罩的上表面中部设有用于将声音共鸣腔机构中的共鸣腔体露出的开口;所述导线台环绕盖体一周设置,并将盖体固定在开口的正上方,使得共鸣腔体、盖体和导线台形成一个用于实现共鸣声音二次放大的腔体,同时,每两个导线台之间形成一个用于输出二次共鸣声音的输出口;所述声线条同样环绕盖体一周设置,声线条一端与盖体连接,另一端固定在空心罩上表面的凹陷部位,用于确保二次共鸣声音的声效。

进一步地,所述盖体与共鸣腔体之间的距离为8mm。

再进一步地,所述声线条为曲线形结构,其曲线两端之间直线距离为11mm。

作为优选,所述空心罩和盖体均由透明材质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发明通过设置外凸内凹结构的空心罩(开设有开口),以及声线条、盖体和导线台,在结合到声光警报器上之后,可以使声光警报器工作时,产生的报警声音可以二次散射于盖体、导线台与声音共鸣腔机构所组成的腔体内,并通过相邻导线台之间的输出口透出,然后在声线条作用下确保声效。如此一来,声光警报器在无需增加硬件驱动的前提下,既能避免发出的报警声音存在大小不一、破音等问题,又能实现报警声音分贝的提高。可以说,本发明使得声光警报器发出了远超国家标准的报警声音,且完全屏蔽了外界环境的影响,实现了良好的预警效果,满足了实际工业的应用需求。

(2)本发明中的空心罩和盖体均由透明材质制成,外形美观,且便于观察内部元器件的工作状态。

(3)本发明设计巧妙、实用性强、成本低廉,为现有声光警报器的进一步升级提供了有利的基础。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纵向截面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与声音共鸣腔机构的配合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对应的零部件名称为:

1-空心罩,2-开口,3-声线条,4-盖体,5-导线台,6-输出口,7-声音共鸣腔机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实施例。

如图1~3所示,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可提高声光警报器声音分贝的外盖结构,其包括空心罩1、声线条3、盖体4和导线台5。本发明整体纵向截面呈一个类似于驼峰的形状,而其中的空心罩1用于套在声光警报器中的声音共鸣腔机构7的外部,该空心罩1上表面为由外向内凹陷,并且中部设有用于将声音共鸣腔机构7中的共鸣腔体露出的开口2,如图3所示。

所述的盖体4位于开口2的正上方,而所述的导线台5则位于盖体4与开口2之间,并环绕盖体4一周设置,从而使得共鸣腔体、盖体2和导线台5形成一个用于实现共鸣声音二次放大的腔体,该腔体的高度为8mm(即盖体4与共鸣腔体之间的距离),而每两个导线台之间则形成一个输出口6,用于实现二次放大后的声音输出。

所述的声线条3同样环绕盖体4一周设置,具体来说,声线条3一端与盖体4连接,另一端固定在空心罩1上表面的凹陷部位,将声线条设置在腔体的附近,可使二次共鸣声音的声效得到增强,保证声音的反射和扩散,避免噪声干扰。本实施例中,声线条优选采用曲线形结构设计,而其曲线两端之间直线距离为11mm。

本发明通过巧妙的结构及形状设计,实现了报警声音在一次共鸣后进行二次共鸣,从而不仅提高了报警声音的分贝,而且确保了声音在输出的过程中尽可能地实现扩散和避免干扰,增强了声音传输的效果。因此,本发明很好地满足了实际应用,达到甚至超过了预定的报警效果。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之一,不应当用于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主体设计思想和精神上作出的毫无实质意义的改动或润色,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仍然与本发明一致的,均应当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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