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40610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森林防火预警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



背景技术: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在现有的森林防火体系中,基本上还是依靠火灾发生地点的森林救火单位进行集中性通知火灾情况,有时候需要搭建临时通讯平台来通报火灾状况,这需要临时调用通信专业人员进行操作,而且这个临时通讯平台在使用完之后就会被撤销,导致了资源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是提供一种可以将发布在云服务器的森林火警信息及时发送至护林人员智能手机的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不仅可以将多个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通过云服务器整合即可作为临时通讯平台,又可实时将森林防火信息及时推送到各个护林站的护林员手机上。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包括盒体和电路板;所述电路板上设置有ARM处理器、DDR2存储器、移动通信模块、音频解码器和网卡;所述盒体的盒壁上安装有网络接口和电源接头,所述盒体内设置有报警用LED灯和扬声器;所述电路板设置在所述盒体内;所述ARM处理器的信号输出端与所述音频解码器的信号输入端通信连接,所述音频解码器的信号输出端与所述扬声器的信号输入端通信连接,所述ARM处理器通过所述移动通信模块与智能手机通信连接,所述ARM处理器通过所述网卡和所述网络接口与云服务器通信连接,所述ARM处理器与所述DDR2存储器通信连接;所述电源接头与所述ARM处理器电连接,所述ARM处理器与所述报警用LED灯电连接。

上述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所述盒体包括盒盖、底板和盒身,所述底板上板面上设置有大于或等于3个弹性支撑柱,所述底板上设置有贯穿所述底板上板面和下板面且邻近所述底板第一端的悬挂用通孔;所述盒盖上设置有通风扩音孔,所述盒盖的一端侧壁上设置有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所述第一卡槽的开口和所述第二卡槽的开口均朝下;所述盒身一端的侧壁上设置有第三卡槽和第四卡槽,所述第三卡槽的开口和所述第四卡槽的开口均朝上;所述盒盖下端与所述盒身上端卡接,所述盒身的下端与所述底板的上板面固定连接;所述电路板设置在所述弹性支撑柱上并通过螺钉与所述弹性支撑柱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卡槽和所述第三卡槽围成第一安装孔,所述第二卡槽和所述第四卡槽围成第二安装孔,所述第一安装孔内安装有所述网络接口,所述第二安装孔内设置有所述电源接头。

上述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所述第一安装孔和所述第二安装孔均设置在所述电路板与所述盒盖之间。

上述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所述盒盖包括第一半盒盖和第二半盒盖,所述第一半盒盖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二半盒盖的第一端卡接,所述第一半盒盖和所述第二半盒盖分别与所述盒身的上端卡接;所述通风扩音孔设在所述第二半盒盖的位置相对的两个侧壁上。

上述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所述盒身内设有防护隔离罩,所述防护隔离罩的位于所述悬挂用通孔的正上方且与所述底板的上板面固定连接,所述防护隔离罩的开口朝下所述底板且将所述悬挂用通孔与所述防护隔离罩外侧和所述盒身之间的空腔隔开。

上述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所述悬挂用通孔包括圆孔和U形孔,所述圆孔与所述U形孔并列设置在所述底板上且所述圆孔与所述U形孔连接导通,所述圆孔的内径大于所述U形孔的宽度。

上述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所述网络接口为RJ54接口,所述DDR2存储器为512M DDR2存储器,所述移动通信模块为4G模块。

上述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所述电路板上还设置有WIFI模块,所述ARM处理器通过所述WIFI模块与所述云服务器通信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实用新型不仅可以独立使用,将一个护林站周围的与森林防火有关的信息推送到该护林站的护林员的个人手机上,便于护林员及时掌握自己所负责区域的森林防火情况,还可以将多个本实用新型通过一个云服务器进行协调管理,构筑通信平台,以便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将森林火灾信息及时传送到护林员的智能手机上,同时还可以林区出现火情的时候及时发出声光警报,提醒护林站内护林员林区出现火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的工作原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的第一种视向下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的第二种视向下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的第三种种视向下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图中:图中:1-第一半盒盖;2-第二半盒盖;3-盒身;4-底板;5-通风扩音孔;6-弹性支撑柱;7-防护隔离罩;8-电路板;9-悬挂用通孔;10-电源接头接头;11-RJ45接口;12-第二卡槽;13-第一卡槽;14-第四卡槽;15-第三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优选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附图中相似的部件以相同的附图标记进行表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下面所具体描述的内容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不应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林火卫星信息服务报警器,包括盒体和电路板;所述电路板上设置有ARM处理器、DDR2存储器、移动通信模块、音频解码器和网卡;所述盒体的盒壁上安装有网络接口11和电源接头10,所述盒体内设置有报警用LED灯和扬声器;所述电路板设置在所述盒体内;所述ARM处理器的信号输出端与所述音频解码器的信号输入端通信连接,所述音频解码器的信号输出端与所述扬声器的信号输入端通信连接,所述ARM处理器通过所述移动通信模块与智能手机通信连接,所述ARM处理器通过所述网卡和所述网络接口11与云服务器通信连接,所述ARM处理器与所述DDR2存储器通信连接;所述电源接头10与所述ARM处理器电连接,所述ARM处理器与所述报警用LED灯电连接。所述ARM处理器为1GHz ARM处理器,所述网络接口为RJ54接口,所述DDR2存储器为512M DDR2存储器,所述移动通信模块为4G模块。为了减少护林站内拉扯过多的线缆,进而避免线路杂乱带来的安全隐患,本实施例中,还在所述电路板上设置有WIFI模块,所述ARM处理器通过所述WIFI模块与所述云服务器通信连接,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WiFi连接和有线网络连接。

本实施例中,如图2-4所示,所述盒体包括盒盖、底板4和盒身3,所述底板4上板面上设置有4个弹性支撑柱6,所述底板4上设置有贯穿所述底板4上板面和下板面且邻近所述底板4第一端的悬挂用通孔9;所述盒盖上设置有通风扩音孔5,所述盒盖的一端侧壁上设置有第一卡槽13和第二卡槽12,所述第一卡槽13的开口和所述第二卡槽12的开口均朝下;所述盒身3一端的侧壁上设置有第三卡槽15和第四卡槽14,所述第三卡槽15的开口和所述第四卡槽14的开口均朝上;所述盒盖下端与所述盒身3上端卡接,所述盒身3的下端与所述底板4的上板面固定连接;所述电路板8设置在所述弹性支撑柱6上并通过螺钉与所述弹性支撑柱6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卡槽13和所述第三卡槽15围成第一安装孔,所述第二卡槽12和所述第四卡槽14围成第二安装孔。其中,所述第一安装孔内安装有所述网络接口11;所述第二安装孔内设置有所述电源接头10,而且所述第一安装孔和所述第二安装孔均设置在所述电路板8与所述盒盖之间。本实施例中将所述底板4和所述盒身3一体加工制造。

为了检修以及维护设备内部清洁方便,本实施例中,如图1和图3所示,所述盒盖包括第一半盒盖1和第二半盒盖2,所述第一半盒盖1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二半盒盖2的第一端卡接,所述第一半盒盖1和所述第二半盒盖2分别与所述盒身3的上端卡接;所述通风扩音孔5设在所述第二半盒盖2的位置相对的两个侧壁上,所述盒身3一端的侧壁上设置有所述第三卡槽15和所述第四卡槽14设置在所述第二半盒盖2的第二端端头的侧壁上。

而为了避免用于悬挂本实用新型的吊具的自由端触碰到所述电路板8导致所述电路板8出现损坏,本实施例中,在所述盒身3内设有防护隔离罩7,所述防护隔离罩7的位于所述悬挂用通孔9的正上方且与所述底板4的上板面固定连接,所述防护隔离罩7的开口朝下所述底板4且将所述悬挂用通孔9与所述防护隔离罩7外侧和所述盒身3之间的空腔隔开。

鉴于用普通挂钩时本实用新型在碰到或者出现地震或者悬挂本实用新型的建筑物受到较强冲击波时容易从挂钩上脱落,悬挂本实用新型时通常采用自由端尺寸大于中间部分的挂钩,而为了适应使用此类挂钩,本实施例中,所述悬挂用通孔9包括圆孔和U形孔,所述圆孔与所述U形孔并列设置在所述底板4上且所述圆孔与所述U形孔连接导通,所述圆孔的内径大于所述U形孔的宽度。

使用本实用新型时,根据护林站的具体情况选择本实用新型悬挂的位置,然后将本实用新型的电源及网络接通,此时,所述ARM处理器可以将从所述云服务器上获取的有关该护林站所防护林区以及周边林区的防火情报发送到护林员的智能手机上,当所防护林区或者周边林区发生火灾,则护林员可以通过本实用新型将林火警报及时上传到所述云服务器上,并由所述云服务器向失火林区周边林区内的本实用新型发送火警信息,周边林区内的本实用新型接收到火警信息之后,可以将火警信息及时发送到护林员的智能手机上,同时还会驱动所述报警用LED灯以及所述扬声器发出警报。而且当某个林区发生火灾之后,当地林业管理单位可以通过所述云服务器将发生火灾的林区以及其周边林区内的本实用新型统一管理,构筑成一个简单的信息平台,而无需重新搭建新的信息平台。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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