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虹膜手机的防盗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40603阅读:434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虹膜手机的防盗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机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基于虹膜手机的防盗装置。



背景技术:

虹膜手机是在传统的智能手机上搭载虹膜识别技术,以此实现手机的安全防护功能,虹膜手机在使用时需将眼部对准手机上方进行虹膜扫描,之后进行操作,传统的虹膜手机防盗装置结构较为复杂,造价较为昂贵,携带不方便,不便于使用者进行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虹膜手机的防盗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该新型造型简洁,携带方便,便于虹膜手机的操作使用,具有极好的的防盗功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基于虹膜手机的防盗装置,包括护壳、底座、吸盘、红外感应器、按键槽和报警器,所述护壳固定在底座四周,所述底座侧面的护壳上半部设置有按键槽,所述底座四周的护壳顶部固定有卡头,所述底座底面中部设置有吸盘,所述吸盘底部所在的底座内部安装有电池,所述吸盘所在底座位置处上下两侧均设置有红外线感应器,所述红外线感应器下方所在的底座内部安装有报警器,所述底座左右两侧分别固定有固定长带和固定短带,所述固定长带上从左到右依次设置有魔术贴圆毛面和魔术贴刺毛面,所述固定短带上设置有开口槽,所述底座背面固定有软垫,所述底座与护壳连接处设置有圆弧角。

优选的,所述底座内部的电池所在位置处的软垫上设置有放置孔。

优选的,所述红外线感应器与报警器通过电线连接。

优选的,所述魔术贴圆毛面与魔术贴刺毛面之间设置有一定距离。

优选的,所述底座下底边的护壳上设置有放入槽口。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该新型采用可穿戴的形式将虹膜手机进行固定,携带操作方便,可单手操作,极为便捷,同时可在运动时进行使用,功能齐全。

2、该新型在底座中部设置吸盘可将虹膜手机底部进行紧固,使虹膜手机底部紧贴红外线感应器,当虹膜手机与红外线感应器脱离时发生报警,反应灵敏,操作简单。

3、该新型在底座底部设置软垫,使其在与使用者手臂皮肤接触时,触感较为舒适,不会有异物感,便于长时间携带。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底座和护壳前端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底座和护壳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底座背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魔术贴圆毛面;2-魔术贴刺毛面;3-护壳;4-底座;5-吸盘;6-开口槽;7-固定短带;8-固定长带;9-红外线感应器;10-卡头;11-放入槽口;12-圆弧角;13-按键槽;14-电池;15-报警器;16-放置孔;17-软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基于虹膜手机的防盗装置,包括护壳3、底座4、吸盘5、红外感应器9、按键槽13和报警器15,护壳3固定在底座4四周,底座4侧面的护壳3上半部设置有按键槽13,底座4四周的护壳3顶部固定有卡头10,底座4底面中部设置有吸盘5,吸盘5底部所在的底座4内部安装有电池14,吸盘5所在底座4位置处上下两侧均设置有红外线感应器9,红外线感应器9下方所在的底座4内部安装有报警器15,底座4左右两侧分别固定有固定长带8和固定短带7,固定长带8上从左到右依次设置有魔术贴圆毛面1和魔术贴刺毛面2,固定短带7上设置有开口槽6,底座4背面固定有软垫17,底座4与护壳3连接处设置有圆弧角12,底座4内部的电池14所在位置处的软垫17上设置有放置孔16,红外线感应器9与报警器15通过电线连接,魔术贴圆毛面1与魔术贴刺毛面2之间设置有一定距离,底座4下底边的护壳3上设置有放入槽口11。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虹膜手机从底座4下底边的护壳3上的放入槽口11插入,直至虹膜手机顶部与底座4上方的护壳3接触,并将虹膜手机顶部下压至于底座4贴合,之后下压虹膜手机底部使吸盘5与虹膜手机底部吸合,护壳3上的卡头10紧紧卡住虹膜手机上沿边,之后将该新型放置在手臂上,固定长带8绕过手臂并穿过固定短带7上的开口槽6,之后进行折叠将魔术贴圆毛面1与魔术贴刺毛面2进行紧密粘合,使用时只需转动手臂将虹膜手机上虹膜识别地方对准眼部即可,当手机被盗取从该新型上脱离时,红外线感应器9检测到外部光线的改变,通过内部控制器接通报警器15进行报警处理。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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