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安全标志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88527阅读:31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应急安全标志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应急安全标志灯。
目前应急安全标志灯有应急安全疏散标志灯和应急消防器材标志灯两种。光源有白炽灯、萤光灯、固体电改发光屏等。我国已有一种“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它采用固体电改发光屏作光源,并由备用电源(蓄电池)、电控装置、壳体等部分组成。在正常情况下,可作为人员进出通道的标志装置,当出现事故、交流电停止供电时,能自动换为备用电源供电,作为安全疏散指示标志装置,在火灾、地震或防范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但是这种装置在事故发生时,标志欠醒目,疏导作用还不尽如人意。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上述技术之不足而提供一种在危急情况下既能发出引人注目的闪烁光而且还发出报警声的引导效果更佳的应急安全标志灯。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它由变压器、整流器、自动转换开关、备用电源(蓄电池)、固体电改发光屏组成,在固体电改发光屏和自动转换开关之间设有振荡器。
在交流供电正常或停电状态下均能正常工作,当发生火灾、暴炸、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危急情况下,这时应急标志灯不但能正常工作,并发出闪烁的光芒,能更好地对人员的疏散起诱导和指示方向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在上述结构的基础上还可以增加语音发生器,如危急情况发生时,发出断续的声鸣,可更好地为人流起导向作用,当正常停电,意外情况未发生时,为了不影响人们的休息,本装置还设有消声器,按下消声器,则只发出闪烁的光芒,而不发出声鸣。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方框原理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的电路图。
现结合附图就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详加说明当交流电通电时,供电处于正常状态(如火灾、地震等灾害未发生)交流电经整流器、稳压器后变成所需的恒定直流电(如8V)后分成两路并联,一路是供给蓄电池充电,一路是径自动转换开关,逆变器供发光屏发光。当交流电断电时,本装置处于应急状态,自动转换开关自动转入蓄电池供电状态,蓄电池放电,经放电保护器、自动转换开关和振荡器后产生周期性脉冲电压经逆变器供发屏发出闪烁的引人注目的光亮。如果在振荡器后再并联一条消声器到语音发生器的电路,则本装置在发生闪烁光亮的同时,语音发生器还断续地发出报警声,如果仅仅是停电,异常情况并未发生,只要按下消声器按钮,语音发生器电路切断,报警声即可消失。待下一次交流电接通时,自动转换开关又自动转换到交流电通电状态,蓄电池供电被切断,与止同时声响功能亦自动恢复。
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实施的电路原理图,整流器包括二极管4号、电解电容器C1,稳压器为三端稳压集成电路,振荡器由时基集成电路NE555及电阻、电容组成并封灌成模块,逆变器选用2只二极管,语音发生器为蜂鸣器。
当有交流220V电压输入时,由开关K3可控制发生屏亮与不亮。不亮时,断开K3,声光专用模块SK-931(4)端输出正电压,开关管VT3饱和导通,接通电源D端到逆变器。需发光屏不亮时,闭合K3,开关管VT3因SK-931(4)端输出零电位而截止,逆变器不能获得工作电源,发光屏不亮。
当交流电停电时,开关K3因无整流电压而失控,蓄电池组通过放电保护器供给声光专用模块SK-931直流电,使之产生周期性振荡脉冲电压,使其(4)端输出断续电压,电流控制开关VT3断续接通逆变器电源,使发光屏发出闪烁光亮;SK-931(5)端输出断续电源、电压,使蜂鸣器发出断续声响。
本实用新型在宾馆办公大楼等场合使用时,可以集中控制发光源的开或关也可集中控制蜂鸣器鸣或不鸣。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改电发光屏作光源,且具有闪烁和发出警报功能,具有性能稳定、工作可靠,在烟雾中能见度好,发光柔和图形字样醒目、声响提示、寿命长、标志、图案合理等优点、特别适用于高层建筑、地下通道、商场、工厂、矿山、医院等处作疏散通道,出口、楼梯、消防器材等的指示标志。
权利要求1.一种应急安全标志灯,由变压器、整流器、稳压器、自动转换开关、备用电源(蓄电池)、过放保护器、逆变器、发光屏组成,其特征在于在逆变器前有振荡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急安全标志灯,其特征在于直流电路的振荡器后有一个与逆变器、发光屏并联的消声器、语音发生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应急安全标志灯,其特征在于振荡器由时基电路NE555及电阻电容组成,用环氧树脂封灌成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应急安全标志灯,其特征在于语音发生器为烽鸣器。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安全疏散用的应急安全标志灯,由变压器、整流器、稳压器、自动转换开关、发光屏、振动器、蓄电池、语音发生器等组成。在供电正常未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作为人员进出通道及消防器材的标志装置;当出现事故,主电源停止供电时,则自动切换为备用电源(蓄电池)供电,发出闪烁的指示标志,还发出报警声。在火灾、地震或防范等方面发挥良好的作用。
文档编号G08B7/06GK2176581SQ9323399
公开日1994年9月7日 申请日期1993年5月24日 优先权日1993年5月24日
发明者朱劲武, 王筑南, 宋可夫, 姜冬初, 谭伟生 申请人:湖南省消防器材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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