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有钢带保护层的电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36144阅读:752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有钢带保护层的电缆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缆,具体是一种带有钢带保护层的电缆。



背景技术:

电缆,定义1:由一根或多根相互绝缘的导体和外包绝缘保护层制成,将电力或信息从一处传输到另一处的导线。定义2:通常是由几根或几组导线(每组至少两根)绞合而成的类似绳索的电缆,每组导线之间相互绝缘,并常围绕着一根中心扭成,整个外面包有高度绝缘的覆盖层。电缆具有内通电,外绝缘的特征。电缆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补偿电缆、屏蔽电缆、高温电缆、计算机电缆、信号电缆、同轴电缆、耐火电缆、船用电缆、矿用电缆、铝合金电缆等等。它们都是由单股或多股导线和绝缘层组成,用来连接电路、电器等。

为了防止受到机械损伤,电力电缆在外层铠装保护层,形成铠装电缆。电缆加上铠装层的目的除了增强抗拉强度、抗压强度等机械保护延长使用寿命外,更主要的是通过屏蔽保护提高电缆抗干扰性能,还有可以防砸、压、挤破电缆外皮后损伤线芯导致短路。铠装电缆主要用于化工、冶金、机械制造、发电和科学试验等的温度测量、信号传输及特殊加热,现有铠装电缆的不足在于:铠装保护层抗拉强度较低,承受的外力不够大;铠装保护层屏蔽效果差,不能用于电磁干扰严重的场合;另外现在用于大流量的电缆,其内部由于铠装层和电流形成的磁场,容易导致内部带有静电,会干扰到电缆的正常工作,这些问题都是急需要解决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有钢带保护层的电缆,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有钢带保护层的电缆,包括外护套,所述外护套内侧装有钢带铠装层,钢带铠装层内侧装有综合护套层,综合护套层内侧装有PP包带层,PP包带层与综合护套层之间设有泄流线,PP包带层内装有导线和中心加强件。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外护套为聚乙烯护套。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导线设有四根,导线外套有绝缘层。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泄流线设有两根。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中心加强件为尼龙绳。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结构新颖,使用寿命长,抗压抗拉效果好,能够除去电缆内部静电,满足了现代电缆的使用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带有钢带保护层的电缆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外护套、2-钢带铠装层、3-综合护套层、4-PP包带层、5-绝缘层、6-导线、7-中心加强件、8-泄流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发明实施例中,一种带有钢带保护层的电缆,包括外护套1,外护套1内侧装有钢带铠装层2,钢带铠装层2内侧装有综合护套层3,综合护套层3内侧装有PP包带层4,PP包带层4与综合护套3层之间设有泄流线8,PP包带层4内装有导线6和中心加强件7,外护套1为聚乙烯护套,导线6设有四根,导线6外套有绝缘层5,泄流线8设有两根,中心加强件7为尼龙绳。

上述所述的一种带有钢带保护层的电缆,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护套是由以下重量份的材料制成的:中密度聚乙烯或高密度聚乙烯:65—85份、尼龙6:5—10份、沥青:1—5份、碳化硅:10—20份、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8—12份、氢氧化镁:2—4份、聚丙烯酸树脂:3—6份、纳米级玻璃微球:5—7份、聚氨酯:15—25份、环氧树脂:5—9份、市售型号为168的抗氧化剂:1—3份、聚四氟乙烯:12—18份。

上述护套材料制成的电缆,护套厚度为1.8—2.0mm;通过了单根及成束燃烧测试,燃烧后护套形成坚硬的壳体,对于电缆芯线伤害很小,而且,可以方便地回收,不需要象现有技术中的电缆那样,燃烧后残渣留在绝缘线之间;上述材料做成的护套,在pH值为10.5的溶液中浸泡2400小时,表面未见开裂;上述材料做成的护套,在pH值为5的溶液中浸泡2400小时,表面未见开裂;上述材料做成的护套,在质量百分比浓度为28%的氯化钠溶液中浸泡2400小时,表面未见开裂;上述材料做成的护套,两端头密封,浸在10米深的水底,连续720小时,取出后,未见水分渗透护套层。

本发明结构新颖,使用寿命长,本发明通过钢带铠装层2和中心加强件7的设计,不但使得本发明抗压抗拉效果好,还能有效的抵抗外界干扰,本发明通过泄流线8的设计,能够除去电缆内部静电,满足了现代电缆的使用要求。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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