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22064阅读:273来源:国知局
电池组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池组件。



背景技术:

随着智能手机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来电池也由普遍的外置电池逐步地向内置电池发展转变,并且对内置电池要求更加严格,需要近一步地趋近于薄、小、轻等特点。这将使得单位体积的电池容量也越来越高,而要达到此要求,除了提升箔材涂层上的面密度之外,还可通过将隔膜、包装膜等影响因子的厚度采用更薄的材料进行替换。

然而,在包装膜改薄时,对于加工好的电芯,电芯的两侧边以及尾部R角即尾部90°角被磨成圆弧形后的角,在外力作用下极易破损,从而造成整个电池失效。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电池组件,以解决如何在保持电芯的厚度不变的情况下,有效地减弱外力对电芯的损坏影响的技术问题,以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在其它方案中,还解决如何提高防护效果、如何优化防护结构以及如何提高电池组件的生产效率等技术问题。

一种电池组件包括:电芯本体、第一防护条和第二防护条。所述电芯本体具有侧边、底边以及转角,所述转角位于所述侧边与所述底边之间;所述第一防护条具有相连接的第一贴合部和第一弯折部,所述第一贴合部贴设于所述侧边,所述第一弯折部贴设于所述底边,所述第一贴合部和所述第一弯折部包设所述转角;所述第二防护条具有相连接的第二贴合部和第二弯折部,所述第二贴合部贴设于所述底边及所述第一弯折部,所述第二弯折部贴设于所述第一贴合部。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贴合部和所述第一弯折部一体成型,所述第二贴合部和所述第二弯折部一体成型。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贴合部以及所述第二贴合部均具有U形截面。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贴合部的厚度为0.03~0.1毫米。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侧边的长度为L毫米,所述电芯本体的厚度为H毫米,所述第一贴合部的长度与所述第一弯折部的长度之和为S毫米,其中,S>(H+L)。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弯折部的长度为0.5H~1.0H毫米。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弯折部的长度为0.8H毫米。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底边的长度为W毫米,所述电芯本体的厚度为H毫米,所述第二贴合部的长度与所述第二弯折部的长度之和为Q毫米,其中,Q>(H+W)。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弯折部的长度为0.5H~1.0H毫米。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弯折部的长度为0.8H毫米。

上述电池组件,通过在电芯本体的侧边增设第一防护条以及在电芯本体的底边增设第二防护条,在第一防护条和第二防护条在作用下解决了电芯本体的侧边和底边在外力作用下极易破损问题,并且,通过第一防护条的第一贴合部和第一弯折部包设转角,解决电芯本体的转角在外力作用下极易破损问题,如此在不改变电芯的厚度的情况下,有效地减弱了外力对电芯本体的损坏影响。

上述电池组件,既满足单位体积电芯容量提升,保证用电设备待机时间长、电池窗占据用电设备更小空间,使产品结构更加精致,又能解决电芯两侧边及尾部R角即尾部90°角被磨成圆弧形后的角在外力作用下极易破损问题。此外,在电芯两侧边及尾部的底边增加防护条的工艺操作性简单,能够使用自动化设备进行实施,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减少外部因子引起的电池失效,提升整个电池的品质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一个实施例中电池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个实施例中电池组件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请参阅图1和图2,一种电池组件10包括:电芯本体110、第一防护条120以及第二防护条130。电芯本体110具有侧边111、底边112以及转角113,转角113位于侧边111与底边112之间。第一防护条120贴附在电芯本体110的侧边111,第二防护条130贴附在电芯本体110的底边112。

第一防护条120具有相连接的第一贴合部121和第一弯折部122,第一贴合部121贴设于侧边111,第一弯折部122贴设于底边112。第一贴合部121和第一弯折部122包设转角113。

第二防护条130具有相连接的第二贴合部131和第二弯折部132,第二贴合部131贴设于底边112及第一弯折部122,第二弯折部132贴设于第一贴合部121。

上述电池组件10,通过在电芯本体110的侧边111增设第一防护条120以及在电芯本体110的底边112增设第二防护条130,在第一防护条120和第二防护条130在作用下解决了电芯本体110的侧边111和底边112在外力作用下极易破损问题,并且,通过第一防护条120的第一贴合121部和第一弯折部122包设转角113,解决电芯本体110的转角113在外力作用下极易破损问题,如此在不改变电芯本体110的厚度的情况下,有效地减弱了外力对电芯本体110的损坏影响。

本实施例中,电芯本体110为长方体结构。例如,电芯本体110通过正极极耳101和负极极耳102做为输出为供电设备供电。需要说明的是,电芯本体110采用现有技术制得,本实施例不再赘述其制作过程。

例如,第一防护条120为防护胶纸。例如,第一防护条120贴合于电芯本体110的侧边111。例如,第一防护条120粘附于电芯本体110的侧边111。

例如,第一贴合部121具有U形截面。也就是说,为使得贴合更加全面,例如,第一防护条120成U型、上下对称的方式粘附在电芯100的两侧边及尾部,使得第一防护条120能够完全包裹住电芯本体110的两侧边,起到全面的防护效果。

例如,第二防护条130为防护胶纸。例如,第二防护条130贴合于电芯本体110的底边112。例如,第二防护条130粘附于电芯本体110的底边112。

例如,第二贴合部131具有U形截面。也就是说,使得贴合更加全面,例如,第二防护条130成U型、上下对称的方式粘附在电芯100的底边112,使得第二防护条130能够完全包裹住电芯本体110的尾部的底边112,起到全面的防护效果。

例如,第一贴合部121和第一弯折部122一体成型。

例如,第二贴合部131和第二弯折部132一体成型。

例如,第一弯折部122弯折后贴合在底边112上并与第一贴合部121共同包设转角113。例如,包设即包裹设置在转角113表面,以使得转角113具有防护层。

例如,第二弯折部132弯折后贴合在侧边111上的第一贴合部121上,第二贴合部131靠近第二弯折部132的区域贴合在第一弯折部122上,由此第二弯折部132与第二贴合部131共同包设转角113。如此,通过第一贴合部121和第一弯折部122,通过第二贴合部131和第二弯折部132形成对转角113的双层防护,解决了电芯本体110的转角113在外力作用下极易破损问题。

如此,既满足单位体积电芯容量提升,保证用电设备待机时间长、电池窗占据用电设备更小空间,使产品结构更加精致,又能解决电芯两侧边及尾部R角即尾部90°角被磨成圆弧形后的角在外力作用下极易破损问题。此外,在电芯两侧边及尾部的底边增加防护条的工艺操作性简单,能够使用自动化设备进行实施,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减少外部因子引起的电池失效,提升整个电池的品质质量。

例如,第一防护条120的厚度为0.03~0.1毫米,优选0.05毫米。具体的,例如,第一贴合部121的厚度为0.03~0.1毫米,优选0.05毫米。例如,第一弯折部122的厚度为0.03~0.1毫米,优选0.05毫米。如此,以尽可能地减小防护胶纸的厚度对电芯整体厚度的影响,满足电芯的薄、小、轻的要求。

例如,第二防护条130的厚度为0.03~0.1毫米,优选0.05毫米。具体的,例如,第二贴合部131的厚度为0.03~0.1毫米,优选0.05毫米。例如,第二弯折部132的厚度为0.03~0.1毫米,优选0.05毫米。如此,以尽可能地减小防护胶纸的厚度对电芯整体厚度的影响,满足电芯的薄、小、轻的要求。

例如,侧边111的长度为L毫米,电芯本体110的厚度为H毫米,第一贴合部121的长度与第一弯折部122的长度之和为S毫米,其中,S>(H+L)。

例如,第一弯折部122的长度为0.5H~1.0H毫米。例如,第一弯折部122的长度为0.8H毫米。

例如,底边112的长度为W毫米,电芯本体110的厚度为H毫米,第二贴合部131的长度与第二弯折部132的长度之和为Q毫米,其中,Q>(H+W)。

例如,第二弯折部132的长度为0.5H~1.0H毫米。例如,第二弯折部132的长度为0.8H毫米。

需要说明的是,在粘贴尾部防护胶纸时需先整理好粘附在电芯两侧边防护胶超出部分,避免在粘贴尾部防护胶纸时不能有效防护电芯尾部折角,引起性能缺失和失效。

上述电池组件中,通过在电芯两侧边及尾部增加防护胶纸纸,既满足单位体积电芯容量提升,保证用电设备待机时间长、电池窗占据用电设备更小空间,使产品结构更加精致,又能解决电芯两侧边及尾部R角即尾部90°角被磨成圆弧形后的角在外力作用下极易破损问题。此外,电芯两侧边及尾部防护胶纸工艺操作性简单,能够使用自动化设备进行实施,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减少外部因子引起的电池失效,提升整个电池的品质质量。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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