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户终端,包括:
收发机;以及
耦合到所述收发机的天线,所述天线包括:
具有多个馈电元件的天线馈电结构,所述馈电元件中的至少一个馈电元件被配置为开启或关闭以形成初始波束;以及
位于所述天线馈电结构附近的聚焦透镜,用以基于所述初始波束来形成聚焦波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馈电元件中的每一个馈电元件包括波导馈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初始波束包括圆极化的波束。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天线馈电结构是相对于所述聚焦透镜来机械可操纵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多个馈电元件至少包括彼此间隔开的第一有源馈电元件和第二有源馈电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有源馈电元件被配置为生成以第一方向为中心的第一波束图型,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有源馈电元件被配置为生成以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为中心的第二波束图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第一有源馈电元件和所述第二有源馈电元件均被配置为开启和关闭,以在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之间操纵所述聚焦波束。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收发机包括耦合到所述天线的单个发射机。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用户终端包括用于与一个或多个卫星进行通信的卫星用户终端。
9.一种天线,包括:
包括多个馈电元件的天线馈电结构,所述馈电元件中的至少一个馈电元件被配置为开启或关闭以形成初始波束;以及
位于所述天线馈电结构附近的聚焦透镜,用以基于所述初始波束来形成聚焦波束。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天线,其中,所述馈电元件中的每一个馈电元件包括波导馈电。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天线,其中,所述初始波束包括圆极化的波束。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天线,其中,所述天线馈电结构是相对于所述聚焦透镜来机械可操纵的。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天线,其中,所述多个馈电元件至少包括彼此间隔开的第一有源馈电元件和第二有源馈电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有源馈电元件被配置为生成以第一方向为中心的第一波束图型,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有源馈电元件被配置为生成以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为中心的第二波束图型。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天线,其中,所述第一有源馈电元件和所述第二有源馈电元件均被配置为开启和关闭,以在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之间操纵所述聚焦波束。
15.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天线,其中,所述天线包括耦合到用户终端中的单个发射机的天线。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天线,其中,所述用户终端包括用于与一个或多个卫星进行通信的卫星用户终端。
17.一种控制波束的方法,包括:
选择性地开启或关闭天线馈电结构中的多个馈电元件中的至少一个馈电元件以形成初始波束;以及
对所述初始波束进行聚焦以形成聚焦波束。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选择性地开启或关闭所述天线馈电结构中的所述馈电元件中的至少一个馈电元件以形成所述初始波束,包括:
开启所述馈电元件中的第一馈电元件和关闭所述馈电元件中的第二馈电元件,以将所述聚焦波束操纵在第一方向上;以及
开启所述第二馈电元件和关闭所述第一馈电元件,以将所述聚焦波束操纵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
19.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天线馈电结构包括与卫星进行通信的用户终端中的天线馈电结构,所述方法还包括:
估计所述卫星相对于所述用户终端的角度位置;以及
将所述聚集波束操纵在至少基本上与所述卫星的所述角度位置对准的方向上。
20.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天线馈电结构包括与多个卫星进行通信的用户终端中的天线馈电结构,所述多个卫星包括第一卫星和第二卫星,所述方法还包括:
估计所述第一卫星相对于所述用户终端的第一角度位置;
在第一时间段,将所述聚集波束操纵在至少基本上与所述第一角度位置对准的第一方向上,以与所述第一卫星进行通信;
估计所述第二卫星相对于所述用户终端的第二角度位置;以及
在第二时间段,将所述聚集波束操纵在至少基本上与所述第二角度位置对准的第二方向上,以与所述第二卫星进行通信。
21.一种波束操纵装置,包括:
用于选择性地开启或关闭天线馈电结构中的多个馈电元件中的至少一个馈电元件以形成初始波束的单元;以及
用于对所述初始波束进行聚焦以形成聚焦波束的单元。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用于选择性地开启或关闭所述天线馈电结构中的所述馈电元件中的至少一个馈电元件以形成所述初始波束的单元,包括:
用于开启所述馈电元件中的第一馈电元件和关闭所述馈电元件中的第二馈电元件,以将所述聚焦波束操纵在第一方向上的单元;以及
用于开启所述第二馈电元件和关闭所述第一馈电元件,以将所述聚焦波束操纵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的单元。
23.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天线馈电结构包括与卫星相通信的用户终端中的天线馈电结构,所述装置还包括:
用于估计所述卫星相对于所述用户终端的角度位置的单元;以及
用于将所述聚集波束操纵在至少基本上与所述卫星的所述角度位置对准的方向上的单元。
24.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天线馈电结构包括与多个卫星相通信的用户终端中的天线馈电结构,所述多个卫星包括第一卫星和第二卫星,所述装置还包括:
用于估计所述第一卫星相对于所述用户终端的第一角度位置的单元;
用于在第一时间段,将所述聚集波束操纵在至少基本上与所述第一角度位置对准的第一方向上,以与所述第一卫星进行通信的单元;
用于估计所述第二卫星相对于所述用户终端的第二角度位置的单元;以及
用于在第二时间段,将所述聚集波束操纵在至少基本上与所述第二角度位置对准的第二方向上,以与所述第二卫星进行通信的单元。
25.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用于对所述初始波束进行聚焦以形成聚焦波束的单元包括位于所述天线馈电结构附近的聚焦透镜。
26.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馈电元件中的每一个馈电元件包括波导馈电。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初始波束包括圆极化的波束。
28.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天线馈电结构是相对于所述聚焦透镜来机械可操纵的。
29.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多个馈电元件至少包括彼此间隔开的第一有源馈电元件和第二有源馈电元件,其中,所述第一有源馈电元件被配置为生成以第一方向为中心的第一波束图型,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有源馈电元件被配置为生成以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为中心的第二波束图型。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有源馈电元件和所述第二有源馈电元件均被配置为开启和关闭,以在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之间操纵所述聚焦波束。